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捉姦見裸妻 跳蛋還在跳 [列印本頁]
作者:
牛家莊 時間: 2012-6-9 01:30 PM 標題: 捉姦見裸妻 跳蛋還在跳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609/34288125
作者:
高崢軒 時間: 2012-6-9 01:53 PM
跳跳跳='=

作者:
app963 時間: 2012-6-9 01:56 PM
真是太冏了........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6-9 02:09 PM
沒看見當場正在切磋武藝就不能算通姦!? 
還是跳蛋是用來按摩用?
作者:
Ben0729 時間: 2012-6-9 02:13 PM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2-6-9 02:22 PM
賤賤 發表:
沒看見當場正在切磋武藝就不能算通姦!? :2 ...
用來攪拌飲料用的.....
作者:
蘇福 時間: 2012-6-9 04:27 PM
小弟是做徵信的...這個朱先生是我們的委託人...
作者:
w0933970765 時間: 2012-6-9 06:17 PM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2-6-9 06:36 PM
蘇福 發表:
小弟是做徵信的...這個朱先生是我們的委託人...
那請PM跳蛋型號
作者:
sunny 時間: 2012-6-9 06:46 PM
看清楚喔,
"檢方認為,2人雖裸體,且還有情趣用品,但僅能證明2人確有裸體共處一室,無法證明2人有性器接合的通姦行為,因此對2人不起訴。"
即使兩人脫光光躺在床上,
只要沒被看到有插進去就不算通姦,
所以大家下次帶美眉開房間時,
外頭有什麼風吹草動就不要懷疑也不要貪爽趕快抽出來...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2-6-9 08:37 PM
扯到一個不行 ... 
作者:
☆大大★ 時間: 2012-6-9 09:59 PM
蘇福 發表:
小弟是做徵信的...這個朱先生是我們的委託人...
當時那跳蛋有溫溫的嗎
作者:
coopers_33 時間: 2012-6-10 02:16 AM

作者:
激賞.. 時間: 2012-6-10 12:04 PM
蘇福 發表:
小弟是做徵信的...這個朱先生是我們的委託人...
那你們衝現場的時機沒抓好..
女的打死不承認所以後續和解談不成.外務也沒獎金拿~ 只好.........
作者:
河馬 時間: 2012-6-10 12:11 PM

作者:
w0930510861w 時間: 2012-6-12 02:10 PM
這個社會真的病了
這個他媽的用屁眼想也知道是在打牌泡茶
唉 是我的話 我會很悶
作者:
緯仔 時間: 2012-6-12 02:28 PM
都說了.只是蓋棉被純聊天而已.硬要說通姦太超過了吧.
台灣有恐龍法官.走店被抓的.我都為你們叫屈了.
作者:
lin0228 時間: 2012-6-12 03:12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