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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趣味] 母車禍父猝死 8歲嬌女4天變孤雛 [列印本頁]

作者: leochen1999    時間: 2012-4-30 02:30 PM     標題: 母車禍父猝死 8歲嬌女4天變孤雛

記者蘇郁涵、謝龍田╱高雄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4月30日 上午4:18

證券公司女副理李幸蓉廿五日遭酒駕的大學生撞得身首異處慘死,
她的丈夫許明義過度傷心,前晚猝死家中,留下念國小的女兒,親友至今仍不敢讓她知道父母雙亡。

高雄市新興警分局調查,許明義(四十九歲)前天晚上八點原本應到才藝班接女兒,
女兒等到九點都沒看到爸爸;打電話沒人接,轉而打電話到祖母家。
許的姊姊因此趕到前金區光復一街許的住處,發現許明義倒在客廳,沒有意識,手中握著一個白包(奠儀)

家人表示,許妻李幸蓉廿五日清晨在光復一街、中華三路口,遭疑酒後駕賓士車的闊少葉冠亨(廿二歲)撞死,
許傷心欲絕,家人當時就安慰他,要他為女兒保重,別太傷心。
博孝里里長李文識說,許明義夫妻感情很好,常一起到中央公園運動、散步,兩人手牽手的恩愛模樣,羨煞不少人。

親友說,許明義廿五日清晨在家等太太回來,遲未見太太返家;
他載女兒上學途中經過車禍現場附近,還不知道太太已慘死,回家接到警方電話,到市立殯儀館認屍,從衣服認出太太,差點當場暈厥。

親友表示,許明義這幾天忍痛處理太太的後事,有時呆坐在客廳,拿著家人一起出遊的相片,邊看邊流淚;
前天晚上有人拿白包給他,他哭喪著臉,神情黯淡,沒想到會猝死。
許明義等不到另一半,女兒等不到爸爸,悲劇情節雷同,加上恩愛夫妻相距不到四天先後死亡,
令親友不禁鼻酸。檢察官、法醫昨天驗屍,家屬沒有異議,但拒絕解剖,檢方已將遺體交還家屬處理後事。



這個闊少現在如何?有人在追這檔事嗎?
還是又隨著時間,漸漸淡出你我視線...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2-4-30 02:42 PM

leochen1999 發表:
這個闊少現在如何?有人在追這檔事嗎?
還是又隨著時間,漸漸淡出你我視線...

台灣是有權有錢的社會......
跟我們這種邊緣化的人,只有犧牲的份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4-30 02:43 PM

真的是悲劇  !!!

傷心過度 心痛不已最後演變成猝死

小妹妹接下來怎麼辦  .....

希望善心人士 好野人能做點善事幫幫她



to:好野人們
別再擔心你們家小朋友晚餐該吃什麼好
想想別人家小朋友是否擁有下一餐才好
作者: 彤彤北鼻的貓爸    時間: 2012-4-30 02:57 PM

車禍現場在公司附近,從一早就封路大半天,後來才知道那麼嚴重!!

該死的好野人小屁孩,如果我是警察,拉他去看看被他撞得肢離破碎的婦人,讓他一輩子活在噩夢中,讓他痛苦一輩子:15 :15 :15
作者: sander    時間: 2012-4-30 03:02 PM

難過~
作者: C.ㄚN    時間: 2012-4-30 03:06 PM

放在趣味轉貼 怪怪低!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4-30 03:11 PM

C.ㄚN 發表:
放在趣味轉貼 怪怪低!

趣味轉貼裡的 "不可思議" 區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2-4-30 04:12 PM

酒駕肇事真是害人不淺 ...
作者: 第六特區~逐陽    時間: 2012-4-30 04:15 PM

大家都不想嚴逞酒駕的....
早晚有一天酒駕的會找上門

酒駕造成那麼多家庭的悲哀
酒駕被抓到,一律死刑不算很難吧.....

酒駕死刑,只是死一個畜牲
但是酒駕肇事,通常是無辜百姓的一個完整的家破碎了
作者: 趴趴照    時間: 2012-4-30 04:16 PM

:18 :18 :18 :18 :18 :18 :18
作者: leochen1999    時間: 2012-4-30 04:21 PM

賤賤 發表:

趣味轉貼裡的 "不可思議" 區

其實有時候轉貼一些新聞
還真不知道要放在哪裡...

這篇其實除了傷感,還真的有點..
所以先放在這邊了...
作者: 山本五十六    時間: 2012-4-30 04:21 PM

第六特區~逐陽 發表:
大家都不想嚴逞酒駕的....
早晚有一天酒駕 ...

酒駕死刑,只是死一個畜牲
但是酒駕肇事,通常是無辜百姓的一個完整的家破碎了


說的真好......不過立法的官員都聽不到.......案.....
作者: tetsu46    時間: 2012-4-30 05:02 PM

有錢有勢的人 真的是視人命為糞土

台灣的酒駕肇事還是判太輕

你酒駕撞死人 應該也讓受害人的家屬

開車來撞死你 一命抵一命

對不起 我實在太生氣了 口不擇言...
作者: coopers_33    時間: 2012-4-30 10:41 PM

在台灣一定要有錢才是人呀!

作者: chenss    時間: 2012-4-30 10:46 PM

C.ㄚN 發表:
放在趣味轉貼 怪怪低!

如果你知道這樣的文章在01被管理員拼死命的砍...埋到最深處
就會知道....這一點都不奇怪
大家現在八卦死了...
對於幕後那龐大的黑手
但願這些記者這次不要真的軟掉了
作者: GN01656012    時間: 2012-4-30 10:50 PM

酒駕真的判太輕了,希望大家都能喝酒不要開車 幫自己也幫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