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遠東集團的徐董,咳一聲,高公局就乖了~ [列印本頁]
作者:
右右爸 時間: 2012-8-17 12:55 AM 標題: 遠東集團的徐董,咳一聲,高公局就乖了~
如下連結
[iframe]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230&p=2815[/iframe]
倒底罰還是不罰~
作者:
彤彤北鼻的貓爸 時間: 2012-8-17 01:03 AM
言下之意~~是不會罰囉

作者:
karta577384 時間: 2012-8-17 01:12 AM
罰款規罰款阿...
設備規設備...
我每年都有繳燃料稅跟牌照稅
繳一繳我就可以闖紅燈免罰
因為我繳的錢比罰緩多所以形同處罰
這什麼邏輯

作者:
mywayne 時間: 2012-8-17 01:13 AM
是噗一聲屁!!!~~

作者:
Show1319 時間: 2012-8-17 01:43 AM
因此再投入10億元以上之契約外成本負擔,此一數字遠高於一年1.825億元(若以100.04.15至101.12.31計算則為3.13億元)之違約裁罰金,
實質上已形同處罰~~~
又在無限護航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8-17 01:52 AM
賽羚羊 :15
作者:
RU486_Eddy 時間: 2012-8-17 03:05 AM
因此ETC已不再是遠通公司的ETC,而是全民的ETC;至此,原需透過自行購買OBU之遠通公司客戶,亦已轉變為政府之用戶。
我覺得這兩句話才是重點,遠通的客戶政府全都接受了? 相對的~還是變成全民買單呀! 真的無限上綱....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2-8-17 09:07 AM
非常制式的官方說法 ,
實在難以服眾啊 ... 
作者:
lhh123 時間: 2012-8-17 09:12 AM
RU486_Eddy 發表:
因此ETC已不再是遠通公司的ETC,而是全民的 ...
高工局連遠通etc的成本都不曉得了
看來這歹戲硬是要上架,逼民使用爛e-tag
總歸一句話 官商勾結

作者:
kith 時間: 2012-8-17 09:33 AM
高公局的全名,實際上叫做:
遠東集團附設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OK!
叫子公司罰母公司!
別鬧了~~
作者:
maxcar 時間: 2012-8-17 09:36 AM
死光光人渣狗官---去死吧---------------然怪大家日子越來越越難過---
作者:
Tatung-Baby 時間: 2012-8-17 09:49 AM
那意味著~~
以後我收到超速罰單!
我可以跟他說!
我需要方案計畫做改善!!
然後我去買測速雷達!!
這樣一來~就是我改善的方案!
然後這張罰單就可以免罰嘍?

作者:
RU486_Eddy 時間: 2012-8-17 12:18 PM
Tatung-Baby 發表:
那意味著~~
以後我收到超速罰單!
我可以跟 ...
錯~! 表示以後罰單可以直接去遠通電收的直營點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