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數學問題請解惑...(店家處理完畢) [列印本頁]
作者:
歐次ㄎ 時間: 2011-2-22 08:50 PM 標題: 數學問題請解惑...(店家處理完畢)
小弟不才~這樣的算術我都被搞糊塗了....
情人節當天至某家服飾店買外套.
全館打8折滿3000再扣400.所以..
買了一件長版外套4280
算法
4280*0.8-400=3024
但是隔一天老婆不喜歡
考慮了一件6580的外套
一樣有8折且滿5000扣600
當天並沒有換.隔了兩天才去換
店員告知補1640即可
星期五決定去換這件外套
卻說要補2040...
數學不是很好..
自己算了一遍又一遍..
6580*0.8-600-3024=1640
怎麼算都是補1640...
但他卻要我補2040
多了400??這400怎來的>>>>???

作者:
歐次ㄎ 時間: 2011-2-22 08:56 PM
......我亂了..
作者:
jungle0712 時間: 2011-2-22 08:56 PM
歐次ㄎ 發表:
小弟不才~這樣的算術我都被搞糊塗了....
情 ...
你只能在多扣200啊= =
滿5千扣600
你之前400已經先扣了...

作者:
一條蟲 時間: 2011-2-22 08:57 PM
因為那件扣400的你沒買
你拿去換了
所以那400不能扣
你要加回去還他
作者:
歐次ㄎ 時間: 2011-2-22 09:04 PM
等於第一件沒買..如過是退現金也是拿回3024
再重新買6580的外套算法
不就是6580*0.8-600=4664
4664-3024=1640啊
.....
我邏輯不好..
作者:
黃耀東 時間: 2011-2-22 09:06 PM
賣方認為你只買一樣商品,
所以只能讓你扣買5000的600,
而前一次滿3000扣的400優惠要收回!
買方這角度就簡單了,
商品價格乘以折扣再減優惠再扣除上一次的付款後的金額就對了!
作者:
deartender 時間: 2011-2-22 09:09 PM
當天買這件
4280*0.8=3424 - 400 = 3024
所以我有3024元是在老闆那裡 即使我拿衣服去還 他也要還我3024
===============================
如果當初買另一件是
6580*0.8=5264 - 600 = 4664
===============================
所以我要單買第二件要付4664
但現在我有3024在老闆那 照理是只要多付1640沒錯啊
不管怎樣你有3024元在老闆那
現在要買別商品 就是要用當初付出去的錢來扣
沒道理我花了3024元 確只能抵2624元吧...........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11-2-22 09:13 PM
沒錯!就如不及格碩士講的 之前滿3000時,最後扣了400
但拿去換 因此扣的400要先加回來才是繼續算的正確金額
故你的 6580*0.8-600-3024 這裡等於減了 600+400=1000
要是只加給1640等於一件衣打了八折還再減1000去了(應該沒有這麼好)
所以後來店員說的加2040沒錯!
雖然版大之後用第二件去減第一件退的錢來算價差
但是會對店家是不合理的,因為他只賣出1件,而不是二件
買賣之間,第一件拿去退,等於賣家沒賣出第一件
而計價折扣僅能從第二件去扣600,要不然,一大堆的人都要跟版大的一樣想去
去故意鑽這迴圈式的計算混淆法了(拍謝!不是說版大在挑缸...)~~~~~,
等於變成了是不及格碩士提的 第一種算法
就是 第一層滿3000 扣400,而且滿5000 「再」扣600 ........
既然店員後來說應該是2040 那就是第二種折扣法
你不要被其他人給混淆了~~~~
作者:
airzv 時間: 2011-2-22 09:13 PM
版大沒有錯~
不然簡單~
你跟店員說你把第一件退了~
你再給他第二件的錢~
就不用加加減減了
就好啦~
作者:
歐次ㄎ 時間: 2011-2-22 09:14 PM
照理是1640.....沒錯吧!....
老闆...覺得他的算法沒錯
我還是補了2040...
