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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很無言的對話 [列印本頁]

作者: 小P    時間: 2011-1-13 08:51 PM     標題: 很無言的對話

某天..收到一封訊息
接著就是以下對話


A君:為什麼移除我的文章??
我:因為你違規.違規事項請參考公告
A君:公告在哪??
我:物流區各版置頂都有公告
A君:大家都是FSC的.為何不能通融??
我:每個人都一樣.無例外
A君:就不能網開一面嗎?
我:你要不要試看看.在法院上跟法官說大家都是台灣人.不能通融一下嗎
A君:......B............... (開始罵人了.所以消音)
作者: 深海藍小胡    時間: 2011-1-13 08:55 PM

頭香
作者: jorserf    時間: 2011-1-13 08:56 PM

規定都寫了很清楚了

所以我都po在自由買賣區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1-1-13 09:02 PM

版規都訂出來了...

每次po錯都會提醒一次...

已經是很好的了!

功課要先做足...

不要怨版主了!
作者: 阿甫    時間: 2011-1-13 09:25 PM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1-1-13 09:31 PM

只想要特例的心態
.....


版主難為,以前擔任國軍討論版的版主,也是遇到一推OOXX的人
作者: ash19831983    時間: 2011-1-13 09:34 PM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11-1-13 09:38 PM

該砍就砍....是他自己不遵守版規的....怪不得別人
作者: 遠天亦有鳴    時間: 2011-1-13 10:34 PM

對付這種眼睛是裝飾品的,下次直接公布帳號啦~~~
作者: otis0824    時間: 2011-1-13 10:36 PM

失敗者才會請求通融
有本事就按照規定來
作者: 士林.新店小班    時間: 2011-1-14 01:49 AM

到 "自由買賣區" PO 文就不會種困擾了 ...
作者: gemara    時間: 2011-1-14 09:34 AM

顧人怨版主人氣又加1了
作者: Mr.coco    時間: 2011-1-22 12:16 PM


作者: RC    時間: 2011-1-22 04:12 PM

gemara 發表:
顧人怨版主人氣又加1了

哈哈哈 +1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11-1-22 04:34 PM

RC 發表:


哈哈哈 +1

哈哈哈 +1
作者: 小P    時間: 2011-1-23 12:13 PM

前幾天還有一封

在美國..XX是放在汽車用品區賣的
我實在很想回

1.這裡是台灣
2.那你去美國賣阿
作者: kertsai    時間: 2011-1-23 07:34 PM

對不起
看到最後一句,我笑了…
作者: 板橋~~阿輝    時間: 2011-1-23 07:41 PM

實在是 有點快看不下去了.....

何必這樣
作者: 動力機械    時間: 2011-1-23 07:41 PM


作者: marco7sti    時間: 2011-1-23 07:44 PM

中文很難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