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事故法律車險] 【法律知識】上班途中騎機車雷纏老闆應付薪水嗎? [列印本頁]

作者: pengchunjen    時間: 2011-9-9 09:35 AM     標題: 【法律知識】上班途中騎機車雷纏老闆應付薪水嗎?

小蘇早上起床精神不佳,匆匆忙忙趕著要去上班,結果路上行徑時,突然滑倒,跌的全身是傷;後來,醫生說小蘇必須在家休養兩個月,不能外出。此時,小蘇煩惱的是,兩個月的生活費用怎麼辦?都沒辦法去上班公司還會給薪水嗎?

法律教室:
勞工保險條例對於職業災害的認定,主要依據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所謂職業災害,不以勞工於執行業務時所生災害為限,亦應包括勞工準備提出勞務之際所受災害。是故上班途中遭遇車禍而傷亡,應可視為職業災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依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四條即明定:「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以適當交通方法,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參照最高法院81年度台上字第2985號)。因此,通勤災害被視為可適用勞動基準法第59條之權益,雇主應予補償。但在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未依法領有駕駛執照,及不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駕車者,不在此職害審查準則內。

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除勞工保險補償保險金額的70%,另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且職業災害可以申請公傷假,但需醫療院所開立診斷證明,持職業傷病門診單就醫時免部分負擔的費用;因職災而須輔具協助日常生活,亦須醫生開立相關證明書。

抄: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8130

作者: OCK    時間: 2011-9-9 11:06 AM

小弟以我們公司為例...

進入公司時...公司工安部門會要求畫一張上下班又家裡到公司的路線圖...

內容還會寫到需要時間約多久...(EX:家->公司單程要30min)

所以如果你是以

要遟到的情形來說...好像是不賠的...

文例提到:小蘇早上起床精神不佳,匆匆忙忙趕著要去上班   

如路線圖上寫30min...小蘇在路線中間犁田...該處離公司約還20min...

而交通警察那裡寫的時間不符合(上班時間9點...出事時間8:50)...公司"可能"不賠...因為他會說是你自己趕上班...騎太快...



肇事原因為自己時不賠(ex:闖紅燈)

非路線上不賠...(ex:下班沒直接回家...先繞去菜市場買菜...沒在路線圖上...)



當然...小弟只是一名小小員工...所以正不正確還待查....

以上...

請其它大大補充囉....
作者: 緊張黑白色    時間: 2011-9-9 05:07 PM

「於適當時間,以適當交通方法」

仍是要以當前情況來判斷

若為當事人本身之過失造成,應是沒有理賠。
作者: 龍貓    時間: 2011-9-9 05:14 PM

哈...這是台灣....

去問看看,敢請育嬰假到六個月的。有多少人!!
作者: eddiewjl0404    時間: 2011-9-9 09:33 PM

替你難過,發生了事故!
第一~你有沒有違法,違反交通法規?? ~~ 若違反交通法規,公司的工安判定將會不承認為公傷!你兩個月泡湯!
第二~沒有違法,一般工安會認定是公傷後,檢據醫生證明,有警察單位備報案資料最好,只要是上班經常路線,事故區路線圖,依據公司請假辦法就可以申請公傷假!

我們有技術員例子,一個月證明後又是一個月證明,就是准假,不二話!!
作者: 車叫小白    時間: 2011-9-9 09:50 PM

勞基法是啥 可以吃嗎 = =

一句話 看老闆
作者: 龍貓    時間: 2011-9-13 07:30 PM

車叫小白 發表:
勞基法是啥 可以吃嗎 = =

一句話 看老闆

老偉會煮偉: 我們永遠與企業主站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