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車壇新聞] 誇張!! 國道警察硬塞超速罰單 [列印本頁]
作者:
胡迪 時間: 2010-12-3 10:35 AM 標題: 誇張!! 國道警察硬塞超速罰單
引用上傳者的說法:
2010-12月2日 一輛同型同色的yaris高速超車 警察追不到直接硬塞給另一輛同型同色慢車 警察拿雷射測速槍給那一輛慢速車看一個冷冰冰的151數字,然後硬ㄠ說慢車自關西休息站以後,就開始行駛內線車道以151km/hr超車. 當事人不論如何解釋,警察還表示YARIS的馬錶刻度是200,所以151沒問題. 警察的說詞與當事人無辜的解釋在最後段. 行車紀錄器可以讓各位看看,這名可憐的當事人從關西休息站以後就保持中線行駛. 而且是被超車的對象, 警察,你是在打擊壞人,還是為了績效? 這名無辜的當事人已經準備申訴,為了至少3600元的罰單而努力,但是翻案機會不高. 而且我這位中年朋友,2009年五月被資遣,今年11月才剛找到工作.他原本要給女兒一個驚喜,花錢讓讀小學的女兒參加冬令營,現在沒了.
[youtube]erWCs_-eyco[/youtube]
1"12經過測速警車 2"28 超速yaris出現 2"54警車叭叭
把那位囂張的員警找出來 踹共啦!!:15
------------------------------------------------------------------------------------------------------------------------------------
小弟只是轉PO
讓一些大大誤認我是當事人 先說聲抱歉
目前已經有蘋果的記者主動連繫上傳者了
《不好意思, 我想要幫您把您這則事件在壹傳媒上面做一個報導, 把這件事情讓大眾去做評斷, 不知道您是否方便跟我連絡? 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48號4F - 綜藝新聞部 一天壹蘋果, 我叫邱慶齡 - 阿樂(JAMES), 電話是66019888*9570或是6601-9404, 謝謝你》
昨天才再跟朋友討論新車來要不要裝記錄器
想說自己都順順開 應該不容易發生事故
加上不想破壞車體外觀
看這種情況 如果沒有行車紀錄器
事主真的就只能 吞下去了
警察辦案、開單的手法如此粗糙
真叫人難以信服!!
作者:
ohya0203 時間: 2010-12-3 10:41 AM
有誇張到 :18 :18 :18 :18
作者:
kuohsuan 時間: 2010-12-3 10:42 AM
還好他有裝行車記錄器,你這位朋友算客氣了,換做別人可能就大罵三字經了........
警局素質真差,只會欺侮善良人..........跟韓國人一樣
作者:
jorserf 時間: 2010-12-3 10:43 AM
爛警察
還好路上很難遇到跟我同型的車

作者:
one770721 時間: 2010-12-3 10:44 AM
真的很冤望.....
拿去交通局 順便找記著去!!
環你一個公道吧~~
作者:
WIN小忍 時間: 2010-12-3 10:44 AM
到高公局不能嗎??還是交通部啊!!
作者:
李阿義 時間: 2010-12-3 10:45 AM
這應該可以申訴.因為行車計錄器有明顯的拍到超速的車輛.
作者:
阿呢兒 時間: 2010-12-3 10:45 AM
阿利細目小喔....
快的不追..追這台慢的.....:15 :15 :15
作者:
Arson 時間: 2010-12-3 10:47 AM
濫用公權力的垃圾賊頭,可恥:15 :15 :15
用力推一個,最好今晚就上新聞

