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趣味] 機車未待轉安不安全的爭議 [列印本頁]
作者:
koman 時間: 2010-11-17 02:37 PM 標題: 機車未待轉安不安全的爭議
影片不是重點,留言才是
[youtube]yQ7mxp4gzHw[/youtube]
無聊的人點影片進去看看留言
居然可以跟我爭那嚜久
我也無聊到回應那嚜久
鹹鹹沒事的人還真多
不過我要提一點
道路交通管理處置條例
第 3 條 本條例所用名詞釋義如下:
八、車輛:指在道路上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 (包括機器腳踏車) 或以人力
、獸力行駛之車輛。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2 條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左: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 (包括
機器腳踏車) 。
這應該不是指機車等同汽車的意思吧!!!
真有這種腦殘的條例

作者:
roach0320 時間: 2010-11-17 02:50 PM
網路上會耍嘴皮子的爆多

作者:
陳小馬 時間: 2010-11-17 03:23 PM
吼~~~玉米似乎沒打左轉燈~
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10-11-17 03:36 PM
真是吃飽太閒 .
該待轉就待轉這有甚麼好爭論的 ... 
作者:
koman 時間: 2010-11-18 08:57 AM
幹~差點被唬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左: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
行駛之車輛(包括機器腳踏車)。
二、客車:指載乘人客四輪以上之汽車。
中間省略
二十三、市區雙層公車:指具有上下兩層座位及通道,
專供市區汽車客運業作為公共汽車使用之客車
。
前項第一款所指之汽車,如本規則同一條文或相關條文
就機器腳踏車另有規定者,係指除機器腳踏車以外四輪
以上之車輛
[iframe]http://202.39.131.142/weblaw.htm[/iframe]
作者:
koman 時間: 2010-11-18 08:58 AM
陳小馬 發表:
吼~~~玉米似乎沒打左轉燈~
好像是也,我也忘了
不過鏡頭放那反光很嚴重
後來就換邊了,好很多
作者:
陳小馬 時間: 2010-11-18 02:21 PM
koman 發表:
好像是也,我也忘了
不過鏡頭放那反 ...
在YB跟你打嘴砲的真的是很閒.....
作者:
koman 時間: 2010-11-19 11:11 AM
陳小馬 發表:
在YB跟你打嘴砲的真的是很閒.....
我也懶的跟他們說了
直接封鎖了
"未兩段左轉並不危險"
跟有這種觀念的人說話
我都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