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證件照的形容詞票選(超搞笑) [列印本頁]
作者:
19歲 時間: 2011-2-9 09:39 PM 標題: 證件照的形容詞票選(超搞笑)
趕在過年前辦了護照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
護照上的照片
八、眼睛必須張開且清晰可見,不能被頭髮遮蓋,呈現清楚的臉型輪廓,不能側向一邊(似肖像畫形式)或傾斜,且臉型兩側、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需清楚呈現,相片不修改。小耳症患者其頭髮可遮蓋耳朵輪廓,但臉型兩側仍須顯明,不遮蓋。
結果春節旅遊出入海關時,不但外國海關一直拿著照片跟我的臉比對!!
連我國海關都忍不住偷笑~~~
歡迎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證件照適用於那一個形容詞
1. 不像個人;
2.沉魚落雁;
3.英俊瀟灑;
4.比較委婉;
5.基地成員;
6. 沒化過妝;
7.還沒睡醒;
8.慘不忍睹;
9. 像勞改犯;
10.還可以吧;
11. 照錯人了;
12.有頭有臉;
13.有據可查;
14.印度黒毯;
15.人鬼殊途;
16.空前絕後;
17.其他補充
不知道為什麼不給我用票價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