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恐嚇來電嗆殺意! 廢死聯盟搬家自保 [列印本頁]
作者:
爆音九日 時間: 2010-6-9 10:07 PM 標題: 恐嚇來電嗆殺意! 廢死聯盟搬家自保
〈獨家〉恐嚇來電嗆殺意! 廢死聯盟搬家自保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09/8/2765x.html
更新日期
10/06/09 18
廖雅玉 郭岱軒死刑存廢問題,引發社會各界議論,主張廢除死刑的廢死聯盟,就接到恐嚇信函與電話,有情緒激動的民眾,直接在電話裡頭嗆聲,要對執行長林欣怡施暴,還有人威脅要到辦公室丟汽油彈;為了自保,廢死聯盟只好悄悄搬家,轉移陣地。
TVBS記者郭岱軒:「這裡是廢死聯盟的舊辦公室,現在可以看到,現場已經人去樓空,傳出執行長接獲恐嚇電話、信函,已經影響人身安全。」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喂?您好。」
接起電話,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心裡還是有點陰影,主張廢除死刑,引發部分民眾激烈反彈,讓她成了箭靶。
林欣怡:「我接到一個電話,那這個電話他當然開始,就是一直罵髒話,來罵髒話,那後來他就開始在講說,他看過林欣怡,然後他覺得林欣怡是個女生,長得還不錯,所以他要強暴她,然後可能強暴她之後,可以再殺了她,因為已經廢除死刑了,所以他不需要承擔任何的責任。」
「國罵」不斷的電話,已經是家常便飯,不署名的恐嚇信函、電子郵件,多如雪片,有人威脅要到辦公室丟汽油彈、殺他們全家,有人詛咒他們至親、朋友被殺,還嗆他們下地獄;有些信是直接投遞到舊辦公室信箱,讓廢死聯盟成員心生恐懼,2星期前,匆忙搬家。
林欣怡:「說不害怕,可是有時候也會想到說,萬一、萬一真的發生這樣的事情,該怎麼辦?」
4年前,林欣怡就曾向警方報案,但無法確認恐嚇者身分,無法成案,現在只能搬家求自保,期盼部分比較激進的民眾能多點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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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
原來你們也會怕啊
我還以為你們是不會怕的

作者:
linyuche 時間: 2010-6-9 10:09 PM
爆音九日 發表:
呦~
原來你們也會怕啊
我還以為你們是不會怕的
説的好阿!!!!!!!!!!!!!!!
+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作者:
johnny 時間: 2010-6-9 10:10 PM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6-9 10:10 PM
怕蝦小
反正妳們有大愛
真是辛苦那強姦犯了

作者:
沈Kevin 時間: 2010-6-9 10:11 PM
行的正~何必怕???
作者:
食曼豆頁 時間: 2010-6-9 10:14 PM
怕什麼.這不正是你們想要的嗎?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0-6-9 10:16 PM
哈哈
樓主說的對
會怕還搬啥?
怕死?
反正那群人都揚言廢除死刑,終於知道面對殘暴的兇手的可怕了吼....
真的是安逸的日子過太久,過太爽........都不知道兇手的殘忍
作者:
Arson 時間: 2010-6-9 10:17 PM
看到她的玉照,我也有點嚇到
作者:
GUCCI 時間: 2010-6-9 10:18 PM
目害~~~~~~~~~~~~~~~~
作者:
susu1155 時間: 2010-6-9 10:18 PM
哈哈
看完後~好爽~
怕人對自己不利
還廢除死刑?
真是自打嘴巴
作者:
小芫 時間: 2010-6-9 10:23 PM
怕什麼

