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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車燈膜 似乎是可以開單的 [列印本頁]

作者: 南投的K    時間: 2012-5-14 10:45 PM     標題: 車燈膜 似乎是可以開單的

1. 不可變更項目:
(1) 渦輪、機械增壓系統
(2) 懸掛系統之支臂、三角架與連桿機構部分
(3) 煞車作用種類之總泵、分泵與煞車油管部份,煞車碟盤與卡鉗部份則會再行研議。
(4) 車身外部不可附加燈飾。
(5) 車燈噴色或黏貼膠紙。
(6) 其它所載明之不可變更項目。

  不知道有沒有人被開過 還是這條法令有再修改過呢
作者: 鐵灰tdci    時間: 2012-5-14 10:54 PM

渦輪管爆ㄌ可以開單ㄇ.......... 剛剛爆掉ㄌ
作者: 普保輔限    時間: 2012-5-14 11:05 PM

原廠燻黑大燈行照沒註明會開罰嗎~
作者: superviper    時間: 2012-5-14 11:07 PM

一直以來都有這條

剛剛查了一下最新的法規

汽車下列設備規格不得變更:
一、底盤設備:
(一)方向盤位置。
(二)傳動系統設備:指汽車之排檔型式、驅動方式、變速箱及齒輪箱。
(三)煞車作用設備:指煞車作用種類(總泵、分泵及油管)及防滑煞車系統。
(四)懸吊系統:指支臂、三角架與連桿機構。
(五)軸距規格。
二、引擎設備:指引擎之機械或渦輪增壓系統、氮氣導入裝置設備。
三、車身設備:
(一)車身外附加燈飾。
(二)車燈噴色或貼膠紙。但黏貼電子收費裝置後符合規定者,不在此限
                                    (這條附加的是三小,e-Tag專屬護航條款就對了 )
作者: leo73660    時間: 2012-5-15 12:05 AM

那麼貼燈眉 也是會開罰了!!
作者: HighSPEED    時間: 2012-5-15 01:26 AM

意思是 警察想找茶是可以得...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2-5-15 12:36 PM

好機車的但書 ...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2-5-15 07:17 PM

superviper 發表:
一直以來都有這條

剛剛查了一下最新的法 ...

官員拉不下臉...

應該是有被抓到把柄!

要不然護成這樣...

合理懷疑有一腿!
作者: 愛你無真    時間: 2012-5-18 03:52 PM

意司就是說...........只要你貼貼紙.......就可開罰
作者: brabus3666    時間: 2012-5-18 03:55 PM

愛你無真 發表:
意司就是說...........只要你貼貼紙....... ...

是車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