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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車被敲了... [列印本頁]

作者: one770721    時間: 2011-6-19 11:40 PM     標題: 車被敲了...

剛剛從六家快速道路上

一開始他在外線車道準備下慢慢開 ...

本來想超過他在切外線

可是 前面也一台開很慢 想說算了直接往外切

所以稍微有點黏到他屁股

之後下去 我等紅綠燈 他車停在7-11那路口

三個人下車一個拿著滾子往我這邊衝

另外兩個黨車牌....

我直接吹油門跑

是一台白色vios 當風玻璃有貼貼紙

降避震 空力套件 是黑色的!

有新竹人的 幫我留意一下~

可惜沒裝行車紀錄器 因為他車停很遠 有人還擋車牌

有看過或知道的麻煩通知一下!!  謝謝各位大大~
作者: msigoodpoin    時間: 2011-6-19 11:43 PM

這社會越來越黑暗了,改天在車上放支電擊棒或許會比較好
作者: 小白倫    時間: 2011-6-19 11:43 PM     標題: ~~

三個人下車一個拿著滾子網我這邊衝


裝一台行車紀錄器吧
作者: myfree    時間: 2011-6-19 11:44 PM

應該往人方向撞下去的
作者: 風尚旋律    時間: 2011-6-19 11:45 PM

有報警嗎??

有的話叫條伯柏...調監視器找比較快...
作者: one770721    時間: 2011-6-19 11:46 PM

我有要準備撞他 就是閃掉 才敲到我屁股  = =
作者: vk650106    時間: 2011-6-19 11:46 PM

幹麻沒事黏人家 你不知這是很討厭的行為嘛
作者: 風尚旋律    時間: 2011-6-19 11:47 PM

msigoodpoin 發表:
這社會越來越黑暗了,改天在車上放支電擊棒 ...

人多的話最好不要用電擊棒...(建議)
作者: one770721    時間: 2011-6-19 11:47 PM

因為快速道路都開有100吧...
他開不到六十 我瞬間要出去 才不小心的 不過並不是很長的時間!
作者: kckc98    時間: 2011-6-19 11:51 PM

一定要裝唷~~這樣才能保護自己跟車子
作者: 小龍~黑小佛    時間: 2011-6-19 11:52 PM

vk650106 發表:
幹麻沒事黏人家 你不知這是很討厭的行為嘛

大大應該也不是故意的...
不過如果是我,車都被敲到了,我就會直接再回頭撞他們,反正只要沒下車,怕什麼!!尤其是那兩個檔車牌的....:15 :15
作者: 小咖    時間: 2011-6-19 11:55 PM

VIOS
:18 :18
快速道路基本是90~~
拿球棒下車是要怎樣~~敢拿球棒出來~就準備開贛了吧
既然要動手~那就猛踩油門~~讓人看看打保齡球是怎麼打的吧~~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1-6-19 11:57 PM

有滾子無敵...

但是...當滾子遇到噴子...

那就XXOO


作者: one770721    時間: 2011-6-19 11:58 PM

恩 90 我到100也不為過呀^^

我有稍微往他那衝 被他躲掉了><

所以屁股才被敲到 就一點點凹下去 也沒掉漆

小佛 太硬了!  給小佛一個讚^^
作者: jeter    時間: 2011-6-20 12:08 AM

我對於他這種行為  感到可悲

我知道他是誰  我有他的電話

他剛剛還有打給我  因為我跟FSC大莊很熟  他來問我知不知道7701 是誰  說是他弟喝醉酒

他說有誠心和解及賠償  你打給他吧   0977075275  他在等你的電話

你就打給他  不用怕  怕的話我可以陪你一起出來跟他要求賠償   我是新竹區vios幹部   有事可以找我(PM要我的電話)

大家都是車友  我不了解 他弟為何要這樣做!!!!!  真的是可恥  敗類

提供給妳!!!!
作者: 吳小龍    時間: 2011-6-20 12:09 AM

小霖-Lin 發表:
有滾子無敵...

但是...當滾子遇到噴子.. ...


