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趣味] 立委提案禁止辣妹酒促!! [列印本頁]

作者: leochen1999    時間: 2012-5-3 01:47 PM     標題: 立委提案禁止辣妹酒促!!

禁辣妹酒促 擬修法 「防酒後肇事」 名人電視廣告宣傳恐封殺  


為防止酒後肇事,國民黨籍立委廖國棟提案修《菸酒管理法》,
嚴格限制酒品的販售與促銷宣傳,只准在賣酒的場所有平面廣告,
其他像公車車體、捷運站、大型看板、廣播、電影、電視、報紙等,都不准有酒品廣告,幾乎封殺酒品廣告。
更誇張的是,修法還禁止辣妹、型男為酒促銷,民眾調侃說:「若老人很會賣酒,是否就要禁止老人賣酒?」


蔡依林為台啤代言,依立委修法版本,電視、報紙等若出現酒類廣告全違法。資料照片
依此修法,酒類幾乎很難做廣告,也形同封殺其代言機會,
因若按此版本通過,以藝人蔡依林代言台灣啤酒廣告為例,電視、報紙、看板都不能出現酒類廣告,否則就是違法。
綠委葉宜津認為,這個案子要過恐不容易。



天!辣妹要怎麼生活下去?!
去禁止立委亂提案比較實際...

作者: c.ch    時間: 2012-5-3 01:53 PM

立委只敢修法修理弱勢及少數,
有種提案拿職業駕駛執照者,
違規罰款刑責加重尤其是計程車..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5-3 01:56 PM

蝦密  這也要禁止   

那以後去快炒吃飯不就沒有長腿低胸妹可以看了


作者: 黑龍波    時間: 2012-5-3 02:00 PM

白癡...問題在於酒駕行為...而不是喝酒

酒駕層出不窮是因為刑罰太低無遏止效果...

  
真的選一群冬瓜上國家議事殿堂....
作者: 趴趴照    時間: 2012-5-3 02:02 PM

靠.....我去吃熱炒就是要看酒促妺...有酒促我也一樣沒喝酒呀

提高酒駕罰則還比較實際....真不知道腦袋在想什麼:15
作者: koman    時間: 2012-5-3 02:04 PM

不想辦法阻止酒駕
把腦筋動到沒有生命的東西上
雖說出於善意,但本末倒置
酒是無生命的,有生命的是人
就算愛喝酒,只要做到不酒駕
或是不危害到大眾安全
喝到爛醉都沒人理你
作者: 低調美學    時間: 2012-5-3 02:11 PM

TMD...我們的國家怎麼都是一堆腦包在帶領啊....
MD....立法啦..抓到酒駕一律死刑!!
看誰還敢喝酒開車上路
作者: Bryan阿信    時間: 2012-5-3 02:18 PM

我都沒去投票~不是我選的

儘是些豬腦~叫我怎麼投得下去
作者: didi0239    時間: 2012-5-3 02:19 PM

雖然我不喝酒...

酒促妹也要賺錢吧...

白痴立委...:15
作者: Show1319    時間: 2012-5-3 02:22 PM

酒駕肇事越來越多   當然罰則就要越來越重

禁止酒促  笑死人了  

是哪一個笨蛋立委的提案

你乾脆提案 全國上下禁止喝酒  不就沒酒駕了嗎?!

提案 禁止開車 就不會有車禍了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2-5-3 02:29 PM

那個立委真的是頭腦簡單......
作者: starve    時間: 2012-5-3 02:40 PM

他想提高失業率嗎

作者: ywang724    時間: 2012-5-3 03:05 PM

OMG
天才

加重刑責不弄
弄這個幹麻
作者: ajaxlo5271    時間: 2012-5-3 03:46 PM

我也覺得乾脆全國禁止買賣與飲酒行為不就得了
這些官員頭腦在想什麼?
作者: askawukimo    時間: 2012-5-3 03:49 PM

由沒有酒促我還是都會喝,
只是有酒促 會幫我拿來比較方便、喝比較多
作者: 龍貓    時間: 2012-5-3 03:52 PM

我想他都一定是上理K....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2-5-3 04:34 PM

沒有酒促的熱炒店就像贊酒店都是媽媽桑 .   去了還有甚麼意思 ...
作者: okokok2005    時間: 2012-5-3 04:51 PM

唉...沒有像樣點的提案嗎...

當作在扮家家酒是嗎...
作者: xsammi0831    時間: 2012-5-3 04:54 PM

...真他媽無聊的立委!!乾脆立法只能自已在家喝酒算了!在別人家喝的都罰!
還是立法不能賣酒!還是立法不能產酒!還是立法看到酒就要罰!
作者: 第六特區~逐陽    時間: 2012-5-3 05:00 PM

我選的都沒上,所以一些白痴總桶
一些白痴利委都不關我的事

酒駕抓到,一律死刑+1

酒駕撞到,通常就是判被撞者的死刑了


太重?不犯的話,重不重都沒關係吧。說重的人,就是自己想酒駕
也不是真的嗜殺,只要真的辦個兩三件,而且確定執刑,一個月內,保證再也找不到酒駕
作者: Conceptman    時間: 2012-5-3 07:44 PM

第六特區~逐陽 發表:
我選的都沒上,所以一些白痴總桶
一些白痴 ...

酒駕不處理加重刑責,專管一些無關痛癢的小事。

堂堂國會只有這種思維與格局,國家會進步才真有鬼。
作者: 沈Kevin    時間: 2012-5-3 07:47 PM

還好沒禁止脫衣XX的~
作者: 第六特區~逐陽    時間: 2012-5-4 05:30 PM

沈Kevin 發表:
還好沒禁止脫衣XX的~

您野心還真大

不過的確是有禁止脫衣的
記得幾年前,雲林虎尾中元普渡許多的廟都有脫衣舞
但某年大量開罰後就沒了
只剩下辣舞而已
作者: mimimaumau    時間: 2012-5-4 05:33 PM

立法院果然都是一些白癡!!!

耶~
不要隨便說立委是白痴!
這樣很不尊重白痴... ....
作者: 大胖鼠    時間: 2012-5-4 05:51 PM

看不到了
作者: 一條蟲    時間: 2012-5-4 10:44 PM

當然只能提案這種的....
酒駕加重當然不會提案...
很多酒駕的都是立委不是嗎?
總不能要他們立法來打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