作者:
小豬子 時間: 2010-12-3 10:48 AM
認錯車ㄌㄅ~另一台ㄅ~:18 :18
作者:
閒人 時間: 2010-12-3 10:49 AM
真倒霉的駕駛!!警察不是都有錄影的嗎?亂搞:15
作者:
opo1019 時間: 2010-12-3 10:50 AM
:15 :15 :15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0-12-3 10:52 AM
淦.....
欺負好人的俗辣
給他上新聞拉
作者:
koman 時間: 2010-12-3 10:52 AM
這一定上新聞,話說樓主的行車紀錄器應該沒有螢幕,
不然就能證明有拍到那台超速的小Y,警察也太瞎了吧,
都沒記車牌嗎,瞎到不能再瞎了,晚間新聞等著看吧,看警察出來道歉
另反駁他的說明,這翻案機會很高
第一:有拍到真正超速的車輛
第二:紅單上都有開單的警察名字,不怕找不到人
第三:完整的影片紀錄
真的敢吃案就叫蘋果來爆
作者:
dannyb 時間: 2010-12-3 10:56 AM
沒錯...找記者....警察搞錯還那麼囂張
作者:
o927933318 時間: 2010-12-3 10:57 AM
:15 :15 :15 :15 :15
作者:
roach0320 時間: 2010-12-3 11:00 AM
誇張
看罰單上頭警員就知道是誰ㄌ
這太誇張了
| |
這讓我想起幾年前 | |
我從人行道把車牽下來(十字路口) -------- ----------------------------------------------
有個警察居然說我闖紅燈 --------- -----------------------------------------------
(上下紅燈,我從$處往上把車遷下去往右) | |<------------->$<---------------------------->條子
趕羚羊 | | 大約3公尺 大約15公尺
想申訴都沒機會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0-12-3 11:02 AM
roach0320 發表:
誇張
看罰單上頭警員就知道是誰ㄌ
這太誇 ...
要看當事者 有沒有找記者
或是有好心人士幫他轉PO 到電視台
這樣翻案機會 1000%
還可以 反告 賠償精神損失
作者:
政頡 時間: 2010-12-3 11:02 AM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作者:
小浩 時間: 2010-12-3 11:03 AM
我覺得不要說是硬塞..既然當事人有裝行車紀錄器(真的有裝有保佑)
他要拿這段影片去申訴..我想應該會過的..但還要花時間..真的很麻煩..!
就我個人感覺
警察是拿雷射槍...當車超速衝過去..他哪看的到大牌....一台時速151KM衝過去...!
也只能記得車型跟顏色...從靜止開始加速追上去...這花了多少時間...!!
而你那位朋友..真的運氣不好..被警察誤會..也別怪警察...台灣人不要臉的也多的是..很多都是打死都不承認..!
如果警察是這樣想的..你超速被我追到...你還不承認...!!那....這怎麼說..??
以上只是個人感官...警察是錯了...但...今天你是警察...我相信很多人都會誤會..??因為台灣太多人很沒道德心
這段影片去申訴...應該是會過...祝你朋友申訴成功..!!
申訴單網路就可以下載...只是寫好要投到監理站..!!
作者:
yang2905 時間: 2010-12-3 11:04 AM
把影片看完了
這個駕駛都很乖的一直開在中線
兩旁車子一直刷過去
警察說在XX路段在內線開很快
如果一直再中線 用行車紀錄器反推回去看影片就能真相大白了
希望能還車主一個清白
還好我沒開國民車
誤認機率大大降低

作者:
vencent5911 時間: 2010-12-3 11:06 AM
找記者和民代去,他們最喜歡伸張正義了(鐵證如山的時候)又可上電視,我想很多民代都很樂意幫你處理的
可以較開單單位的長官出來道歉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0-12-3 11:06 AM
恩.....
還好我是橘色.....
想誤認,不可能
可是做壞事一定會被抓包
作者:
roach0320 時間: 2010-12-3 11:07 AM
yang2905 發表:
還好我沒開國民車
誤認機率大大降低 ...
+1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0-12-3 11:07 AM
vencent5911 發表:
找記者和民代去,他們最喜歡伸張正義了(鐵證 ...
呵~~~這個好.....
作者:
gsx 時間: 2010-12-3 11:10 AM
請問一下....
後續的發展是
這麼守法也可以被開單
真的實在是太誇張

作者:
藍仙遊子 時間: 2010-12-3 11:10 AM
yang2905 發表:
把影片看完了
這個駕駛都很乖的一直開在中 ...
還好我沒開國民車
誤認機率大大降低
照你這樣說..被誤認機率最大的應該是T牌的A車...

