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哈拉] 開車別握10點及2點方向 [列印本頁]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6-19 01:28 PM     標題: 開車別握10點及2點方向

開車別握10點及2點方向 -- UPDATE 老舊的開車習慣

應該是改正開車握盤習慣的時候了;  換個時髦用字--"UPDATE" !!
其實在我們學開車的年代, 汽車是沒有安全氣囊的, 所以在當初應該是屬於正確的姿勢.  
勢過境遷, 這回真的需要UPDATE我們老舊的開車習慣了


危險!開車別握10點及2點方向

專家指出,雙手放在方向盤10點和 2 點十分危險。

學車的時候有教練會告訴學員,「把雙手放在方向盤的10點和 2 點方向。」

現在,養成這樣握方向盤習慣的司機們要改變方式了,專家研究指出,如果遇上車禍,這樣的握盤方式非常危險!

汽車保險局的駕駛指導員Jerry Boal指出,如果遭遇車禍致使安全氣囊打開時,司機的手臂若在方向盤上方則非常容易被衝力彈回打到自己的臉部,造成嚴重傷害。

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的報告顯示,安全氣囊打開時速度可以超過320公里每小時。而因為氣囊衝力原因導致的鼻子、手指、手臂受傷的情況多有發生,有人甚至因此截肢。

專家由此建議司機們開車時將雙手放低到9點和3點方向,甚至8點和4點方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作者: Above    時間: 2012-6-19 01:32 PM

好險我都放9 & 3
作者: to_much    時間: 2012-6-19 01:34 PM

8或4
作者: Doris    時間: 2012-6-19 01:34 PM

哇~我也是其中一員耶~
感謝~下次馬上改~
作者: 花錢買經驗    時間: 2012-6-19 01:40 PM

9&3  +1
作者: apaul    時間: 2012-6-19 01:57 PM

沒安全氣囊了~~隨便握
作者: starve    時間: 2012-6-19 02:02 PM


收下了
作者: 王恩    時間: 2012-6-19 02:11 PM

抄收 抄收~~
作者: 老咪    時間: 2012-6-19 02:15 PM

69
作者: tn1371    時間: 2012-6-19 02:28 PM

一直都握8點和4點方向........
作者: Odin    時間: 2012-6-19 02:38 PM

怎麼看都不覺得爆氣囊時會把手打回來...
手明明就是在氣囊兩側跟後方,
再加上有撞擊時慣性來說手應該會更前方...

不知道這個論點是有沒實驗還是自己說說就算了阿...
作者: vivaviva7244    時間: 2012-6-19 02:47 PM

那我的習慣真的很不好…
左手的話就只有…9點!右手…放排檔
右手的話就只有…6點!左手…放車窗…

想想我還滿不安全的…要改!謝了
作者: 天蠍    時間: 2012-6-19 02:48 PM

6 7................
作者: 雞腿飯    時間: 2012-6-19 03:01 PM

我都左手放2點  右手放10點
偶而載  『外婆 』出門時..左手放10點..
      右手放『外婆 』身上的『2點 』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6-19 03:13 PM

雞腿飯 發表:
我都左手放2點  右手放10點
偶而 ...

那我跟你不一樣

我右手放在副駕兩點
左手放在下面那一點

方向盤就靠左腳幫忙
作者: Daemon    時間: 2012-6-19 06:37 PM

賤賤 發表:

那我跟你不一樣

我右手放在副駕兩點
...


作者: 黑大豬    時間: 2012-6-19 06:44 PM

賤賤 發表:

那我跟你不一樣

我右手放在副駕兩點
...


作者: 動力機械    時間: 2012-6-19 06:46 PM

賤賤 發表:

那我跟你不一樣

我右手放在副駕兩點
...


作者: 動力機械    時間: 2012-6-19 06:47 PM

我都放在5跟7
作者: 牛家莊    時間: 2012-6-19 11:33 PM

<i>賤賤</i> 發表:<br />

<br />
那我跟你不一樣<br />
<br />
我右手放在副駕兩點<br />
...

<br />



作者: 雞腿飯    時間: 2012-6-20 08:34 AM

賤賤 發表:

那我跟你不一樣

我右手放在副駕兩點
...

師傅..請收孩兒為徒
作者: 小童    時間: 2012-6-20 08:43 AM


作者: 林有閒    時間: 2012-6-20 08:44 AM

賤賤 發表:

那我跟你不一樣

我右手放在副駕兩點
...

濕父


請傳授
作者: Chi-Rong    時間: 2012-6-20 12:39 PM

左手六點鐘右手副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