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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趣味] 婦吃霸王餐「請總統付錢」 認定「精神障礙」判無罪 [列印本頁]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8-15 10:20 AM     標題: 婦吃霸王餐「請總統付錢」 認定「精神障礙」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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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多次吃霸王餐的婦人二年前到北市五星級飯店用餐,

又拒付800多元餐費,

還說會有「總統來付錢」被控詐欺。

台北地院審理時她語無倫次,

指控醫師對她施偷魂術咒罵檢察官。

法官認定她精神障礙,

無法辯識行為違法判無罪,

但須入醫療院所監護2年。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2-8-15 10:34 AM

搞不好是在裝瘋賣傻吧 ...    

最好有精神疾病的人還知道吃飯要專挑五星級飯店跟高檔餐廳啦 !!
作者: starve    時間: 2012-8-15 10:38 AM

歹年冬 多瘋子
不過
有可能是裝的
:18 :18 :18
作者: yvonne    時間: 2012-8-15 10:47 AM

裝傻也沒有好處 還要去醫護所二年   800換二年~~~
作者: 老男人    時間: 2012-8-15 10:57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