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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趣味] 機車未待轉安不安全的爭議 [列印本頁]

作者: koman    時間: 2010-11-17 02:37 PM     標題: 機車未待轉安不安全的爭議

影片不是重點,留言才是

[youtube]yQ7mxp4gzHw[/youtube]

無聊的人點影片進去看看留言
居然可以跟我爭那嚜久
我也無聊到回應那嚜久
鹹鹹沒事的人還真多

不過我要提一點

道路交通管理處置條例
第 3 條 本條例所用名詞釋義如下:
八、車輛:指在道路上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 (包括機器腳踏車) 或以人力
、獸力行駛之車輛。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2 條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左: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 (包括
機器腳踏車) 。

這應該不是指機車等同汽車的意思吧!!!
真有這種腦殘的條例
作者: roach0320    時間: 2010-11-17 02:50 PM

網路上會耍嘴皮子的爆多


作者: 陳小馬    時間: 2010-11-17 03:23 PM

吼~~~玉米似乎沒打左轉燈~
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10-11-17 03:36 PM

真是吃飽太閒 . 該待轉就待轉這有甚麼好爭論的 ...  
作者: koman    時間: 2010-11-18 08:57 AM

幹~差點被唬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左: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
      行駛之車輛(包括機器腳踏車)。
二、客車:指載乘人客四輪以上之汽車。

中間省略

二十三、市區雙層公車:指具有上下兩層座位及通道,
          專供市區汽車客運業作為公共汽車使用之客車
          。
前項第一款所指之汽車,如本規則同一條文或相關條文
就機器腳踏車另有規定者,係指除機器腳踏車以外四輪
以上
之車輛



[iframe]http://202.39.131.142/weblaw.htm[/iframe]
作者: koman    時間: 2010-11-18 08:58 AM

陳小馬 發表:
吼~~~玉米似乎沒打左轉燈~

好像是也,我也忘了
不過鏡頭放那反光很嚴重
後來就換邊了,好很多
作者: 陳小馬    時間: 2010-11-18 02:21 PM

koman 發表:



好像是也,我也忘了
不過鏡頭放那反 ...

在YB跟你打嘴砲的真的是很閒.....
作者: koman    時間: 2010-11-19 11:11 AM

陳小馬 發表:


在YB跟你打嘴砲的真的是很閒.....

我也懶的跟他們說了
直接封鎖了
"未兩段左轉並不危險"
跟有這種觀念的人說話
我都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