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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不給酬不還錢/女大生撿到4萬元 硬要分3成 [列印本頁]

作者: MiG29    時間: 2010-9-14 09:37 AM     標題: 不給酬不還錢/女大生撿到4萬元 硬要分3成

[iframe]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14/78/2czsj.html[/iframe]

這...是教育失敗嗎???
作者: bankbankjp    時間: 2010-9-14 09:45 AM

真的是要錢要到瘋掉了嗎?~~既然都要物歸原主那就不需要這樣搞吧~~
作者: 龍貓    時間: 2010-9-14 09:48 AM

依法有據....

不過道德上....真的很過分!急難錢也要這樣吃..真是吃相難看!

上次計程車司機撿到100萬都如數歸還了,還法律系學生...唉~
作者: Jman    時間: 2010-9-14 09:50 AM

直接開除吧!
以免是下一個XXX律師或是法官!
作者: MiG29    時間: 2010-9-14 09:55 AM

個人從小的觀念就是...

1. 還就不要求報酬...

2. 要報酬就不要還...(這個有侵佔罪!!!)
作者: Odin    時間: 2010-9-14 09:57 AM

我是覺得道德有損...
但是這樣做有甚麼不對呢...
哪有甚麼硬要分三成(當然全數歸還是最好),
只不過是照法律合法的做而已...
好像現在講的是她犯法一樣...
如果大家都覺得三成是不合理的,
那該要檢討的法律吧...
作者: 重金屬男孩    時間: 2010-9-14 09:57 AM

MiG29 發表: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 ...

這社會 變了~~~


作者: 瘋狂愛瑞克    時間: 2010-9-14 09:59 AM

我好想看這個學姊哦~~

我來付這三成的錢~~~

有人可以幫我連絡那個學妹嗎?

這麼缺不會去援交哦
作者: Move_1030    時間: 2010-9-14 10:13 AM

龍貓 發表:
依法有據....

不過道德上....真的很過分 ...

+1
作者: MiG29    時間: 2010-9-14 10:19 AM

Odin 發表:
我是覺得道德有損...
但是這樣做有甚麼不對 ...

法律上...一開始是希望物歸原主...

但是...少部份的可能會想..."還了又沒好處為何要還???"

當然會犯了侵佔...為了減少可能產生的犯意...

生出了"留置權"...可以要求回報...但"三成"是上限..不是固定...

今天失主不給任何回報也行吧...或是給個一千兩千...

真的不還...報警告侵佔就好...還在討價還價咧!!!

只是我覺得....................................

如果那個學姐覺得自己沒錯...幹嘛不堅持要拿報酬呀???

等事情鬧大了...才在那裡要求不能說雙方的資料...否則一定要拿三成...

說不定有人會想付...然後知道學姐身份...

我想...未來她不用工作了...沒有私人企業敢用吧???
作者: Show1319    時間: 2010-9-14 10:23 AM

無恥
東西本來就不是她的
知道是誰的就要還給人家
父母都沒在教嗎?
沒家教又教育失敗
這就是高材生嗎?????
是高材牲牲牲牲牲牲
作者: inf813120    時間: 2010-9-14 10:36 AM

唉~~法律系啊!!
有人因為錢就被關了,
還不引以為鑑啊
作者: 州捅    時間: 2010-9-14 12:02 PM


作者: jorserf    時間: 2010-9-14 12:05 PM

自以為是的人變多了
作者: c.ch    時間: 2010-9-14 12:08 PM

那位學姊了不起只是道德觀較偏差,
但也並沒有錯,
如果他狠一點直接吞掉,
那掉錢的學妹一毛都拿不回去,
他才眞該哭勒,
且錢不小心弄自己難道沒有責任..
作者: gemara    時間: 2010-9-14 12:14 PM

家境不好,錢就要小心的拿好
如果學姐真的要吞調,大可全都落入口袋
學姐只是想給學妹一個教訓
[自己的東西要自己保護好,沒有理由要求別人對自己好]
就某種層面來說,這位學姐是該學妹的貴人
作者: riply20000    時間: 2010-9-14 12:26 PM

現在時間都拿來趕課了


道德


可能都用念課文帶過吧!
作者: qa310    時間: 2010-9-14 12:32 PM

一樣米養百樣人~~a
作者: song    時間: 2010-9-14 12:37 PM

腦袋不知道在裝什麼...
死要錢...
作者: samice    時間: 2010-9-14 12:39 PM

這年頭會還錢就不錯了

如果是我掉的,他要求我會給...

畢竟他肯還!
作者: 竹山人    時間: 2010-9-14 10:14 PM

學費4萬...好便宜喔~約五年前,我讀私立五專,學費雜費一堆啊哩啊紮加一加一學期要七萬,爛學校的爛老師還要刁人,還搞得我延畢,害我又多花十多萬
員林的爛學校,還好意思升格技術學院咧,生了技院後學費漲更兇~E04!
作者: 南投的K    時間: 2010-9-14 10:31 PM

看個人吧  今天要是自己的大筆錢丟了  你會希望有好心人會撿到歸還
但是再做最失望的時候  很多人也寧願說 撿到的人 可以給三成的獎勵  至少還有七成可以拿回來
不過重點是  那個好心人 是要三成 還是十成 我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