作者: 小白倫    時間: 2011-6-20 12:10 AM     標題: ~~

jeter 發表:
我對於他這種行為  感到可悲

我知道他是 ...

人肉好快阿
作者: one770721    時間: 2011-6-20 12:11 AM

a
風尚旋律 發表:
有報警嗎??

有的話叫條伯柏...調監視器 ...

沒報警 因為我想那只是小凹

警察不會因為這小事幫你調監視器
作者: one770721    時間: 2011-6-20 12:12 AM

jeter 發表:
我對於他這種行為  感到可悲

我知道他是 ...

謝謝你^^
作者: 楊小貓    時間: 2011-6-20 12:13 AM

那不就是竹北那一帶??
作者: jeter    時間: 2011-6-20 12:13 AM

one770721 發表:
a


沒報警 因為我想那只是小凹

警察 ...

你好~  我是VIOS的幹部  有看到我PO的???   你現在打給他吧!!!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1-6-20 12:14 AM

jeter 發表:
我對於他這種行為  感到可悲

我知道他是 ...

喝醉酒?

那還知道擋車牌?
作者: 小龍~黑小佛    時間: 2011-6-20 12:15 AM

jeter 發表:
我對於他這種行為  感到可悲

我知道他是 ...

這位大大,給你個讚!!
作者: 0912122179    時間: 2011-6-20 12:16 AM

說真的~留電話我也不敢打耶~等等是要你的電話或是要幹搞的~
作者: one770721    時間: 2011-6-20 12:20 AM

jeter 發表:



你好~  我是VIOS的幹部  有看到我PO的 ...

已聯絡了 很有誠意願意賠償  謝謝vios版主幹部!
作者: chungkao    時間: 2011-6-20 12:23 AM

以和為貴,不要意氣用事~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1-6-20 12:26 AM

平安落幕就好

年輕人多想想

別借酒壯膽 人多耍帥

逞一時 可是會後悔一輩子
作者: {藍}    時間: 2011-6-20 12:34 AM

jeter 發表:



你好~  我是VIOS的幹部  有看到我PO的 ...

給這位幹部的服務態度~在+個~~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1-6-20 12:35 AM

jeter 發表:
我對於他這種行為  感到可悲

我知道他是 ...

阿勒~~~~
動作真迅速....
小弟佩服!!!
作者: 年度MVP偶像    時間: 2011-6-20 12:37 AM

不知道在想什麼.......

我也住新竹
作者: jeter    時間: 2011-6-20 12:39 AM

one770721 發表:



已聯絡了 很有誠意願意賠償  謝謝vio ...

不會  應該的!!

以後你們大家如有再遇到vios對你們挑釁及破壞你們的車時

再跟我說   我幫妳們主持公道及找人  

改天有去大莊的城市水棧洗車  大家再一起聊天吧!!!!

~我是vios家族新竹區幹部  小李~

和氣才能生財....祝大家行車都能平平安安....我也是愛車人士....我了解自己的愛車被人破壞的感覺!!!!!!
作者: 平鎮ㄚ廖    時間: 2011-6-20 12:42 AM

當然有誠意和解了
因為是公共危險罪  造成他人生命上安全
有亮出器械  隨便告都要她吃免錢飯
作者: one770721    時間: 2011-6-20 12:45 AM

jeter 發表:



不會  應該的!!

以後你們大家如有 ...

呵呵 還是謝謝你嚕! 

我剛也是從那附近回來的~

你們vios的態度很好! 

謝嚕~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1-6-20 12:48 AM

雙方好像都有不對  . 但是動手的那個肯定錯更大 ...

不過 . 好在事情有圓滿落幕 .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1-6-20 12:48 AM

以後遇到VIOS的至少有聯絡人了......
很多事情有認識的喬一下,感覺會好很多
作者: 鍾情    時間: 2011-6-20 01:01 AM

平鎮ㄚ廖 發表:
當然有誠意和解了
因為是公共危險罪  造成 ...

