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趣味] 最新判決 裝GPS查另一半不涉妨害秘密 [列印本頁]
作者:
唐先生 時間: 2010-6-7 11:38 AM 標題: 最新判決 裝GPS查另一半不涉妨害秘密
裝GPS查另一半不涉妨害秘密,請問你覺得合不合理?56則文章|2010/06/03 14
標籤:外遇
夫妻若懷疑另一半有外遇,而在他 ( 她 ) 的車上偷裝 GPS 衛星追蹤器來監控行蹤,這樣的行為有沒有違法?一名婦人懷疑老公有婚外情,僱請徵信社在轎車底盤安裝 GPS 衛星追蹤器,被丈夫指控她涉嫌妨害秘密罪;但高雄地檢署認為,老婆此舉是為維護婚姻所做的「必要手段」,不是「無故」竊錄,認定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這招可以學起來
作者:
馬汀 時間: 2010-6-7 11:44 AM
哇!
死了!要抓反偵測器了!

作者:
HIGH 時間: 2010-6-7 11:46 AM
裝gps應該還好 你乖乖的 裝gps知道你在哪又不會怎樣 但如果... 嘿嘿 他會告..心裡一定有鬼
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10-6-7 12:20 PM
這個丈夫只是敗給了 "科技" ... 
作者:
Edward_Hu 時間: 2010-6-7 12:23 PM
當夫妻要當到這樣也挺悲哀的
作者:
Wayne_Hsu 時間: 2010-6-7 06:03 PM
那我也要在那位法官的車上裝個GPS
因為我覺得這是維持他"清廉"的必要手段…
再潔身自愛的人,被人當成賊看也一定會不爽的吧
那位法官一定被戴過綠帽,才會作出那麼不尊重人權的判決~
作者:
州捅 時間: 2010-6-8 12:06 AM

作者:
spathmcm 時間: 2010-6-9 08:33 AM
州董....
你車上有GPS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