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轉貼] 原來吵架是需要練習的 [列印本頁]
作者:
Alun1230 時間: 2010-5-3 11:03 AM 標題: [轉貼] 原來吵架是需要練習的
來源:
http://www.wretch.cc/blog/junicheri/16217986
作者:
iwillbeback 時間: 2010-5-3 11:20 AM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03/78/24yjj.html
我個人覺得阿
那個女的太過誇張
什麼叫要幾坪大的房子? 要多大的戒指...什麼叫生活費要誰出誰出...
很多事本來就是要共體時艱...一起打拼的...搞那些無聊的事情
凡事都要量力而為...男方的收入就是那樣...難道去貸款滿足那奢華的心嗎
為了那華而不實的婚禮搞的之後生活上的困難一點都不值得...
只能說那個男的真的很可惜...身為公務員將來應該會有一個穩定的生活...
為了這種女生而自殺真是不值得....
搞到三條人命~ 女方真是造孽...
作者:
aemix86 時間: 2010-5-3 11:32 AM
憤怒的時候甚麼話都脫口而出了!!
作者:
唐先生 時間: 2010-5-3 11:48 AM
有需要自殺嗎

作者:
b0e0d 時間: 2010-5-3 11:53 AM
哀...
如果男方家屬要提告的話...
那女的 會被告加工自殺罪.....
不行就放了巴...
強留的 又如何...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0-5-3 12:25 PM
承辦案件檢察官的無名,很感慨的文章
http://www.wretch.cc/blog/junicheri/16217986
我個人是覺得,婚前戀愛的另一半,家境不怎麼樣,月入也不多的話,
千萬別天真去想婚後,另一半月收入能變6位數,喜歡富裕生活的人,
請認真去找豪門談戀愛,前提是:你(妳)有資格在上流社會生存嗎?
作者:
ken60666 時間: 2010-5-3 08:43 PM
像這樣的女人不值得男人去愛.....
作者:
激賞.. 時間: 2010-5-3 11:05 PM
我唯一被要求的~就是一顆30分的鑽戒....當年一個月薪水也不過3萬..
又住家裡..
也沒有自己的房子...其實壓力很大! 還好娶了一個肯同甘共苦的老婆..
還好! 婚後不出3年該有的都有了
真的是娶某前生子後 ....雖然不是過多好的生活 但是每年全家出國一次.每周郊外踏青..
定期打牙祭..過的可開心哩!
所以事件中女主角的要求可以說是太超過! 真的是把人給逼上絕路~(妳以為你空金的ㄛ)
這樣換來的是甚麼?還不是換來自己一輩子的痛! 還有一個還沒出生就沒爸爸的小孩..
這女的...........:15 :15 :15 哀~~~
作者:
遠天亦有鳴 時間: 2010-5-4 08:02 PM
這種女人~~
:15 :15 :15 :15 :15
:18 :18 :18 :18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