所以我要怎樣說服老闆退我錢
作者:
jungle0712 時間: 2011-2-22 09:14 PM
所以請他先退錢
你再重買

作者:
roach0320 時間: 2011-2-22 09:15 PM
[quote]deartender 發表:
當天買這件
4280*0.8=3424 - 400 = 3024
所以我有3024元是在老闆那裡 即使我拿衣服去還 他也要還我3024
===============================
如果當初買另一件是
6580*0.8=5264 - 600 = 4664
===============================
所以我要單買第二件要付4664
但現在我有3024在老闆那 照理是只要多付1640沒錯啊
不管怎樣你有3024元在老闆那
現在要買別商品 就是要用當初付出去的錢來扣
沒道理我花了3024元 確只能抵2624元吧...........
--------------------------------------------------------------------------------------------------------------
應該這樣看
按照七樓大大的說法
6580*0.8=5264 是沒錯
但是第一次交易取消
折扣的400要收回
所以這次如果要買只能折扣200(600-400)
SO 5264-200=5064
5064-3024(之前付出去的)=2040
作者:
deartender 時間: 2011-2-22 09:17 PM
你先退回拿回3024
再去買第二件 6580*0.8-600 = 4664
就知道你要再掏多少錢了
400可以家十幾公升的95捏....
作者:
歐次ㄎ 時間: 2011-2-22 09:20 PM
不及格大大....我數學真的不好..所以我還是不懂...
簡單的一件事怎麼感覺哪麼複雜...
小老師大大.我想必你一定覺得莫名其妙吧..這麼簡單的問題還問
作者:
AsLaN.曉嵐 時間: 2011-2-22 09:23 PM
5264-3024-200=2040
店員應該是這樣算的
但是
反過來算
第一天付的3024+第二天補的2040=5064
若不管之前的,單買八折且五千送六百的算法是
5264-600=4664(這才是正確折扣後的應付價格吧?)
兩種算法實際支付金額不同
請老闆退你3024
然後你再重新買一次
我也覺得補2040怪怪的
作者:
歐次ㄎ 時間: 2011-2-22 09:24 PM
這大概是幾年級的問題??國小?國中?高中??
我想我對不起哪時期的數學老師
作者:
黃耀東 時間: 2011-2-22 09:28 PM
賣方就是認定你買了兩次成交一件商品,
所以要收回第一次買賣所享有的優惠!(400元)
作者:
AsLaN.曉嵐 時間: 2011-2-22 09:29 PM
黃耀東 發表:
賣方就是認定你買了兩次成交一件商品,
所以 ...
有可能是這種算法...
作者:
roach0320 時間: 2011-2-22 09:33 PM
好
你拿回 3024
請記得中間已經折扣過400了
之後買 6580*0.8=5264 (還沒給折扣對吧)
要給你折扣600
但是請記得之前給你折扣的400他已經優惠給你過了
所以5264-200=5064
所以你要付5064
看來要好好開班授課
作者:
AsLaN.曉嵐 時間: 2011-2-22 09:35 PM
roach0320 發表:
好
你拿回 3024
請記得中間已經折扣 ...
但如果不管之前的折扣呢?
只單買第二天的那件的話
實際需支付金額是4664
我也搞不懂= =
為什麼得花5064去買一件4664的衣服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11-2-22 09:40 PM
版大啊!我給你的算式簡單的修改一下,
你想一下就懂了
3024已被扣400 故6580僅能扣200 <---你的思考迴路在還可扣600上打轉
故沒想通店員的邏輯
6580*0.8-200-3024(因為已折扣400)=2040
結束!
作者:
狄克老爹 時間: 2011-2-22 09:42 PM
歐次ㄎ 發表:
小弟不才~這樣的算術我都被搞糊塗了....
情 ...
照理你因該補1640沒錯...可是前面買ㄉ那件衣服已經扣400了.現在你那件不要是不是要補他扣給你ㄉ400ㄋ
所以是2040沒錯阿.....
這ㄇ簡單這樣懂ㄌㄇ
作者:
歐次ㄎ 時間: 2011-2-22 09:45 PM
我......
這問題....可以當考題嗎?
作者:
AsLaN.曉嵐 時間: 2011-2-22 09:45 PM
小老師 發表:
版大啊!我給你的算式簡單的修改一下,
你 ...
我想板大應該懂店員的邏輯
只是店員的邏輯算出來的金額不對啊
本來只需要花4664就可以買到的衣服
為何要花5064去買?
