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開箱] 超酷的敗家品,一晚來個兩筆!! [列印本頁]
作者:
rockfoucs 時間: 2012-8-31 11:30 AM 標題: 超酷的敗家品,一晚來個兩筆!!
先說明,為什麼要把這個東西放在敗家逸品展示.
因為我覺得,在台灣,罰單也算是另類的敗家品了吧!!
這篇文章若版主有覺得任何不妥的地方,就請刪了他吧!!
話說就在今天...
一早準備出門上班就被這兩張廢紙打壞了心情....
我只是個普通的上班族,跟一般人一樣每天想著薪水什麼時候才會變高,生活怎麼這麼困苦...等等之類的事情,
但是你們這些公家機關人員,真的讓我深深覺得你們不食人間煙火不知人間疾苦,在這油電雙漲,人人生活緊繃的時代,
你們還是要不停的剝奪人民的荷包.....
我早上十點上班,晚上十點回家,我摩托車停在我家騎樓外,停完後騎樓還有可以容納一台"汽車"通過的空間,你要說我違規停車,沒關係,我承認,
我的確是違規停車!
但是.一台摩托車,第一張罰單,是101年8月30號晚上11點10分開的,
這個時間老子我早就洗完澡吃著消夜在看電視了,看完電視就要睡了...
第二張罰單,101年8月31日早上9點40分,就在我準備出門上班前..

我知道有規定違規停車每開一次罰單後間隔兩個小時可以在開單舉發,但我想請問這些警察先生,在"法"之前是不是連一點"情"
都不能有呢?
我的摩托車是去殺人放火強姦還是睡了你老媽??
你他媽的鬼鬼祟祟在三更半夜開這種罰單,只讓我覺得你們像那些毒犯一樣偷偷摸摸,俗辣!!
台灣警察那麼讓人看不起就是這樣!!!
你明明看到這台摩托車上已經掛了一張罰單,你還要再開一張再補一槍,在法律上你站的住腳,但在我們的眼裡真的只會覺得你是個王八蛋!!!
我生活很困苦,但是我不會去搶別人的錢來富裕我的荷包!!
我知道我打這篇文章對我的罰單一點都沒幫助,但我就是想發洩一下!!
作者:
jasun 時間: 2012-8-31 11:56 AM
不敢寫填單人
且2張筆跡不同,不是同個人開的~~~
作者:
kantlin 時間: 2012-8-31 12:28 PM
沒辦法,這是個人民水深火熱.當官的貪腐無能的亂世
但.....你的車牌太GGG了
作者:
leonwang 時間: 2012-8-31 12:31 PM
鬼島...
作者:
rockfoucs 時間: 2012-8-31 12:39 PM
kantlin 發表:
沒辦法,這是個人民水深火熱.當官的貪腐無能 ...
真的很GGG
唉~無奈...這兩張不知道是警告單,還是之後會收到罰單??
作者:
leonwang 時間: 2012-8-31 12:43 PM
逕行告發
會有照片+紅單
作者:
綠茶 時間: 2012-8-31 12:53 PM
甘 晚上11點多了還開單 有那麼欠嗎
在鬧區嗎? 這麼晚還被開被檢舉的機會很高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8-31 12:57 PM
該不會鄰居就是該開單員吧 可能看不過去不爽
大牌真好GGG 
作者:
rockfoucs 時間: 2012-8-31 12:58 PM
綠茶 發表:
甘 晚上11點多了還開單 有那麼欠嗎
在 ...
不是在鬧區,在自家住戶騎樓...
算了~錢繳一繳當作給乞丐!!
不過根據可靠線報是我們社區管委會叫警察來把騎樓的摩托車開單開一開,
看來晚上下班要來去找管委會"聊天"一下了~~!!:15
作者:
oxr918 時間: 2012-8-31 01:11 PM
rockfoucs 發表:
不是在鬧區,在自家住戶騎樓...
