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不禮讓救護車 罰款600-1800 [列印本頁]
作者:
豆豆 時間: 2010-11-12 10:56 AM 標題: 不禮讓救護車 罰款600-1800
救護車
消防車
將加裝行車紀錄器
未來民眾不避讓這些緊急車輛或為了搶快跟隨在後
將依據錄影內容告發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規定處罰緩新台幣600-1800元
那萬一要是因為禮讓而收到罰單也可以申訴吧
作者:
MiG29 時間: 2010-11-12 11:04 AM
可以申訴...但要記好當時救護車車牌或編號...消防車也是...
還有時間地點....查證屬實可以撤銷!!!
作者:
重金屬男孩 時間: 2010-11-12 11:05 AM
我都有讓喔~~

作者:
阿TIM 時間: 2010-11-12 11:06 AM
本來就該讓~
如果今天在救護車上是你的家人
你會不會緊張~
將心比心~
作者:
kcmotor 時間: 2010-11-12 11:06 AM
當兵時開救護車有遇過打死都不讓的
蜂鳴器差點開到最大聲還兼按蜂鳴器喇叭及車用喇叭
對方還是無動於衷
作者:
PenYin 時間: 2010-11-12 11:11 AM
當那個不讓的駕駛躺在裡面的床上還有意識時...
他就知道痛了.....
:15
作者:
superviper 時間: 2010-11-12 11:22 AM
kcmotor 發表:
當兵時開救護車有遇過打死都不讓的
蜂鳴器 ...
+1 我也遇過
我差點拿擴音器飆髒話,但是車上有病患的長官在,就算了
還好那次人有救回來,不然擋路的真的是造孽
作者:
小P 時間: 2010-11-12 11:24 AM
為了禮讓被開單或照相
可以申訴
但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
就讓他拍吧
作者:
豆豆 時間: 2010-11-12 11:45 AM
小P 發表:
為了禮讓被開單或照相
可以申訴
但是在不 ...
我也是
拍就拍吧
作者:
jeff.1128 時間: 2010-11-12 11:47 AM
才罰600~1800太低了吧
人命就只值這個價格??
作者:
豆豆 時間: 2010-11-12 11:49 AM
我想
這個處罰的重點
應該是在後面的那句話吧
跟隨在後的那些人
作者:
chiao 時間: 2010-11-12 11:57 AM
jeff.1128 發表:
才罰600~1800太低了吧
人命就只值這個價格??
嗯嗯~感覺就是不痛不癢!
應該要再高一點~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0-11-12 11:59 AM
我也遇過,那時候怎麼切換鳴笛,就是不讓,然後換成大聲公廣播,連理都不理
我們同事,就只好冒險走"騎樓"
不然怎麼辦,我CPR到手抽筋了......滿手都是血
有些人真的很沒公德心
作者:
SThunter 時間: 2010-11-12 12:00 PM
600~1800! 太輕了!!! 人命應該要更值錢一點吧!
建議政府把在"國內"宣傳花博(本來就說是要吸引外國觀光客賺外匯的不是嗎?)的錢拿一部分ˋ來宣導,畢竟習慣是要養成的
作者:
東方浪人 時間: 2010-11-12 12:21 PM
原來性命只值這些錢…
是不是應該如果不禮讓導致傷病患死亡
要以過失殺人致死起訴白目駕駛呢?
作者:
大鑣客 時間: 2010-11-12 12:55 PM
<i>SThunter</i> 發表:<br />
600~1800! 太輕了!!! 人命應該要更值錢一點 ...
<br />
這有啥好宣導的.... 加兩個 0 ....罰過一兩個就上頭條了.... 免費宣導.....
看有幾個有錢人敢檔......
作者:
wangakai 時間: 2010-11-12 12:56 PM
我是比較懷疑..若像在大塞車時,要怎麼算呀?
作者:
大鑣客 時間: 2010-11-12 12:59 PM
<i>wangakai</i> 發表:<br />
<img src="images/smilies/S10.gif" smilieid="33" border="0" alt="" />我是比較懷疑..若像在大塞車時,要怎麼 ...
<br />
這不是問題吧.......塞車他的記錄器一樣會錄到前方車流吧... @@
作者:
SPEED-YANG 時間: 2010-11-12 01:00 PM
wangakai 發表:

我是比較懷疑..若像在大塞車時,要怎麼 ...
你放心好了~~大塞車 會讓的還是會擠出空間的~~
我到發現 騎機車讓路的比汽車還要多人~~還沒遇過機車不讓的~~
到是有預過汽車在前面不讓的~~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10-11-12 01:03 PM
遇到這種情況還是儘快讓開吧
人命比較重要.....
作者:
SThunter 時間: 2010-11-12 01:05 PM
大鑣客 發表:
<br />
這有啥好宣導的.... 加兩個 ...
也是
但"不教而殺謂之虐"啊
作者:
chris0150 時間: 2010-11-12 03:51 PM
這本來就該讓
給那些裝瞎~裝聾的一些教訓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0-11-12 08:41 PM
問題來了!
如遇到塞車...
最前面的車不動...
那在救護車前面被罰不是就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