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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死刑的話題~看影片你會選擇贊成還是反對? [列印本頁]

作者: 小胖熊阿亮    時間: 2010-5-7 01:35 PM     標題: 死刑的話題~看影片你會選擇贊成還是反對?

5/3
2010TVBS掏新聞的內容
看完你會選擇贊成還是反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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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10-5-7 01:38 PM

欠人家的 . 該還總是要還的 ...
作者: 小蝸    時間: 2010-5-7 01:49 PM

殺人償命 應該ㄉ
作者: brett    時間: 2010-5-7 01:51 PM

如果你反對廢除死刑,請轉寄出去

記者賴仁中╱專訪                  

中央警察大學校長
侯友宜看過數百個命案現場,被殘酷手法殺害後的屍體躺在那兒,它的悽愴與悲涼觸動著這位資深警探的心靈深處,讓他無法想像,冷血殺人犯不給受害人一絲生機,為什麼現今會有一種聲音說「要給死刑犯機會」、「請寬容他們」、「他們悔改對社會是正面的…」。

侯友宜說,在上位者、做決策的人應該第一時間去刑案現場看看,去感同身受現場的震撼及被害人的慘與痛,不能只看隔了一段時間後犯罪者表現悔! 過、無辜的外型,有了親臨現場的深刻體驗,再來談論要不要廢除死刑。

他認為死刑是對重刑累犯的最後一個遏阻動作,實證上死刑存在,對遏止暴力殺人犯罪有具體效果,並不是一些人說的與治安好壞沒有關聯性,因為「要看的是質,不是量」。(註:本文基於公益必要性,文內有殺人場景與情節的描述,請讀者斟酌是否全文閱讀)

嫌犯事後落淚
只是假慈悲懺悔

記者問:看過這麼多犯罪現場,它帶給你什麼啟示?依你長年接觸嫌犯的經驗,有多少犯罪者會真心悔改?

侯友宜答:一件殺人命案,只在事後看一些資料或照片,這些是冰冷的,無法身歷其境感受第一現場的驚悚震撼與兇手的冷酷無情,等後來看到的,只有犯罪者「鱷魚的眼淚」。


犯罪者為了爭取活下去的機會,表現出悔過的、或者不是有心的、甚至是無辜的,這種場景大家很容易感受到,因為被告是活的,可以面對面,人們在這種面對面反射動作的感受上,容易接受對方傳達出來的訊息。

這時被害者和嫌犯是非常不對等的,你(主張廢除死刑者)沒有在第一時間去體驗被害者那種強度的感受,反而接收到犯罪者細水長流、慢慢給予的溫情攻勢,心裡面對犯罪者便有了「好像有悔過之意,要給他機會」的認知。

幾乎每個死囚
都是假釋後再犯!

真的有懺悔嗎?其實是經過很長一段時間,大家看到的外型,並沒有看到內心那一塊,就像是冰山,只看到露出水面的部分,看不到冰山底下深沉的一面。這是真懺悔,還是假慈悲的懺悔、一種哀求、為自己某種目的懺悔?

執行政策的人、在上位的人,沒在第一時間體驗命案現場,沒有感受過被害者被害當時的場景,感受的不平衡,加上只看到冰山一角,容易產生很多錯覺。

所以我要講,今天要不要廢除死刑,讓做決策的人和人權團體到現場,親臨了解所發生的狀況,以及犯罪者剛被逮捕時鉅細靡遺描述的犯罪情節、還有現場表演,深刻去感受案發時肅殺的場景,若真正感受了,你會覺得「這種人讓他留在人間有意義嗎?」

民調顯示司法人員贊成死刑比例最高,高達八成八,為什麼?因為他們辦案、接觸得最多,感同身受最多。


問:主張廢除死刑人士還有一個理由是擔心誤殺,有沒有這種可能?

答:從一、二、三審、到不斷更審,判一個人死刑,至少經過二、三十位法官,都認為「找不到任何理由讓你活下去」才判死,非常慎重下才會確定一件死刑出來,後面還有非常上訴等程序救濟。

再就犯罪類別來講,只有殺害直系血親或性侵殺人、強盜殺人、惡性重大的結合犯、集團性綁架撕票才可能判死,而且是蓄意的,如果是過失、自衛都不會,我的博士論文是做性侵害殺人研究,十二件個案也沒有都判死刑,有的是未成年,有的過程當中被認為「其情可憫」,你看連這麼惡劣的犯罪都沒有百分之百判死啊!

