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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小車禍現場如何保護自己 [列印本頁]

作者: 四輪機械獸    時間: 2011-1-23 03:33 PM     標題: 小車禍現場如何保護自己

朋友寄給我的信,貼過來給各位車友看看吧,不過還是希望大家不要用到

世風日下,不能不防, 雙方要離開時,向對方要一下電話,馬上用手機撥給對方手機。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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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詐騙手法:一場車禍,對方說沒關係,卻換來賠償金 !!
注意:希望大家小心謹慎 .....林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林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
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林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 30 萬現金,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 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
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 萬元私下和解。
這是真實案例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
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2. 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 (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3. 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到警局備案(這是重點,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肇逃)。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就來不及了 ……希望各位小心謹慎 !!!--------------
律師說:雙方要離開時,向對方要一下電話,馬上用手機
撥給對方手機。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逃逸!




作者: lovechuan    時間: 2011-1-23 03:49 PM


作者: 李阿義    時間: 2011-1-23 04:14 PM

有錄音或行車計錄器就可以了 不一定要跟對方要電話.要了或打了或許會更麻煩. 行車計錄器應該有影像.用錄音的話請先將現場時間.地點.自己的車輛車牌.對方的車輛車牌. 一定要錄到對方的聲音.可以先以問好的方式.安慰對方.以及詢問對方有合需要配合地方.如對方說"沒事"這些重要的口語都要錄到.以保身明志.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1-1-23 04:22 PM

放個錄音筆在身上也行搭配行車紀錄器
作者: 士林.新店小班    時間: 2011-1-23 11:50 PM

感謝分享 !!
作者: 赤羽焰    時間: 2011-1-24 11:06 AM

真是世風日下!!
作者: evan13929    時間: 2011-1-24 07:44 PM

我是覺得報警處理是最好的
這樣才有證據
因為自己騎車時有跟人擦撞過
結果對方也是給我電話要我撥 我也確認他電話有響
當場他先給我3000當醫藥費
事後再跟他談機車修理費的時候他就賴皮不出面 最後只好自己

而且後來想想 搞不好他給的是別的電話然後轉接到手機上的
真是防人之心不可無
作者: 黑色楓葉    時間: 2011-1-25 01:45 PM

推推推  幫助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