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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女子圖書館吵鬧 遭制止反咆哮 [列印本頁]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8-31 02:22 PM     標題: 女子圖書館吵鬧 遭制止反咆哮

[youtube]1zEMiJtOGpY[/youtube]

8/​28(二)16:40於台北市立文山區圖書館9樓自修室,
一名女子​因不滿館員勸說其行為(於館內飲食且手機未關靜音,多次吵到其他​閱讀者),
對其館員大聲咆哮,口出惡言,甚至對於在場表達不滿之​其他閱讀者語帶威脅及恐嚇。

館方請轄區警員前來協助處理,女子亦​對警員咆哮,態度惡劣,囂張之行徑實為無視於館內民眾之權益,
也​明顯違反館內不能飲食及手機靜音之規定。希望影片上傳讓大家共同​指責這個只懂得使用公家資源卻不願遵守規矩的自私鬼!!

看完影片還真是氣憤!!!!

http://www.ck101.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486146
作者: okokok2005    時間: 2012-8-31 02:27 PM

病的不輕...自己大喊著神經病萬歲...情緒失控的誇張
作者: tetsu46    時間: 2012-8-31 02:54 PM

破麻...:15
作者: 紅噗噗小葉    時間: 2012-8-31 03:25 PM

說別人前怎麼不先想想自己
作者: 麵素粒達牡    時間: 2012-8-31 03:42 PM

:18 :18 :18 :18 :18
作者: iverson39    時間: 2012-8-31 03:44 PM

應該是打電話叫救護車送醫才對

警察沒有強制帶走的權利

但救護車有  噗....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2-8-31 03:45 PM

西麻仔 ! :18  真想給他蓋布袋 ...  :15



作者: w0933970765    時間: 2012-8-31 03:50 PM

:18 :18 :18
作者: yvonne    時間: 2012-8-31 04:05 PM

瘋了~~~~~~
我不要安靜~~~~~~~~:15 :15 :15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8-31 04:20 PM

老實說 有病就要就醫  這應該是屬於躁鬱症
作者: s5590    時間: 2012-8-31 04:30 PM

那警察失職啊....可能想息事寧人吧!

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之一(妨害安寧秩序),且依85條之2(妨害公務)
就可以先請她到派出所先坐..

亦可請她出示證件後,若不配和亦可請她到派出所釐清她身分,若真有精神上的問題,報請主管機關處理

這麼簡單的一件事為什麼不做!!還讓她一直在那邊咆哮,影響其他同學的讀書!


圖書館就是公共場所.
圖書館就是公共場所.
圖書館就是公共場所.
圖書館就是公共場所.
作者: 烏龜叔叔    時間: 2012-8-31 05:05 PM

賤賤 發表:
老實說 有病就要就醫  這應該是屬於躁鬱症

5.女性的抗憂鬱劑
2002年一項研究顯示,女性如果接觸精液,包括透過陰道吸收,或經由口部直接服用,都能有效減緩鬱悶等負面情緒。後續科學研究進一步加以解釋,這是因為精液內有50幾種不同的化合物,包括有引起人們正面情緒的皮質醇(增加吸引力)、雌酮及催產素(提振情緒)、羥色胺(抗憂鬱的神經傳導物質)等。



濕兄~擠一點給她吧  做功德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8-31 05:14 PM

烏龜叔叔 發表:



5.女性的抗憂鬱劑
2002年一項研究顯 ...


作者: edwinlfg0717    時間: 2012-8-31 05:53 PM

看到這影片我覺得現在人太冷淡了,
老實說這時候應該要站出來為自己權力站出來!!!
瘋子只有一個人旁邊都是冷眼看待忍耐不能解決問題!!
作者: 烏龜叔叔    時間: 2012-8-31 06:33 PM

edwinlfg0717 發表:
看到這影片我覺得現在人太冷淡了,
老實說這 ...

現在的人都怕麻煩上身~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8-31 07:45 PM

edwinlfg0717 發表:
看到這影片我覺得現在人太冷淡了,
老實說這 ...

能怎辦? 碰不得啊! 很容易被告! 找警察是最好的辦法 !
作者: 草字頭    時間: 2012-8-31 10:15 PM

欲求不滿的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