公共危險可能較難成立,無構成要件(如競速,追逐...)
不過毀損就成立了.一般來說,毀損是不處罰過失的,
照版主說的情況,對方有拿出"滾子"那就有蓄意的意思了...
作者: 鍾情    時間: 2011-6-20 01:05 AM

士林小班 發表:
雙方好像都有不對  . 但是動手的那個肯 ...

對阿,動手就是不對,什麼是如果都用武力解決,那跟動物有什麼不一樣?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1-6-20 01:06 AM

我記得毀損罪印象中是"告訴乃論"
作者: 鍾情    時間: 2011-6-20 01:09 AM

傑德斯 發表:
我記得毀損罪印象中是"告訴乃論"

對阿,要不要告是版主決定
小弟是站在客觀的一方...
作者: libraboy1017    時間: 2011-6-20 01:18 AM

jeter 發表:



不會  應該的!!

以後你們大家如有 ...

讚喔!!
處理事情100分
害我也想加入vois家族了
作者: daniel815021    時間: 2011-6-20 02:36 AM

車子直接往牠人撞過去
不過不能撞死牠

沒死 可以說正當防衛
死掉 就要背負防衛過當


亮傢伙可以告他恐嚇罪了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1-6-20 02:37 AM

daniel815021 發表:
車子直接往牠人衝過去
不過不能撞死牠

...

兄弟別衝動阿~~~
作者: 彤彤北鼻的貓爸    時間: 2011-6-20 03:00 AM

daniel815021 發表:
車子直接往牠人撞過去
不過不能撞死牠

沒死 可以說正當防衛
死掉 就要背負防衛過當

亮傢伙可以告他恐嚇罪了
...

正當防衛有比例原則的,如果不是出現有生命受到脅迫的緊急情況,是不能開車撞他的!
也就是說,如果那人已經拿槍指著你了,你為了逃命可以開車撞他,(如果沒指著你,又有待商榷囉!!)
如果那人只是拿棍棒恐嚇你而已,並沒有傷害你(人或財產),就不能開車撞他,
否則,正當防衛就不能成立,不能成立之下,雖然他有犯恐嚇罪,但你也犯蓄意傷害罪,划不來唷!!

總之,正當防衛的條件是很嚴格的,一旦未達到相當比例的成立要件,就屬防衛過當

因此,防衛過不過當,並非以對方有死亡或未死亡為界定唷!!

以上摘錄自報章雜誌報導,僅供參考!
作者: 爛人情歌    時間: 2011-6-20 03:17 AM

jeter 發表:



不會  應該的!!

以後你們大家如有 ...

好幹部
作者: y5751    時間: 2011-6-20 03:22 AM

VIOS有幹部,態度也很讚  我們FSC有沒有啊
作者: 爛人情歌    時間: 2011-6-20 03:24 AM

y5751 發表:
VIOS有幹部,態度也很讚  我們FSC有沒有啊

有版主阿
作者: razgriz    時間: 2011-6-20 03:48 AM

各位車友 我是VIOS的車主 當時他在我朋友出去回來後我朋友跟我說出事情我才知道的 真的會被氣死 不知道他搞什麼東西 車子上又有族貼
對於家人的這種行為 實在對陳大感到抱歉 那賠償的部分是沒問題 對於陳大受到的驚嚇~ 我會在包個紅包給您壓驚  非常的抱歉
不能再把車借給他人了 還好我知道這件事情 不然哪天我開車載路上 發生事情也不知道為什麼 ~
另外 有空的時候可以一起出來車聚唷 洗車唷 ~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1-6-20 03:51 AM

razgriz 發表:
各位車友 我是VIOS的車主 當時他在我朋友出 ...

恩......
把事情說開就好了.....
作者: one770721    時間: 2011-6-20 10:01 AM

razgriz 發表:
各位車友 我是VIOS的車主 當時他在我朋友出 ...

