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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新聞]車禍輾屍示威 中市警局長記過 [列印本頁]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5-17 10:40 AM     標題: [新聞]車禍輾屍示威 中市警局長記過

遲來的正義
[iframe]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16/78/25qop.html[/iframe]
看來有感受到壓力
[iframe]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15/11/25q7z.html[/iframe]
作者: aemix86    時間: 2010-5-17 10:43 AM

只有記過沒有撤換這樣有甚麼用..........


作者: roach0320    時間: 2010-5-17 10:46 AM

換來換去還不都一樣...
手段要強硬一點才有用...
作者: show2026    時間: 2010-5-17 11:00 AM

這兩人也太過分了........
雖然條子也是問題很大.....
但是這兩人  對人性的尊重    到底是在想些什麼
作者: 阿甫    時間: 2010-5-17 11:34 AM

才記過而已
太輕了吧

作者: daniel815021    時間: 2010-5-17 11:35 AM

記過成效大嗎?極度懷疑 感覺治標不治本
並且台中市這樣子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吧
還有台中市長為什麼沒一起懲處
台中市的治安   市長也要負很大的責任吧
作者: lung280977    時間: 2010-5-17 11:41 AM

欺善怕惡的警察無恥
作者: jrchen17    時間: 2010-5-17 11:54 AM

:18 :18 :18
作者: ltktw    時間: 2010-5-17 12:09 PM

有時候想一想
台灣的警察真的很難當
如果對犯人態度強硬或開槍,會被批成執法過當
如果對犯人,採消極放任的態度,又被批無公權力
如果這件事在美國,可能吃棍子或吃土豆了,哪還有時間讓嫌犯在那邊嗆聲
台灣是個民主自由的社會
但是想一想,會不會自由過頭了
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10-5-17 12:32 PM

難怪會連續 10 年榮獲 "全台灣治安績效最差的地方" ...
作者: 三少爺    時間: 2010-5-17 03:24 PM

其實不是欺善怕惡..........搞不好是對方所給的薪水比我們納稅人給還要多..............所以......
作者: SPY    時間: 2010-5-17 05:17 PM

OO li a XX.....................這個新聞看到就火....:18
作者: IAMJX    時間: 2010-5-17 06:54 PM

輿論壓力真的太驚人

若是對於每個現行犯都予以使用公權力強制其行為

我想這警察在未來的日子就黑掉了升不了

就算合法也會被媒體扣著執法過當的帽子

若要治本   學習美國警方的SOP與警察法規

就會像郝柏村時代一樣平靜了  但現在的民眾是否能接受

我打了個相當大的問號
作者: maxcar    時間: 2010-5-17 06:58 PM

想也知道老大叫小弟快認罪
不然警察會有上面壓力
那黑道就不用混了....混不就是為了錢...要斷黑道的錢太容易.因為警察都知道不抓而已.
所以要低調快解決.
作者: IAMJX    時間: 2010-5-17 07:09 PM

靈前上香這一招   百分之百是律師教的

這不過是個律師常使用的伎倆

藉以使法官從輕量刑用的啦   千萬別被騙了
作者: 綠茶    時間: 2010-5-17 09:41 PM

daniel815021 發表:
記過成效大嗎?極度懷疑 感覺治標不治本 ...

說到台中市 就想到幾年前胡市長公務座車被破窗偷音響
沒多久就破案  那時還有警方鑑識小組去採證說  小老百姓應該只有開三聯單而已吧
作者: 小芫    時間: 2010-5-17 10:47 PM


作者: 牛牛.    時間: 2010-5-17 11:46 PM


作者: mywayne    時間: 2010-5-17 11:47 PM

讓我又想起之前檳榔西施被警察過肩摔!!~:18
作者: 州捅    時間: 2010-5-19 12:10 AM

市長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