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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這是警官朋友寄的 多看幾次?‏ [列印本頁]

作者: 亞瑟    時間: 2010-9-12 10:48 PM     標題: 這是警官朋友寄的 多看幾次?‏


我覺得不只女孩子要好好的看完這封信,男生也要喔!希望這些事情千萬不要發生在任何人身上,但至少希望在事情發生的時候多少會有點印象能夠自救。
昨晚我參加一個的安全防範的研習會,讓我很驚嘆!這場研習會是由一個叫 Pat Malone的人主持,他是知名人士的保鑣,也為FBI工作,並教授警察及海軍的SEALS徒手格鬥。



以下建議非常實用,多看幾次,受用無窮!




1.
警方的提醒:手肘是身體最有力的部位。距離夠近,就善用手肘!




2.
假如歹徒向你要皮夾或錢包,不要遞給他,而是將皮夾或錢包往遠處丟去。歹徒很可能對財物比對你有興趣,他會去拿皮夾或錢包,這是你逃跑的機會。往反方向拼命跑!!




3.
假如你被丟進車子的後車廂:把車後燈踢破,將你的手從洞中伸出去,用力揮手,駕駛人看不到你,但是其他人看得到。這個方法救過無數人命。




4.
女性常常在購物、吃飯及下班後進入車子,然後就坐在駕駛座上處理事情(如記帳、列清單等)。千萬不要這麼做!歹徒會藉機觀察情勢,闖入車內,拿槍威脅,控制你的行動。進入車內,立即鎖門,駛離現場。




5.
在平面停車場及立體停車場的幾個注意事項:
A.
要警覺:環顧四周;察看車內的乘客座和後座。(接近車子時,留意車底。)
B.假如你的車子停在箱型車旁,則應該從乘客車門進入你的車子。許多連續殺人犯都是趁著女性要進入車中時,將她們拖進箱型車中加害。
C.觀察停放在你左右兩邊的車子。如果有男性單獨坐在最近的鄰車內,最好回到購物中心或辦公室,找保全人員或警察陪你回去。寧願防患未然,也不要終生遺憾。(大驚小怪總比喪命好。)





6.
永遠搭電梯,不要走樓梯。(樓梯間是一個可怕的地方,容易讓人形單影隻,變成最好的犯罪場所。)




7.
假如歹徒有槍而你並沒有受到他的控制,一定要跑!一百次中,只有四次歹徒會襲擊逃跑的目標;即使他攻擊你,大多不會是致命的部位,要跑!



8.
身為女性,我們總是發揮同情心:不要再這樣!


這樣會增加被強暴或是殺害的機會。一個叫泰得•邦迪(Ted Bundy)的連續殺人犯就是一個相貌堂堂並且受過良好教育的人,總是利用女性的同情心。他走路時帶著一根手杖或是跛行,經常要求別人「幫忙」他進入車內或是看一下他的車子,趁機綁架受害者。


最近有人告訴我,他的朋友在晚上聽到門口有嬰兒在哭,不過當時已經很晚了,而且她認為這件事很奇怪,於是她打電話給警察。警察告訴她:「無論如何,絕對不要開門。」這位女士表示那聲音聽起來像是嬰兒爬到窗戶附近哭,她擔心嬰兒會爬到街上,被車子碾過。警察告訴她:我們已經派人前往,無論如何 不能開門。方認為這是一個連續殺人犯,利用嬰兒哭聲的錄音帶,誘使女性以為有人在外面遺棄嬰兒,騙她們出門察看。雖然尚未證實此事,但是警方已經接到許多女性打電話來說,他們晚上獨自在家時,聽到門外有嬰兒的哭聲,請將這個消息傳給其他人,不要因為聽到嬰兒的哭聲而開門。


請嚴肅看待這封電子郵件,因為禮拜六「美國頭號通緝犯」( America's Most Wanted)節目中,報導路易斯安那州的連續殺人犯時,提到了「哭泣嬰兒」的假設。


請轉寄這封信給你所有認識的女性朋友,並一個接一個傳下去。



作者: slime567    時間: 2010-9-12 10:55 PM

好文!
值得一推
作者: 誠實可靠小郎君    時間: 2010-9-12 11:14 PM

我推
作者: 卡洛    時間: 2010-9-12 11:17 PM

防人之心不可無!!
作者: 小咖    時間: 2010-9-12 11:56 PM


多推推~~
好知識!!雖非一定受用~~但是要懂得保護自己跟朋友~~
作者: Landy    時間: 2010-9-13 01:36 AM

推~~感謝分享~~
作者: 小萍    時間: 2010-9-13 01:42 AM

好文 受用 3Q
作者: 小雲    時間: 2010-9-13 07:15 AM

好文~~~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10-9-13 07:30 AM

好文~~感謝分享囉
作者: myfree    時間: 2010-9-13 07:39 AM

推
感謝分享
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10-9-13 09:06 AM

感謝分享 . 這篇一定要轉寄給女性友人們看 ...
作者: c.ch    時間: 2010-9-13 09:11 AM

好文..
作者: 桃城阿D    時間: 2010-9-13 09:21 AM

感謝分享
作者: leochen1999    時間: 2010-9-13 09:46 AM

前兩天剛發生高雄有歹徒趁女駕駛開車門之際,
同時從右側副駕駛座上車並劫持女駕駛一事.
幸好女駕駛機警且勇敢的跳離車輛.

提醒各位駕駛人
車子可以設定開啟時只開啟駕駛座,
其他車門等進入後再由駕駛門開啟.

請盡快回原廠設定.
雖此法對常有朋友或家人同乘之駕駛較為麻煩
但對常隻身開車之女性非常有幫助
請大家告訴大家...

我交車時,業務就設定為此方式
感覺有點麻煩,但看到這新聞...
算了...麻煩一點總比麻煩找上門的好...


作者: 赤羽焰    時間: 2010-9-13 11:00 AM

好文!!

推一個!
作者: chenss    時間: 2010-9-13 11:06 AM

謝謝分享
作者: mgjymgjy    時間: 2010-9-13 11:10 AM

大家小心為妙喔!!
作者: 肥肥熊    時間: 2010-9-13 11:16 AM


作者: Move_1030    時間: 2010-9-13 01:00 PM

推推推.....
作者: 馬汀    時間: 2010-9-13 01:07 PM

推一把!


作者: Arson    時間: 2010-9-13 01:09 PM


作者: 喔賣尬    時間: 2010-9-13 03:07 PM

推
作者: jay1127    時間: 2010-9-13 06:45 PM

一定要推一下讓更多人看到~謝謝大大的分享唷
作者: SUAN    時間: 2010-9-13 06:53 PM

推一下  社會黑暗阿.....
作者: 黑金剛    時間: 2010-9-13 07:37 PM

受用無窮,有感謝!
作者: kalo    時間: 2010-9-13 08:48 PM

最近太多奇怪判決跟案例 借分享一下
作者: louis-lin    時間: 2010-9-13 08:53 PM

讚!好
作者: 圓嫩嫩    時間: 2010-9-13 09:35 PM

推一ㄍ~~
作者: 小光哥    時間: 2010-9-13 09:38 PM

推推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