作者:
龍哥(黑影殺) 時間: 2010-6-9 10:25 PM
不用廢了.自己先死給大家看...這精神才會引發大眾支持.不然(空嘴薄舌)真是違反社會倫理

作者:
ash19831983 時間: 2010-6-9 10:25 PM
廢死聯盟的成員!有沒有自己家人遇害的?
我看也沒有吧!
治安這麼差,再廢死刑...那是不是會殺人的最大?
作者:
Odin 時間: 2010-6-9 10:26 PM
多點理性+1+1+1..........
我反對廢死刑,
但是人家有人家發表意見的權利,
我們先去恐嚇人家,
情理法上就先輸了...
作者:
ssgr5486 時間: 2010-6-9 10:28 PM
等被姦完看你會希望他被處死刑嗎?還是希望再來一次:18 :18
作者:
唐先生 時間: 2010-6-9 10:29 PM
幹麻搬家? 他殺你 你原諒他就好了ㄚ 還照顧他的家人 除非你心中還有恨!!!
假道學!!:18
作者:
sky333633 時間: 2010-6-9 10:31 PM
3好+1好=係賀!
作者:
hou123456 時間: 2010-6-9 10:38 PM
搬什麼家...
還等著看如果真的出事...
他們所謂的人權還在不在...
順便看看多有大愛
作者:
topbaseball 時間: 2010-6-9 10:44 PM
不是要寬恕別人嗎 怎落跑了 這樣怎敢化人
作者:
Nash 時間: 2010-6-9 10:57 PM
林欣怡:「我接到一個電話,那這個電話他當然開始,就是一直罵髒話,來罵髒話,那後來他就開始在講說,他看過林欣怡,然後他覺得林欣怡是個女生,長得還不錯,所以他要強暴她,然後可能強暴她之後,可以再殺了她,因為已經廢除死刑了,所以他不需要承擔任何的責任。」
說得太好了啦..幹
作者:
州捅 時間: 2010-6-9 11:43 PM
用大愛來化解吧 甭怕了 乖 :15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0-6-10 12:05 AM
他看過林欣怡,然後他覺得林欣怡是個女生,長得還不錯
這...我無言了!
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10-6-10 12:06 AM
Su La ...
敢講就不要怕 !! 
作者:
Edward_Hu 時間: 2010-6-10 12:26 AM
這位施主您就犧牲你這小我,去完成你偉大廢屎的大愛精神吧


恭祝您安。心。上。路








作者:
aemix86 時間: 2010-6-10 07:00 AM
食曼豆頁 發表:
怕什麼.這不正是你們想要的嗎?

作者:
FOCUSSTAR 時間: 2010-6-10 07:42 AM
這篇再yahoo新聞的 心情投票 是高興很高耶 2000多票
看來真的是眾怒難犯:15 :15
作者:
new 時間: 2010-6-10 07:53 AM
4年前,林欣怡就曾向警方報案,但無法確認恐嚇者身分,無法成案,現在只能搬家求自保,期盼部分比較激進的民眾能多點理性。
還講理性.....人家都殺到妳家..還不是挫擂等
作者:
魔流之狂-丫酷 時間: 2010-6-10 09:30 AM
只能說不是不到…只是時候未到
我就不信廢屎聯盟可以一直安存下去(再沒有更好的替代方案前)
爽~
作者:
Alun1230 時間: 2010-6-10 09:34 AM
最近沒廢死爭議了~再炒新聞吧...
作者:
MiG29 時間: 2010-6-10 09:38 AM
看到新聞笑出來了...
之前不是有人說願意代替死刑犯去死的嗎??
怎麼現在會怕了???
不是說要大愛原諒犯錯的人嗎???
就不要搬呀...怕什麼...
反正被x了再原諒對方...不能提告喔!!!




