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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恐嚇來電嗆殺意! 廢死聯盟搬家自保 [列印本頁]

作者: 爆音九日    時間: 2010-6-9 10:07 PM     標題: 恐嚇來電嗆殺意! 廢死聯盟搬家自保

〈獨家〉恐嚇來電嗆殺意! 廢死聯盟搬家自保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09/8/2765x.html

更新日期10/06/09 18 廖雅玉 郭岱軒
死刑存廢問題,引發社會各界議論,主張廢除死刑的廢死聯盟,就接到恐嚇信函與電話,有情緒激動的民眾,直接在電話裡頭嗆聲,要對執行長林欣怡施暴,還有人威脅要到辦公室丟汽油彈;為了自保,廢死聯盟只好悄悄搬家,轉移陣地。
TVBS記者郭岱軒:「這裡是廢死聯盟的舊辦公室,現在可以看到,現場已經人去樓空,傳出執行長接獲恐嚇電話、信函,已經影響人身安全。」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喂?您好。」
接起電話,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心裡還是有點陰影,主張廢除死刑,引發部分民眾激烈反彈,讓她成了箭靶。

林欣怡:「我接到一個電話,那這個電話他當然開始,就是一直罵髒話,來罵髒話,那後來他就開始在講說,他看過林欣怡,然後他覺得林欣怡是個女生,長得還不錯,所以他要強暴她,然後可能強暴她之後,可以再殺了她,因為已經廢除死刑了,所以他不需要承擔任何的責任。」

「國罵」不斷的電話,已經是家常便飯,不署名的恐嚇信函、電子郵件,多如雪片,有人威脅要到辦公室丟汽油彈、殺他們全家,有人詛咒他們至親、朋友被殺,還嗆他們下地獄;有些信是直接投遞到舊辦公室信箱,讓廢死聯盟成員心生恐懼,2星期前,匆忙搬家。
林欣怡:「說不害怕,可是有時候也會想到說,萬一、萬一真的發生這樣的事情,該怎麼辦?」

4年前,林欣怡就曾向警方報案,但無法確認恐嚇者身分,無法成案,現在只能搬家求自保,期盼部分比較激進的民眾能多點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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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

原來你們也會怕啊

我還以為你們是不會怕的  
作者: linyuche    時間: 2010-6-9 10:09 PM

爆音九日 發表:

呦~

原來你們也會怕啊

我還以為你們是不會怕的

説的好阿!!!!!!!!!!!!!!!

+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作者: johnny    時間: 2010-6-9 10:10 PM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6-9 10:10 PM

怕蝦小

反正妳們有大愛

真是辛苦那強姦犯了

作者: 沈Kevin    時間: 2010-6-9 10:11 PM

行的正~何必怕???
作者: 食曼豆頁    時間: 2010-6-9 10:14 PM

怕什麼.這不正是你們想要的嗎?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0-6-9 10:16 PM

哈哈
樓主說的對

會怕還搬啥?

怕死?

反正那群人都揚言廢除死刑,終於知道面對殘暴的兇手的可怕了吼....


真的是安逸的日子過太久,過太爽........都不知道兇手的殘忍
作者: Arson    時間: 2010-6-9 10:17 PM

看到她的玉照,我也有點嚇到
作者: GUCCI    時間: 2010-6-9 10:18 PM

目害~~~~~~~~~~~~~~~~
作者: susu1155    時間: 2010-6-9 10:18 PM

哈哈
看完後~好爽~

怕人對自己不利
還廢除死刑?
真是自打嘴巴
作者: 小芫    時間: 2010-6-9 10:23 PM

怕什麼
作者: 龍哥(黑影殺)    時間: 2010-6-9 10:25 PM

不用廢了.自己先死給大家看...這精神才會引發大眾支持.不然(空嘴薄舌)真是違反社會倫理
作者: ash19831983    時間: 2010-6-9 10:25 PM

廢死聯盟的成員!有沒有自己家人遇害的?
我看也沒有吧!
治安這麼差,再廢死刑...那是不是會殺人的最大?
作者: Odin    時間: 2010-6-9 10:26 PM

多點理性+1+1+1..........
我反對廢死刑,
但是人家有人家發表意見的權利,
我們先去恐嚇人家,
情理法上就先輸了...
作者: ssgr5486    時間: 2010-6-9 10:28 PM