作者:
roach0320 時間: 2011-2-22 09:48 PM
AsLaN.小藍 發表:
但如果不管之前的折扣呢?
只單買第二天的那件的話
實際需支付金額是4664
我也搞不懂= =
為什麼得花5064去買一件4664的衣服
你只單買第二件的支付金額是4664沒錯
但是我的5064前提是你已經拿回3024 而且第一件交易取消
兩碼子事
有點離題了
作者:
AsLaN.曉嵐 時間: 2011-2-22 09:51 PM
roach0320 發表:
你只單買第二件的支付金額是4664沒錯 ...
那這樣就多付四百元了不是嗎?
如果以邏輯來說5064算法沒錯
但實際支付金額卻比單買多了四百元
除非店家把四百元當手續費
不然怪怪的呀??
我還真搞不懂= =
作者:
歐次ㄎ 時間: 2011-2-22 09:53 PM
我懂了..若第一筆交易取消的話.即是補1640
但若是第一筆交易只是換商品.即是補2040
兩者差400
400就這樣來的..
是吧.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11-2-22 09:54 PM
歐次ㄎ 發表:
不及格大大....我數學真的不好..所以我還是 ...
一點也不~這是很好的訓練激盪一下
總之,你第一件要是用退錢先拿在手上的話
就不會搞不清楚了
店員是抓折扣總數 600 來計的,所以抓得比較準
反而是客戶要用以物折差的方式來算,就是會自己搞胡塗了
6580*0.8-600= 是個很單純的數字
但要是用店裡已打折又折扣的東西來折差價,
店裡的優惠額僅到600 而不是你想的 600+之前的400 變成折1000去了~~~~~
作者:
AsLaN.曉嵐 時間: 2011-2-22 09:55 PM
歐次ㄎ 發表:
我懂了..若第一筆交易取消的話.即是補1640
...
這是兩種邏輯算出來的兩種結果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11-2-22 10:07 PM
AsLaN.小藍 發表:
我想板大應該懂店員的邏輯
只是店員的 ...
並沒有多付
若
第二件單買(不管第一件) , 要付5264-600= 4664
然後
才把第一件拿去退,拿回3024 才是王道
這樣才不會亂,只是
衣服回店裡,折扣的400就隨著衣服回去了,
3024錢回版大口袋,其實,第一件就是等於沒交易 <---本來就如此
沒交易就沒所謂的第一件的折扣400
拿第一件去抵第二件的價差,就是不行扣600了,僅能優惠扣200
你所想的那「多了四百」其實是
你在3000時扣了400 結果在價格上5000時,「又」折扣了一次600
等於折扣1000,其實店家僅折扣600 <---四百的差在這裡
店家沒有在累計「重複」折扣上,而是在總計上做折扣而已~
作者:
aaron923 時間: 2011-2-22 10:18 PM
樓主你的邏輯沒有錯!!是店員搞錯了~~
那些打了八折再滿三千又扣四百元的錢都不關你的事....
你先拿3024回來~~
再付第二筆4664就沒錯了!!別被誤導了......
那些什麼扣四百又打八折的錢根本都跟你沒關係阿!!
一開始扣掉那些錢是算在店家的折扣裡,就不用再去管它了~
第二件衣服又是另一種折扣方式,沒有什麼扣了四百又不能再扣六百的道理!!
這是兩個不同的算法,別讓店員把第一件衣服的算法用來混淆你
結論就是1640是沒錯的!!千萬別付2040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11-2-22 10:22 PM
aaron923 發表:
樓主你的邏輯沒有錯!!是店員搞錯了~~
那 ...
你好瞎
作者:
roach0320 時間: 2011-2-22 10:31 PM
aaron923 發表:
樓主你的邏輯沒有錯!!是店員搞錯了~~
那 ...
厲害

作者:
aaron923 時間: 2011-2-22 10:31 PM
小老師 發表:
版大啊!我給你的算式簡單的修改一下,
你 ...
沒這回事!!照你的說法......
那打了八折的差價要不要補給店家阿!!





算給你看.....
3024 +400(滿三千送四百)+856(原價打八折)=4280
400 跟打八折的856跟你有何相干!!
你說要補四百給他,那怎麼不用補856元!!

第一件跟第二件完全是沒關聯的兩題數學題
為什麼硬要把它扯一起!!
