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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12/08 在台南麻豆阿蘭碗粿停車場被神車碰撞(附影片 ) [列印本頁]

作者: jimmyyu    時間: 2010-12-9 09:00 AM     標題: 12/08 在台南麻豆阿蘭碗粿停車場被神車碰撞(附影片 )

昨天到台南遊玩
回到桃園發現駕駛座的們有被刮傷的痕跡
回想一路上沒有碰撞到
查看行車紀錄器
發現是在台南麻豆吃阿蘭碗粿時
在停車場被隔壁的車A到了
他A到之後就若無其事的走了
真是王八
記錄器有拍到車牌
不知道是不是有辦法找到這個車主跟他求償
這樣帶著影片檔案到桃園的警察局備案是否有用
真的很不爽



駕駛座在台南停車場被A的傷

上面部分傷到,下方折線的地方也有傷
A我的車:15 :15


附上當天被撞的影片--請開音效(0:38處)
[youtube]P0N-XGPZQLM[/youtube]


更新

剛去桃園的警局
值班員警說
因為管轄不同的關係
所以他們無法受理
就算有證據也不行
所以他們請我要到台南當地派出所報案
因為實在是太遠了
所以我就打電話到台南麻豆分局
請麻豆分局的警員幫我查
麻豆分局也是要請我去台南一趟
我只能先請他幫我找到車主
後續他要不要賠
我也不知道了


只能說台灣的警察實在是很兩光
作者: 夢幻握壽司    時間: 2010-12-9 09:07 AM

行車紀錄器好重要阿~
連停車都可以舉證了, 題外話, 那神車駕駛是手殘嗎? 那麼早打方向盤幹嘛?

作者: 老郭    時間: 2010-12-9 09:07 AM

又是頭又大....撞擊聲還真大聲....
可以直接拿影片去報案吧!!這應該也算肇事逃逸唷!
作者: 老郭    時間: 2010-12-9 09:09 AM

夢幻握壽司 發表:
行車紀錄器好重要阿~
連停車都可以舉證了, ...

開頭又大的很多都這樣 見怪不怪了....時常馬路遇到一堆擋馬路移動車輛的~一移就是分鐘在算的
作者: 圓嫩嫩    時間: 2010-12-9 09:17 AM

:15 :15 :15 :15
作者: 士林.新店小班    時間: 2010-12-9 09:39 AM

629X - LZ 賠錢 .... :18 :18
作者: 林正峰    時間: 2010-12-9 09:43 AM

這種人就是該:18
作者: kuohsuan    時間: 2010-12-9 09:48 AM

碗粿蘭停車場很小一個,線都畫小小格
作者: ss530kimo    時間: 2010-12-9 09:52 AM

唉唷~在我們這邊的耶~看來應該都是外地人才會去吃的....下次不要去那裡吃了要到市區裡面來才好吃唷~

祝你早上抓到那個兇手~
作者: jimmyyu    時間: 2010-12-9 09:59 AM

kuohsuan 發表:
碗粿蘭停車場很小一個,線都畫小小格

當天停車我就已經喬了很久
因為它的車又停的比較靠我這一邊
我怎麼停都離他很近
不過還不至於會讓它撞到我
現在我不知道到警察局在北部報南部的案子
是不是會受理
不然只能自己摸摸鼻子
算自己倒楣囉
作者: 龍ㄟ    時間: 2010-12-9 10:04 AM

這可以拿影片去報警
告他毀損罪:15
作者: ss530kimo    時間: 2010-12-9 10:15 AM

我只知道這算是私人場地,他算毀壞私人財產,竟然你有證據了,但若他要賠償的話你就不用提告嚕!
因為我之前也有過這樣的情形發生,但是我第一時間就把他叫下來了!記得警方跟我說六個月已內可以提告喔!但賠償的話就不必啦
,我想應該不用鬧那麼大吧!所以賠錢了事就OK啦~
作者: jimmyyu    時間: 2010-12-9 10:18 AM

ss530kimo 發表:
我只知道這算是私人場地,他算毀壞私人財產 ...

那我也要找到他才可以跟他求償吧
現在是我不知道要怎麼才找的到他
去警局應該最快吧
作者: 噗噗-Duncan    時間: 2010-12-9 10:24 AM

呼~神耶
撞到屁股就算了...
撞到前門...
駕照白考了
作者: 龍ㄟ    時間: 2010-12-9 10:30 AM

jimmyyu 發表:



那我也要找到他才可以跟他求償吧
現 ...

可以請警察幫你調車主資料
作者: ss530kimo    時間: 2010-12-9 10:37 AM

看來你只好等警方幫你查嚕,但是可能會很久~才有下落@@a
作者: MiG29    時間: 2010-12-9 10:52 AM

證據這麼明顯...又有拍到車牌...

直接到警局...告肇事逃逸...

警察伯伯會負責幫你找到人...

等找到人.....大概是和解了事...

沒出人命...基本上也不用上法院告來告去...

如果找到人不賠.....就告死他吧!!!

溜~~~
作者: livevil    時間: 2010-12-9 10:59 AM

好痛啊....





