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酒駕肇事不治 對方免責免賠 [列印本頁]
作者:
starve 時間: 2012-7-17 12:47 PM 標題: 酒駕肇事不治 對方免責免賠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7月17日 上午2:55
吳姓婦人酒駕與別車碰撞,婦人死亡,她父母、子女向對方駕駛求償共300萬元的殯葬費、精神慰撫金和扶養費,台中地院駁回,因為這件死亡車禍,肇因是吳婦酒駕,對方沒有故意或過失責任,不需賠償。
前年2月19日凌晨,吳婦開車經過太平區旱溪東路,與賴婦轎車發生車禍,吳婦重傷送醫急救不治,經醫院抽血檢驗,換算酒精濃度為1.435毫克,超出標準。
吳婦的父母、子女共4人,分別向法院,請求賴婦付損害賠償,4人共求償近300萬元。
賴婦說,吳婦當時酒駕,高酒精濃度造成「昏睡」狀態,才開車逆向衝到她的車道,賴婦說,對方當時車速很快,她來不及閃躲。
法官表示,依事故鑑定結果,吳婦因酒精濃度過量,雨夜開車才逆向衝到對向車道,是車禍主要肇因,賴婦在事故中,並無可歸責事由,不需負賠償責任。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2-7-17 12:53 PM
給這法官一個讚 !
本來就應該這樣 , 自己酒駕去撞別人的車竟還要對方賠償 ,
這樣還有天理嗎 ? 
作者:
呆群 時間: 2012-7-17 12:56 PM
台灣人越來越是非不分了
自己酒駕肇事導致自己死亡
還趕向被害者求償
幸好
此次沒有遇上恐龍法官
要不然還真是啞巴吃黃蓮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7-17 01:05 PM
還好沒有恐龍法官 +1
作者:
kertsai 時間: 2012-7-17 01:37 PM
賴婦說,吳婦當時酒駕,高酒精濃度造成「昏睡」狀態,才開車逆向衝到她的車道,賴婦說,對方當時車速很快,她來不及閃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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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張,吳婦夫+子女四人求償近300萬??!!
這是哪招?
酒駕、逆向撞人,對方還沒要你賠修車費~還敢跟對方要求賠償
這社會真是愈來愈奇怪了...
作者:
starve 時間: 2012-7-17 01:42 PM
車損部份不知道能不求償
作者:
kuohsuan 時間: 2012-7-17 01:49 PM
精濃度為1.435毫克...........一路睡到掛
作者:
楊智超 時間: 2012-7-17 01:55 PM
讚 
作者:
遠天亦有鳴 時間: 2012-7-17 05:53 PM
starve 發表:
車損部份不知道能不求償
當事人死了不知道還能不能求償...
作者:
小康 時間: 2012-7-17 10:49 PM
遠天亦有鳴 發表:
當事人死了不知道還能不能求償...
可以向繼承人求償.除非他的子女拋棄繼承
作者:
patricklee 時間: 2012-7-17 10:51 PM
如果無法求償
那被撞的賴姓婦人不是超衰???
作者:
jr 時間: 2012-7-17 10:58 PM
給這位法官一個讚!
總是有人自己做錯事還可以怪別人不對...
作者:
762048 時間: 2012-7-17 11:00 PM
法官 
作者:
綠茶 時間: 2012-7-17 11:13 PM
本來就該這樣判了 酒駕逆向撞人還要賠的話 那還有天理阿~
好險無敵帝王條款 應注意而未注意沒出來
不過那家屬還真敢求償:18
作者:
FSC9732 時間: 2012-7-17 11:16 PM
綠茶 發表:
本來就該這樣判了 酒駕逆向撞人還要賠的話 ...
法官 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