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法部槍決4死囚 曾勇夫簽署執行令 [列印本頁]
作者:
李阿昆 時間: 2010-5-1 07:32 AM 標題: 法部槍決4死囚 曾勇夫簽署執行令
[iframe]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01/4/24vah.html[/iframe]
我只能說幹得好 少了四個花我們納稅人錢的畜牲
作者:
show2026 時間: 2010-5-1 08:29 AM
廢除死刑? 那些人頭殼壞去~~
有些畜生根本不值得我們尊重他的人權
作者:
aemix86 時間: 2010-5-1 08:36 AM
殺人償命
我只相信這種法律!!

作者:
無限 時間: 2010-5-1 09:08 AM
show2026 發表:
廢除死刑? 那些人頭殼壞去~~
有些畜生根本 ...
+1
作者:
兩光阿榮 時間: 2010-5-1 09:12 AM
好!!!
讚!!!
曾勇夫你才是真男人
作者:
gemara 時間: 2010-5-1 09:43 AM
花好多稅金要養他們
砍掉重練比較快
拖那麼久真是浪費時間,浪費金錢
作者:
那一年的夏天 時間: 2010-5-1 09:43 AM
aemix86 發表:
殺人償命
我只相信這種法律!!
me too 讚同殺人就應該償命
且名單中好多都不只殺了一個....
作者:
sepher 時間: 2010-5-1 10:26 AM
真是不懂那些高調支持廢除死刑的人在想什麼。我才不想要用我的薪水(稅金)去養那些要被死刑的廢物。
支持廢除死刑的人應該捐出他們的所得養那些廢物才對。
作者:
JeffreyTsai 時間: 2010-5-1 12:04 PM



我只能說..."砰"的好,
這些人渣, 十惡不赦, 天地不容,
就像一位受害者父親說的,
作案時凶狠至極, 執行時也會腿軟,
那為何在作案時沒想到受害人的感受??
讚, 曾勇夫幹的好...

作者:
鐵灰阿柴 時間: 2010-5-1 02:20 PM
愛死了
可以把養畜生的錢用來救助弱勢
作者:
jay0465 時間: 2010-5-1 02:24 PM
槍決是因該的
但是讓她們奴役做工到死也不錯
至少還可以回饋社會
不然在裁定到槍決這段時間
也是在浪費我們的錢
作者:
AYIN 時間: 2010-5-1 09:20 PM
專治投錯胎~~~~
掛了他~再投一次~~~
作者:
死神向前衝 時間: 2010-5-1 09:28 PM
嗯~這就對ㄌ~

show2026 發表:
廢除死刑? 那些人頭殼壞去~~
有些畜生根本 ...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10-5-1 09:35 PM
這些人惡行重大,早就該如此了~~那些團體還批個什麼鳥勁
果然不愧是勇夫~~不過好像勇者比較好聽,
要不然魯夫也不錯

作者:
a中 時間: 2010-5-1 09:44 PM
殺的好...
別誤殺就好...
其他法應嚴格執行...
不要 有錢有權判生......
作者:
只剩 時間: 2010-5-1 10:04 PM
應該要恢復明朝那一套才對
把人埋進土裡面 露出個死人頭 頭頂撥開 倒近水銀.....
還有40個還沒被槍斃!!
作者:
feeder 時間: 2010-5-1 10:11 PM
有沒有人想過....
開槍的那個人.... 我嘴巴上也是贊成死刑....但要我開槍我還真按不下去耶.....
曾先生只要簽字就好 但是那位開槍的那位...
辛苦了....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0-5-1 10:11 PM
AYIN 發表:
專治投錯胎~~~~
掛了他~再投一次~~~
放心,那種畜生,至少百世不得為人。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0-5-1 10:13 PM
feeder 發表:
有沒有人想過....
開槍的那個人... ...
我會發抖,多射幾發,不過子彈好像只會裝一顆,
還打麻醉,幹,死的太爽,機拔毛:15
作者:
風城之龍 時間: 2010-5-1 11:37 PM
aemix86 發表:
殺人償命
我只相信這種法律!!
人在做天在看!!可謂天理昭彰!!遲來的正義!!
作者:
chris0150 時間: 2010-5-1 11:50 PM
一天4個
44個一定要斃光
我可以等!!
作者:
只剩 時間: 2010-5-2 12:10 AM
chris0150 發表:
一天4個
44個一定要斃光
我可以等!!
44個要殺光很簡單 排排站在五零機槍前面 幾秒鐘就全掛了....
不然44個全部送到綠島嚴格訓練 送到釣魚台上 保衛釣魚台....
作者:
sepher 時間: 2010-5-2 12:10 AM
<i>feeder</i> 發表:<br />
有沒有人想過....<br />
<br />
開槍的那個人.... ...
<br />
如果可以的話,我寧願用下地獄的代價,換來清除掉那些人的權力。 
作者:
東方浪人 時間: 2010-5-2 12:19 AM
一槍解決,是最仁慈的死刑!
當那些兇手在凌虐被害人的時候,被害人可不是被【秒殺】
而是一步一步在接受極大痛苦的折磨
又當兇手是自已乾爹時,心裡的痛,被手刃的時候,是否一邊流淚一邊心碎?
而被姦殺的被害者…又是幾度的受傷害!
槍決實在是太仁慈的正義!
國外還有毒氣、電椅、注毒等死刑
槍決真的只是小兒科!!
這些廢死刑聯盟的人,我很讚同你們廢死刑的想法以及所謂的人權的出發點
但是一但你們的至親變成那幾位泯滅人性的兇手下的被害人時,你們的想法又是如何?
槍決不只是遲來的正義,而是最仁慈的正義!
作者:
tony0323 時間: 2010-5-2 01:29 AM
sepher 發表:
真是不懂那些高調支持廢除死刑的人在想什麼 ...
+1
殺人都不用償命的話,那會更多人去殺人的
而且對受害者更是另一層的傷害
作者:
州捅 時間: 2010-5-2 02:08 AM
aemix86 發表:
殺人償命
我只相信這種法律!!
不止殺人償命
性侵 強姦
擄人 勒索
一樣也處死刑
甚至酷刑極刑
作者:
Alun1230 時間: 2010-5-2 11:35 PM
日本史上最年輕的死刑犯 @ 無念 :: 痞客邦 PIXNET ::
teli.pixnet.net
這是一個日本第一個未滿十八歲判死刑的案例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縣光市發生一件殘忍的凶殺案。當時23歲的本村 洋先生於晚間七點左右下班返家,發現大門沒有鎖。進了家門之後,四處不見妻子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