一推人再說什麼600要扣400的~(到底有什麼關係要拿600扣400)



聽我的準沒錯~~
作者:
AsLaN.曉嵐 時間: 2011-2-22 10:38 PM
這是總額的算法
6580*0.8-200-(4280*0.8-400)=2040
把括號去掉後會變成
6580*0.8-200-4280*0.8+400(負負得正)
先乘除後加減
所以6580*0.8跟4280*0.8先算
5264-200-3424+400=2040
但請看折扣的部份
實際只有拿到200的折扣
如果要用淨額的算法那就是6580也要用淨額的方式
這是淨額的算法
(6580*0.8-600)-(4280*0.8-400)=1640
作者:
deartender 時間: 2011-2-22 10:43 PM
1640才對
其他說只能多-200的大大算錯了
兩原價差價(6580-4280)的八折(*0.8) 再多補扣200(新折扣600減去已經給過的折扣400所以還要折扣200)
=1640
作者:
歐次ㄎ 時間: 2011-2-22 10:47 PM
恩....大夥動動腦就好了別傷感情唷!
剛在電話裡告知.店員無法決定.交由主管明天答覆我.
我告知了他有兩種算法.而我顯然被店員本能性的邏輯帶著走.所以..
店員無法決定~我想就把它當作是這一個題目的價值吧~
作者:
AsLaN.曉嵐 時間: 2011-2-22 10:51 PM
歐次ㄎ 發表:
恩....大夥動動腦就好了別傷感情唷!
剛在電 ...
其實只是總額跟淨額的算法所呈現的兩種結果(剛剛友人告知的算法,我也上了一課)
不會怎樣啊,又不是筆戰~~~~
只是提出疑問與答覆而已
但!不要付2040...
把#35抄去給主管看~~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11-2-22 10:57 PM
難怪現在的世間真是亂啊~~~~~
板大你有疑問的話,就回去店裡問是哪種折法?
總價折?還是過門檻重複折?
講1640的 都是價過3000門檻折400價過5000門檻 「再」折600的群算法
講2040的 是店家算法,就是店只認賣出一件,只折600
有價折扣物品跟金錢換算方式在回溯時不同
一堆人非得要搞死人腦袋囉~~~~~~
很多人的邏輯都跑掉了
那個過門檻式重複折法有個缺點,就是
商品要是一直不滿意
店家就很有服務態度一直給換,折扣總值會愈來愈高
試問:誰要來開這家店
作者:
alan0623 時間: 2011-2-22 10:59 PM
想簡單一點!
第一次你付了現金3024元。
現在你不買了,店員退你3024元。(你付了3024元,又拿回3024元)
再來你又要買6580元
6580*0.8-600=4664元
你就再拿4664元給他就對了。
你不能把二個金額一起算,因為3024元是已經折扣了。
所以先把一筆結清後,再重新算一筆就不會亂了。
作者:
deartender 時間: 2011-2-22 11:02 PM
小老師 發表:
1640的 都是價過3000門檻折400價過5000門檻 「再」折600的群算法
非也....
第二筆單買或換貨始終是4664元去購買
只扣了一次600喔
6580*0.8-600=4664元 不是你說的再折600 (400+600=1000)
若是這樣的話 6580*0.8-1000不就等於4264了.............
作者:
丫翔 時間: 2011-2-22 11:16 PM
一個邏輯問題可以算成這樣
基本上這是一個數學問題也是一個邏輯問題
衣服買了可以退錢嗎?????(只能換商品)
那等打8折活動過後在拿去退可能會賺翻
(折扣是不算在裡面的){當然退換要排除這筆錢}
所以板大要是店家真的收你20XX的話
最好的建議是
1.換同等商品 2.二個都買 3.多付400
作者:
deartender 時間: 2011-2-22 11:34 PM
哈哈 的確是耐人尋味的問題
4280*0.8= 3424元 給你折扣400 讓你3024就可以買到價值3424元的東西
現在你要退貨除非店家退你3424元 不然你不用再扣400了 店家退你3024已經是等價的交易了 給你的400折扣已經扣掉了
你只需要算知道你還要補多少才達到6580*0.8 - 600 =4664就好
也就是1640
作者:
horace 時間: 2011-2-23 08:39 AM
deartender 發表:
店家退你3024已經是等價的交易了 給你的400折扣已經扣掉了
(舉手)
報告老師~~~真的是1640喔~~~
作者:
horace 時間: 2011-2-23 09:07 AM
AsLaN.小藍 發表:
這是總額的算法
6580*0.8-200-(4280*0.8 ...
