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哀...自己違規.不檢討 [列印本頁]
作者:
小P 時間: 2011-9-28 12:39 PM 標題: 哀...自己違規.不檢討
Re: [Discuz!] 您發表的主題被執行管理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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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 ☆夏天☆ |
發送到: | 小P |
時間: | 2011-9-28 12:36 |
內容: | 你刪巴
反正早就聽過你的事蹟...
難怪臭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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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虧是版主
物流區每天那麼多違規文章
能讓我盯上的
檢討一下自己吧
不要老是怪東怪西
該位版主.這一個星期以來
違規5次以上
作者:
小P 時間: 2011-9-28 12:47 PM
我臭名
是因為我尊重FSC.尊重版規
你不尊重FSC也不尊重版規
那我也不需要尊重你
作者:
PST小毛 時間: 2011-9-28 12:47 PM
小P 發表:
Re: 您發表的主題被執行管理操作來自:☆夏 ...
年輕人是這樣的~~
習慣就好~~
P董你樹大招風易犯小人~~
改天陪你去拜拜兼打小人~~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1-9-28 12:47 PM
這麼激動 ....
怎不在好好修修就可順利刊登了呢
況且這裡刊登又不收一毛錢
大家就稍微遵守尊重一下辛苦的"顧人怨"吧 
作者:
小P 時間: 2011-9-28 12:48 PM
你打錯了
是顧人怨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1-9-28 12:48 PM
小P 發表:
你打錯了
是顧人怨
改了 改了 
作者:
☆夏天☆ 時間: 2011-9-28 12:51 PM
小P 發表:
Re: 您發表的主題被執行管理操作來自:☆夏 ...
沒差.....
你怎麼不把前幾篇的一起PO上來呢?
我在台北都聽過你的事了....
賣車賣東西...可以賣到吵起來....實在是出乎我意料之外~~哈哈
再說...我也不是什麼版主~~前面的那個頭銜隨時可以拿掉....你可以PMT大去處理我沒差
作者:
阿甫 時間: 2011-9-28 12:52 PM

作者:
小P 時間: 2011-9-28 12:54 PM
既然有人要求Re: [Discuz!] 您發表的主題被執行管理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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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 ☆夏天☆ |
發送到: | 小P |
時間: | 2011-9-28 12 |
內容: | 原始私人訊息: [Discuz!] 您發表的主題被執行管理操作 這是由論壇系統自動發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發表的主題被 小P 執行 移動 操作。
主題: 售多樣改裝品,便宜出清
發表時間: 2011-9-27 10:43 PM
原論壇: 二手
目標論壇: 移除
操作理由: 違規內容~未在期限內補圖
如果您對本管理操作有異議,請與我取得聯繫。
是一定要有圖片才可以PO是嗎....
那沒圖片就不能PO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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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我都刪了
反正不重要的東西.不需要留著
作者:
☆夏天☆ 時間: 2011-9-28 12:55 PM
一開始把主題合併說要節省空間
我也說好
再來開始說什麼沒圖
我也說好~我捕
剩下的也告知說我手邊沒圖片
你說不行我也找了
你又說替代圖片你要刪
試問
賣個東西讓你處處刁
誰會爽...
再者~~事候補圖後問你可以把整篇移回來...你回我什麼?ㄚ不是要節省空間?
我也不想一PO在PO....怎樣做比較超過?
作者:
moccacino 時間: 2011-9-28 12:57 PM
現在的教育這麼普及
中國字大多數人應該都看的懂不是??
要po什麼東西有一定的規範在
多看幾次應該就看的懂了吧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1-9-28 12:57 PM
和氣生財 和氣生財
一事歸一事 一碼歸一碼
別把私人事件拿上來這提的好
在這可以免費刊登大家真的要惜福
千萬別讓宅T動怒把拍賣區通通關閉
之前的人應該知道曾經吵鬧很兇關閉過
所以真的要惜福 要知足阿!!! 濕主們!!!
作者:
瘋狗 時間: 2011-9-28 12:59 PM
原來是為了浴火鳳凰號的事情,修改一下照板規規定的刊登就好了...
作者:
烏龍茶 時間: 2011-9-28 01:00 PM
賤賤 發表:
和氣生財 和氣生財
一事歸一事 一碼歸一碼 ...
在這可以免費刊登大家真的要惜福
認同

