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趣味] 這種母親難怪教出這種兒子 [列印本頁]
作者:
唐先生 時間: 2010-5-31 10:26 AM 標題: 這種母親難怪教出這種兒子
兒是火車狼 母疑被害人沒大叫
更新日期
10/05/29 04
〔記者葉永騫、黃良傑、李文儀/綜合報導〕涉嫌在火車廁所性侵女高中生的嫌犯蘇昌賢租屋住在屏東縣南州鄉,蘇嫌母親哭著說,兒子平時很乖,因為生活壓力大才和太太起口角,犯下大錯讓家人顏面無光,附近鄰居也說,蘇嫌常常搭火車趴趴走,平時少與人互動。
警方指出,蘇昌賢年僅21歲,來自單親家庭,與妻子結婚才一年,育有一名未滿一歲的小孩,夫妻經常為了生活與經濟壓力吵架,卻因此迷上網咖逃避現實,案發後媽媽曾前往枋寮警分局了解情況,兒子在媽媽追問下默認性侵了女學生,因兒子平時很乖,媽媽反質疑女學生為何當時不大聲喊叫。
鄰居卻說,蘇嫌經常遊手好閒,沒有工作時常搭火車到處跑,與鄰居的互動不佳,曾開過一輛汽車發出擾人噪音,引起鄰居抗議,對於蘇嫌犯下這起案子,鄰居都認為真的很過分。
台鐵表示,原定今天要到受害女學生家中慰問,但家屬擔心女學生受到二次傷害,已婉拒台鐵。
:15 :15
作者:
Arson 時間: 2010-5-31 10:34 AM
媽媽反質疑女學生為何當時不大聲喊叫
這啥小
作者:
爛人情歌 時間: 2010-5-31 10:35 AM
拖去閹了
作者:
aemix86 時間: 2010-5-31 10:41 AM

作者:
Edward_Hu 時間: 2010-5-31 11:01 AM
腦殘一家人:15:15:15
作者:
ash19831983 時間: 2010-5-31 11:10 AM
Edward_Hu 發表:
腦殘一家人:15:15:15
+1...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5-31 11:10 AM

作者:
roach0320 時間: 2010-5-31 11:13 AM
害了自己小孩
該被連坐懲罰
:15 :15 :15
作者:
moccacino 時間: 2010-5-31 11:15 AM
所以本草綱目有說
腦殘沒藥醫...
作者:
就愛a星星 時間: 2010-5-31 11:32 AM
Arson 發表:
媽媽反質疑女學生為何當時不大聲喊叫
這 ...
因為女學生沒有感覺... 傢具太小了~~
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10-5-31 11:41 AM
嫌犯母親真的很糟糕 . 完全沒有考慮到被害人父母的感受 ... 
作者:
州捅 時間: 2010-5-31 11:53 AM

作者:
新莊蘆筍 時間: 2010-5-31 12:12 PM
應該讓他媽的,去給街友騎看看,
看她本身是什麼感覺,
看她為什麼不叫.
作者:
Avant 時間: 2010-5-31 12:17 PM
這種父母很多阿~~自己小孩不管發生啥事情~~永遠都是別人小孩的錯
作者:
Corner 時間: 2010-5-31 12:21 PM
昨天有個毒犯拒檢開車衝撞警察,一個警察被毒販撞傷,警察開了一槍警告不從,結果警察開槍打死了毒犯
然後毒販老母斥責警察用槍不當,說他的毒販兒子又沒帶刀槍幹麻開槍打死她兒子!?
又是一個不知反省的父母,兒子販毒害人已經是最大惡極,還敢拒檢衝撞警察!
警察不開槍難道要讓他兒子撞死嗎? 法律沒有制定加害人父母需負連帶責任已經不錯了!!
槍開的好,那種人就算關出來還是會繼續販毒,死一個少一個
否則萬一判了死刑又會讓那些偽聖人聯盟有借題發揮的機會
作者:
小弗 時間: 2010-5-31 12:22 PM
這位媽媽的意思應該是說
怎沒大叫讓其他人來救妳
這樣搞不好就不會讓他兒子得逞
大概是這樣吧
作者:
youngeryang 時間: 2010-5-31 12:36 PM
想當然爾 那位媽媽的意思是這樣..
但她都沒想過她兒子會笨到拖人去廁所時不會用一隻手摀嘴嗎??
也有可能是恐嚇女學生敢叫就殺掉之類吧!!
總之, 他媽的真不是人話!!
作者:
kaus 時間: 2010-5-31 09:08 PM
不要小看家庭對一個孩子教育的影響力...
作者:
b0e0d 時間: 2010-5-31 09:13 PM
Corner 發表:
昨天有個毒犯拒檢開車衝撞警察,一個警察被毒 ...
都已經對空鳴槍了
你兒子還想撞...
警察要開槍 難道你兒子不會躲嗎??....
放屎不出怪屎坑....

作者:
大胖熊 時間: 2010-5-31 10:58 PM
畜牲:18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0-5-31 11:03 PM
新莊蘆筍 發表:
應該讓他媽的,去給街友騎看看,
我也這麼覺得.....Corner 發表:
昨天有個毒犯拒檢開車衝撞警察,一個警察被毒 ...
販毒是死刑......
被打死只是剛好.......
要是我是那位警察我就會這麼說
(偏偏我很討厭警察)
作者:
勇之助 時間: 2010-6-1 04:18 AM
這種強姦犯別再放出來了!!
電子腳銬沒啥作用!!
作者:
麗娜 時間: 2010-6-1 06:51 AM
我贊成強姦死刑
作者:
老婆不怕我 時間: 2010-6-1 12:26 PM 標題: .......
錯了就要認~被打就要站正
居然還歪理一堆........
壓力大不會去跳河喔!!!
跟老婆吵架不會自殘喔!!!
對於這種人~說真的去死算了
一個好好的高中妹妹~被他這樣搞
真的很難過~~~因為這種事可以花錢解決的
作者:
小芫 時間: 2010-6-1 10:52 PM
:18 
作者:
stevtang 時間: 2010-6-2 10:55 AM
那傢伙老婆才17歲
生了女兒8個月大
為了工作與錢的事吵架
就去強暴人家高中生
那還不如叫你老婆出去賺
比較快
作者:
William 時間: 2010-6-2 10:58 AM
支持鞭刑啦!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