問:可否從個案更深入談談命案現場給你的感受。

答:以前在中山分局、台北市刑警大隊和刑事局的時候看過太多命案現場,有的被害人被一刀一刀的剁、或殺了幾十刀,那叫殘忍、沒人性,但當年陳進興三人犯下方保芳三死命案,用殘忍不足以形容,我一進去,第一眼看到方妻張昌碧陳屍手術台下,被膠帶綑綁雙腳和蒙眼,平躺地下,眉心中一槍貫穿,腦漿流出。回頭見旁邊廁所門開著,方保芳也被蒙眼坐馬桶上,穿著西裝,領帶略歪,手術服剛脫下放在旁邊,手上還戴著手術手套,兩手下垂,也是眉心中一槍,血液往下滴和往後噴。

女護士鄭文喻穿著護士服,蜷曲在 一坪 多的衛浴間,腳未穿鞋,眼同樣被蒙,上蓋一毛巾,兇手頂著毛巾近距離
射擊,? @樣一槍貫穿,腦漿噴出。三槍解決三個人,我當場起雞皮疙瘩,這是叫行刑,不是義憤殺人、情緒性殺人哦!兇手不是禽獸而已,簡直是妖魔了。

後來陳進興落網,我曾和他詳談,那時他已被判死刑確定,沒有心防了,什麼都講,他說當時高天民剛割完雙眼皮,一起身,把病人穿的手術服一脫下,兩個人就把方保芳拖進去槍斃,方妻直接在手術台旁斃掉。陳進興把女護士拖到雜物室,女孩子拜託他、求他都沒用,陳進興殘酷傷害她又拖到浴室,命她趴在地下,看著她全身顫抖,仍一槍給她斃命。

你知道嗎?陳進興描述這一段時,還邊講邊笑,口沫橫飛說「我就把他如何如何」、「他嚇個半死」等,像是完成一個非常棒的作品一樣,按理經過一段時間沉澱,談這個問題應該是慚愧、帶著悔過,不應該顯現輕蔑、愉快的心情。我當時想「這人根本是魔鬼,如果讓他出來,還得了啊!」

輕微犯罪增加
與執行死刑無關

講不客氣點,死刑犯要死還給他麻醉昏迷再打,很厚道,他們完全沒有,把三個無辜的人眼睛一蒙就槍斃,殺的還是幫你忙的人,比較之下,給他們死十次,也是應該的啊!

還有白曉燕,從排水溝撈上來,脖子、身體和腳被綁三十多公斤啞鈴 ,手指被剁,身體遭重擊毆打,你看嫌犯有多惡劣,人質已死掉八、九天,還繼續勒索要錢,勒索期間有四、五天沒電話進來,就是在處理屍體。像這種嫌犯,還要給他們機會?

我曾做研究發現,那種蓄意、惡性重大的、會犯下判死罪的都是前科累累,如果監所! 能讓人悔改,保證不再犯,那是OK的,但這些人哪個不是幾進幾出監所,都是經過監所教化後假釋出來的。

比如最近一位
新加坡記者來採訪,我談到一件舞女分屍案,嫌犯方金義六十幾年先犯恐嚇罪,關出來再犯強盜案、性侵案,並殺害一名舞女,曾判死刑,後改判無期徒刑,關十幾年假釋出來再殺第二名舞女,還性侵分屍洗劫財物;他們都是先犯一些罪,一直累積,累積到一個程度,最後犯下駭人聽聞的案子。

高天民也是,早期犯強盜案,犯了五十幾件,假釋後再犯白案、方案。

廢除死刑人士看到的一面是「有機會讓他活下來,因為他會改過,對社會有正! 面貢獻」,事實上像這種累積犯罪的犯罪者,如果沒有一個遏阻,再給他出去,他會變好?要變好,早在輕刑犯、重刑犯的時候就變好了,死刑就是對這些嫌犯最後的一個遏阻。如果沒有這樣的一個遏阻,暴力犯罪就可能持續上升。