證明題:
新外套
6580*0.8 - 600(滿5000送600) - 3024(退貨) =1640
因:舊外套= 3024(退貨) = 4280*0.8 - 400
代入:
新外套 = 6580*0.8 - 600(滿5000送600) - {4280*0.8 - 400} =1640
去掉括號=>
新外套 = 6580*0.8 - 600(滿5000送600) - 4280*0.8 + 400 =1640
得證~~優惠的400已經跟隨退貨還給店家了喔~~
作者:
阿義 時間: 2011-2-23 09:22 AM
當然是1640元!
作者:
黃耀東 時間: 2011-2-23 10:45 AM
只要買賣雙方取得共識就好!
作者:
lee.linms 時間: 2011-2-23 11:12 AM
這個問題, 百貨公司都有比較詳細的規定, 但, 這規定一般消費者根本不會去注意...
有些是滿額直接折扣, 有些是滿額換現金禮卷. 要看這個折扣是 "百貨公司" 吸收, 還是 "專櫃" 吸收.
如果是 "專櫃" 吸收, 折扣是不會累積計算的. 滿 3000折扣400, 不會因為滿6000就折扣800.
所以, 此筆交易, 最多最多只會折扣 600元.
換貨... 感覺上好像是2筆交易, 但是只是一筆交易而已.
所以... 結論是: 要求接退款後, 繞一圈再去買.
(PS, 專櫃小姐 可以把第一筆消費 "消帳" 視同 沒有消費.... )
作者:
4881rz 時間: 2011-2-23 12:32 PM
記得去把4百塊要回來吧!你多付了
作者:
FUCHS 時間: 2011-2-23 01:22 PM
先問看看 滿3000扣400是怎麼算? 如果是用百貨公司商品券的話, 你就得吐出那400, 因為你消費取消
如果滿300扣400抵在成交金額時, 你就不用再退還. 因為那個算在前一次的交易中, 而你第一次的交易因退貨而取消
作者:
天井小豬 時間: 2011-2-23 01:30 PM
這是門檻的問題,消費滿3000折400消費滿5000折600,並不是在扣600元所以這兩者差距是兩百塊錢而已
因此4280*0.8-400=3024這是你先前的消費
再來新的6580*0.8-200(因為到達這個門檻的時候是多折扣200)=5064
並不是折扣600元,要不然你的折扣是1000元喔
所以5064-3024=2040
不知這位大大是否有看懂是否有了解了
作者:
aaron923 時間: 2011-2-23 03:32 PM
天井小豬 發表:
這是門檻的問題,消費滿3000折400消費滿5000 ...
非也非也~~
既然你都知道是門檻的問題!!代表是以一件商品去計算~~
滿3000可以折400,滿5000折600,這是你有沒有到達那個門檻給你的折扣!!
我不懂為啥要拿600去扣400......那是沒有關係的那個門檻!!OK!??
換種方式說....如果是滿3000打八折滿5000打七折,那你會不會拿打七折的錢去扣打八折的錢阿!!

作者:
horace 時間: 2011-2-23 04:20 PM
堅持補2040的好朋友們...
直接簡單算一下
ㄛ大換新外套
3024(已付) + 2040(再補)=???
和
小弟我也去買一件新外套
6580*0.8 - 600=???
