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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趣味] 挑戰公權力的下場... [列印本頁]

作者: Zacck    時間: 2012-8-6 03:12 PM     標題: 挑戰公權力的下場...

[youtube]3lKwkn6JT74[/youtube]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8-6 03:24 PM

我們有他們一半的權利該有多好  

這應該就是耍屌的後果
乖乖接受一張罰單就好了
沒事硬要開走!!!
結果要被壓倒在地銬上手銬
除了丟臉外還要被押往警局
車也受傷 說不定還要被拖走
搞不好還要吃上襲警或妨礙公務罪

作者: okokok2005    時間: 2012-8-6 03:38 PM

輾到腳了...

沒被揍慘算便宜了...
作者: Show1319    時間: 2012-8-6 03:51 PM

賤賤 發表:
我們有他們一半的權利該有多好  

這 ...

這種人就要像馬總統說的"辦到底"

有錢 屌就大   吃鱉了吧
作者: lhh123    時間: 2012-8-6 03:53 PM

讓我想到之前的新聞
10萬塊拿去

要是在美國就會被警察電的   金系系
作者: dragon0266    時間: 2012-8-6 03:55 PM

賤賤 發表:
我們有他們一半的權利該有多好  

這 ...

台灣警察制度有很大的問題
上次新聞就有個惡警打人又找人頂替
結果也不影響他的警察職務
因為警察也屬公務人員鐵飯碗
要免職的條件根本很難

要權力可以給同時只要警察犯法也該相對的要更嚴厲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2-8-6 04:08 PM

外國的警察真是威猛啊 !!    
作者: 吳阿亮    時間: 2012-8-6 05:03 PM

這樣才是叫做警察阿.........
作者: finger0516    時間: 2012-8-6 05:07 PM

在美國碰到警察是真的不能gay校的  會被電的很慘 !  我堂哥連家前面的庭院草太久沒修剪  警察就會開警告單限時改善 ....
如果 在台灣這麼當警察這麼威  我就選擇當警察了 專電小屁孩  !
作者: 第六特區~逐陽    時間: 2012-8-6 07:20 PM

台灣真是個鬼島

像這種,新聞就會列個標題---「執法過當」

接下來,員警要被調離單位或免職﹙視其後台作決定﹚,分局長就要被記過,警政署長就要出來道歉= =
作者: 蔡山民    時間: 2012-8-6 08:01 PM

finger0516 發表:
在美國碰到警察是真的不能gay校的  會被電的 ...

+1+1
作者: MILK660    時間: 2012-8-6 08:11 PM

Zacck 發表:
3lKwkn6JT74

   

真是太白目了 罰單繳一繳就好了呀
作者: 老男人    時間: 2012-8-6 08:32 PM

台灣太民主
也太超過了

作者: 蘇福    時間: 2012-8-6 09:33 PM

國外警察的權利很大
還看過不配合臨檢搜身被拿警棍狂打的

我彷彿看到.........警察開車門時......車門撞到旁邊計程車.........痛.....
作者: ken60666    時間: 2012-8-6 09:44 PM

教訓這種白目,看了真的讓人直呼痛快~~~~

說真的,我覺得這才是警察應有的權利,不用擔心有後台的影響考績、升遷。
作者: ☆大大★    時間: 2012-8-6 10:32 PM

真丟人~我要是他女友早躲起來了
作者: evo22b    時間: 2012-8-6 11:02 PM

上車後要先鎖車門
作者: 鐵板阿狗    時間: 2012-8-6 11:06 PM

這才叫作 公權力 麼~ ~~   台灣的 我就不知道叫什麼的了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8-6 11:51 PM

evo22b 發表:
上車後要先鎖車門

鎖門? 打算開走嗎?! 那要有受過挨子彈的訓練  
作者: 小童    時間: 2012-8-7 08:59 AM


作者: 彰化凱文    時間: 2012-8-7 10:43 AM

美國治安真的比我們差 警察不硬真的會很慘
台灣治安也沒好到哪去 但關說 靠山加上 怕事
就無法像美國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