算了~錢 ...
我家在巷內(6米以下巷道).附近沒學校或重要機關.我在半夜..AM3點多被開過這單子...900元...
早上六點多準備去上班時洨到.....
現在好像是只要有人報.不管幾點都要來處理
因為是有紅線~就只好自己認了
後有有去請問警察說巷道內基本上晚上不開除非是有擋到出入口
但是只要有民眾打電話說明地址和車牌就一定要派員到場
好心點的警察會打電話給你叫你移車.不然就直接拍照開這張了
沒有移車或開單通常會被檢舉人申訴檢舉(台北市的情況)
我猜你可能是附近有得罪到那個鄰居所以人家才要報警找你麻煩
小弟我發生幾次大半夜(am0000~0500)被開單後~
知道人家故意來找麻煩後~且停紅線也是不對
現在我就乖乖停在可以停車的位子或是停300m外的學校地下停車場了
這樣對方無論怎樣都拿你沒辦法了
作者:
rockfoucs 時間: 2012-8-31 01:19 PM
oxr918 發表:
我家在巷內(6米以下巷道).附近沒學校或重 ...
我有注意看了一下,我旁邊整排的車子只要是跟我一樣停整晚的都被開了,
剛剛有鄰居打電話給我,說已經打去1999幹譙了,要我們也一起打去申訴,
因為前面的空間好像當初買房子時就算是自家土地了!
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怎樣,反正整排的鄰居都被開單,大家都很不爽,大家都說要去申訴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2-8-31 01:21 PM
這肯定是一些沒事幹的半夜吃飽睡不著的民眾舉報的 ... 
作者:
龍貓 時間: 2012-8-31 01:27 PM
說正格的...
基層員警也只是奉命行事....
最厲害的是躲在後面操弄的人!!
作者:
oxr918 時間: 2012-8-31 01:33 PM
rockfoucs 發表:
我有注意看了一下,我旁邊整排的車子只 ...
請問您是在那個縣市呀
如果有施行騎樓禁停機車.或是該路段本來就禁機車上騎樓.
因為供行人通行的騎樓好像原本就是不能停.以前不抓但現在都會設我上面說的標誌後開始開單了
如果是就還是要乖乖認罰了必竟有錯在先.下次不要停在那就沒事了
我記得之前有看過規定好像大意是這樣子:
要先查清是"私設騎樓"或是"法定騎樓",騎樓產權雖是一樓住戶所有,但包括一樓住戶均不得佔用,也不能直停入騎樓,只能沿騎樓邊橫停,應該騎樓是供公眾通行使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款有定義性之規定:「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
但又在第3款規定:「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該條例已將騎樓定性為「公眾使用」之範圍,而與私有住宅有所區別。"
"台北市市區道路管理規則第32條規定:「騎樓及無遮簷人行道應予打通或整平;不得擅自圍堵使用。」其意旨即騎樓應供公眾使用,不可以排除他人而獨自使用"
"高雄市市區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第2條第5款規定:「人行道:係指騎樓、走廊及劃設供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陸橋及人行地下道。」第32條:「屬於騎樓及無遮簷人行道,應予打通及整平,騎樓地前面或左右,不得圍堵使用;新建騎樓地,應依建築法規有關規定辦理。」"
作者:
oxr918 時間: 2012-8-31 01:37 PM
可以參照以下這幾篇做為參考
1.請問騎樓算不算私有地?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 ... p;t=1324864&p=1
2.請教??騎樓是公產還是私產??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 ... p;t=1151705&p=1
3.腦殘無藥醫的拖吊大隊〈市政府〉
http://www.ptt.cc/man/car/D67A/M.1204719938.A.7FF.html
作者:
陳小佛 時間: 2012-8-31 01:38 PM
因該是有人檢舉吧,只要報案的那個打幾次警察也得來幾次,小弟公司門口的停車位就常被檢舉= =
還有板大~小弟強烈懷疑這篇是"炫耀文"
車牌太漂亮的炫耀文

作者:
brett 時間: 2012-8-31 01:42 PM
我有在下大雨的早上7點多被開汽車違規停車...........