作者:
0107 時間: 2010-12-3 11:12 AM
有點誇張耶 ....:18 :18
作者:
ㄚ佑 時間: 2010-12-3 11:12 AM
剛選舉完~正好可以拿去請它們幫你伸張~
讓這件被抹黑的事件曝光~
作者:
for886 時間: 2010-12-3 11:13 AM
好誇張喔~~~
還好有裝行車記錄記!!
作者:
seven_tdci 時間: 2010-12-3 11:14 AM
我覺得愈到這種情況還是要申訴一下@@
作者:
小景 時間: 2010-12-3 11:14 AM
就說了
買福特FOCUS是最佳選擇~每次上高速公路~只見只有我一台FOCUS
買了頭又大的車 很常被誤認~ 菜市場的車啦~

作者:
士林.新店小班 時間: 2010-12-3 11:18 AM
這個爛條子要紅了 ... 
作者:
superman 時間: 2010-12-3 11:24 AM
真的是不可原諒的警察,最快的方法就是直接找媒體,叫警察道歉。
作者:
瘋狂愛瑞克 時間: 2010-12-3 11:30 AM
我早就說過了 少部分的垃圾警察一直在危害警察的形象...
如果行車紀錄器的駕駛是開150~~那拍到的畫面其它的車應該都200左右了~~
怎麼有這麼低能的警察...怎麼畢業的?
作者:
PINR 時間: 2010-12-3 11:34 AM
警察沒有缺錢缺到這種地步吧
幸好這位朋友有行車紀錄器...
不然又多了一位無辜受害者
作者:
spathmcm 時間: 2010-12-3 11:38 AM
這真的太扯了啦
請搞清楚事實再來抓人吧
是"目贛"吧:15
作者:
mym3 時間: 2010-12-3 11:41 AM
直接爆料投訴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complain/
作者:
c.ch 時間: 2010-12-3 11:46 AM
投訴那垃圾警察..
作者:
sasimi 時間: 2010-12-3 11:50 AM
申訴方法 ; 打電話及外加寫MAIL去署長信箱 ;他們一定要受理並且要告知你處理的進度.(電話是全程錄音)
1. 內政部警政署 督察室
民眾服務中心電話:0800-018111 ←可以先打這個去申訴並寫MAIL.
2.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督察室
督察室 :改善員警服務態度之規劃、督導、考核事項。
電話:(02)29094111
3.請民代出面反應,這狀況.但前提是合理合法的,相信站得住腳.
祝申訴成功 ,該名眼白過多員警 ;可能會被記申誡.
作者:
ㄚ葉 時間: 2010-12-3 11:58 AM
開紅白相間的兩位人兄的確需要點
智慧吧!!到黑影就開槍!!但車也不是黑的呀!!
莫非這兩位人兄是=.=
應該有些申報的管道,這一般人看就知道是善良的老百姓!!
如果是我,我會直接找上媒體!!
作者:
K10222015 時間: 2010-12-3 12:03 PM
這種亂搞的賊頭
一定要抓出來~
直接革職~
火大的要死~

作者:
山貓 時間: 2010-12-3 12:04 PM
找媒體 找立委 就對了 只要確認自己沒錯 他要硬栽贓
那好...就請民代跟媒體找他的長官來"釘"就對了
長官被叮得滿頭包 回去 那位老兄也不會好過......
沒見過眼睛這麼差的的交警.......我甚至認為他根本不適任這個勤務......
作者:
kirin910 時間: 2010-12-3 12:10 PM
x的爛警察
講話口氣差到不行
支持投訴!
不要讓牠以為開個紅斑馬就囂張了
不適任就該滾!
作者:
食曼豆頁 時間: 2010-12-3 12:13 PM
申訴一定過的
這太誇張了事主開151
那其餘的車大概都破200了吧
至於另一台小鴨應該是準備起飛的速度了吧
作者:
Dune 時間: 2010-12-3 12:17 PM
扯斃
要開單也要講求證據~~證據只有測速和車型車色?這叫證據? 
作者:
布萊恩 時間: 2010-12-3 12:48 PM
老規矩
媽~~ 我上電視了!!
你寄的鐵牛運功散我都有記得吃= =
作者:
小帥哥 時間: 2010-12-3 12:52 PM
亂七八糟的...

