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64CLUB] 情侶分手,男方要求女友把禮物全還他,包括水餃五包、捕蚊燈、三溫暖!靠.什麼東西阿 [列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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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7 時間: 2011-9-8 06:44 PM 標題: 情侶分手,男方要求女友把禮物全還他,包括水餃五包、捕蚊燈、三溫暖!靠.什麼東西阿
打架分手 向前女友要回禮物 法院不准
更新日期11/09/08 13
情侶打架分手,男方要求前女友把禮物全還他,包括水餃五包、捕蚊燈、三溫暖,共計約二十萬元。雙方鬧上法院,台北地院認為,男方舉證不足,因此全都不判准。
(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在台科大任教的李姓女子和凱基公司的林姓負責人,交往將近四個月的時間,雙方便在前年七月底的深夜,在台北市八德路四段的住處打架而分手。結果,林姓負責人要求這名前女友李姓教師,返還兩人交往期間他送的所有物品,像是:冷凍水餃五包、捕蚊燈兩台、維它命、生日蛋糕、三溫暖兩天花費、高鐵費用等等。另外,他還向前女友求償醫療費和精神撫慰金共四十萬元。
台北地院審理時,林姓負責人主張,自從被前女友打傷後,就有憂鬱症、壓力創傷症候群等等,但法官認為,他誇大自身損害,將雙方情感糾葛所生的精神受創症狀,全數轉嫁前女友負擔,因此,這部分只判准三萬多元;另外,他提出一列贈禮清單,算一算將近20萬元,但法官認為他沒有舉證明確,充其量只能認定是男方單方面主張,因此,這部分被法院全部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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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7 時間: 2011-9-8 06:44 PM
那~~~套套要不要算阿......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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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小班 時間: 2011-9-8 06:51 PM
"水餃五包" . 這男的未免也太小家子氣了吧 ...
作者:
FENDI 時間: 2011-9-8 07:08 PM
作者:
彰化凱文 時間: 2011-9-8 07:10 PM
還是某大證卷負責人
有沒有這麼摳門阿
作者:
賴柚子 時間: 2011-9-8 07:10 PM
那擦過屁股的衛生紙呢??
應該也要還吧
作者:
大胖熊 時間: 2011-9-8 07:11 PM
無言...
作者:
動力機械 時間: 2011-9-8 07:20 PM
作者:
Q龍 時間: 2011-9-8 07:43 PM
那....出去的那些小蝌蚪.....
要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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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7 時間: 2011-9-8 08:01 PM
Q龍 發表:
那....出去的那些小蝌蚪.....
要還嗎? : ...
要喔...還要一隻一隻算出來喔
作者:
龍貓 時間: 2011-9-8 08:04 PM
一次5000~ 看幾次.....
含 ㄕㄨㄟˋ 附發票,應該可以打統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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賤賤 時間: 2011-9-8 11:46 PM
有的真的是這樣 跟小孩沒兩樣
作者:
tetsu46 時間: 2011-9-9 03:41 PM
男人的肚量哪裡去了啊?:15
作者:
藍色小精靈 時間: 2011-9-9 04:25 PM
身為男人以[牠]為恥辱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作者:
kledjfi 時間: 2011-9-9 04:27 PM
沒那個家底就不要送阿 好意思要咧 人渣: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