話說行車紀錄器真的是...
只要用到一次就夠本了!  
作者: cccdavid    時間: 2010-12-9 11:08 AM

開板大不用擔心您是外地人
只要在您的戶籍地附近的警察局報案 (記得要拿三聯單...不定時打電話去關心進度..免的被吃案)
他們會幫你查車主
而且對方車主到案的話要到您報案的警察局去
我同事之前就是這樣去報案抓肇逃的

還有..查車牌很快
之前我家門前有外車擋到進出口.也沒留電話...我打電話叫警察來
警察電腦按一按..又打回警局確認之後....馬上就打電話叫車主來開走...
(不過那警察是好人...因為那台車停在紅線上...我叫他開單他都不開...就一值想辦法讓對方車主出現 = =)

對方到警局的話還不算告啦
如果他願意賠...就和解書寫一寫..錢掏出來
就不用上法院...也比較不會傷和氣

供您參考囉
作者: 無言    時間: 2010-12-9 11:12 AM

士林.新店小班 發表:
629X - LZ 賠錢 .... :18 :18

嘿呀~小班眼睛真銳利
作者: jimmyyu    時間: 2010-12-9 11:15 AM

cccdavid 發表:
開板大不用擔心您是外地人
只要在您的戶籍 ...

剛去桃園的警局
值班員警說
因為管轄不同的關係
所以他們無法受理
就算有證據也不行
所以他們請我要到台南當地派出所報案
因為實在是太遠了
所以我就打電話到台南麻豆分局
請麻豆分局的警員幫我查
麻豆分局也是要請我去台南一趟
我只能先請他幫我找到車主
後續他要不要賠
我也不知道了


只能說台灣的警察實在是很兩光
作者: 茉娜    時間: 2010-12-9 11:25 AM

jimmyyu 發表:



剛去桃園的警局
值班員警說
因為管 ...

注定要去台南報案囉!

警察很少會受理越轄的案件
作者: jimmyyu    時間: 2010-12-9 11:26 AM

剛去完警局之後
基本上
我已經認為這件事我只能摸摸鼻子自己處裡了
對於警察的處裡
實在是不敢多求
作者: 茉娜    時間: 2010-12-9 11:31 AM

jimmyyu 發表:
剛去完警局之後
基本上
我已經認為這件事 ...

請台南的警察調車主資料,應該還是有機會請對方賠錢

大刮傷ㄟ~~

這不叫對方拿錢出來修好怎麼行....

好貴的碗糕..

真是拎娘碗櫃..
作者: jimmyyu    時間: 2010-12-9 11:43 AM

茉娜 發表:


請台南的警察調車主資料,應該還是有機 ...

已經請台南警方協助了
不過車籍資料沒留電話
不知道查的到嗎?
不會真的要我跑台南一趟吧
若是這樣
真的不符合成本
乾脆自己處裡還比較便宜
作者: 茉娜    時間: 2010-12-9 11:48 AM

jimmyyu 發表:



已經請台南警方協助了
不過車籍資料 ...

你在桃園哪間分局報的?
作者: 赤羽焰    時間: 2010-12-9 01:43 PM

技術真是爛到家~~~

如果警察真的不受理,報給蘋果吧~~

很快就會有人主動與你聯絡了~~

參考看看~~有時候媒體 很好用的~
作者: rido1023    時間: 2010-12-9 03:47 PM

技術差的很多
我常在公司地下室看到...
作者: jimmyyu    時間: 2010-12-9 04:33 PM

茉娜 發表:



你在桃園哪間分局報的?

中壢的龍興派出所
作者: jimmyyu    時間: 2010-12-9 04:51 PM

一個下午的努力

只能搞到這樣了

基本上我已經抱著無法得到賠償的想法了
只能摸摸鼻子自己搞
已經傷到漆了
沒辦法完全除掉
目前只能把它用的比較不明顯
過陣子在去做更好的處裡
作者: 溺水的魚    時間: 2010-12-9 05:17 PM

喵的

白爛的頭又大....
作者: 小博博    時間: 2010-12-9 05:27 PM

po給東森或蘋果...
順便告知警察消極的態度..
警察辦案常常在講證據...
現在有證據也說不行..
警察說了算???
那以後就取消法官好了...
作者: 小奢    時間: 2010-12-9 05:34 PM

6292-LZ   跑不了了 一定要出面賠
作者: cccdavid    時間: 2010-12-9 07:54 PM

黑色的阿提斯...車牌也有了
看英文字母應該可以粗略判斷是哪個縣市的車吧@@..LZ...我猜是南部的
全省的車友們~發動人肉搜索吧
多注意一下街坊鄰居...公司行號...上班地方的停車場...

幫車友討回公道...
撞到人家的車起碼也留個電話名片的吧(應該是很有良心的人才做得到 )
作者: 深海藍小胡    時間: 2010-12-9 08:24 PM

雖然要跑回台南這麼遠

但是如果我是你的話我一定趕回去告死這種不負責任的爛車主:15 :15

台灣的警察唉唉.......