作者:
nsxn95 時間: 2010-12-3 01:09 PM
亂搞麻 要是是我我一定不會這麼客氣 請他拿出確切證據是我超速 太過分了:15:15
作者:
重金屬男孩 時間: 2010-12-3 01:18 PM
其實 我也遇過這樣的情況~
不過我是出收費站~
比我快的早就跑了,
警察就只好把我攔下來~
真是有理說不清~
再加上申訴很麻煩~
手續ㄧ堆~
想到就不舒服~~~
只好花錢消災~
捐錢給你買藥啦~~
%$%*^(@&%@$*......!!
(↑三字經+五字經)

作者:
陳宇政 時間: 2010-12-3 01:23 PM
還是要買一部,馬上可以回播的行車記錄器
作者:
koman 時間: 2010-12-3 01:27 PM
陳宇政 發表:
還是要買一部,馬上可以回播的行車記錄器
簡單說~~就是有螢幕可以看的
請鎖定中天&TVBS新聞台
作者:
4881rz 時間: 2010-12-3 01:31 PM
:15 支持!一定要爆出來~~~
作者:
apaul 時間: 2010-12-3 01:31 PM
警察那機八的態度,聽到我都火了,快點上新聞吧,媽的爛警察
作者:
菸酒 時間: 2010-12-3 01:52 PM
這警察的口氣真的很機歪ㄟ
真的很誇張~~目小嗎
以為是條子就可以亂搞~~~乾
:15 :15 :15
作者:
Keith 時間: 2010-12-3 01:54 PM
還好事主有裝行車紀錄器,要不然被冤枉都沒得討
作者:
koman 時間: 2010-12-3 01:55 PM
壹傳媒留電話了
等看新聞嚕
作者:
koman 時間: 2010-12-3 01:58 PM
胡迪 發表:
昨天才再跟朋友討論新車來要不要裝記錄器
想說自己都順順開 應該不容易發生事故
加上不想破壞車體外觀
看這種情況 如果沒有行車紀錄器
事主真的就只能
吞下去了
警察辦案、開單的手法如此粗糙
真叫人難以信服!!
沒買的
相機手機先頂著用
畫素不好至少也有影像
作者:
Wayne_Hsu 時間: 2010-12-3 01:59 PM
X的~ 這就是我不能接受警察只憑支爛雷射槍,就能指控你超速的地方
這影片我一定要載下來,下次有哪個警察再敢說:"我的眼睛就是證據"…"警察怎會無冤無仇冤枉你"這類狗屁倒灶鬼話
我就他媽放給他看…就是有他X瞎了狗眼的警察,就是有無憑無據栽贓你的垃圾警察
這還能不修法嗎?不憑照片或影像,只憑極可能誤判的警察肉眼或心證,就能舉發違規
看來真的要放個行車記錄器在車上了…
作者:
新莊蘆筍 時間: 2010-12-3 02:05 PM
我也是為了避免有的沒的鳥事,
才去學玉米加裝個鏡頭在儀表
[youtube]YozMzS9zE9A[/youtube]
作者:
focus2005c 時間: 2010-12-3 02:07 PM
所以就是說車子一定要改的跟原場不一樣才不會被誤認
作者:
Wayne_Hsu 時間: 2010-12-3 02:14 PM
小浩 發表:
我覺得不要說是硬塞..既然當事人有裝行車紀錄器(真的有裝有保佑)
他要拿這段影片去申訴..我想應該會過的..但還要花時間..真的很麻煩..!
就我個人感覺
警察是拿雷射槍...當車超速衝過去..他哪看的到大牌....一台時速151KM衝過去...!
也只能記得車型跟顏色...從靜止開始加速追上去...這花了多少時間...!!
而你那位朋友..真的運氣不好..被警察誤會..也別怪警察...台灣人不要臉的也多的是..很多都是打死都不承認..!
如果警察是這樣想的..你超速被我追到...你還不承認...!!那....這怎麼說..?? ...
這還能不算硬塞嗎…?看錯了認錯了還要體諒警察…
警察是在執法,不是在玩躲貓貓,抓錯了笑笑說個對不起就當沒事
這位大哥能容忍執法者,用那麼隨便的態度行使公權力
那愛栽贓的警察們應該可以常去您那,隨便抓您幾個家人朋友交待業績
反正您可以體諒他們,我們也會體諒您的
就是因為不道德、不要臉的人太多了,百姓有警察也有
所以才更要有明確的物證,憑什麼一樣不要臉沒道德,只有警察說了算
就憑支爛雷射槍、弱視的雙眼跟自大官僚的心態…
為什麼就不能都採用測速照相或影像,雖然連機器都有可能出錯
但最起碼清清楚楚,想賴也沒得賴
作者:
chris0150 時間: 2010-12-3 03:27 PM
重點是申訴的人要花費時間~金錢!
警察不用~申訴過也不會被處罰
這才幹吧!
放任他們隨意開單
作者:
enusic 時間: 2010-12-3 03:52 PM
警察太雞歪了

