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哈拉] 「我想喝你的豆漿」人妻搭上小王搞鹹濕 [列印本頁]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8-1 05:07 PM     標題: 「我想喝你的豆漿」人妻搭上小王搞鹹濕

「我想喝你的豆漿」 人妻搭上小王搞鹹濕

NOWnews101.07.31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在五分埔經營皮件的商人妻子,外遇愛上了一名小她3歲的男子,兩人互傳簡訊搞曖昧,甚至還傳了不少鹹濕簡訊,包括「硬梆梆」、「我有很多豆漿給妳喝」等,兩人還深夜共處一室被丈夫抓到。丈夫一怒之下告對方民事求償,「小王」卻反告對方恐嚇、傷害,法院民事庭判決「小王」須賠償35萬。

這起案件發生在99年12月至隔年1月,36歲的林姓女子與大她一歲的丈夫結婚5年,育有1子1女。但婚後林女與高中同學的弟弟杜姓男子仍偷偷往來,兩人過曾甚密,兩人在這段期間密集的用Msn、E-Mail和簡訊聯絡,並時常傳出不堪入目的鹹濕對話,包括林女曾傳「昨晚太刺激害我做春夢」、杜男則回應「我有很多豆漿給妳喝」等露骨字句。

林女的丈夫發現後,99年12月某天深夜,抓到杜男潛入家中和妻子共處一室,但卻未查扣到「衛生紙」等相關證據,因此無法提出妨害家庭告訴。但兩人感情也出現裂痕,林女曾提出「不堪虐待」的離婚告訴,但遭法官駁回,兩人今仍未離婚。林女丈夫發現妻子手機13封簡訊中,曖昧和鹹濕對話已經破壞家庭幸福,便對杜男提出民事求償120萬。

但杜男卻反指對方早和妻子已心生嫌隙,辯稱和林女是「靈魂伴侶」,還撇清曖昧簡訊都是「開玩笑」,並對林女丈夫曾登門毆打恐嚇提出告訴,提出60萬民事賠償。法官審理後認為杜男與林女的互動已明顯踰矩,判處杜男須賠償35萬,林女丈夫動手打人也不對,須賠杜男5萬。









作者: okokok2005    時間: 2012-8-1 05:16 PM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2-8-1 05:16 PM

賤賤 發表:
「我想喝你的豆漿」 人妻搭上小王搞鹹濕
...

照片是   女主角?
作者: 馬汀    時間: 2012-8-1 05:17 PM

照片是事主嗎?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8-1 05:20 PM

dinardo 發表:



照片是   女主角?

女優  ...

波多野結衣

其實下面還有好幾張

但....不能po


作者: darkjacky    時間: 2012-8-1 05:26 PM

賤大...下面不給看...
作者: 艾斯瑞恩    時間: 2012-8-1 05:36 PM

黑暗界的零稚齡
作者: peed48    時間: 2012-8-1 05:40 PM

圖文並茂~~給你一個讚
作者: w0933970765    時間: 2012-8-1 06:24 PM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2-8-1 07:50 PM

   
作者: 動力機械    時間: 2012-8-1 10:10 PM

不能PO的通通給我們這些宅男 大師


話說回來是來得不易的豆漿嗎
作者: brianyen    時間: 2012-8-2 05:43 AM

賤賤 發表:

女優  ...

波多野結衣

其實下面還 ...

請PM !!!

作者: Mr.Shin    時間: 2012-8-2 02:30 PM


作者: coopers_33    時間: 2012-8-3 02:40 AM


作者: ALUN    時間: 2012-8-3 10:18 AM

請賤賤把下面攤給大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