你願意出來賠償 一切都好說了^^ 昨天跟你通完電話我新竹朋友就回我電話說知道你車都在那出現
你車真的很好認 下次別藉你弟了 說真的他開車都在操你的車 一下急殺 一下洗胎 感覺他把那當報廢車開
現在網路很可怕 人肉很快如果我前後等紅燈的有裝行車紀錄器他就等著當滾幫哥了==
作者: RU486_Eddy    時間: 2011-6-20 10:06 AM

能用錢解決的都是小事情...
作者: 藍仙遊子    時間: 2011-6-20 10:11 AM

能說開就好了~
雖然開不同的車..但和氣生財嘛~~
相信大家愛車的心情都是一樣的~~
作者: razgriz    時間: 2011-6-20 10:59 AM

昨天他真的被我撤慘了~~
因為之前小V有白目來你們這邊嘴砲 造成兩大家族對立
又發生這樣的事情真不知道該怎麼說 小V VS FSC 不太好
所以我聽我朋友說是FSC的時候 我差點昏過去
因為在新竹 相信很多人看過我的車
各大洗車廠我都辦過聚會
昨天跟我通電話的陳先生
脾氣也很好
正常換成是我
打電話過來會先送上XXX
呵呵
不過還是謝謝陳先生體諒
作者: koman    時間: 2011-6-20 11:11 AM

彤彤北鼻的貓爸 發表:

正當防衛有比例原則的,如果不是出現有生命受到脅迫的緊急情況,是不能開車撞他的!
也就是說,如果那人已經拿槍指著你了,你為了逃命可以開車撞他,(如果沒指著你,又有待商榷囉!!)

宜蘭馬自達那次應該可以算是了
嚇~板金厚雖然耗油,但多少擋點子彈速度
作者: one770721    時間: 2011-6-20 11:32 AM

事情發生了 兇也沒用 我找你你找我問題依然解決不了 不過我還是希望你弟出面
作者: 謝一品    時間: 2011-6-20 05:19 PM

y5751 發表:
VIOS有幹部,態度也很讚  我們FSC有沒有啊

fsc也不要有這種...

vios 幹部 推
作者: 噗噗-Duncan    時間: 2011-6-20 05:19 PM

所以說
FSC $150→平安符
有貼有保佑
作者: phs731126    時間: 2011-6-20 05:48 PM

負責的幹部...讚.... 另外"保佑".....我是阿門....
噗噗-Duncan 發表:
所以說
FSC $150→平安符
有貼有保佑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1-6-20 06:48 PM

能和平落幕就好~
作者: 寶藍小佛    時間: 2011-6-20 08:30 PM

能有誠意出來和平解決後大家都還是好朋友   這是很好的風範  直得讚賞
說真的  要是沒誠意 兄弟解決大家都難堪  一樣在新竹  新竹不大隨便都遇的道
或隨便找都找的出來    不是小鬼了 大家都是大人  和平誠心 好好說解決才是王道
日後遇到還可以打招呼變朋友     主要雙方能和平落幕這是最好也是給社會大眾很好風範
作者: 大大    時間: 2011-6-20 08:31 PM

我兩年前就加入vios家族了...
因為我朋友在vios家族拉我進去的=.=
作者: 小光哥    時間: 2011-6-20 09:41 PM

寶藍小佛 發表:
能有誠意出來和平解決後大家都還是好朋友   ...

+1
作者: Focus-小白    時間: 2011-6-20 09:48 PM

平安就好.....誠意最重要!!!
作者: 熱血沸騰    時間: 2011-6-20 10:24 PM

社會新聞時常聽到行車糾紛
真希望都能像此事雙方
心平解決 氣和個退一步
世界就會更美好ㄉ
作者: kckc98    時間: 2011-6-20 11:57 PM

完美的結局~~太棒了
作者: 黑j克    時間: 2012-9-3 07:30 PM



親一個.
作者: 第六特區~世豪    時間: 2012-9-3 08:22 PM

最喜歡這樣的結局了
作者: 木可藍    時間: 2012-9-3 09:58 PM

daniel815021 發表:
車子直接往牠人撞過去
不過不能撞死牠

...

有類似影片為鑑....
[youtube]YnnucheIHGM[/youtube]

蓄意撞人致死為刑事案件~也可以判殺人罪喔~非同小可~

請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