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不給酬不還錢/女大生撿到4萬元 硬要分3成 [列印本頁]
作者:
MiG29 時間: 2010-9-14 09:37 AM 標題: 不給酬不還錢/女大生撿到4萬元 硬要分3成
[iframe]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14/78/2czsj.html[/iframe]
這...是教育失敗嗎???
作者:
bankbankjp 時間: 2010-9-14 09:45 AM
真的是要錢要到瘋掉了嗎?~~既然都要物歸原主那就不需要這樣搞吧~~
作者:
龍貓 時間: 2010-9-14 09:48 AM
依法有據....
不過道德上....真的很過分!急難錢也要這樣吃..真是吃相難看!
上次計程車司機撿到100萬都如數歸還了,還法律系學生...唉~
作者:
Jman 時間: 2010-9-14 09:50 AM
直接開除吧!
以免是下一個XXX律師或是法官!
作者:
MiG29 時間: 2010-9-14 09:55 AM
個人從小的觀念就是...
1. 還就不要求報酬...
2. 要報酬就不要還...(這個有侵佔罪!!!)
作者:
Odin 時間: 2010-9-14 09:57 AM
我是覺得道德有損...
但是這樣做有甚麼不對呢...
哪有甚麼硬要分三成(當然全數歸還是最好),
只不過是照法律合法的做而已...
好像現在講的是她犯法一樣...
如果大家都覺得三成是不合理的,
那該要檢討的法律吧...
作者:
重金屬男孩 時間: 2010-9-14 09:57 AM
這社會 變了~~~

作者:
瘋狂愛瑞克 時間: 2010-9-14 09:59 AM
我好想看這個學姊哦~~
我來付這三成的錢~~~
有人可以幫我連絡那個學妹嗎?
這麼缺不會去援交哦
作者:
Move_1030 時間: 2010-9-14 10:13 AM
龍貓 發表:
依法有據....
不過道德上....真的很過分 ...
+1

作者:
MiG29 時間: 2010-9-14 10:19 AM
Odin 發表:
我是覺得道德有損...
但是這樣做有甚麼不對 ...
法律上...一開始是希望物歸原主...
但是...少部份的可能會想..."還了又沒好處為何要還???"
當然會犯了侵佔...為了減少可能產生的犯意...
生出了"留置權"...可以要求回報...但"三成"是上限..不是固定...
今天失主不給任何回報也行吧...或是給個一千兩千...
真的不還...報警告侵佔就好...還在討價還價咧!!!
只是我覺得....................................
如果那個學姐覺得自己沒錯...幹嘛不堅持要拿報酬呀???
等事情鬧大了...才在那裡要求不能說雙方的資料...否則一定要拿三成...
說不定有人會想付...然後知道學姐身份...
我想...未來她不用工作了...沒有私人企業敢用吧??? 


作者:
Show1319 時間: 2010-9-14 10:23 AM
無恥
東西本來就不是她的
知道是誰的就要還給人家
父母都沒在教嗎?
沒家教又教育失敗
這就是高材生嗎?????
是高材牲牲牲牲牲牲
作者:
inf813120 時間: 2010-9-14 10:36 AM
唉~~法律系啊!!
有人因為錢就被關了,
還不引以為鑑啊

作者:
州捅 時間: 2010-9-14 12:02 PM

作者:
jorserf 時間: 2010-9-14 12:05 PM
自以為是的人變多了

作者:
c.ch 時間: 2010-9-14 12:08 PM
那位學姊了不起只是道德觀較偏差,
但也並沒有錯,
如果他狠一點直接吞掉,
那掉錢的學妹一毛都拿不回去,
他才眞該哭勒,
且錢不小心弄自己難道沒有責任..
作者:
gemara 時間: 2010-9-14 12:14 PM
家境不好,錢就要小心的拿好
如果學姐真的要吞調,大可全都落入口袋
學姐只是想給學妹一個教訓
[自己的東西要自己保護好,沒有理由要求別人對自己好]
就某種層面來說,這位學姐是該學妹的貴人
作者:
riply20000 時間: 2010-9-14 12:26 PM
現在時間都拿來趕課了
道德
可能都用念課文帶過吧!
作者:
qa310 時間: 2010-9-14 12:32 PM
一樣米養百樣人~~a
作者:
song 時間: 2010-9-14 12:37 PM
腦袋不知道在裝什麼...
死要錢...
作者:
samice 時間: 2010-9-14 12:39 PM
這年頭會還錢就不錯了
如果是我掉的,他要求我會給...
畢竟他肯還!
作者:
竹山人 時間: 2010-9-14 10:14 PM
學費4萬...好便宜喔~約五年前,我讀私立五專,學費雜費一堆啊哩啊紮加一加一學期要七萬,爛學校的爛老師還要刁人,還搞得我延畢,害我又多花十多萬
員林的爛學校,還好意思升格技術學院咧,生了技院後學費漲更兇~E04!
作者:
南投的K 時間: 2010-9-14 10:31 PM
看個人吧 今天要是自己的大筆錢丟了 你會希望有好心人會撿到歸還
但是再做最失望的時候 很多人也寧願說 撿到的人 可以給三成的獎勵 至少還有七成可以拿回來
不過重點是 那個好心人 是要三成 還是十成 我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