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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證明你喜歡他/她的17條依據 [列印本頁]

作者: LINGO    時間: 2011-3-21 10:07 PM     標題: 證明你喜歡他/她的17條依據

十七
你經常看他/她的網誌,facebook,blog,無名...等等

十六
當你和他/她打電話打到很晚,他/她掛了電話,你仍然想念他/她,即使電話只掛了2分鐘

十五
你一遍又一遍讀他/她的短信/SMS

十四
你和他/她一起走路的時候,走得很慢很慢

十三
他/她在你周圍的時候,你敢到害羞

十一
當你想到他的時候,你的心跳一會跳得快,一會跳得慢


你聽到他/她的聲音的時候會笑


當你和他/她在一起的時候,你看不見周圍的所有人,你的眼中只有他/她


當你想到他/她的時候,你會聽抒情的慢歌


你想到的全都是他/她


你聞到他/她的氣味就很興奮


你意識到當你看著他/她的時候,你總是在笑


為了見到他/她,你會為他/她做任何事


當你讀這篇文章的時候,有個人一直在你的腦中浮現


你不停的想他/她,以至於你都沒有發現這裡沒有第十二條


你翻上去找第十二條,然後默默地笑自己....



作者: 深海藍小胡    時間: 2011-3-21 10:13 PM



我只想到上一篇爛爛PO的牛肉湯

靠北原來我愛...............
作者: 展小弟    時間: 2011-3-21 10:23 PM

十二條勒


是什麼
作者: 克理斯    時間: 2011-3-21 10:26 PM

展小弟 發表:
十二條勒


是什麼

第12條 就是 沒有12條
作者: 展小弟    時間: 2011-3-21 10:27 PM

克理斯 發表:


第12條 就是 沒有12條

怎麼最近的文都那麼有深度.....

小弟我都不了
作者: LINGO    時間: 2011-3-21 10:28 PM

克理斯 發表:


第12條 就是 沒有12條

讚+1
作者: 展小弟    時間: 2011-3-21 10:32 PM

LINGO 發表:





讚+1

好難懂耶
作者: 拿鐵咖啡黑薑茶    時間: 2011-3-21 10:34 PM

~

我是真的每條都有做到~我想我真的很喜歡他~
作者: 頭份@包包    時間: 2011-4-10 11:17 AM

我也一樣 每樣都有做到



我沒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