所以勒~~~
作者:
Kukalaja 時間: 2011-2-23 04:37 PM
這樣解釋看會不會比較了解
先看第一次買的夾克
4280*0.8=3424
這本來是你要付的金額
但由於滿3000送400, 所以百貨公司幫你折抵了400
你只付了3024
但你這時拿去退貨
百貨公司就不折抵這400
這件衣服得價值就回到了$3424
你當初只付3024, 等於還欠賣家400元
那賣家就只會退你2624
新夾克 6580*0.8-600=4664
4664-2624=2040 <-- 你要付的金額
這樣不知你有沒有比較了解 
作者:
Denser 時間: 2011-2-23 04:56 PM
2040沒錯啊
簡單說好了
板大你現在手上已經拿了一件4280的
但你還沒有要結帳
因為還沒結帳所以不知道最後門檻在哪裡 ( 滿4000 OR 滿6000 )
因此價格要以4280*0.8來計算
這樣說懂了嗎
所以同理可證
如果你拿4280的拿去退錢
因為你退了等於你的消費是0
消費0就沒有資格享有400元折價
因此實際上是要付4280*0.8=3424
而你只付了3024所以你必須補他幫你支出的400
懂了嗎
作者:
溫泉 時間: 2011-2-23 04:56 PM
1640........................+1
作者:
溫泉 時間: 2011-2-23 05:02 PM
最簡單的方式~
退原本那件~在買新的那件~
答案就出來了~
作者:
FUCHS 時間: 2011-2-23 05:08 PM
<i>aaron923</i> 發表:<br />
<br />
<br />
非也非也~~<br />
<br />
既然你都知道是門檻的問 ...
<br />
如果是滿3000 打8折, 滿5000 打7折
那當然不用退400
可是, 現在是滿3000 抵400 滿5000 抵600
抵的意思, 通常是給商品劵(禮劵)之類的讓你抵. 這種情形下 你退貨時, 自然也要註銷商品劵, 也就是少了400可以抵
作者:
小村子 時間: 2011-2-23 05:57 PM
1640 +1
看到這篇那麼熱烈的討論
讓我的腦細胞又死了不少...
個人覺得,兩件衣服皆為獨立事件,毫無關聯
所以買6580衣服時的優惠,不能扣掉買第一件衣服時的優惠
如果,樓主當天同時買了4280及6580這兩件外套
那要怎麼結帳?
聰明的消費者當然會這樣
(4280*0.8-400)+(6580*0.8-600)=3024+4664=7688
兩件分開結最划算
但是狡猾的店家則會這樣結
(4280+6580)*0.8-600=8088
多了400的價差....這就是店員的邏輯
總之,我覺得樓主的1640是正確的!!
如果還是各說各話,我想這應該可以向消基會做個詢問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340.aspx
作者:
Denser 時間: 2011-2-23 05:58 PM
Denser 發表:
2040沒錯啊
簡單說好了
板大你現在手 ...
我想一定有人會回說 : 我不買為什麼還要多付400 那店家都靠這招賺錢就好了啊
其實不然
舉滿3000折扣400的例子好了
他每給出一筆折400的優惠這400都是他自己吸收的
折了幾次400他每月結算盈餘就要減幾次400
這樣講再不懂我也沒辦法了
作者:
aaron923 時間: 2011-2-23 06:03 PM
FUCHS 發表:
<br />
如果是滿3000 打8折, 滿50 ...
你說的也是有可能~~
但我覺得這店家應該是全館打八折.....
滿了3000再享有折扣400的意思,如果滿5000則是折扣600
兩者是不能同是存在的,達到哪一個才享有哪個折扣。所以那400元是跟打了八折的折扣是屬於店家給消費者的折扣...不用算在消費者頭上!
樓主的情況,一開始是第一種.....後來取消了,所有的折扣店家會加回去,跟消費者沒關係!!
所以後來改成第二種,有達到滿5000可已折扣600,所以就扣600....
並不需要補回400元給店家!!而是直接改用先打八折,再滿5000扣600...
以上是存屬我個人的看法而已,如有冒犯敬請原諒~~
作者:
Denser 時間: 2011-2-23 06:06 PM
小村子 發表:
1640 +1
看到這篇那麼熱烈的討論
讓我的腦細胞又死了不少...
個人覺得,兩件衣服皆為獨立事件,毫無關聯
所以買6580衣服時的優惠,不能扣掉買第一件衣服時的優惠
如果,樓主當天同時買了4280及6580這兩件外套
那要怎麼結帳?
聰明的消費者當然會這樣
(4280*0.8-400)+(6580*0.8-600)=3024+4664=7688
兩件分開結最划算
但是狡猾的店家則會這樣結
(4280+6580)*0.8-600=8088
多了400的價差....這就是店員的邏輯
總之,我覺得樓主的1640是正確的!!
