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我想喝你的豆漿」人妻搭上小王搞鹹濕 [列印本頁]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8-1 05:07 PM 標題: 「我想喝你的豆漿」人妻搭上小王搞鹹濕
「我想喝你的豆漿」 人妻搭上小王搞鹹濕
NOWnews101.07.31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在五分埔經營皮件的商人妻子,外遇愛上了一名小她3歲的男子,兩人互傳簡訊搞曖昧,甚至還傳了不少鹹濕簡訊,包括「硬梆梆」、「我有很多豆漿給妳喝」等,兩人還深夜共處一室被丈夫抓到。丈夫一怒之下告對方民事求償,「小王」卻反告對方恐嚇、傷害,法院民事庭判決「小王」須賠償35萬。
這起案件發生在99年12月至隔年1月,36歲的林姓女子與大她一歲的丈夫結婚5年,育有1子1女。但婚後林女與高中同學的弟弟杜姓男子仍偷偷往來,兩人過曾甚密,兩人在這段期間密集的用Msn、E-Mail和簡訊聯絡,並時常傳出不堪入目的鹹濕對話,包括林女曾傳「昨晚太刺激害我做春夢」、杜男則回應「我有很多豆漿給妳喝」等露骨字句。
林女的丈夫發現後,99年12月某天深夜,抓到杜男潛入家中和妻子共處一室,但卻未查扣到「衛生紙」等相關證據,因此無法提出妨害家庭告訴。但兩人感情也出現裂痕,林女曾提出「不堪虐待」的離婚告訴,但遭法官駁回,兩人今仍未離婚。林女丈夫發現妻子手機13封簡訊中,曖昧和鹹濕對話已經破壞家庭幸福,便對杜男提出民事求償120萬。
但杜男卻反指對方早和妻子已心生嫌隙,辯稱和林女是「靈魂伴侶」,還撇清曖昧簡訊都是「開玩笑」,並對林女丈夫曾登門毆打恐嚇提出告訴,提出60萬民事賠償。法官審理後認為杜男與林女的互動已明顯踰矩,判處杜男須賠償35萬,林女丈夫動手打人也不對,須賠杜男5萬。




作者:
okokok2005 時間: 2012-8-1 05:16 PM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2-8-1 05:16 PM
賤賤 發表:
「我想喝你的豆漿」 人妻搭上小王搞鹹濕
...
照片是 女主角?
作者:
馬汀 時間: 2012-8-1 05:17 PM
照片是事主嗎?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8-1 05:20 PM
dinardo 發表:
照片是 女主角?
女優 ...
波多野結衣
其實下面還有好幾張
但....不能po

作者:
darkjacky 時間: 2012-8-1 05:26 PM
賤大...下面不給看...
作者:
艾斯瑞恩 時間: 2012-8-1 05:36 PM
黑暗界的零稚齡

作者:
peed48 時間: 2012-8-1 05:40 PM
圖文並茂~~給你一個讚

作者:
w0933970765 時間: 2012-8-1 06:24 PM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2-8-1 07:50 PM

作者:
動力機械 時間: 2012-8-1 10:10 PM
不能PO的通通給我們這些宅男 大師
話說回來是來得不易的豆漿嗎

作者:
brianyen 時間: 2012-8-2 05:43 AM
賤賤 發表:
女優 ...
波多野結衣
其實下面還 ...
請PM !!!
作者:
Mr.Shin 時間: 2012-8-2 02:30 PM

作者:
coopers_33 時間: 2012-8-3 02:40 AM

作者:
ALUN 時間: 2012-8-3 10:18 AM
請賤賤把下面攤給大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