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趣味] 警民機車對答 [列印本頁]
作者:
我愛故我在 時間: 2010-8-18 07:52 AM 標題: 警民機車對答
凌晨兩點,貓爸心情不爽,提著購物袋,步行前往便利商店購物。
前方紅藍警示燈交錯閃耀,警察兩名。
一人向貓爸揮舞手中紅色閃光棒,示意停下。
警察甲:「先生麻煩身分證看一下謝謝」
貓 爸:「我去7-11買東西。」
警察甲:「我是說麻煩你把身分證拿出來我們看一下,跟你去7-11有什麼關係?」
貓 爸:「對啊既然去7-11跟身分證沒關係,那我去7-11 幹嘛帶身分證?」
警察甲:「....」
另一名警察看同僚招架不住,過來助陣。
警察乙:「先生不好意思請你配合一下,不然的話可能要請你到派出所走一趟。」
貓 爸:「為什麼要去派出所?」
警察乙:「依據大法官的解釋,如果路檢查到民眾沒帶身分證的話,是可以回警局」
貓 爸:「我怎麼知道去7-11買個東西會遇到警察路檢?」
警察甲:「可是法令規定,出門應該隨身攜帶身分證備查....」
貓 爸:「請問刑法第十條第六項第二款規定什麼?」
警 察:「....」
貓 爸:「那是性交的另一種態樣,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
器、肛門之行為。你們是警察都不知道了,我怎麼會知道有那種法令....」
警察乙用台語對警察甲說:「跟他廢話那麼多幹嘛?」
又轉頭說:「先生你如果沒有身分證的話,我要帶你回派出所了....」
說著就拿起對講機。
貓爸從購物袋裡拿出皮夾,取出身分證說:「我什麼時候說我沒帶身分證了?」
警察甲超不爽,大聲說道:「你幹嘛不早拿出來,在這裡浪費時間....」
貓爸聳聳肩,再掏出律師公會發的證件,說道:「這張夠證明我是良民了吧?我可
以去買東西了嗎?」
警察:「....」
所以 ...........警察與律師都很機車
作者:
yasjase 時間: 2010-8-18 08:03 AM

作者:
SB-小寶 時間: 2010-8-18 08:10 AM

作者:
razer 時間: 2010-8-18 08:10 AM
淑拉 條子

作者:
monkey 時間: 2010-8-18 08:15 AM



作者:
圓嫩嫩 時間: 2010-8-18 08:24 AM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8-18 08:31 AM

作者:
廉價思念 時間: 2010-8-18 08:35 AM
幹得好...
作者:
koman 時間: 2010-8-18 08:48 AM
我家樓下就有-4
誰會帶證件去買東西阿
作者:
州捅 時間: 2010-8-18 09:08 AM

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10-8-18 10:01 AM
耍得條子團團轉這種感覺一定很過癮 ... 
作者:
小嫺~☆ 時間: 2010-8-18 10:02 AM

作者:
ash19831983 時間: 2010-8-18 10:35 AM

作者:
馬汀 時間: 2010-8-18 02:51 PM
夠機車!

作者:
動力機械 時間: 2010-8-18 02:53 PM

作者:
kewnox 時間: 2010-8-18 02:57 PM

作者:
Arson 時間: 2010-8-18 02:59 PM
所以說 法律是用來保護懂法律的人,或是有錢請的起大律師的人

作者:
黑大豬 時間: 2010-8-18 07:01 PM
律師贏了

作者:
IAMJX 時間: 2010-8-18 07:12 PM
聽警察在屁 有哪個釋字在說出門要帶身份證
而且釋字535還指出 非經受臨檢人同意或無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之前提
誰都不能帶你去警局
作者:
陳小亮 時間: 2010-8-18 07:23 PM
踢到鐵板了!!

作者:
小發柴 時間: 2010-8-18 11:21 PM

作者:
低調奢華 時間: 2010-8-19 12:06 AM

作者:
aemix86 時間: 2010-8-19 06:43 AM

作者:
竹山人 時間: 2010-8-19 10:40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