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有必要這樣嗎? [列印本頁]
作者:
spathmcm 時間: 2010-7-19 05:05 PM 標題: 有必要這樣嗎?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671726/IssueID/20100719
男噴瓦斯 女著火裸身逃畸戀分手圖困車內同死 目擊者:好恐怖2010年07月19日蘋果日報
放大圖片
- [url=]上一張[/url]
- 1 / 1
- [url=]下一張[/url]
張男用來縱火的瓦斯桶(箭頭處),還留在被燒毀的轎車內。林泊志攝
【林泊志、游芳男╱宜蘭報導】恐怖情人!宜蘭縣有一對年紀相差二十五歲,各有家庭的男女,疑因感情與上百萬元的金錢借貸糾紛,前晚相約在車上談判,一言不合,男子竟拿出預藏瓦斯桶點火欲同歸於盡,但林女不從,雙方拉扯之際,女子全身被烈火灼傷,忍痛逃出求救,經民眾報警送醫後,全身有百分之七十五的二度灼傷,情況並不樂觀,男子負傷逃逸後被警逮獲。
同歸於盡目擊火燒車的陳姓民眾說:「女子跑出來,上半身全裸,身上還著火,一直喊痛!整個皮膚紅通通,好恐怖!」火燒車時,火勢十分猛烈,百公尺外都可看得到烈焰濃煙,整輛車被燒得面目全非,現場還遺留被燒毀的小瓦斯桶,以及殘缺不全的女性衣物、飾品殘骸及一撮頭髮。
全身75%灼傷命危
林秋娟被縱火燒成重傷。翻攝照片
受傷婦人林秋娟(三十八歲)全身有百分之七十五的二度灼傷,因傷勢嚴重轉往台北馬偕醫院救治,仍有生命危險,兇嫌張阿魁(六十三歲)則負傷逃回家,警方根據車牌循線到張男家中逮人,但張雙手、脖子也遭灼傷,被送醫治療,目前在燒燙傷病房觀察,無生命危險。警方昨訊後依殺人未遂罪嫌將他送辦。
警方調查,張、林兩人前晚七時許相約見面,張男開車載林女前往蘇澳龍德工業區裡龍祥三路一處偏僻的堤防道路,兩人在車上時,林女欲再向張男借錢,還揚言要分手,但張男以沒錢為由不肯再借,兩人在車上大吵,張男一怒下,竟拿出放在車上的四公斤瓦斯桶,點火後朝林女噴,因車子緊靠路旁矮牆,車門無法打開,林女身上瞬間著火,忍痛敲破車窗,才逃出車外,但張男也跑出車外,欲追打林女。
附近民眾發現有車子著火報警。消防人員指出,林女呼救時不斷喊說:「好痛!快送我到醫院!」送醫途中,甚至還要求打止痛針。林女親友昨重回現場察看,見地面留下的頭髮、燒焦衣飾,氣得痛罵:「怎麼那麼殘忍!」
兇手負傷返家被逮
林女親友懷疑張男預謀殺人,才將車緊靠矮牆停放。
負傷逃回家的張阿魁向警方供稱,與林女是在兩年前參加進香團時認識、交往,先後已借給林女上百萬元,但林女仍以分手要脅、要求借錢,因無力負擔,才會一時氣憤,拿起車上原本要載至冬山鄉武淵大眾廟的瓦斯桶,欲點火同歸於盡,但林女反抗,敲破車窗求救,路人聞訊趕至,只好逃離。林女丈夫從外地趕回,昨到警局時臉色十分凝重,僅低調說:「我不清楚妻子交友狀況!」
噴瓦斯燒女友示意圖1
張男盛怒下抱起車上的瓦斯桶,點火後朝林女噴,因車門緊靠路旁矮牆,林女無法脫身。
2
林女上半身瞬間陷入火海,忍痛敲破車窗逃出,張男見狀還追出車外,欲打林女。
3
消防人員到場,用強力水柱將火勢撲滅。林泊志攝
男女談判分手須知*盡量以簡訊或書信說明分手立場。
*避免夜歸或落單,以免遭對方不理性對待。
*可透過雙方熟識的朋友或長輩代為表達意願及溝通。
*分手談判地點要選在公共場所,並預先告知家人或找親友陪同。
資料來源:宜蘭縣警局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7-19 05:08 PM

作者:
joey004526 時間: 2010-7-19 05:22 PM
瘋 了...
作者:
stanley501 時間: 2010-7-19 05:40 PM
拜託 我覺得 這種事情 他們兩個早要有心理準備了
兩個都有家庭的人
搞外遇
女的不守婦道
還想再跟男的借錢
已經借了上百了
沒錢借就要分手
哇靠..
我只能說這女的
活該.
作者:
MiG29 時間: 2010-7-19 05:55 PM
@@"
我只能說...自找的!!! 


作者:
Arson 時間: 2010-7-19 06:08 PM
真恐怖
作者:
芽咩 時間: 2010-7-19 07:20 PM
外遇的報應

作者:
jamche9 時間: 2010-7-19 07:22 PM
男女都有錯。

作者:
小咖 時間: 2010-7-19 07:42 PM

作者:
州捅 時間: 2010-7-19 07:54 PM

作者:
chusmall 時間: 2010-7-19 08:09 PM
自找的+1:15
作者:
龍哥(黑影殺) 時間: 2010-7-19 08:13 PM
車子最無辜.......

作者:
大胖熊 時間: 2010-7-19 11:02 PM
夭壽
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10-7-20 12:36 AM
偷吃的報應 ... 
作者:
北極熊 時間: 2010-7-20 12:44 AM
好啊....
這種人不值得同情
作者:
DarkStar 時間: 2010-7-20 01:22 AM
新聞採訪一個阿伯
阿伯:看到一個查某沒穿衣服,全身紅ㄗㄗ的.........
真恐怖
作者:
康康康 時間: 2010-7-20 01:59 AM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其中一個不願以後就變這樣囉

作者:
zx730110 時間: 2010-7-20 02:05 PM
死不足惜 我是那男的 應該會做比他更瘋狂的事
作者:
aemix86 時間: 2010-7-21 09:37 AM

作者:
浪子 時間: 2010-7-21 09:44 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