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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現在的人 犯了錯連個道歉也不會... [列印本頁]

作者: ttasd    時間: 2012-6-9 05:25 PM     標題: 現在的人 犯了錯連個道歉也不會...

FSC 開了那麼久 老車友應該知道我很少去處理站上文章跟刪除會員

基本上洗版帳號直接砍也是很正常的管理 (所有網站皆是這樣處理洗版帳號)

今天睡醒打開 MAIL 收到一個 USER 質問我,並要我恢復他的帳號 (禁止發言, 收到他的信後改成禁止訪問了)

信中完全沒提到他自己洗版為了廣告他自己 把文章弄到排行榜第一名的事情 (他幹這件事已經是第2次了)

只說版規沒有任何規定不能PO廣告文 , 還說是同行陷害撿舉的

事情發生後 又註冊了新的帳號

真的有心要來 FSC 賣東西 , 好好的經營

灌到排行榜第一是很厲害 , 但車友認同你嗎?

版規是沒規定 ,  因為機器人行為均視為機器人 , 一律直接刪帳號及文章

但法律有規定

三、干擾他人電腦或相關設備
大家可能也常常看到,有駭客攻擊政府或個人網站,導致整個網站被癱瘓的新聞。在這種案件當中,如果駭客被繩之以法,又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呢?
刑法第三百六十條規定:「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而如果駭客攻擊的是政府網站,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一條,更可以加重其刑罰至二分之一。
也就是說,最高可能會被判處四年半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作者: 平鎮ㄚ廖    時間: 2012-6-9 05:39 PM

公佈~公佈 連新帳號一起公佈...
讓他死在沙灘上也沒人理.....連T大都敢惹  
送你一句話...."TMD 你是皮在養是嗎??"
作者: ttasd    時間: 2012-6-9 05:43 PM

請知情的人別公布他的帳號

這是個小錯 , 但如果你在這社會上就是這種觀念

這種做事態度 , 以後會犯什麼大錯?

希望他知錯道個歉我還是會恢復帳號的

只希望人在這世界上

不要一味只想要自己的好處

多替別人想一想

做錯了知道要改就好了

別總覺得別人都欠他的一樣
作者: chenss    時間: 2012-6-9 05:44 PM

乾脆搞一個版讓大家投票
(最顧人怨的版友) 算了
老是在別人討論的時候...像個皮條客一樣湊過來拉生意
檢舉那叫剛好而已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12-6-9 06:10 PM

我看他是皮在癢了.....
說實在的.....需要勞動T大親自公開出來處理
這樣的人還真是不多......了不起!
作者: scsi    時間: 2012-6-9 06:13 PM

非常討厭洗版的人…:15 :15 :15
t大這樣做剛好而已啦…

要不要在幹瞧區搞個洗版人的清單,過去的既往不就
再犯者一律在上面公佈帳號 :18 :18 :18
作者: 金剛    時間: 2012-6-9 06:13 PM

T大真是以德報怨阿    給您個讚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6-9 07:23 PM

我知道也有看到   

難得宅T也會冒火  

快去夢中情人消火
作者: PST小毛    時間: 2012-6-9 07:29 PM

現在的人都是自我感覺良好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從不會先靜下來想想
是不是自己哪邊做錯才會有這樣的回應
完全不懂因果關係
T大你辛苦了~~~
哪時要來我店坐坐
讓我好好的安慰你一下~~~


作者: 小咖    時間: 2012-6-9 09:12 PM

給T大一個讚~

管理站上真的不容易~

作者: KCPEI    時間: 2012-6-9 09:42 PM

您辛苦了!!
作者: ☆大大★    時間: 2012-6-9 09:43 PM

這種會洗版打廣告的人~就純粹只是想賺各位的錢

根本不會有什麼服務精神~帳號砍了就別再回來了啦
作者: FSC9732    時間: 2012-6-9 10:23 PM

小咖 發表:
給T大一個讚~

管理站上真的不容易~

有時看了很多  要就自已一直PO PO 推上去  

有時也有一些也是  
走路新手 文章1  內容:我要買XX一X, 我安怎 怎樣 你的東西好棒.....   

文章1     你說的話我真的不信ㄟ

有必要這樣灌嗎?

不累呀~
作者: 小P    時間: 2012-6-9 10:36 PM

chenss 發表:
乾脆搞一個版讓大家投票
(最顧人怨的版友) ...

需要投票嗎???
第1.2名已經不缺了
可以從第3名開始
作者: gemara    時間: 2012-6-9 10:40 PM

小P 發表:

需要投票嗎???
第1.2名已經不缺了
可以 ...

第一名出現了

(開玩笑別介意ㄚ)
作者: 動力機械    時間: 2012-6-9 10:50 PM

gemara 發表:

第一名出現了

(開 ...