問:不過主張廢除死刑的人,認為死刑與治安沒有顯著關聯性。

答:他們拿出一些數據來支持論點,說看不出有特別變化,但他們是量化,不是質化,不能因為竊盜、詐欺案件增加,用輕微犯罪的增加掩蓋了死刑對質的影響。

比如擄人勒贖案,早期一年八十件,陸續有嫌犯被判死執行後,現降為不到二十件;父執輩那個時代,綁架案平均五件就有一名肉票被撕票,現在十件不到一件被撕票,因為有死刑在那裡,但只要不是惡意、蓄意殺害人質,法官會給他們機會,這樣直接、間接對生命? 熄阨`就減低。

換句話說,綁架件數及手段方式,很清楚的因為有遏阻而有改變,我不是說量處死刑就一定對治安有改善,但起碼對某些犯罪類別,確實達到一個程度的遏阻效果。

施政要看民情
不能夠落差太大

問:人權團體認為將死刑犯終身監禁,即可遏阻再犯,你是否贊成用終身監禁替代死刑?

答:現在有些國家有終身監禁,但有一種,依我創造的名詞叫「虛擬的終身監禁」,雖判了終身監禁,但關上三、四十年,認為他老了、沒什麼作用了,還是給他出來,這種「虛擬的終身監禁」比例佔很多。

台灣經常有大赦、或用一個什麼理由來
減刑,因此日後就算有終身監禁制度,實質的終身監禁也可能變成虛擬的終身監禁。每一個犯罪者都講得很好聽,說「如果把我關到死,乾脆把我槍斃算了」,嘴巴這樣說,但法律改為終身監禁,還是會期待,期待出現虛擬的終身監禁,讓他有機會可以出去,就算只有萬分之一的機會也會想。

死刑犯不到最後,都不會放棄希望,真要執行時,問問那些行刑法警就知道,被帶去槍斃的時候,哪個人的腳會不發軟。因此討論終身監禁其實沒意義。

再就終身監禁本身來說,就算真有,對監所? ]是極沉重的負擔,萬一他在裡面殺人,又多出一個案子要多審好幾年,甚至還? i以放封出來走一走。

有人說廢除死刑是世界趨勢,可是有些趨勢又流回來了啊!比如美國某些已廢死的州又恢復死刑。何況法律沒有所謂世界潮流,法律要能跟民情結合,不能落差太大。

問:死刑犯的確不輕易放棄求活,拚命打官司,一打多年,你怎麼看?

答:死刑案一再更審,過程中,有時發回的理由不是很適切,只是法官為了慎重,所以時間拖長,這也是死刑犯拖延時間的一種訴訟策略。

我舉商人黃春樹被綁架撕票案,打公用電話嫌犯被逮捕後,先說屍體埋在大園,我直覺他說謊,跟他說你不說實話就走著瞧,後來吐實,帶我們到汐止挖出來,很慘,殺了好幾刀,澆
汽油燒了之後再埋起來。

這件案子訴訟五年後傳我去作證,只問「屍體怎麼挖出來的?」當然是嫌犯帶我們去挖的啊,其實這不是重點,但法官認為,律師提出來了,所以有義務問我,搞來搞去又開了一次庭,但似乎也不能怪法官,因為死刑犯跟律師請求一定要傳這個證人來問。

黃妻每次開庭都哭得很傷心,退庭出來後還在哭,每一次開庭,就是對被害人家屬的一次傷害。

問:死刑法律還在,你認為已定讞死刑犯可以不執行嗎?

答:當然要執行,而且符合我們現在的民情與趨勢,若是法律可以不執行,第一線辦案同仁看到通緝犯就不要抓了嘛。這些本來根本不是問題,而是被人挑起來,變成了問題。


作者: 龍貓    時間: 2010-5-7 01:58 PM

第二段:
3分30秒開始:

死刑犯是來自一個很不尊重他自己生命價值也不尊重其他人生命價值的一個環境,就是他不去尊重生命價值,所以他才會去勇於殺人。然後他也不覺得他的生命價值是甚麼?