等被姦完看你會希望他被處死刑嗎?還是希望再來一次:18 :18
作者: 唐先生    時間: 2010-6-9 10:29 PM

幹麻搬家? 他殺你 你原諒他就好了ㄚ 還照顧他的家人 除非你心中還有恨!!!
假道學!!:18
作者: sky333633    時間: 2010-6-9 10:31 PM

3好+1好=係賀!
作者: hou123456    時間: 2010-6-9 10:38 PM

搬什麼家...
還等著看如果真的出事...
他們所謂的人權還在不在...
順便看看多有大愛
作者: topbaseball    時間: 2010-6-9 10:44 PM

不是要寬恕別人嗎 怎落跑了 這樣怎敢化人
作者: Nash    時間: 2010-6-9 10:57 PM

林欣怡:「我接到一個電話,那這個電話他當然開始,就是一直罵髒話,來罵髒話,那後來他就開始在講說,他看過林欣怡,然後他覺得林欣怡是個女生,長得還不錯,所以他要強暴她,然後可能強暴她之後,可以再殺了她,因為已經廢除死刑了,所以他不需要承擔任何的責任。」
說得太好了啦..幹
作者: 州捅    時間: 2010-6-9 11:43 PM

用大愛來化解吧 甭怕了 乖  :15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0-6-10 12:05 AM

他看過林欣怡,然後他覺得林欣怡是個女生,長得還不錯

這...我無言了!
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10-6-10 12:06 AM

Su La ...
敢講就不要怕 !!
作者: Edward_Hu    時間: 2010-6-10 12:26 AM

這位施主您就犧牲你這小我,去完成你偉大廢屎的大愛精神吧
恭祝您安。心。上。路
作者: aemix86    時間: 2010-6-10 07:00 AM

食曼豆頁 發表:




怕什麼.這不正是你們想要的嗎?


作者: FOCUSSTAR    時間: 2010-6-10 07:42 AM

這篇再yahoo新聞的 心情投票  是高興很高耶 2000多票

看來真的是眾怒難犯:15 :15
作者: new    時間: 2010-6-10 07:53 AM

4年前,林欣怡就曾向警方報案,但無法確認恐嚇者身分,無法成案,現在只能搬家求自保,期盼部分比較激進的民眾能多點理性。


還講理性.....人家都殺到妳家..還不是挫擂等
作者: 魔流之狂-丫酷    時間: 2010-6-10 09:30 AM

只能說不是不到…只是時候未到
我就不信廢屎聯盟可以一直安存下去(再沒有更好的替代方案前)

爽~
作者: Alun1230    時間: 2010-6-10 09:34 AM

最近沒廢死爭議了~再炒新聞吧...
作者: MiG29    時間: 2010-6-10 09:38 AM

看到新聞笑出來了...

之前不是有人說願意代替死刑犯去死的嗎??

怎麼現在會怕了???

不是說要大愛原諒犯錯的人嗎???

就不要搬呀...怕什麼...

反正被x了再原諒對方...不能提告喔!!!


作者: okokok2005    時間: 2010-6-10 09:50 AM

剛好可以證實自己廢死的理念~

身邊至親如何如何之後~

能否繼續堅持廢除死刑~

來嘛~這樣要廢死也比較有說服力~
作者: 夜豺    時間: 2010-6-10 09:57 AM

誠心建議廢屎聯盟把隔壁也租下來擴大營業強調訴求

既然可能有人上門行凶

應該對該名儲備準凶手心存感謝,並以大愛先原諒起來放著

準備一些好吃好喝的等著招待

再給一筆車馬費與跑路費,營養費,上班請假被扣薪的補貼費等等

傷害別人是不對的

強迫別人原諒兇手也是不對的

這個世界上只有......

大哥是對的!!!
作者: jackie    時間: 2010-6-10 10:06 AM



是該讓他們知道....為什麼"死刑"那麼重要了~~~~~~
作者: Dune    時間: 2010-6-10 10:10 AM

搬家就有用了嗎?
作者: 蝌蚪    時間: 2010-6-10 10:53 AM

這是該聯盟放出來的苦肉計吧?
沒想到絕大大大部份的人都不買帳
活該
作者: ROYCHEN    時間: 2010-6-10 11:04 AM

為何要搬家,正好來實現他們的理論,大可直接向電話那頭說,來啊,我會原諒你的,快來吧!