作者: 動力機械    時間: 2012-6-9 11:02 PM

刪帳號也沒辦法 因為可以再申請啊  但不會用同樣的名稱

想知道是不是同一個人但不同帳號 最主要是看IP位址是否一樣 位址也顯示出來了  

一直洗版 把整個最新主題跟跟最新回覆整個都是同樣文章 整個不發火才怪 :15

話說回來 自從位址變成顯示 kkt好像越來越少上來跟我們哈拉

非上不可他只好跑去網咖上fsc  
作者: chenss    時間: 2012-6-10 12:21 AM

小P 發表:

需要投票嗎???
第1.2名已經不缺了
可以 ...


作者: ~康埔~    時間: 2012-6-10 03:32 AM

怎會有醬子的人啊
作者: 新莊蘆筍    時間: 2012-6-10 04:43 AM

小P 發表:

需要投票嗎???
第1.2名已經不缺了
可以 ...

已經蟬聯許多年了,
不見有落後的跡象~

作者: 小P    時間: 2012-6-10 11:54 AM


作者: 動力機械    時間: 2012-6-10 12:11 PM

新莊蘆筍 發表:

已經蟬聯許多年了,
不見有落後的跡象~


作者: 瘋狗    時間: 2012-6-10 12:15 PM

T大...辛苦了
作者: 劉翰興    時間: 2012-6-10 11:05 PM

瘋狗 發表:
T大...辛苦了


作者: ttasd    時間: 2012-6-10 11:25 PM

又收到新的回信了

新的回信內容真的很猛

信中說他完全沒犯任何錯 (要他認錯是因為要他保證不再灌排行榜)

我尊重他這樣覺得

所以請他自己開一個網站好了 自己要怎灌怎搞都可的

FSC 沒法同意灌到排行榜第一還說沒錯

意思是如果我解除封鎖

他就要繼續在這大灌特灌 排行榜天天第一
作者: ~康埔~    時間: 2012-6-11 12:08 AM

ttasd 發表:
又收到新的回信了

新的回信內容真的很猛 ...

唉~又一位先入為主的人了
錯在哪跟點都不知道~
乾脆請他上這篇來回文好了~
一來他又可以真大光明打他的知名度
二來又可以推廣他最終的目的

作者: 平鎮ㄚ廖    時間: 2012-6-11 12:49 AM

請直接公佈......
我到想看看他賣的是啥好東西...需要老王賣瓜........
作者: 動力機械    時間: 2012-6-11 03:10 PM

ttasd 發表:
又收到新的回信了

新的回信內容真的很猛 ...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2-6-11 07:44 PM

是誰能讓T大這麼不爽?

出個聲吧!
作者: dakenji    時間: 2012-6-11 08:43 PM

支持t大!!!
作者: 桃城阿D    時間: 2012-6-11 08:46 PM

ㄟ害唷~
作者: ajaxlo5271    時間: 2012-6-11 08:51 PM

管理這種公開的網站不易
T大辛苦了
作者: 小DVD    時間: 2012-6-11 09:01 PM

請公佈吧

反正他都不覺得他有錯了~~~

讓社會觀眾認識他一下嘛~
作者: t8607506621    時間: 2012-6-12 12:00 AM

什麼人都有!~!T大辛苦了
作者: 星辰    時間: 2012-6-12 12:03 AM

台北某個福特賣車業務

因為我檢舉過他  
作者: jr    時間: 2012-6-12 10:21 AM

t 大是對的。
這樣做真的是剛好而已。

支持 t 大!!!
作者: player30    時間: 2012-6-12 08:54 PM

只能說一種米養百樣人呢
作者: ryudo    時間: 2012-6-12 11:08 PM


作者: 動力機械    時間: 2012-6-12 11:12 PM

ryudo 發表:
http://www.focus-sport.club.tw/attachmen ...


作者: 爛人情歌    時間: 2012-6-12 11:21 PM

星辰 發表:
台北某個福特賣車業務

因為我檢舉過他  

這難找了

業務這麼多= =
作者: ~康埔~    時間: 2012-6-13 12:11 AM

星辰 發表:
台北某個福特賣車業務

因為我檢舉過他  


作者: 深海藍小胡    時間: 2012-6-16 03:23 PM

ttasd 發表:
又收到新的回信了

新的回信內容真的很猛 ...

T大小心老得快息怒息怒

辛苦嚕

怪咖年年有一點都不奇怪

不過傳說中的1.2名各位真的讓我笑到噴飯了
作者: hza    時間: 2012-6-16 04:17 PM


作者: 高崢軒    時間: 2012-6-18 09:14 PM

T大辛苦啦  別跟那種人計較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12-6-22 04:29 PM


現在人的惡劣認知都是:
只要沒說不可以做的,他都會認為他這麼做是可以...
於是
有人直接進鄰居家拿冷飲來喝,
有人直接挖公園好看的花回家種,
更壞的是看到別台小佛的雨刷就直接拔回自己車上換.....
跟他們講道德?
下次直接報警抓人.....

作者: 閒雲野鶴    時間: 2012-6-22 04:35 PM

T大 你買 Evoque 了嗎?


作者: ttasd    時間: 2012-6-22 07:18 PM

閒雲野鶴 發表:
T大 你買 Evoque 了嗎?


Evoque ? 買不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