作者:
HIGH 時間: 2010-12-3 03:53 PM
tvbs記者出現
作者:
黑色楓葉 時間: 2010-12-3 03:56 PM
chris0150 發表:
重點是申訴的人要花費時間~金錢!
警察不 ...
+1 爛爛爛爛:18 :18 :18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0-12-3 04:03 PM
請問一下,沒有照片或影像,光憑那台機器上冰冷的數字,就能隨便說誰超速嗎?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0-12-3 04:10 PM
小賭 發表:
請問一下,沒有照片或影像,光憑那台機器上 ...
國道上 警察 手持式雷射 只能測速 不能拍照
我覺得 是那位警察 認錯車
把 這段影像 給警察 還可以抓到 超速的那隻小鴨鴨
一兼二顧
作者:
trf 時間: 2010-12-3 04:17 PM
髒東西!
每家新聞媒體通通寄!
給它死!
只會欺負小老百姓!
遇到那些所謂的"官"!
馬上變俗仔!
e04!
作者:
Wayne_Hsu 時間: 2010-12-3 04:28 PM
小賭 發表:
請問一下,沒有照片或影像,光憑那台機器上 ...
是的~
我前兩年也是,在沒路燈的南二高
突然一個不要命的國道警察衝出來攔車
全部五、六台車,有的狂按他喇叭,有的直接重踩油門閃過
只有我理他慢慢停到路肩
警察就給我看測速槍的數字說我超速
我說那麼晚沒路燈又那麼多台車,怎麼證明是測到我
會不會因為沒車理你,你就賴到我身上
警察就說"我的肉眼就是證據"、"警察不會無冤無仇栽贓人啦"
我當場表示沒照片沒影像,要拗我違規我沒辦法接受,罰單沒簽名撕了就閃人
回台北後申訴,X的…裁決的內容是,警察有單憑支爛測速槍就舉發違規的權力,就算沒照片沒影像
所以台灣的法律是賦予警察,沒明確事證就能栽贓百姓的權力滴~
作者:
koman 時間: 2010-12-3 04:34 PM
[youtube]PwNaRw_pJA4[/youtube]
被移除了~請至以上觀看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0-12-3 04:39 PM
koman 發表:
PwNaRw_pJA4
被移除了~請至以上觀看
有人 提供給媒體了嗎?
作者:
阿帆 時間: 2010-12-3 04:42 PM
我也遇過一次~我問他為何確定是我~
他回我我的車好認..........好認就要當替死鬼嗎~??
申訴了還被退回來~說警察跟你無緣無固~不會誣賴你.........
他沒誣賴我~他拿我當替死鬼阿~~
上新聞啦~~我得也要討一討~~
作者:
chris0150 時間: 2010-12-3 05:05 PM
新聞已播了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0-12-3 05:34 PM
<i>Wayne_Hsu</i> 發表:<br />
<br />
<br />
是的~<br />
我前兩年也是,在沒路燈的南二高 ...
<br />
那去法院提告呢?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0-12-3 05:39 PM
我找到答案了,我就覺得這種證據力薄弱的舉發,根本不能成立。
難不成警察說了就算?大法官也沒那麼屌!
http://tw.myblog.yahoo.com/jw!5wmQRLKTQ0_YeIMS3BxJWbw-/article?mid=16578
作者:
Wayne_Hsu 時間: 2010-12-3 05:55 PM
小賭 發表:
<br />
那去法院提告呢?
那就得看運氣了,我看過判過撤銷的案例,不過比例很低
我運氣不好,上訴的法官是官官相衛那款的,
大部份上訴到法院也都是不過的
所以還是判我乖乖吞下去…掯…
看能不能趁這次事件,讓政府重視警察也可能誣賴百姓的嚴重性…
作者:
Wayne_Hsu 時間: 2010-12-3 06:00 PM
小賭 發表:
我找到答案了,我就覺得這種證據力薄弱的舉 ...
這大概是有史以來,唯一有上訴成功的案例
等您有實際跑過程序,就會知道那無力感會有多重…
有沒有證據無所謂,警察說了算…
就像楊淑君那樣,嘔啊~~~~
作者:
rin 時間: 2010-12-3 06:02 PM
pchome也有報導嘍~~~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nownews/20101203/index-12913662557488962002.html
作者:
溺水的魚 時間: 2010-12-3 07:01 PM
這是...
拼蹟效??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0-12-3 07:18 PM
爛透了~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0-12-3 07:30 PM
最後一句 我笑了
也有人譏諷地說,「BMW警車追不上Yaris,有夠丟臉。」
作者:
彰化凱文 時間: 2010-12-3 08:48 PM
警察 只是吃軟不吃硬
真正犯罰不敢抓~
只會欺負老百姓~
最近兔濫警察到幾點~:15 :15 :15 :15
作者:
jack81560 時間: 2010-12-3 09:13 PM
<i>dinardo</i> 發表:
也有人譏諷地說,「BMW警車追不上Yaris,有夠丟臉。」
大大這一句話我也忍不住給你一個讚