真的是說一套做一套。那麼有心要為死刑犯發聲??

死刑犯被關進去只想著趕快執行,死一死百了,在裡面一天過一天還更多的心理煎熬。真的為他們好就讓他們快點伏法吧!

也就是因為死刑犯伏法快,而人命一去不回,讓法官判死刑前,要做最公正的判決。因為一個誤判,會死人的。

這樣司法才會有正向的意義存在。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0-6-10 11:16 AM

林欣怡:「我接到一個電話,那這個電話他當然開始,就是一直罵髒話,來罵髒話,那後來他就開始在講說,他看過林欣怡,然後他覺得林欣怡是個女生,長得還不錯,所以他要強暴她,然後可能強暴她之後,可以再殺了她,因為已經廢除死刑了,所以他不需要承擔任何的責任。」

順便把妳的肉割下來料理,要紅燒好呢?還是糖醋?不然來個人肉三吃好了!

我一直覺的廢死,台灣還不適合,像之前溶屍案的主嫌,殺死自己同學,但因為無前科,又深具悔意,

法院也沒判死刑,之前已經假釋出獄了,目前聽說再做書籍翻譯的工作。

會被判處死刑的犯人,都有一些共同點,就是毫無人性,或前科累累,或是毫無悔意...

不是社會不給這些死囚機會,是死囚自己把社會封殺了!
作者: koman    時間: 2010-6-10 11:21 AM

想廢死刑
先學學怎麼當一個受害者吧!!!!!!!!!
體會一下受害者的身心
再來說你要廢死吧
作者: 馬汀    時間: 2010-6-10 11:46 AM

小賭 發表:
會被判處死刑的犯人,都有一些共同點,就是毫無人性,或前科累累,或是毫無悔意...

不是社會不給這些死囚機會,是死囚自己把社會封殺了!

+1


作者: APL    時間: 2010-6-10 11:51 AM

食曼豆頁 發表:
怕什麼.這不正是你們想要的嗎?

對阿~怕3小......朋友:15
作者: Lyrist    時間: 2010-6-10 12:45 PM

恐嚇的行為不足取 ...

『廢死聯盟』是個民間組織 ...
他們要對社會推廣他們的理念,在我看起來是很正常的事 ...
就算我覺得他們說的東西沒道理也很荒謬 ...
不過他們還是有權利說他們的理念 ...

這跟推動『拒菸運動』的社會團體在做的事沒有什麼不同 ...
說的有道理,社會自然會漸漸接受 ...
社會不能接受,再推『廢死』五十年也是徒勞無功 ...

反對『廢死聯盟』的理念是一回事 ...
謾罵、詛咒,甚至是恐嚇『廢死聯盟』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
作者: c.ch    時間: 2010-6-10 12:51 PM

Lyrist 發表:
恐嚇的行為不足取 ...

『廢死聯盟』是個 ...

+1
作者: tting    時間: 2010-6-10 01:22 PM

萬一、萬一真的發生這樣的事情,該怎麼辦?



萬一發生你就給他爽一下吧!有什麼關係?他要強你還算看的起你耶!
爽完你還可以附帶問他要不要一併砍一砍,一不作二不休,然後請你要記的錄下遺言:"說你要原諒他!"
這樣還不會啊!!!!!!!!!
作者: soulhead    時間: 2010-6-10 04:23 PM

tting 發表:
萬一、萬一真的發生這樣的事情,該怎麼辦? ...

錄遺言說

這個歹徒搞得我好爽阿~所以我原諒他
作者: 死神向前衝    時間: 2010-6-10 05:12 PM

soulhead 發表:


錄遺言說

這個歹徒搞得我好爽阿~所 ...


作者: demon    時間: 2010-6-10 06:52 PM

那後來他就開始在講說,他看過林欣怡,然後他覺得林欣怡是個女生,長得還不錯,所以他要強暴她,然後可能強暴她之後,可以再殺了她,因為已經廢除死刑了,所以他不需要承擔任何的責任。」
  
這句話講的也對阿!!

作者: hou123456    時間: 2010-6-10 07:48 PM

高興的比例已經衝到4萬多了=.=...
看那鬼聯盟多顧人怨...:18 :18 :18
作者: 小光哥    時間: 2010-6-10 09:14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