是有檔到誰了嗎........
作者:
rockfoucs 時間: 2012-8-31 01:43 PM
oxr918 發表:
請問您是在那個縣市呀
如果有施行騎樓禁 ...
小弟在新竹市,
我承認我是違規停車(還有旁邊一堆鄰居)
不過,我想說的是,有必要一個晚上開到兩張嗎......(不只我一台車,是包含旁邊一整排的也有)
這樣會不會太....
作者:
oxr918 時間: 2012-8-31 01:56 PM
rockfoucs 發表:
小弟在新竹市,
我承認我是違規停車(還 ...
哎~如果是違規的
那警察只要每次來時中間有隔兩小時.那一切都是合法
申訴無效的~
因為警方的行為一切合法
1.有民眾檢舉他們就必需處理不處理是他們受罰
2.您也是說您是停在違規的地方上所以這點開單也是合法
3.連續告發只要有間隔兩小時~也是合法的
新竹一般來說不會像北高一樣抓那麼嚴的~就單純是應該有人受不了或是出入被檔到才這樣打電話報警的
所以您的情況.只要有人打電話給警察要求他們來處理.兩小時後再去電一次~他們也就必需來開單
這樣申訴一定不會成功~只能請您下次停車時選好地方吧
您可以參照這篇ptt上的文章
還真的有人一晚檢舉4次讓一台車被開4次罰單的
http://www.ptt.cc/bbs/car/M.1336666918.A.868.html
作者:
☆夏天☆ 時間: 2012-8-31 02:20 PM
被人舉發的........
作者:
wayne3618 時間: 2012-8-31 02:22 PM
☆夏天☆ 發表:
被人舉發的........
+1
我們家附近也是常有警察半夜來開單...
警察算有良心..
還會請路人或是鄰長問認不認識車主
請他們移車
他們說是有人舉發不然他們才不會來勒!!
作者:
cccdavid 時間: 2012-8-31 06:13 PM
其實違規就是事實,被開單也是合法理
像前面車友說的,停遠點的合法車位就沒事了
警察沒有提前告知的義務,法律都定了,就沒有勸導期這種事
台灣人就是這樣,凡事都要講情放ㄧ馬
如果每個人都可以免罰犯規ㄧ次,全台灣不就大亂
反正沒抓到就算了,心存僥倖
人都會偶而犯規,罰錢當然不爽,自我的心態調整而已
我也不小心超速接罰單,但也只能怪自己
以上不是針對開版大,單就事論事
作者:
黑龍波 時間: 2012-9-1 12:18 AM
這種一定是鄰居舉發的....要靠夭靠北不要靠錯人了
基層警員真的很辛苦
這種舉發不開單 回去一定會被舉發人幹憔到死
甚至有可能被政風調查為什麼沒依法開單而記申誡到小過
要嘛...自己跟鄰居打好關係
不然咩~~就不要違規停車!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12-9-1 07:17 AM
被開單就算了啦.....畢竟違規是事實
而警察開單看起來也沒啥不對
你的車被開單可能是被檢舉吧
我曾經在清大夜市買過一個985元的便當呢 
當初是下午兩點多,想說停不到3分鐘便當就買好~~
而且下午夜市真的人車很少,我也停的很路邊絕不擋路
等我出來時(買好便當真的不用3分鐘)....
警察已經將我的罰單開好了,馬上又開別台車的罰單
換句話說.....警察應該是躲起來埋伏的
心裡實在很e04 
但我仔細想一想,既然違規是事實
也沒資格去跟警察吵什麼....車不要亂停就沒事了
以後也不敢在那附近亂停車了
所以這便當價格可是985元啊 (9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