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趣味] 聲請破產 不如卡債協商 [列印本頁]
作者:
fank 時間: 2006-4-2 07:46 PM 標題: 聲請破產 不如卡債協商
文/陳雅雯、洪凱音
為解決高達70萬卡債族的債務,金管會與銀行公會去年10月積極擬定「債務協商機制」,幾個月運作下來,協商成功個案僅逾7,000多件,逼得銀行公會祭出只要4月10日前提出申請,「協商期間」內免息的優惠,成功比例馬上攀升到1.7萬件,剩下60幾萬債務人,還在觀望什麼呢?
方法一:破產法 條件嚴苛 生活自由恐受影響
卡債協商速度緩慢的主因,除了債務人以時間換取更好的協商條件外,債務人更打算「破產法」通過後,部分爛帳將可一筆勾銷、重獲新生。
卡奴等「破產法」,絕非解決債務的最好途徑。金管會根據各國破產法分析,債務人可能長達十年遭信用汙點註記,購屋、買車將成不可能的夢想,連搭計程車、上餐館等,都受到嚴格規範,基本的生活自由將大受影響。
銀行公會已委託律師團研究破產法的相關法令,國內實施的破產法將比國外更加嚴苛,法律專家呼籲,債務人若放棄協商、選擇破產,必須付出相當大的代價。
雙卡問題有多嚴重呢?根據金管會的統計,1月底卡債逾期三個月以上者共有51萬人,每人平均負債為33萬元,負債低於50萬元者高達八成以上,雙卡問題並沒有外界想像中嚴重。
方法二:債務協商 好處多多 利息還可重新計算
因此,銀行主管一致認為,對多數債務人來說,加入債務協商機制才是當務之急,只要有工作就能解決債務問題,若為了50萬元債務等待破產法,未來付出的慘痛代價,可能得不償失。
過度消費的小瑜,目前背負50萬元卡債,4月10日以前加入協商機制,到底有那些好處?聯邦銀行主管表示,小瑜除了馬上省下一個月高達8,333元的利息支出以外,先前的違約金也可一筆勾銷,待協商完成後,利息可獲得重新計算。另外,所有債權銀行將停止催收工作,讓小瑜減輕不少心理負擔。
至於一個多月前,成功加入協商機制者,從多支付利息成本來看,可就虧大了?銀行主管表示,為了公平起見,可全額退還先前收取的利息。但是債務人若不加以理債,債務就會如滾雪球般,只增不減,銀行也不會停止催收工作。
為加速卡債協商,進入協商門檻者,銀行依據本身的負債比率,提供12期至80期的還款計畫,適用年息從3.88%到12.88%間;而若過去有逾期紀錄且負債比達25倍者,就可使用零利率;對於還款能力最差的債務人來說,早已打破80期的限制,可分十年、零利率來償還。
除了利率降低,已有銀行願意接受本金打折的方式,讓債務人「一次還清」貸款。
據了解,最低的折數已到七五折,但是可利用此方式的債務人,是由銀行自己挑選,通常是年收入中上者,以及債務在合理範圍內的債務人為主。
作者:
JC-CHERN 時間: 2006-4-2 07:53 PM
打七五折的因該是原來的本金已收回來了
而現在的負債還比原來的本金高的人
才有可能打七五折吧
不過最近看了電視報導有一些有錢人、年薪百萬、雍有白金卡、無限卡等
還搞脫產,要求打折,要求零利率,要求把之前升的利息扣除等.......
我覺得這些人因該把他們拒於門外,但是銀行反而對他們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