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請問有車友是律師嗎~急~ [列印本頁]
作者:
1866~黑 時間: 2010-5-9 11:12 AM 標題: 請問有車友是律師嗎~急~
想請教[禁治產宣告]之問題
上網查有看沒有懂
希望能電話連絡詳談.
感激不盡
作者:
jkone 時間: 2010-5-9 12:15 PM
(一)舊的民法只有"禁治產宣告"的制度 以往被宣告為禁治產的人 就喪失了行為能力 所做的"法律行為"效力等同"無行為能力"人 舉凡買賣 租賃 贈與等法律行為 其意思表示無效 要由監護人代為或代受意思表示 !以前只要判斷為心神喪失 不分輕重就是只能受"禁治產"宣告 成為無行為能力人 對受禁治產人影響甚大
(二)新的民法修改為"監護制度"(民法14條~15-2條)依照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的輕重程度可以選擇讓其受"輔助宣告"或者受"監護宣告"
1.輔助宣告設輔助人 監護宣告設監護人
2.受輔助宣告人其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 受輔助宣告的人為15-2條之法律行為 須得到輔助人的同意 始能有效 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如:接受贈與 不用負擔其他的義務)
3.受監護宣告人行為能力=受禁治產人=無行為能力人
不知道你的問題是什麼? 可以說仔細一點 再做詳細的解答 有需要請PM
作者:
chenss 時間: 2010-5-9 01:15 PM
正職律師每分鐘的洽詢費用不便宜喔...
車友算便宜點是無彷
但要免費奉送真的有點出格
個人看法...
作者:
hsuku2000 時間: 2010-5-9 03:46 PM
我....主攻刑法 所以 民法 幫不上忙 
作者:
1866~黑 時間: 2010-5-14 09:18 AM
感謝各位車友ㄉ幫忙
小弟已經辦妥了
算便宜~好耶~打官司再找你幫忙
刑法...法官喔
作者:
1866~黑 時間: 2010-5-14 09:27 AM
jkone 發表:
(一)舊的民法只有"禁治產宣告"的 ...
感激不盡 稍微懂些
當天到地方法院去...那邊有人敎.
要抽號碼牌.好多人辦理(好像看病掛號)
真ㄉ很感謝jkone那麼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