那你廢死聯盟是住海邊毆....
太閒不會去指揮交通!去創世基金會當義工.
有義義多了!
要當菩薩有很多種方式,但不是這樣的!
作者: koman    時間: 2010-5-7 02:06 PM

龍貓 發表:
第二段:
3分30秒開始:

死刑犯是來自一個 ...

幹 (SORRY)
環境不是藉口~每個人都因為環境與自己不合就殺人喔
那全世界人口應該會少很多
因為不敢殺人的都被殺死了
並不是殺人的被判死刑
這是什麼歪理阿~~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5-7 02:07 PM

+1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太閒不會去指揮交通喔!

作者: 龍貓    時間: 2010-5-7 02:08 PM

6分10秒開始  

朱先生先提問:那現在加害者伏法了,廢死聯盟有要盡力去完成加害者遺願去照顧受害者家屬嘛?

廢死聯盟: 照顧受害者是政府的責任,是全民的責任!
-----------------------------------------------------------------------------
他奶奶個熊,撇的一乾二淨...越看越生氣~~
作者: linyuche    時間: 2010-5-7 02:08 PM

我只覺得廢死聯盟是社會亂源的幫兇,而且我懷疑裡面
應該有一些加害人(犯案人)的家屬!

我真的不知道這些人到底在想些什麼,我也想不出有哪話可以咒罵他們這些人!!


作者: linyuche    時間: 2010-5-7 02:10 PM

龍貓 發表:

朱先生先提問:那現在加害者伏法了,廢死聯盟有要盡力去完成加害者遺願去照顧受害者家屬嘛?

廢死聯盟: 照顧受害者是政府的責任,是全民的責任!

看到這句話,我真想拿屎去丟這些人!!

:18 :18 :18
作者: 州捅    時間: 2010-5-7 02:13 PM

linyuche 發表:
我只覺得廢死聯盟是社會亂源的幫兇,而且我懷 ...

+1 根本就是社會亂源

廢屎聯盟  
作者: Odin    時間: 2010-5-7 02:17 PM

真不知該怎麼說??
看到受刑人的眼淚覺得該廢除死刑嗎???
那怎麼不想想當初他們在加害於他人的時候,
難道被害人及家屬就沒有眼淚嗎?
難道被害人當時沒有哭著要加害者不要傷害他嗎???
作者: 龍貓    時間: 2010-5-7 02:23 PM

那個帶眼鏡姓高的 還真敢 睜眼說瞎話....跟冰冰阿姨對話時,完全不敢針對問題回答!

就像賣蜂蜜的看板寫 不純砍頭 一樣...

不純 砍蜜蜂的頭........

看了就討厭...:18
作者: 龍貓    時間: 2010-5-7 02:26 PM

第三段: 6分50秒...

廢死聯盟:我根本不關心死刑犯

--------------------------------------------------------------------------------------------------
高哥哥: 你來打工的是不是....領領通告費回家了啦! 有沒有邏輯阿!
作者: gency    時間: 2010-5-7 02:33 PM

廢死聯盟陳文珊長的真像洪都拉斯,最大檔怎麼沒有模仿一下~
作者: apaul    時間: 2010-5-7 03:13 PM

有好人不做,偏偏要做死刑犯,那被槍斃又如何
作者: AARON    時間: 2010-5-7 03:17 PM

如果殺人不用償命  那還有天理嗎.....
作者: shihchenchen    時間: 2010-5-7 03:24 PM

容小弟講句話,
全世界死刑加起來都比不上大陸多,大陸治安也好不到那裡去啊,
死刑對治安改善根本無效吧....
作者: chris0150    時間: 2010-5-7 03:41 PM

shihchenchen 發表:
容小弟講句話,
全世界死刑它n不到那裡去啊 ...

大陸治安有好過!??
作者: beanyar    時間: 2010-5-7 03:51 PM

拿大陸來比較的話不太恰當~~

畢竟大陸並不是法治國家(法律跟屎一樣一一)

況且大陸13E人口....按比例原則的話~~犯罪的量當然會高出台灣許多

況且大陸地廣~~一個犯下死刑罪的人...要抓也不是很容易的~~逃到西藏~蒙古的....怎麼抓@@


死刑對治安有沒有改善...看看第一頁某人貼的侯友宜寫的那些吧....

