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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哀...自己違規.不檢討 [列印本頁]

作者: 小P    時間: 2011-9-28 12:39 PM     標題: 哀...自己違規.不檢討

Re: [Discuz!] 您發表的主題被執行管理操作
來自:☆夏天☆
發送到:小P
時間:2011-9-28 12:36
內容:你刪巴

反正早就聽過你的事蹟...

難怪臭名
返回 - 回復 - 轉發 - 標記未讀 - 下載 - 刪除
還虧是版主
物流區每天那麼多違規文章
能讓我盯上的
檢討一下自己吧
不要老是怪東怪西

該位版主.這一個星期以來
違規5次以上
作者: 小P    時間: 2011-9-28 12:47 PM

我臭名
是因為我尊重FSC.尊重版規

你不尊重FSC也不尊重版規
那我也不需要尊重你
作者: PST小毛    時間: 2011-9-28 12:47 PM

小P 發表:
Re:  您發表的主題被執行管理操作來自:☆夏 ...

年輕人是這樣的~~
習慣就好~~
P董你樹大招風易犯小人~~
改天陪你去拜拜兼打小人~~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1-9-28 12:47 PM



這麼激動 ....

怎不在好好修修就可順利刊登了呢
況且這裡刊登又不收一毛錢
大家就稍微遵守尊重一下辛苦的"顧人怨"吧
作者: 小P    時間: 2011-9-28 12:48 PM

你打錯了
是顧人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1-9-28 12:48 PM

小P 發表:
你打錯了
是顧人怨

改了  改了   
作者: ☆夏天☆    時間: 2011-9-28 12:51 PM

小P 發表:
Re:  您發表的主題被執行管理操作來自:☆夏 ...

沒差.....

你怎麼不把前幾篇的一起PO上來呢?

我在台北都聽過你的事了....

賣車賣東西...可以賣到吵起來....實在是出乎我意料之外~~哈哈


再說...我也不是什麼版主~~前面的那個頭銜隨時可以拿掉....你可以PMT大去處理我沒差
作者: 阿甫    時間: 2011-9-28 12:52 PM


作者: 小P    時間: 2011-9-28 12:54 PM

既然有人要求
Re: [Discuz!] 您發表的主題被執行管理操作
來自:☆夏天☆
發送到:小P
時間:2011-9-28 12
內容:原始私人訊息: [Discuz!] 您發表的主題被執行管理操作 這是由論壇系統自動發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發表的主題被 小P 執行 移動 操作。

主題: 售多樣改裝品,便宜出清
發表時間: 2011-9-27 10:43 PM
原論壇: 二手
目標論壇: 移除

操作理由: 違規內容~未在期限內補圖

如果您對本管理操作有異議,請與我取得聯繫。

是一定要有圖片才可以PO是嗎....

那沒圖片就不能PO的意思?
其他我都刪了
反正不重要的東西.不需要留著
作者: ☆夏天☆    時間: 2011-9-28 12:55 PM

一開始把主題合併說要節省空間

我也說好

再來開始說什麼沒圖

我也說好~我捕

剩下的也告知說我手邊沒圖片

你說不行我也找了

你又說替代圖片你要刪

試問

賣個東西讓你處處刁

誰會爽...

再者~~事候補圖後問你可以把整篇移回來...你回我什麼?ㄚ不是要節省空間?

我也不想一PO在PO....怎樣做比較超過?
作者: moccacino    時間: 2011-9-28 12:57 PM

現在的教育這麼普及
中國字大多數人應該都看的懂不是??
要po什麼東西有一定的規範在
多看幾次應該就看的懂了吧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1-9-28 12:57 PM

和氣生財 和氣生財
一事歸一事 一碼歸一碼
別把私人事件拿上來這提的好

在這可以免費刊登大家真的要惜福

千萬別讓宅T動怒把拍賣區通通關閉
之前的人應該知道曾經吵鬧很兇關閉過

所以真的要惜福 要知足阿!!! 濕主們!!!
作者: 瘋狗    時間: 2011-9-28 12:59 PM

原來是為了浴火鳳凰號的事情,修改一下照板規規定的刊登就好了...
作者: 烏龍茶    時間: 2011-9-28 01:00 PM

賤賤 發表:
和氣生財 和氣生財
一事歸一事 一碼歸一碼 ...

在這可以免費刊登大家真的要惜福

認同


作者: 小P    時間: 2011-9-28 01:01 PM


當你點進物流區時
會看到這一排
管理區(本區發文請依規定)  
點進二手區時
你會看到置頂文章
【發文前請詳讀】汽車二手區發文規定公告100/04/01


1.同一區的物品請集中在同一篇文章內(即該區僅能有一篇販賣文章,所有物品集中在一篇文章內,請參考規定第12條及範例格式)

6.文章內每樣物品皆須有照片(二手商品禁止使用替代照片)若有損傷處最好能拍清楚,避免糾紛。

9.遭移除之文章,不再做移動,違規者請重新發文,重新發文後舊文章即刪除。

你的問題..公告裡都有
你不看..然後怪版主刁難

不爽...去自由買賣區或是各大拍賣阿
在這裡GGYY什麼東西啊

莫名其妙
作者: ☆夏天☆    時間: 2011-9-28 01:01 PM

賤賤 發表:
和氣生財 和氣生財
一事歸一事 一碼歸一碼 ...

是阿是阿

畢竟這版是T大的...