如果還是各說各話,我想這應該可以向消基會做個詢問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340.aspx
我跟你說
不用查了
只要有這類的優惠
都會註明是以每個人頭的總消費金額來算
所以用(4280+6580)*0.8-600=8088來算是沒錯的
因此你要馬就是接受
要不然就是找你家人或朋友分開來買
作者:
歐次ㄎ 時間: 2011-2-23 08:25 PM
剛剛收到店家回電告知.基本上站在消費著的觀點來看.折扣越多當然越好.但以他門公司的觀點來看只是單純的換貨.並沒有考慮到這中間的差別.所以折扣上就有所出入.也說明了只要將發票帶回消帳重新開立一張新的發票即可退回400..
這一次的事件讓她們了解到退換貨的細節.並且會將這件是拿出來當範例為之後的新進人員宣導.
真是上了一課..也對店家的處理方式感到滿意.不是因為錢可以退回.而是再三的告知我點出了他們的問題.並將問題反應出來..
倒是我有點不好意思..
作者:
apaul 時間: 2011-2-23 08:39 PM
退錢重買最實在,不然會被數字遊戲玩死..
作者:
AsLaN.曉嵐 時間: 2011-2-23 08:40 PM
歐次ㄎ 發表:
剛剛收到店家回電告知.基本上站在消費著的ⅶ ...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11-2-23 09:19 PM
不錯哩!要回400元說~~~
平心而論,我覺得是店家的職員被唬到了,不想生事
所以退錢算了說
滿3000退400 滿5000變可再退600 要是滿7000不就可再退個800加乘式的累退
我也想知道那家店在哪了(偷偷跟我們說一聲大家揪團一塊兒去殺個痛快吧~~~~
)
作者:
企鵝 時間: 2011-2-23 09:21 PM
上次陪朋友去買亞太手機..買單後要拿手機 我就幫朋友跟他問說沒有新的嘛 你幫我問問其他分店..他就說雲林沒有了..那我說剩下你剛剛給我看那一隻展示機嘛..他就回我 正確 你可以檢查看看有刮傷嘛..我就跟他說 展示機沒便宜一點嘛..他就忽然回我說 對吼..都沒人問過他ㄟ 我第一個問..當下馬上打5折
作者:
deartender 時間: 2011-2-24 10:28 AM
Kukalaja 發表:
4280*0.8=3424
這本來是你要付的金額
但由於滿3000送400, 所以百貨公司幫你折抵了400
你只付了3024
但你這時拿去退貨
百貨公司就不折抵這400
這件衣服得價值就回到了$3424
你當初只付3024, 等於還欠賣家400元
那賣家就只會退你2624
新夾克 6580*0.8-600=4664
4664-2624=2040 <-- 你要付的金額
你錯了
4280*0.8=3424 送400 所以你用3024就可以換到價值3424的商品
退貨時一樣
你拿著價值3424的商品 跟店家拿回你的3024元 這時你就把400還給店家了 不需要再補店家400元
這樣說有了解嗎
作者:
FUCHS 時間: 2011-2-24 04:09 PM
<i>小老師</i> 發表:<br />
不錯哩!要回400元說~~~<br />
平心而論,我覺得 ...
<br />
對啊 像這種店, 你多退換貨幾次
可能半毛錢都不用付了
作者:
激賞.. 時間: 2011-2-24 09:23 PM
看了好久..原來店家了錢了..
這是(一次消費的問題)
小老師說的對! 我們一起去殺個痛快吧!!
作者:
黃耀東 時間: 2011-2-24 09:51 PM
這篇好經典!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11-2-24 10:33 PM
其實,一直換不會有好結果的
換衣折價真是門唬人的學問
就像上面蓋樓的大大們說的
這一件是這一件的價,那一件是那一件的價
都是打折再扣了的價錢
錢是你付,上一件抵下一件的折價也僅能抵去你上一件付出的價格 <--就是淨值論
因為店家前些天入帳也僅那個錢而已
下一件打折扣是下一件的事
一樣是打折扣再折價完後減去你當初付去的錢
所以
拿回400是對的
因為那是分開的二件折扣
而不是一件折扣因3000 5000的過檻重複加乘式折抵......
作者:
horace 時間: 2011-2-25 08:18 AM
感謝你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