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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日籍乘客如廁摔癱 和欣判賠474萬 [列印本頁]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1-11-9 12:08 PM     標題: 日籍乘客如廁摔癱 和欣判賠474萬

日本籍的單車雜誌社社長出口龍彥,七年前來台出差,搭和欣客運巴士到桃園機場,途中上車上的廁所,因駕駛緊急煞車,結果摔傷癱瘓。出口龍彥返日後跨海打官司,最高法院07日判決和欣客運和駕駛洪佳旺,要連帶賠償新台幣474萬多元確定。
出口龍彥在本案中,先前已獲賠第三人強制險140萬元,合計最高法院判准賠償金,他官司打了5年多,總共獲賠614萬多元。

民國93年01月12日,56歲的出口龍彥,與助理搭和欣客運到桃園機場,行經高速公路桃園南崁交流道附近,出口龍彥內急就到客運車下層上廁所,正要打開廁所門,車子突然煞車,結果撞傷頸椎,醫治後身體癱瘓。
意外發生後,當時負責開車的和欣客運駕駛洪佳旺,被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刑5月,減刑為02月15日,可易科罰金確定。民事賠償部分,出口龍彥共求償1800多萬元。
一審原認定出口和駕駛各負一半肇事責任,判准一半求償金額。二審則根據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鑑定,認為乘客在車輛行駛中不可站立,出口龍彥離座行走是肇事主因,要負2/3過失責任,只能求償1/3賠償金、614萬多元,扣除已領強制險,改判賠474四萬3千多元。出口龍彥不服上訴最高法院,昨被判駁回。


不知大家怎麼看待這件事 我個人是覺得這位司機蠻"雖小"的  
作者: leochen1999    時間: 2011-11-9 12:16 PM

但其實客運廁所都會有張貼行進間請勿使用...
雖說感覺就是在逃避責任,但也算有盡到告知義務吧...

司機真的很無辜,開車哪有辦法預期緊急煞車這種事...
和欣不想擔責任才是重點...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1-11-9 12:19 PM

如果是台灣人應該就沒有這麼好的價碼了 ...
作者: 台灣    時間: 2011-11-9 12:24 PM

賤賤 發表:
不知大家怎麼看待這件事 我個人是覺得這位司機蠻"雖小"的   

兩方都"雖小"
作者: 袖珍天神    時間: 2011-11-9 12:46 PM     標題: 如果是台灣人應該就沒有這麼好的價碼了

+1   對臺灣政府+法律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