會被判死刑的案件...殺親人..擄人勒贖撕票..等等會被判死刑的~~的確有減少

但廢死聯盟是連搶劫~竊盜這些跟死刑無關的犯罪拿來充那個量.....這也不太合理
作者: 小權    時間: 2010-5-7 03:55 PM

有死刑還是會有人被殺   但沒死刑搞不好被殺的人更多   死刑最少是一個警惕
殺人還是應該償命
作者: [JA]    時間: 2010-5-7 04:12 PM

shihchenchen 發表:
容小弟講句話,
全世界死刑它n不到那裡去啊 ...

國情法治不同,不能相提並論

條件不相同
作者: Arson    時間: 2010-5-7 04:15 PM

可以當人你不要,偏偏要比畜牲還賤,這樣還有什麼好說的
作者: a290861    時間: 2010-5-7 04:26 PM

shihchenchen 發表:
容小弟講句話,
全世界死刑它n不到那裡去啊 ...

>我贊成死刑o
>不是因為希望治安會變好o
>我是希望受害者家屬~能得到寬慰o
>因為假設我是受害者家屬~當加害者的死刑犯伏法時~我糾結的心情才能放下~重新開始為自己生活~只要加害者未伏法~自己的心思緒就會掛意~永遠無法調整好心情為自己生活o
>要廢除死刑~要我來認同~不是不可能~除非受害者相關家屬可以全然放下仇恨~否則旁人無權要求受害者的家屬寬恕~而打著人權大旗~要求受害者寬恕死刑犯~對受害者家屬是兩面煎熬~是不人道的要求o
作者: 屎考特    時間: 2010-5-7 05:22 PM

如果殺人不用償命的話
那天我瘋了,就先去砍廢死聯盟的人

作者: 晴天霹靂    時間: 2010-5-7 05:41 PM     標題: ..

廢死聯盟的若自己家人被加害了~~看他們還會以這種態度面對嗎?無言阿~~~殺了人還要百姓納稅請殺人犯吃一輩子便當嗎??:15 :15 :15 :15 :15 :15
作者: 張小純    時間: 2010-5-7 05:43 PM

如果廢屎聯盟的所有成員

能做到以下:

1.一輩子捐獻自己及家人的所有薪資跟財產來養死囚跟補償受害者家屬

2.為死囚背書,如果爾後有死囚放出來,再作姦犯科,就拿自己跟家人的命去賠



我想這樣大家應該就不會反對廢死了!!!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10-5-7 05:56 PM

我不支持廢除死刑....
因為我不想花任何一毛的稅金去養這些連畜生都不如的東西,
其他的就先不講,光是這一點就夠說明我的立場了....

如果台灣社會真要仁慈到如同廢死聯盟所強調的去廢除死刑,
我認為或許符合底下的條件時,會得到更多人的支持...

(1)要讓死刑犯永久隔離於這個社會,找個無人居住的小島蓋監獄,這個小島
    由廢死聯盟買下來,監獄、監獄管理人員、水電費、伙食費.....等「所有」
    花費全由支持廢除死刑的人去另外支付,不得動用到國家稅金一毛錢,如
    果少掉一毛錢~~死刑制度立即啟動,所有死刑犯「立即」槍斃。

(2)既然要讓死刑犯永久隔離於這個社會,廢死聯盟就得保證所有死刑犯都安
    全的關在上述的監獄內,只要有一個逃出監獄~~死刑制度立即啟動,所有
    的死刑犯「立即」槍斃。

其實~~即使符合上述兩點,我也不會支持廢除死刑,
因為我覺得這樣對受害家屬是不公平的~~

很多人會說憲法保障人的生命權,死刑犯的生命權不能被剝奪,
那~~被害人的生命權在哪裡呢?已經被這些死刑犯剝奪了,有辦法還回來嗎?
難道這些被害人是天生該死嗎?這些家屬的傷痛有辦法得到慰藉嗎?
當然不是死刑犯死了之後這些家屬就不會哀痛,但至少社會有個正義吧....

有的人天生具有高尚的情操,說他能原諒死刑犯,那是他的事~~我尊重他~~~
可是他有這樣的高尚情操不見得別人就有,我就是沒有啦!

