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趣味] 挑戰公權力的下場... [列印本頁]
作者:
Zacck 時間: 2012-8-6 03:12 PM 標題: 挑戰公權力的下場...
[youtube]3lKwkn6JT74[/youtube]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8-6 03:24 PM
我們有他們一半的權利該有多好 
這應該就是耍屌的後果
乖乖接受一張罰單就好了
沒事硬要開走!!!
結果要被壓倒在地銬上手銬
除了丟臉外還要被押往警局
車也受傷 說不定還要被拖走
搞不好還要吃上襲警或妨礙公務罪

作者:
okokok2005 時間: 2012-8-6 03:38 PM
輾到腳了...
沒被揍慘算便宜了...
作者:
Show1319 時間: 2012-8-6 03:51 PM
賤賤 發表:
我們有他們一半的權利該有多好
這 ...
這種人就要像馬總統說的"辦到底"
有錢 屌就大 吃鱉了吧
作者:
lhh123 時間: 2012-8-6 03:53 PM
讓我想到之前的新聞
10萬塊拿去
要是在美國就會被警察電的 金系系
作者:
dragon0266 時間: 2012-8-6 03:55 PM
賤賤 發表:
我們有他們一半的權利該有多好
這 ...
台灣警察制度有很大的問題
上次新聞就有個惡警打人又找人頂替
結果也不影響他的警察職務
因為警察也屬公務人員鐵飯碗
要免職的條件根本很難
要權力可以給同時只要警察犯法也該相對的要更嚴厲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2-8-6 04:08 PM
外國的警察真是威猛啊 !!

作者:
吳阿亮 時間: 2012-8-6 05:03 PM
這樣才是叫做警察阿.........

作者:
finger0516 時間: 2012-8-6 05:07 PM
在美國碰到警察是真的不能gay校的 會被電的很慘 ! 我堂哥連家前面的庭院草太久沒修剪 警察就會開警告單限時改善 ....
如果
在台灣這麼當警察這麼威 我就選擇當警察了 專電小屁孩 !
作者:
第六特區~逐陽 時間: 2012-8-6 07:20 PM
台灣真是個鬼島
像這種,新聞就會列個標題---「執法過當」
接下來,員警要被調離單位或免職﹙視其後台作決定﹚,分局長就要被記過,警政署長就要出來道歉= =
作者:
蔡山民 時間: 2012-8-6 08:01 PM
finger0516 發表:
在美國碰到警察是真的不能gay校的 會被電的 ...
+1+1
作者:
MILK660 時間: 2012-8-6 08:11 PM
Zacck 發表:
3lKwkn6JT74
真是太白目了 罰單繳一繳就好了呀
作者:
老男人 時間: 2012-8-6 08:32 PM
台灣太民主
也太超過了

作者:
蘇福 時間: 2012-8-6 09:33 PM
國外警察的權利很大
還看過不配合臨檢搜身被拿警棍狂打的
我彷彿看到.........警察開車門時......車門撞到旁邊計程車.........痛.....
作者:
ken60666 時間: 2012-8-6 09:44 PM
教訓這種白目,看了真的讓人直呼痛快~~~~
說真的,我覺得這才是警察應有的權利,不用擔心有後台的影響考績、升遷。
作者:
☆大大★ 時間: 2012-8-6 10:32 PM
真丟人~我要是他女友早躲起來了
作者:
evo22b 時間: 2012-8-6 11:02 PM
上車後要先鎖車門
作者:
鐵板阿狗 時間: 2012-8-6 11:06 PM
這才叫作 公權力 麼~
~~ 台灣的 我就不知道叫什麼的了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8-6 11:51 PM
evo22b 發表:
上車後要先鎖車門
鎖門? 打算開走嗎?! 那要有受過挨子彈的訓練 
作者:
小童 時間: 2012-8-7 08:59 AM

作者:
彰化凱文 時間: 2012-8-7 10:43 AM
美國治安真的比我們差 警察不硬真的會很慘
台灣治安也沒好到哪去 但關說 靠山加上 怕事
就無法像美國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