作者:
激賞.. 時間: 2010-12-3 10:53 PM
看到這種對話..真他ㄇㄚ的!!欺負人的爛警察!!!:15 骯髒鬼!!(請台語發音)
這件事是在告訴我們..被雷射槍打到的時候.能跑多快就跑多快!!
反正會有替死鬼幫我擋嗎??
作者:
mikehu 時間: 2010-12-3 11:15 PM
Wayne_Hsu 發表:
是的~
我前兩年也是,在沒路燈的南二高 ...
這種事情我還遇到過兩次,一次是在南二高過台南附近,
另一次往基隆剛過收費站不久後,明明就是一堆車子並行,
但是誰比較笨把車子停下來,他就會把罰單給誰!
作者:
低調的阿仁 時間: 2010-12-4 12:38 AM
真是快速 中天剛剛播這個影片了
作者:
板橋~~阿輝 時間: 2010-12-4 02:44 AM
真是.....唉
下午我也有拍到警察逆向 還騎機車在快車道放交通椎
朝我一直騎過來 我還要閃右邊車道的車 .......撞到都不知道算誰的
如果PO上去 應該也是被炮死......
作者:
魷魚 時間: 2010-12-4 08:04 AM
太扯了~~~
作者:
ㄚ茅 時間: 2010-12-4 09:44 AM
已經上新聞囉,國道警也已經撤銷他的罰單了.. 還他一個清白!
作者:
Wayne_Hsu 時間: 2010-12-5 11:58 AM
mikehu 發表:
這種事情我還遇到過兩次,一次是在南二高 ...
沒錯~我那次也是在台南那邊
台南的國道警察都這樣玩百姓的嗎?
作者:
陳宇政 時間: 2010-12-7 10:13 AM
Wayne_Hsu 發表:
是的~
我前兩年也是,在沒路燈的南二高 ...
這是,台灣版電子襪事件翻版嗎?
睜眼說瞎話: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