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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燈類] 不要紅燈吃對向右轉 [列印本頁]

作者: 風間真    時間: 2010-7-20 01:27 AM     標題: 不要紅燈吃對向右轉

這是今天在泰山中山路與台麗街目擊的車禍,
花了點時間把現場畫出來,覺得現場還蠻可怕的,
尤其左下角的機車阿伯真的命很大,
全部人都被推撞了,就只有他全身而退,
但是他也跟小貨卡擦肩而過。
所以停止線還蠻重要的!

「也希望大家開車的時候能夠不要搶時間,在對向紅燈右轉。」
「騎車的時候離紅綠燈遠點」雖說這種意外很難說,但是目擊到了就跟大家分享一下。


作者: 新莊蘆筍    時間: 2010-7-20 01:34 AM

那裡現在正在蓋劫運
圍離一堆,死角一堆,加上內側時常有工程車佔用
所以車子會走在最外側是很常見的.
搶那1分鐘,有可能結果是晚7天才回家
作者: chenss    時間: 2010-7-20 01:34 AM

靠....真的很像是撞球的第一杆耶
這樣大家的損失通通都要算逆向那個豬頭的吧
為他默哀....
沒死殘已經是萬幸
作者: 新莊蘆筍    時間: 2010-7-20 01:38 AM

chenss 發表:
靠....真的很像是撞球的第一杆耶
這樣 ...

依台灣偉大的法律及法官.
小貨車可能會被判應注意而未注意這種鳥條文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0-7-20 02:03 AM

之前遇過ㄧ個青仔叢....
看到一堆車停紅燈,直接切到對向車道
馬上紅燈左轉


真不知道駕照哪裡考的......



再論上
前面車友提到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句話
我聽了就很火大
之前備酒駕騎士撞到
警察還跟我說"是你應注意而未注意,才會被撞到"
我差點在派出所拍桌!!!
作者: chenss    時間: 2010-7-20 02:53 AM

新莊蘆筍 發表:

依台灣偉大的法律及法官.
小貨車可能會被 ...

哈...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法律的公正只會作用在平民百姓上
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10-7-20 12:44 PM

騎士是最無辜的 ...
作者: aemix86    時間: 2010-7-21 10:08 AM

安全第一最重要
作者: koman    時間: 2010-7-21 10:19 AM

針對"應注意而未注意"這點
是在保護誰阿,真夠怪的條則
誰會料到有人逆向

有看過例外的實例:
小客車在內車道行駛
安全島突然衝出一人
想當然一定是撞上去
人..................死了
"應注意而未注意"也被提起
但法官認為那小於一秒的反應時間
無法注意~~判無罪
作者: ba17play    時間: 2010-7-21 10:23 AM

感謝分享
真的滿重要的知識
作者: 風間真    時間: 2010-7-21 02:57 PM

事情發生當下,還蠻多騎士受傷的,
也很多路人停下腳步在第一時間打電話。

隨後我就馬上騎到附近警局想要督促他們,
剛好就兩個員警飛快的騎上警用機車到現場,
一台救護車也是瞬間就鳴笛由遠至近的高速飛奔,

以上行為是事發後三到五分鐘就完成佈署的。

十分鐘後兩台救護車也是前進到現場。

我覺得這樣的救災速度還蠻快的,
感謝那些到快速現場幫忙的人們。


這是這件事情的新聞稿。給大家參考
http://udn.com/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7361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