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海綿幫] 正所謂.... [列印本頁]
作者:
小P 時間: 2010-9-27 09:44 AM 標題: 正所謂....
禍從口出
包括文字也是一樣
有人準備收存證信函了
作者:
李阿昆 時間: 2010-9-27 09:48 AM
小P 發表:
禍從口出
包括文字也是一樣
有人準備收存 ...
有人收到了 但告贏的機率不大 可能還被告"誣告"
作者:
小P 時間: 2010-9-27 09:50 AM
那就拭目以待吧
不要以為刪除文章就沒事了
有種東西叫做存檔
作者:
豆子殼 時間: 2010-9-27 09:51 AM
花生什麼事??
作者:
小P 時間: 2010-9-27 09:52 AM
豆子殼 發表:
花生什麼事??
我不知道
但我昨天從某律師事務所簽CASE時聽到的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9-27 09:54 AM
存證信函不是能跳過?
直接去告嗎?
作者:
小P 時間: 2010-9-27 09:57 AM
水電工 發表:
存證信函不是能跳過?
直接去告嗎?
可能是當事人想要給他們一次機會
公開道歉到讓他覺得爽
我猜的啦
作者:
superviper 時間: 2010-9-27 09:58 AM
水電工 發表:
存證信函不是能跳過?
直接去告嗎?
通常存證信函警告意味較濃,看對方是否有意道歉或是改正
若對方還是執意如此,再告也不遲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9-27 10:05 AM
好期待道歉文出來
這樣才能知道花省什麼事
作者:
小P 時間: 2010-9-27 10:30 AM
我也很好奇到底發生啥事
作者:
c.ch 時間: 2010-9-27 10:48 AM
最近板裡面是非真多..
作者:
ㄚ佑 時間: 2010-9-27 10:55 AM
我也曾經寄過存證信函,就是要看對方有沒有意思想要處理,
但卻被一直置之不理,後來再去對方家裡找尋當事人,對方家長
才回應說不知道那是啥所以就丟在一旁,真是傻眼了
且事主居然還不出面處理,得知已到處所後還叫朋友出來跟我喬
所以有很多人還是不怕存證信函的,既然知道地址了就
直接找上門去,再不就直接提告,這樣比較實際...
(以上純個人經驗,並無針對任何人,有不當之處請見諒)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0-9-27 11:13 AM
對方不收存證信函,怎麼辦?
有些債務人存心賴帳,就怕債主上門討債,郵差按鈴不開門,存證信函也不收。如果對方拒收存證信函,可以為下列處理:
(一)將退回來的存證信函完整保留,不要拆封,因為信封上會有退件的理由(查無此人或遷移不明……等)。
(二)在發存證信函時,最好連同對方的聯絡地址(居所地)及戶籍地址都寄發,如果只對聯絡地址寄發,可以再對戶籍地址寄發一次。
(三)如果居所地和戶籍地都沒有人收,在訴訟上可作為惡意逃避或避不出面的佐證。
(四)可作為應送達處所不明的證明,向法院聲請公示送達,照樣可以讓意思表示發生效力。
(五)如果對方故意拒收、查無此人或遷址不明,則應考慮是否逕行採取訴訟程序,以保障自己的權利。
給大家參考
作者:
小P 時間: 2010-9-27 11:18 AM
這個就不需要操煩了
存證信函是律師寄的
他是專業的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9-27 11:46 AM
http://www.focus-sport.club.tw/viewthread.php?tid=227257&extra=&page=3
這篇文章
45樓回應所引用文章被刪掉囉
應該是跟這有關吧
作者:
油漆龜 時間: 2010-9-27 12:01 PM
應該不是我吧 我也刪除文章ㄟ
要砲人但不會修飾一下 收到存證信函也是很正常~
不知道有沒有人要寄給我
作者:
stan73103 時間: 2010-9-27 12:17 PM
正所謂...............................
作者:
小P 時間: 2010-9-27 12:40 PM
現在這篇算是道歉嗎
昨天還在某某版主
今天卻是某某大
你反差也太大了吧
敢砲就不要刪阿
有本事砲.就不要怕後果
我有錢關你什麼事
買東西需要經過你簽核嗎
不會因為你砲
我年薪從100萬變10萬
不會因為你砲
我買不到我要買的東西
我也不會因為你砲
因此就中樂透
講白一點
就是你根本不會影響到我的現實生活
醒醒吧
孩子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9-27 12:48 PM
作者:
企鵝 時間: 2010-9-27 12:53 PM
剛剛郵差送掛號信來..不過沒人在家..門口貼了招領單ㄟ..我完蛋了
作者:
horace 時間: 2010-9-27 01:00 PM
大家還是都"對號入座"了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9-27 01:02 PM
道歉文範例
僅供參考用
http://www.focus-sport.club.tw/viewthread.php?tid=220814&extra=&page=1
作者:
小P 時間: 2010-9-27 08:26 PM
今天看到了名單
第一波..三位
作者:
leonard 時間: 2010-9-28 12:06 AM
我笑了~~
作者:
康康康 時間: 2010-9-28 01:39 AM
唉....活在自我的圈圈
作者:
爛人情歌 時間: 2010-9-28 01:54 AM
可以推雞排攤出來嗎??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9-28 08:02 AM
爛人情歌 發表:
可以推雞排攤出來嗎??
老是賣炸的 還不附飲料:15:15:15
作者:
無言 時間: 2010-9-28 10:39 AM
疑~這麼快就有人打來關說,還無數通!!
男人做事要敢作敢當,不要做錯才來拜託。
現在全權交由律師處理。
如果你不怕就繼續叫吧!!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9-28 10:56 AM
大街罵人
小巷道歉
有用嗎?
那以後大家都這樣搞就好了
作者:
無言 時間: 2010-9-28 11:13 AM
很多事情 請先了解頭尾 事情來龍去脈
要炮在炮 沒有所謂的誰了不起。
一切都是孫中山在做人霸了
如果分享變成炫耀 那我也無話可說
唯有提升自己的能力 才是生活的最佳品質。
作者:
爛人情歌 時間: 2010-9-28 02:25 PM
水電工 發表:
老是賣炸的 還不附飲料:15:15:15
連飲料都賣的話
那我就等著被砲了
作者:
ash19831983 時間: 2010-9-28 02:26 PM
爛人情歌 發表:
連飲料都賣的話
那我就等著被砲了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9-28 02:35 PM
爛人情歌 發表:
連飲料都賣的話
那我就等著被砲了
所以叫你用附的
作者:
無言 時間: 2010-9-28 03:13 PM
水電工 發表:
所以叫你用附的
自己不會去買:15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9-28 05:04 PM
無言 發表:
自己不會去買:15
我喜歡喝免錢的 然後再被砲
作者:
無言 時間: 2010-9-28 05:14 PM
水電工 發表:
我喜歡喝免錢的 然後再被砲
被砲是有比較爽嗎
校ㄟ唷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9-28 05:20 PM
反正我很少正常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