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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北二高] 請注意 高速公路行車距離【開始照相囉!!】 [列印本頁]

作者: liangadsl    時間: 2011-1-21 12:42 AM     標題: 請注意 高速公路行車距離【開始照相囉!!】

轉載:

高速公路車距【開始照相了!!】

目前知道出現地點為:
1.) 65K處 (中壢平鎮附近 )、
2.) 99K處 (新竹)、 新竹交流道系統
3.) 134.6K (三義附近)中部路段、
4.) 160.8K (后里附近)、
5.) 165K處 (豐原附近)
6.) 172K處  (大雅中清附近 )!


高速公路未保持『行車距離』【開始照相了】
請轉告你的親朋好友喔!^^

高速公路新罰責---未保持車距
高速公路上取締未保持車距,
乃是使用美規 Lti20-20-laser系統,
架設於通過高速公路上方的陸橋上方,
並且於高速公路上劃出兩條距離 35m的白線,
當前方車輛尚未離開此35m的區域時若是後方車輛已經進入,
代表後方車輛未保持車距,警方使用此雷射系統拍照並同時測速,
所以若後方車輛同時超速,這樣可以兩案並罰,

『超速與未保持車距總共 NT6000.』


祝福大家身體健康、事事順心,
快快樂樂出門 平平安安回家!!

僅供參考 用不到最好~~~!!

作者: liangadsl    時間: 2011-1-21 12:45 AM

行車保持安全距離,才有足夠的時間來應變突發的狀況,千萬不可跟車太近。尤其天雨路滑或路面潮溼,濃霧、強風、大雨等天候欠佳狀況、夜間行駛及行車於下坡路段、隧道內等特殊狀況,安全距離應適度的增加。
為維護您及其他人的安全,行駛於高速公路時,務必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


《如何計算安全距離》
1.以行駛速度計算安全距離
◎ 小型車應與前車至少保持「速度除以2」的距離(單位為公尺)
◎ 大型車應與前車至少保持「速度減20」的距離(單位為公尺)



◎ 不同行駛速度下與前車應保持之最小安全距離如下表:





◎車輛行駛於國道5號「雪山隧道」,在正常情形下,應保持 50公尺 以上之行車安全距離。如因隧道內道路壅塞、事故或其他特殊狀況導致車速低於每小時 20公里 或停止時,仍應保持 20公尺 以上安全距離。


2.以行車時間計算安全距離
跟隨前車通過某一定點(如標誌、燈桿)的間隔時間,小型車應至少有2秒鐘之時距,大型車應至少有3秒鐘之時距。



作者: 黑色鋒    時間: 2011-1-21 12:48 AM

liangadsl 發表:
轉載:

高速公路車距【開始照相了!!】

...

抄收有感謝.......這次過年下南部要好好注意了...
作者: 橘太    時間: 2011-1-21 12:52 AM

這是重要訊息  感恩開版大的建議  超優質的蠟
作者: 居    時間: 2011-1-21 01:00 AM

新竹路段~
是在二高102公里處的天橋上面拍喔
南北雙向都會不定時出現拍攝
作者: 咖哩雞    時間: 2011-1-21 01:02 AM

重要訊息  感謝版大的分享喔!!
作者: 隱隱隱    時間: 2011-1-21 01:10 AM


作者: yvre    時間: 2011-1-21 02:23 AM

沒有劃線的地方也會拍喔 而且非常惡劣
個人在二高97k 新竹寶山附近有被拍過
前車佔用內車道 且速度未達最高速限 不去管
只知道要求後面的車保持距離
(無法保持距離也是前車太慢造成的啊)
只能奉勸大家 開高速公路看到上面有橋就要注意一下
作者: Ranger823    時間: 2011-1-21 04:16 AM