網路都能無遠弗界了

台灣警察居然還在分轄區


難怪犯罪永遠是跑給警察追
作者: kenny6515    時間: 2010-12-9 08:32 PM

技術也太爛了一點吧~~警察也真的是OOXX~~唉
作者: 4881rz    時間: 2010-12-9 08:34 PM

報給新聞媒體吧!
標題就寫,有證據警察竟不收理:15
作者: 平鎮ㄚ廖    時間: 2010-12-9 08:35 PM

kenny6515 發表:
技術也太爛了一點吧~~警察也真的是OOXX~~唉

教你一招   報案時 直接錄音 或是想辦法錄影
等警察推案時  直接跟他說  我報案  你不受理  還一堆理由  我會請蘋果找你局長談....
這招我親自用過  爽  警察馬上改口處理....(我姐夫交我的  我姐夫 三組便衣  嘿黑)
作者: myfree    時間: 2010-12-9 08:48 PM

那人技術業太爛了吧
改天應該會上新聞喔
跑下來油錢算在賠償車子裡面阿
應該會划的來吧
作者: 小灰狼    時間: 2010-12-10 12:14 AM

駕照是用碗糕換來的嗎......
作者: jimmyyu    時間: 2010-12-10 08:39 AM

myfree 發表:
那人技術業太爛了吧
改天應該會上新聞喔
...

油錢事小
主要是我沒那麼多空閒的時間
作者: kayato    時間: 2010-12-10 08:44 AM

LZ至少代表在台南領牌的
所以車主8成應該是台南人
作者: jimmyyu    時間: 2010-12-10 09:37 AM

kayato 發表:
LZ至少代表在台南領牌的
所以車主8成應該是 ...

警察有查出車籍資料在台南
所以我更沒希望了
外地人跟在地人比
通常外地人都比較吃虧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10-12-10 09:44 AM

警察不會因為你打一通電話他就幫你查,
你還是得先去報案才會進入他該查的程序,
要不然....哪天隨隨便便一個陌生人打電話到警察局要你的資料,
而警察就給他.....那這豈不是太危險了?
要的話就先去報案吧.....
作者: gsx    時間: 2010-12-10 01:25 PM

真的太可怕...

要是沒有行車紀錄器真的自認倒楣了


作者: NA極限    時間: 2010-12-10 07:30 PM

ss530kimo 發表:
我只知道這算是私人場地,他算毀壞私人財產 ...

*** 嗯! 阿蘭碗粿都是外地人在吃的.在地人不吃這一家.....
      之前聽我老闆說:原本的老闆也換人了.... 是真的嗎?   
作者: jimmyyu    時間: 2010-12-10 11:59 PM

gsx 發表:
真的太可怕...

要是沒有行車紀錄器真的自認倒楣了

...

現在有行車紀錄器我也是自認倒楣了
因為我實在是不想為了這件事還要專程跑一趟南部
作者: cjh919fh    時間: 2010-12-11 12:10 PM

他真ㄉ是瞎子...
重點還是他還是駕駛座這邊...
祝你早日抓到真兇...
捍衛自己的愛車...加油囉...
作者: uetx    時間: 2010-12-17 12:09 PM

駕照應該是拿兩隻母雞去換來的
作者: ss530kimo    時間: 2010-12-21 08:32 AM

NA極限 發表:

*** 嗯! 阿蘭碗粿都是外地人在吃的.在地人 ...

是的的確有換過老闆了~
作者: tbfly123    時間: 2010-12-21 11:50 AM

揪~~~~~~~~~

雖然不是我的車~但聽到那種聲音真的好幹
作者: [JA]    時間: 2010-12-21 02:28 PM

jimmyyu 發表:


現在有行車紀錄器我也是自認倒楣了
因 ...

去警局調肇事資料,通知對方賠償,無賠償跑台南做筆錄,寄存證信函,上法院(調解申請你可以申請你的戶籍地,讓它從台南跑上來調解)

如你要去台南做筆錄或相關費用,請用最貴的交通方式,高鐵 +計程車,記得要索取收據
可以報帳的,關於時間損失,可議精神賠償來論,以你工作的一天薪資來計算,前提是他不調解又不和解
小小擦傷也可以搞很大,也不用讓你費神,你是受害者,不該姑息養奸~讓別人快樂,而你因此困擾心煩~
作者: 酋長    時間: 2010-12-21 02:42 PM

赤羽焰 發表:
技術真是爛到家~~~

如果警察真的不 ...

+1000000000
作者: 小景    時間: 2010-12-21 02:52 PM

你在去別間警察局問看看吧...因為你有證據可先跟警察說叫他聯絡到對方...

如果你擔心你沒時間或金錢的部份  這你更不用擔心...

因為妳是外地人...你跑到南部的費用跟時間跟你一天的薪資   對方全部要理賠...

你有證據而這件事情真的是對方疏失  而逃逸並且你是停在收費停車場

照這樣說 他因該要把狀到你的事情告訴 管理員或收費員 等之後處理事情

這種人在外面還能夠開車  我只能說佩服...
作者: ash19831983    時間: 2010-12-21 11:45 PM

TOYOTA廢物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