既然台灣是一個民主社會,是不是應該尊重所有人的想法?
我看乾脆來公投好了~~如果多數人贊成廢除死刑,恁爸就認了~~
作者: ZhiHong518    時間: 2010-5-7 09:29 PM

我認為應該跟白小姐一樣出來發聲
讓他們知道我們並不贊成廢除死刑
作者: jackie    時間: 2010-5-7 09:38 PM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沒膽還,那你就不要出來混!!


去你的癈屎聯盟............: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這些人不死,還要用納稅人的錢喔......

系系A~~免了米
作者: VIVA    時間: 2010-5-7 09:48 PM

今天如果是他們的家人被姦殺 被凌虐致死
我看他們還贊不贊成廢死刑..!

個人覺得死刑還太善待他們了 應該要視情節重大 也把他們凌虐致死
還打麻藥勒...操
作者: c.ch    時間: 2010-5-7 10:32 PM

看完後覺得好亂,
感覺都在各自堅持己見,
並非針對議題在討論..
高律師的說法,
他們再意的是整個程序正義,
朱先生是站在社會大眾的角度,
陳先生是站在一個監督法務部的角度,
等等等等.......
反正看完覺得好亂..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0-5-7 10:45 PM

假正義
什麼叫受害者後續是政府責任...全民負擔

你媽的哩!
搞清楚你現在身邊沒親人被殺耶!

講得這麼事不關己
就只會出嘴...錢都不會全拿出來救死刑犯!
作者: +佑佑天使+    時間: 2010-5-8 11:11 AM

請多以同理心及被害人家屬的角度和心情去想想!
沒有人拿著刀或槍逼你去犯案,
不要牽托外在環境或健康等等因素,
當你不尊重他人生命時,又何需他人來尊重你呢!
作者: setubit    時間: 2010-5-8 11:21 AM

如果要讓台灣治安愈來愈亂


那就廢吧.... :18


反正那些政府高官永遠都不會懂 被害家屬感受的
作者: soulhead    時間: 2010-5-8 01:30 PM

把憲法給廢了
實現自由的真諦
這不是更好
這才是真正的自由
大家說好不好阿
作者: cherry    時間: 2010-5-8 02:15 PM

沒死刑,治安一定會更亂!他殺你家人,法律得不到應給的伸張,反正沒死刑,難保被害家人不會"以暴制暴",私刑應該會更嚴重吧!
作者: samuelren    時間: 2010-5-9 02:36 PM

應該讓廢死的人派出代表現身說法當自己的女性家人朋友被xx到死,男性家人被oo到爆後,自己原諒加害人的心路歷程才對。
只是一昧把自己的想法強加在別人身上是一種暴力。
作者: koman    時間: 2010-5-10 08:51 AM

屎考特 發表:
如果殺人不用償命的話
那天我瘋了,就先去 ...

放心~你無罪,頂多被關精神病院
而且他們的家屬也不會埋怨你
照他們說的,你還可以無憂無慮的過下半輩子
頂多沒了自由
作者: 茹茹    時間: 2010-5-10 09:00 AM

在還有死刑的社會下,犯罪的人就這樣多了

廢了死刑,根本不敢想社會將會變的多遭


本來就該一命環一命
作者: 孤寂之風    時間: 2010-5-10 09:35 AM

其實..我覺得....在一個法治的社會上來說...
應該讓公民來決定...就像選總統...選立委...選縣長...等等之類的...
舉行一次公投....決定要不要判死刑還是終身監禁等等之類的
讓大家來投票....這樣可以做到  公平  公正  公開...而且  是人民的決定
這樣  想犯罪的人  就會想到  他之前有投過這種票  就會開始猶豫不決...
是不是要犯罪  這樣  對你我都很好吧...不然投票權  是拿來幹嘛的...
與其  拖這麼久的一審   二審  再審  一堆審   等到審完  我看也關完了
可以出獄了   況且 開庭  又要被害者家屬  出庭  他們會有多傷心  看著   
殺害自己親人的兇手   在那裏為自己辯論   為自己的犯罪    做一個  解釋
希望大家可以原諒他....   如果廢死刑的話  那我想  很快的   101大樓可能會被拿來當成
監獄  關犯人了唷  要怎樣有效的降低 及嚇阻犯罪的發生  才是重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