問題來了!
如果我保持距離,但是一直有車子插進來?:15
請問?這要算誰的帳單?
作者: 柔柔    時間: 2011-1-21 07:46 AM

感謝提醒~推+1...
作者: liamu    時間: 2011-1-21 08:25 AM

嘉義東西向82常有警車由82上面往國1拍!
作者: kuohsuan    時間: 2011-1-21 09:47 AM

收到~~~
作者: 洪小柏    時間: 2011-1-21 10:02 AM

有的時候保持距離中間就突然被塞一台車進來,這樣怎麼算
作者: 小藍    時間: 2011-1-21 01:05 PM

[quote]yvre 發表:
沒有劃線的地方也會拍喔 而且非常惡劣
個人 ... [/quot
2009年11月我在北二高寶山休息區南下97km被拍過(陸橋上拍),有對照相儀器合法性,有效性,距離做申訴
結果國道警察有回覆24連拍照片(D8擷取的),證明期間沒有車插入,前車也無踩煞車,高速公路車道白線為4公尺,來比對我與前車未保持53公尺之安全距離(車速107km換算,而我實際車距不到10公尺),並附上該測速器之合格使用執照,中央標檢局之儀器校驗報告,本想繼續要他提出證明當初是否用該測速器出勤之紀錄來玩他(我的工作是品保),後來還是繳費算了,還好時速只有107km未保持安全車距而已罰3000元,如果是當場被攔下就可以要求提供警員編號,儀器標號,有無在校驗期限內,合格使用標籤或證明等,不合格儀器是不可以舉發的.
作者: 灰熊厲害    時間: 2011-1-21 01:44 PM

感謝大大分享資訊
作者: 紳藍    時間: 2011-1-21 01:44 PM

感謝阿拔!
作者: ssgr5486    時間: 2011-1-21 02:22 PM

去年年底被拍過一張~~3張小朋友~
前方車輛內車道速度低於100害到我了~
作者: okokok2005    時間: 2011-1-21 02:26 PM

感謝分享~
作者: song    時間: 2011-1-21 04:50 PM

被拍過...
作者: 企鵝    時間: 2011-1-21 07:28 PM

3~4年前就被拍過了..不用懷疑 一張3000
作者: 小麥    時間: 2011-1-21 08:03 PM

-企鵝- 發表:
3~4年前就被拍過了..不用懷疑 一張3000

沒錯~這篇月經文...出現好幾年了...
現在又出現了...
作者: ㄚ繭    時間: 2011-1-21 10:52 PM


作者: 羊羽-1231    時間: 2011-1-21 11:04 PM

搶錢阿,如果前方都是龜速車,要怎樣開
作者: 黑色鋒    時間: 2011-1-22 03:36 AM

洪小柏 發表:
有的時候保持距離中間就突然被塞一台車進來 ...

超過去..............
作者: 黑色鋒    時間: 2011-1-23 02:19 AM

羊羽-1231 發表:
搶錢阿,如果前方都是龜速車,要怎樣開 : ...

一 樣.......退擋超過去.......
作者: 給我奶茶    時間: 2011-1-23 11:30 AM

好家再我都依行車限速行駛 沒在怕的
作者: 小小奕    時間: 2011-1-23 12:59 PM

給我奶茶 發表:
好家再我都依行車限速行駛 沒在怕的


作者: 海豆飯    時間: 2011-1-23 01:01 PM

抄收
作者: 宜蘭聰    時間: 2011-1-23 02:44 PM

給我奶茶 發表:
好家再我都依行車限速行駛 沒在怕的


作者: visahung    時間: 2011-1-23 06:58 PM

洪小柏 發表:
有的時候保持距離中間就突然被塞一台車進來 ...

看條伯伯要罰誰嚕~~
作者: 給我奶茶    時間: 2011-1-23 09:34 PM

油耗9.6不是假的 一桶油603公里
作者: 黑色鋒    時間: 2011-1-24 12:41 AM

給我奶茶 發表:
油耗9.6不是假的 一桶油603公里

哇.......真的假的.....真划算耶....

果然天天跑高速的還是有差.........
作者: 黑色鋒    時間: 2011-1-25 01:20 AM

黑色鋒 發表:



哇.......真的假的.....真划算耶.. ...

一樣天天跑...我就沒有這麼優的油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