作者:
小P 時間: 2011-9-28 01:01 PM
哀
當你點進物流區時
會看到這一排
管理區(本區發文請依規定)
點進二手區時
你會看到置頂文章
【發文前請詳讀】汽車二手區發文規定公告100/04/01
1.同一區的物品請集中在同一篇文章內(即該區僅能有一篇販賣文章,所有物品集中在一篇文章內,請參考規定第12條及範例格式)
6.文章內每樣物品皆須有照片(二手商品禁止使用替代照片)若有損傷處最好能拍清楚,避免糾紛。
9.遭移除之文章,不再做移動,違規者請重新發文,重新發文後舊文章即刪除。
你的問題..公告裡都有
你不看..然後怪版主刁難
不爽...去自由買賣區或是各大拍賣阿
在這裡GGYY什麼東西啊
莫名其妙
作者:
☆夏天☆ 時間: 2011-9-28 01:01 PM
賤賤 發表:
和氣生財 和氣生財
一事歸一事 一碼歸一碼 ...
是阿是阿
畢竟這版是T大的...
原本的宗旨相信也是讓車友圖個方便~
再說我也要上班~~又不是整天閑閑沒事顧版+吵架
沒辦法~~口袋不夠深就低調點
低調低調XD
作者:
柳大丁 時間: 2011-9-28 01:02 PM
不會po就別po
幹嘛要看人臉色
要po就好好尊守規定
有尬撕一點,不要在那邊靠么
當那些好好遵守規定的是屁嗎
作者:
☆夏天☆ 時間: 2011-9-28 01:04 PM
偉大的小P版主
不要再拿版規壓我
反正你也刪文了不是嗎?
不用要勞煩你還特地把版規PO給我
畢竟是我沒看清楚咩
我會自己去看
也不會在去那裡惹你嫌
作者:
烏龜叔叔 時間: 2011-9-28 01:05 PM
乖乖聽話老師就不打
作者:
小P 時間: 2011-9-28 01:06 PM
對嘛...一開始看清楚不就沒事了
不影響到我拉屎的情緒
作者:
sepher 時間: 2011-9-28 01:06 PM
一邊是不按照遊戲規則玩。
一邊是把私信公開評論,有失厚道。
狗咬狗一嘴毛。我雞排奶茶準備好先。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1-9-28 01:07 PM
烏龜叔叔 發表:
乖乖聽話老師就不打
你最不聽話 屁股翹高 滾 
作者:
小P 時間: 2011-9-28 01:07 PM
賤賤 發表:
和氣生財 和氣生財
一事歸一事 一碼歸一碼 ...
好久沒關了耶
不過有新功能
T大不準我用
作者:
horace 時間: 2011-9-28 01:08 PM
☆夏天☆ 發表:
是阿是阿
畢竟這版是T大的....
切~~小孩子吵架阿~~~
沒大家共同維持哪來這個空間!!!
:15 旁邊玩沙去...
作者:
☆夏天☆ 時間: 2011-9-28 01:09 PM
小P 發表:
對嘛...一開始看清楚不就沒事了
不影響到我 ...
如同前面幾位車友講的
就此打住就好......
我也不會再回了
酸來酸去的話也到此就好
作者:
☆夏天☆ 時間: 2011-9-28 01:09 PM
sepher 發表:
一邊是不按照遊戲規則玩。
一邊是把私信公 ...
收攤了...沒戲了
作者:
☆夏天☆ 時間: 2011-9-28 01:10 PM
horace 發表:
切~~小孩子吵架阿~~~
沒大家共同維 ...
也對......我來找沙玩
作者:
小P 時間: 2011-9-28 01:15 PM
sepher 發表:
一邊是不按照遊戲規則玩。
一邊是把私信公 ...
厚道???
我公開我自己的訊息叫有失厚道
你乾脆說我公開麻美的裸照叫公然猥褻好了
作者:
sepher 時間: 2011-9-28 01:37 PM
小P 發表:
厚道???
我公開我自己的訊息叫有失厚道
...
嗯?我有說你嗎?你幹嘛對號入座。
你反應這麼大是被戳到痛處?還是真的咬到一嘴毛?
前者自己去擦口水,後者毛吐掉就好。
公然猥褻嘛,我開的可不是這一壺,請有點邏輯...請去參考刑法234條。
作者:
小P 時間: 2011-9-28 01:40 PM
sepher 發表:
嗯?我有說你嗎?你幹嘛對號入座。
...
其實我才剛拉完屎...
作者:
sepher 時間: 2011-9-28 01:41 PM
小P 發表:
其實我才剛拉完屎...的確是有點反應過大齁
其實所有板主我最欣賞你了,這句不是反話。 
論壇就是要照著規矩走,能堅持的板主不多。
作者:
小P 時間: 2011-9-28 01:44 PM
我不需要擔心234這個
因為我從不在夢中情人區發文
你應該說給賤賤聽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1-9-28 01:46 PM
小P 發表:
我不需要擔心234這個
因為我從不在夢中情人 ...
幹
作者:
小P 時間: 2011-9-28 01:51 PM
賤賤 發表:
幹
不要那麼激動
"什麼"都忘了打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1-9-28 01:56 PM
" 自由買賣區 " 很好用的 ... 
作者:
夢幻握壽司 時間: 2011-9-28 05:31 PM
小P 發表:
公開麻美的裸照 ...
請PM~~~

作者:
PST小毛 時間: 2011-9-28 06:39 PM
夢幻握壽司 發表:
請PM~~~

作者:
死神向前衝 時間: 2011-9-28 07:32 PM
如果不知道怎樣PO商品才不會違規
那就先複製他人正確的版面再來做修改
這並不會很難啊~~~
不必在這裡為難管理員吧~~~
請好好珍惜這個管道~
如果有客人到你家不尊重你.........又把你家當他家
你跟他說他又怪你找他麻煩...........
試問:你不會不爽嗎?????
所以~請尊重這個家好嗎????
作者:
PST小毛 時間: 2011-9-28 07:48 PM
死神向前衝 發表:
如果不知道怎樣PO商品才不會違規
那就先 ...
妳妳妳妳妳妳~~~~~~~~
比喻的真是恰到好處阿!!!!
作者:
小P 時間: 2011-9-28 07:52 PM
現場已經交還給賤賤了
還是請賤賤發麻美的通告吧
作者:
遠天亦有鳴 時間: 2011-9-28 09:53 PM
這是月經文了吧,上天生給我們的眼睛應該不是裝飾用吧~
作者:
鐵灰tdci 時間: 2011-9-28 10:04 PM
我不會po用不到ㄉ丟掉就好

作者:
chon 時間: 2011-9-29 12:48 AM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1-9-29 07:10 PM
照版規來吧!
要不然每位車友如都自己愛怎PO就怎PO...
那就亂啦!
作者:
myjackal 時間: 2011-9-30 12:44 AM
ㄟ~阿~麻美哩~~~還不交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