作者:
okokok2005 時間: 2010-6-10 09:50 AM
剛好可以證實自己廢死的理念~
身邊至親如何如何之後~
能否繼續堅持廢除死刑~
來嘛~這樣要廢死也比較有說服力~
作者:
夜豺 時間: 2010-6-10 09:57 AM
誠心建議廢屎聯盟把隔壁也租下來擴大營業強調訴求
既然可能有人上門行凶
應該對該名儲備準凶手心存感謝,並以大愛先原諒起來放著
準備一些好吃好喝的等著招待
再給一筆車馬費與跑路費,營養費,上班請假被扣薪的補貼費等等
傷害別人是不對的
強迫別人原諒兇手也是不對的
這個世界上只有......
大哥是對的!!!
作者:
jackie 時間: 2010-6-10 10:06 AM
是該讓他們知道....為什麼"死刑"那麼重要了~~~~~~
作者:
Dune 時間: 2010-6-10 10:10 AM
搬家就有用了嗎?
作者:
蝌蚪 時間: 2010-6-10 10:53 AM
這是該聯盟放出來的苦肉計吧?
沒想到絕大大大部份的人都不買帳
活該 
作者:
ROYCHEN 時間: 2010-6-10 11:04 AM
為何要搬家,正好來實現他們的理論,大可直接向電話那頭說,來啊,我會原諒你的,快來吧!
真的是說一套做一套。那麼有心要為死刑犯發聲??
死刑犯被關進去只想著趕快執行,死一死百了,在裡面一天過一天還更多的心理煎熬。真的為他們好就讓他們快點伏法吧!
也就是因為死刑犯伏法快,而人命一去不回,讓法官判死刑前,要做最公正的判決。因為一個誤判,會死人的。
這樣司法才會有正向的意義存在。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0-6-10 11:16 AM
林欣怡:「我接到一個電話,那這個電話他當然開始,就是一直罵髒話,來罵髒話,那後來他就開始在講說,他看過林欣怡,然後他覺得林欣怡是個女生,長得還不錯,所以他要強暴她,然後可能強暴她之後,可以再殺了她,因為已經廢除死刑了,所以他不需要承擔任何的責任。」
順便把妳的肉割下來料理,要紅燒好呢?還是糖醋?不然來個人肉三吃好了!
我一直覺的廢死,台灣還不適合,像之前溶屍案的主嫌,殺死自己同學,但因為無前科,又深具悔意,
法院也沒判死刑,之前已經假釋出獄了,目前聽說再做書籍翻譯的工作。
會被判處死刑的犯人,都有一些共同點,就是毫無人性,或前科累累,或是毫無悔意...
不是社會不給這些死囚機會,是死囚自己把社會封殺了!
作者:
koman 時間: 2010-6-10 11:21 AM
想廢死刑
先學學怎麼當一個受害者吧!!!!!!!!!
體會一下受害者的身心
再來說你要廢死吧
作者:
馬汀 時間: 2010-6-10 11:46 AM
小賭 發表:
會被判處死刑的犯人,都有一些共同點,就是毫無人性,或前科累累,或是毫無悔意...
不是社會不給這些死囚機會,是死囚自己把社會封殺了!
+1

作者:
APL 時間: 2010-6-10 11:51 AM
食曼豆頁 發表:
怕什麼.這不正是你們想要的嗎?
對阿~怕3小......朋友:15
作者:
Lyrist 時間: 2010-6-10 12:45 PM
恐嚇的行為不足取 ...
『廢死聯盟』是個民間組織 ...
他們要對社會推廣他們的理念,在我看起來是很正常的事 ...
就算我覺得他們說的東西沒道理也很荒謬 ...
不過他們還是有權利說他們的理念 ...
這跟推動『拒菸運動』的社會團體在做的事沒有什麼不同 ...
說的有道理,社會自然會漸漸接受 ...
社會不能接受,再推『廢死』五十年也是徒勞無功 ...
反對『廢死聯盟』的理念是一回事 ...
謾罵、詛咒,甚至是恐嚇『廢死聯盟』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
作者:
c.ch 時間: 2010-6-10 12:51 PM
Lyrist 發表:
恐嚇的行為不足取 ...
『廢死聯盟』是個 ...
+1
作者:
tting 時間: 2010-6-10 01:22 PM
萬一、萬一真的發生這樣的事情,該怎麼辦?
萬一發生你就給他爽一下吧!有什麼關係?他要強你還算看的起你耶!
爽完你還可以附帶問他要不要一併砍一砍,一不作二不休,然後請你要記的錄下遺言:"說你要原諒他!"
這樣還不會啊!!!!!!!!!
作者:
soulhead 時間: 2010-6-10 04:23 PM
tting 發表:
萬一、萬一真的發生這樣的事情,該怎麼辦? ...
錄遺言說
這個歹徒搞得我好爽阿~所以我原諒他
作者:
死神向前衝 時間: 2010-6-10 05:12 PM

soulhead 發表:
錄遺言說
這個歹徒搞得我好爽阿~所 ...
作者:
demon 時間: 2010-6-10 06:52 PM
那後來他就開始在講說,他看過林欣怡,然後他覺得林欣怡是個女生,長得還不錯,所以他要強暴她,然後可能強暴她之後,可以再殺了她,因為已經廢除死刑了,所以他不需要承擔任何的責任。」
這句話講的也對阿!!

作者:
hou123456 時間: 2010-6-10 07:48 PM
高興的比例已經衝到4萬多了=.=...
看那鬼聯盟多顧人怨...:18 :18 :18
作者:
小光哥 時間: 2010-6-10 09:14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