原本的宗旨相信也是讓車友圖個方便~

再說我也要上班~~又不是整天閑閑沒事顧版+吵架

沒辦法~~口袋不夠深就低調點

低調低調XD
作者: 柳大丁    時間: 2011-9-28 01:02 PM

不會po就別po

幹嘛要看人臉色

要po就好好尊守規定

有尬撕一點,不要在那邊靠么

當那些好好遵守規定的是屁嗎
作者: ☆夏天☆    時間: 2011-9-28 01:04 PM

偉大的小P版主

不要再拿版規壓我

反正你也刪文了不是嗎?

不用要勞煩你還特地把版規PO給我

畢竟是我沒看清楚咩

我會自己去看

也不會在去那裡惹你嫌
作者: 烏龜叔叔    時間: 2011-9-28 01:05 PM

乖乖聽話老師就不打
作者: 小P    時間: 2011-9-28 01:06 PM

對嘛...一開始看清楚不就沒事了
不影響到我拉屎的情緒
作者: sepher    時間: 2011-9-28 01:06 PM

一邊是不按照遊戲規則玩。
一邊是把私信公開評論,有失厚道。

狗咬狗一嘴毛。我雞排奶茶準備好先。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1-9-28 01:07 PM

烏龜叔叔 發表:
乖乖聽話老師就不打

你最不聽話  屁股翹高   滾  
作者: 小P    時間: 2011-9-28 01:07 PM

賤賤 發表:
和氣生財 和氣生財
一事歸一事 一碼歸一碼 ...

好久沒關了耶
不過有新功能
T大不準我用
作者: horace    時間: 2011-9-28 01:08 PM

☆夏天☆ 發表:

是阿是阿

畢竟這版是T大的....

切~~小孩子吵架阿~~~

沒大家共同維持哪來這個空間!!!


:15 旁邊玩沙去...
作者: ☆夏天☆    時間: 2011-9-28 01:09 PM

小P 發表:
對嘛...一開始看清楚不就沒事了
不影響到我 ...

如同前面幾位車友講的

就此打住就好......

我也不會再回了

酸來酸去的話也到此就好
作者: ☆夏天☆    時間: 2011-9-28 01:09 PM

sepher 發表:
一邊是不按照遊戲規則玩。
一邊是把私信公 ...

收攤了...沒戲了
作者: ☆夏天☆    時間: 2011-9-28 01:10 PM

horace 發表:


切~~小孩子吵架阿~~~

沒大家共同維 ...

也對......我來找沙玩
作者: 小P    時間: 2011-9-28 01:15 PM

sepher 發表:
一邊是不按照遊戲規則玩。
一邊是把私信公 ...

厚道???
我公開我自己的訊息叫有失厚道
你乾脆說我公開麻美的裸照叫公然猥褻好了
作者: sepher    時間: 2011-9-28 01:37 PM

小P 發表:

厚道???
我公開我自己的訊息叫有失厚道
...

嗯?我有說你嗎?你幹嘛對號入座。
你反應這麼大是被戳到痛處?還是真的咬到一嘴毛?
前者自己去擦口水,後者毛吐掉就好。

公然猥褻嘛,我開的可不是這一壺,請有點邏輯...請去參考刑法234條。
作者: 小P    時間: 2011-9-28 01:40 PM

sepher 發表:


嗯?我有說你嗎?你幹嘛對號入座。  
...

其實我才剛拉完屎...
作者: sepher    時間: 2011-9-28 01:41 PM

小P 發表:

其實我才剛拉完屎...的確是有點反應過大齁

其實所有板主我最欣賞你了,這句不是反話。
論壇就是要照著規矩走,能堅持的板主不多。
作者: 小P    時間: 2011-9-28 01:44 PM

我不需要擔心234這個
因為我從不在夢中情人區發文

你應該說給賤賤聽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1-9-28 01:46 PM

小P 發表:
我不需要擔心234這個
因為我從不在夢中情人 ...

幹  
作者: 小P    時間: 2011-9-28 01:51 PM

賤賤 發表:

幹    

不要那麼激動
"什麼"都忘了打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1-9-28 01:56 PM

" 自由買賣區 " 很好用的 ...  
作者: 夢幻握壽司    時間: 2011-9-28 05:31 PM

小P 發表:

公開麻美的裸照 ...

請PM~~~
作者: PST小毛    時間: 2011-9-28 06:39 PM

夢幻握壽司 發表:


請PM~~~


作者: 死神向前衝    時間: 2011-9-28 07:32 PM

如果不知道怎樣PO商品才不會違規

那就先複製他人正確的版面再來做修改

這並不會很難啊~~~


不必在這裡為難管理員吧~~~

請好好珍惜這個管道~

如果有客人到你家不尊重你.........又把你家當他家

你跟他說他又怪你找他麻煩...........

試問:你不會不爽嗎?????


所以~請尊重這個家好嗎????
作者: PST小毛    時間: 2011-9-28 07:48 PM

死神向前衝 發表:
如果不知道怎樣PO商品才不會違規

那就先 ...

妳妳妳妳妳妳~~~~~~~~





























比喻的真是恰到好處阿!!!!
作者: 小P    時間: 2011-9-28 07:52 PM

現場已經交還給賤賤了
還是請賤賤發麻美的通告吧
作者: 遠天亦有鳴    時間: 2011-9-28 09:53 PM

這是月經文了吧,上天生給我們的眼睛應該不是裝飾用吧~
作者: 鐵灰tdci    時間: 2011-9-28 10:04 PM

我不會po用不到ㄉ丟掉就好
作者: chon    時間: 2011-9-29 12:48 AM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1-9-29 07:10 PM

照版規來吧!

要不然每位車友如都自己愛怎PO就怎PO...

那就亂啦!
作者: myjackal    時間: 2011-9-30 12:44 AM

ㄟ~阿~麻美哩~~~還不交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