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燈類] 不要紅燈吃對向右轉 [列印本頁]
作者:
風間真 時間: 2010-7-20 01:27 AM 標題: 不要紅燈吃對向右轉
這是今天在泰山中山路與台麗街目擊的車禍,
花了點時間把現場畫出來,覺得現場還蠻可怕的,
尤其左下角的機車阿伯真的命很大,
全部人都被推撞了,就只有他全身而退,
但是他也跟小貨卡擦肩而過。
所以停止線還蠻重要的!
「也希望大家開車的時候能夠不要搶時間,在對向紅燈右轉。」
「騎車的時候離紅綠燈遠點」雖說這種意外很難說,但是目擊到了就跟大家分享一下。
作者:
新莊蘆筍 時間: 2010-7-20 01:34 AM
那裡現在正在蓋劫運
圍離一堆,死角一堆,加上內側時常有工程車佔用
所以車子會走在最外側是很常見的.
搶那1分鐘,有可能結果是晚7天才回家
作者:
chenss 時間: 2010-7-20 01:34 AM
靠....真的很像是撞球的第一杆耶
這樣大家的損失通通都要算逆向那個豬頭的吧
為他默哀....
沒死殘已經是萬幸
作者:
新莊蘆筍 時間: 2010-7-20 01:38 AM
chenss 發表:
靠....真的很像是撞球的第一杆耶
這樣 ...
依台灣偉大的法律及法官.
小貨車可能會被判應注意而未注意這種鳥條文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0-7-20 02:03 AM
之前遇過ㄧ個青仔叢....
看到一堆車停紅燈,直接切到對向車道
馬上紅燈左轉
真不知道駕照哪裡考的......
再論上
前面車友提到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句話
我聽了就很火大
之前備酒駕騎士撞到
警察還跟我說"是你應注意而未注意,才會被牠撞到"
我差點在派出所拍桌!!!
作者:
chenss 時間: 2010-7-20 02:53 AM
新莊蘆筍 發表:
依台灣偉大的法律及法官.
小貨車可能會被 ...
哈...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法律的公正只會作用在平民百姓上
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10-7-20 12:44 PM
騎士是最無辜的 ...
作者:
aemix86 時間: 2010-7-21 10:08 AM
安全第一最重要
作者:
koman 時間: 2010-7-21 10:19 AM
針對"應注意而未注意"這點
是在保護誰阿,真夠怪的條則
誰會料到有人逆向
有看過例外的實例:
小客車在內車道行駛
安全島突然衝出一人
想當然一定是撞上去
人..................死了
"應注意而未注意"也被提起
但法官認為那小於一秒的反應時間
無法注意~~判無罪
作者:
ba17play 時間: 2010-7-21 10:23 AM
感謝分享
真的滿重要的知識
作者:
風間真 時間: 2010-7-21 02:57 PM
事情發生當下,還蠻多騎士受傷的,
也很多路人停下腳步在第一時間打電話。
隨後我就馬上騎到附近警局想要督促他們,
剛好就兩個員警飛快的騎上警用機車到現場,
一台救護車也是瞬間就鳴笛由遠至近的高速飛奔,
以上行為是事發後三到五分鐘就完成佈署的。
十分鐘後兩台救護車也是前進到現場。
我覺得這樣的救災速度還蠻快的,
感謝那些到快速現場幫忙的人們。
這是這件事情的新聞稿。給大家參考
http://udn.com/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7361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