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海綿幫] 正所謂.... [列印本頁]

作者: 小P    時間: 2010-9-27 09:44 AM     標題: 正所謂....

禍從口出
包括文字也是一樣
有人準備收存證信函了



作者: 李阿昆    時間: 2010-9-27 09:48 AM

小P 發表:
禍從口出
包括文字也是一樣
有人準備收存 ...

有人收到了   但告贏的機率不大     可能還被告"誣告"
作者: 小P    時間: 2010-9-27 09:50 AM

那就拭目以待吧

不要以為刪除文章就沒事了
有種東西叫做存檔



作者: 豆子殼    時間: 2010-9-27 09:51 AM

花生什麼事??
作者: 小P    時間: 2010-9-27 09:52 AM

豆子殼 發表:
花生什麼事??

我不知道
但我昨天從某律師事務所簽CASE時聽到的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9-27 09:54 AM

存證信函不是能跳過?

直接去告嗎?
作者: 小P    時間: 2010-9-27 09:57 AM

水電工 發表:
存證信函不是能跳過?

直接去告嗎?

可能是當事人想要給他們一次機會
公開道歉到讓他覺得爽

我猜的啦
作者: superviper    時間: 2010-9-27 09:58 AM

水電工 發表:
存證信函不是能跳過?

直接去告嗎?

通常存證信函警告意味較濃,看對方是否有意道歉或是改正

若對方還是執意如此,再告也不遲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9-27 10:05 AM

好期待道歉文出來

這樣才能知道花省什麼事
作者: 小P    時間: 2010-9-27 10:30 AM

我也很好奇到底發生啥事
作者: c.ch    時間: 2010-9-27 10:48 AM

最近板裡面是非真多..
作者: ㄚ佑    時間: 2010-9-27 10:55 AM

我也曾經寄過存證信函,就是要看對方有沒有意思想要處理,



但卻被一直置之不理,後來再去對方家裡找尋當事人,對方家長

才回應說不知道那是啥所以就丟在一旁,真是傻眼了


且事主居然還不出面處理,得知已到處所後還叫朋友出來跟我喬


所以有很多人還是不怕存證信函的,既然知道地址了就


直接找上門去,再不就直接提告,這樣比較實際...


(以上純個人經驗,並無針對任何人,有不當之處請見諒)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0-9-27 11:13 AM

對方不收存證信函,怎麼辦?

有些債務人存心賴帳,就怕債主上門討債,郵差按鈴不開門,存證信函也不收。如果對方拒收存證信函,可以為下列處理:
(一)將退回來的存證信函完整保留,不要拆封,因為信封上會有退件的理由(查無此人或遷移不明……等)。
(二)在發存證信函時,最好連同對方的聯絡地址(居所地)及戶籍地址都寄發,如果只對聯絡地址寄發,可以再對戶籍地址寄發一次。
(三)如果居所地和戶籍地都沒有人收,在訴訟上可作為惡意逃避或避不出面的佐證。
(四)可作為應送達處所不明的證明,向法院聲請公示送達,照樣可以讓意思表示發生效力。
(五)如果對方故意拒收、查無此人或遷址不明,則應考慮是否逕行採取訴訟程序,以保障自己的權利。

給大家參考
作者: 小P    時間: 2010-9-27 11:18 AM

這個就不需要操煩了
存證信函是律師寄的
他是專業的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9-27 11:46 AM

http://www.focus-sport.club.tw/viewthread.php?tid=227257&extra=&page=3
這篇文章

45樓回應所引用文章被刪掉囉

應該是跟這有關吧


作者: 油漆龜    時間: 2010-9-27 12:01 PM

應該不是我吧    我也刪除文章ㄟ      

要砲人但不會修飾一下    收到存證信函也是很正常~

不知道有沒有人要寄給我
作者: stan73103    時間: 2010-9-27 12:17 PM

正所謂...............................
作者: 小P    時間: 2010-9-27 12:40 PM

現在這篇算是道歉嗎

昨天還在某某版主
今天卻是某某大
你反差也太大了吧

敢砲就不要刪阿
有本事砲.就不要怕後果

我有錢關你什麼事
買東西需要經過你簽核嗎

不會因為你砲
我年薪從100萬變10萬
不會因為你砲
我買不到我要買的東西
我也不會因為你砲
因此就中樂透

講白一點
就是你根本不會影響到我的現實生活
醒醒吧
孩子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9-27 12:48 PM





作者: 企鵝    時間: 2010-9-27 12:53 PM

剛剛郵差送掛號信來..不過沒人在家..門口貼了招領單ㄟ..我完蛋了
作者: horace    時間: 2010-9-27 01:00 PM

大家還是都"對號入座"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9-27 01:02 PM

道歉文範例

僅供參考用

http://www.focus-sport.club.tw/viewthread.php?tid=220814&extra=&page=1


作者: 小P    時間: 2010-9-27 08:26 PM

今天看到了名單
第一波..三位
作者: leonard    時間: 2010-9-28 12:06 AM

我笑了~~
作者: 康康康    時間: 2010-9-28 01:39 AM



唉....活在自我的圈圈
作者: 爛人情歌    時間: 2010-9-28 01:54 AM

可以推雞排攤出來嗎??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9-28 08:02 AM

爛人情歌 發表:
可以推雞排攤出來嗎??

老是賣炸的 還不附飲料:15:15:15
作者: 無言    時間: 2010-9-28 10:39 AM

疑~這麼快就有人打來關說,還無數通!!

男人做事要敢作敢當,不要做錯才來拜託。

現在全權交由律師處理。

如果你不怕就繼續叫吧!!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9-28 10:56 AM

大街罵人

小巷道歉

有用嗎?

那以後大家都這樣搞就好了


作者: 無言    時間: 2010-9-28 11:13 AM

很多事情 請先了解頭尾 事情來龍去脈

要炮在炮  沒有所謂的誰了不起。

一切都是孫中山在做人霸了

如果分享變成炫耀 那我也無話可說



唯有提升自己的能力   才是生活的最佳品質。
作者: 爛人情歌    時間: 2010-9-28 02:25 PM

水電工 發表:


老是賣炸的 還不附飲料:15:15:15

連飲料都賣的話

那我就等著被砲了
作者: ash19831983    時間: 2010-9-28 02:26 PM

爛人情歌 發表:


連飲料都賣的話

那我就等著被砲了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9-28 02:35 PM

爛人情歌 發表:


連飲料都賣的話

那我就等著被砲了

所以叫你用附的


作者: 無言    時間: 2010-9-28 03:13 PM

水電工 發表:


所以叫你用附的

自己不會去買:15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9-28 05:04 PM

無言 發表:



自己不會去買:15

我喜歡喝免錢的 然後再被砲


作者: 無言    時間: 2010-9-28 05:14 PM

水電工 發表:


我喜歡喝免錢的 然後再被砲

被砲是有比較爽嗎

校ㄟ唷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9-28 05:20 PM

無言 發表:



被砲是有比較爽嗎

...

反正我很少正常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