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很無言的對話 [列印本頁]
作者:
小P 時間: 2011-1-13 08:51 PM 標題: 很無言的對話
某天..收到一封訊息
接著就是以下對話
A君:為什麼移除我的文章??
我:因為你違規.違規事項請參考公告
A君:公告在哪??
我:物流區各版置頂都有公告
A君:大家都是FSC的.為何不能通融??
我:每個人都一樣.無例外
A君:就不能網開一面嗎?
我:你要不要試看看.在法院上跟法官說大家都是台灣人.不能通融一下嗎
A君:......B............... (開始罵人了.所以消音)
作者:
深海藍小胡 時間: 2011-1-13 08:55 PM
頭香
作者:
jorserf 時間: 2011-1-13 08:56 PM
規定都寫了很清楚了
所以我都po在自由買賣區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1-1-13 09:02 PM
版規都訂出來了...
每次po錯都會提醒一次...
已經是很好的了!
功課要先做足...
不要怨版主了! 
作者:
阿甫 時間: 2011-1-13 09:25 PM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1-1-13 09:31 PM
只想要特例的心態
.....
版主難為,以前擔任國軍討論版的版主,也是遇到一推OOXX的人
作者:
ash19831983 時間: 2011-1-13 09:34 PM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11-1-13 09:38 PM
該砍就砍....是他自己不遵守版規的....怪不得別人 
作者:
遠天亦有鳴 時間: 2011-1-13 10:34 PM
對付這種眼睛是裝飾品的,下次直接公布帳號啦~~~
作者:
otis0824 時間: 2011-1-13 10:36 PM
失敗者才會請求通融
有本事就按照規定來
作者:
士林.新店小班 時間: 2011-1-14 01:49 AM
到 "自由買賣區" PO 文就不會種困擾了 ... 
作者:
gemara 時間: 2011-1-14 09:34 AM
顧人怨版主人氣又加1了
作者:
Mr.coco 時間: 2011-1-22 12:16 PM

作者:
RC 時間: 2011-1-22 04:12 PM
gemara 發表:
顧人怨版主人氣又加1了
哈哈哈 +1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11-1-22 04:34 PM
RC 發表:
哈哈哈 +1
哈哈哈 +1
作者:
小P 時間: 2011-1-23 12:13 PM
前幾天還有一封
在美國..XX是放在汽車用品區賣的
我實在很想回
1.這裡是台灣
2.那你去美國賣阿
作者:
kertsai 時間: 2011-1-23 07:34 PM
對不起
看到最後一句,我笑了…
作者:
板橋~~阿輝 時間: 2011-1-23 07:41 PM
實在是 有點快看不下去了.....
何必這樣
作者:
動力機械 時間: 2011-1-23 07:41 PM

作者:
marco7sti 時間: 2011-1-23 07:44 PM
中文很難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