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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法部槍決4死囚 曾勇夫簽署執行令 [列印本頁]

作者: 李阿昆    時間: 2010-5-1 07:32 AM     標題: 法部槍決4死囚 曾勇夫簽署執行令

[iframe]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01/4/24vah.html[/iframe]



我只能說幹得好    少了四個花我們納稅人錢的畜牲
作者: show2026    時間: 2010-5-1 08:29 AM

廢除死刑? 那些人頭殼壞去~~
有些畜生根本不值得我們尊重他的人權
作者: aemix86    時間: 2010-5-1 08:36 AM

殺人償命

我只相信這種法律!!


作者: 無限    時間: 2010-5-1 09:08 AM

show2026 發表:
廢除死刑? 那些人頭殼壞去~~
有些畜生根本 ...

+1
作者: 兩光阿榮    時間: 2010-5-1 09:12 AM



好!!!

讚!!!

曾勇夫你才是真男人
作者: gemara    時間: 2010-5-1 09:43 AM

花好多稅金要養他們
砍掉重練比較快
拖那麼久真是浪費時間,浪費金錢
作者: 那一年的夏天    時間: 2010-5-1 09:43 AM

aemix86 發表:
殺人償命

我只相信這種法律!!

   

me too 讚同殺人就應該償命

且名單中好多都不只殺了一個....
作者: sepher    時間: 2010-5-1 10:26 AM

真是不懂那些高調支持廢除死刑的人在想什麼。我才不想要用我的薪水(稅金)去養那些要被死刑的廢物。
支持廢除死刑的人應該捐出他們的所得養那些廢物才對。
作者: JeffreyTsai    時間: 2010-5-1 12:04 PM


我只能說..."砰"的好,
這些人渣, 十惡不赦, 天地不容,
就像一位受害者父親說的,
作案時凶狠至極, 執行時也會腿軟,
那為何在作案時沒想到受害人的感受??
讚, 曾勇夫幹的好...

作者: 鐵灰阿柴    時間: 2010-5-1 02:20 PM

愛死了
可以把養畜生的錢用來救助弱勢
作者: jay0465    時間: 2010-5-1 02:24 PM

槍決是因該的
但是讓她們奴役做工到死也不錯
至少還可以回饋社會
不然在裁定到槍決這段時間
也是在浪費我們的錢
作者: AYIN    時間: 2010-5-1 09:20 PM

專治投錯胎~~~~


掛了他~再投一次~~~
作者: 死神向前衝    時間: 2010-5-1 09:28 PM

嗯~這就對ㄌ~
show2026 發表:
廢除死刑? 那些人頭殼壞去~~
有些畜生根本 ...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10-5-1 09:35 PM

這些人惡行重大,早就該如此了~~那些團體還批個什麼鳥勁

果然不愧是勇夫~~不過好像勇者比較好聽,
要不然魯夫也不錯
作者: a中    時間: 2010-5-1 09:44 PM

殺的好...

別誤殺就好...

其他法應嚴格執行...

不要 有錢有權判生......


作者: 只剩    時間: 2010-5-1 10:04 PM

應該要恢復明朝那一套才對

把人埋進土裡面 露出個死人頭 頭頂撥開 倒近水銀.....


還有40個還沒被槍斃!!
作者: feeder    時間: 2010-5-1 10:11 PM

有沒有人想過....

開槍的那個人....   我嘴巴上也是贊成死刑....但要我開槍我還真按不下去耶.....

曾先生只要簽字就好   但是那位開槍的那位...

辛苦了....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0-5-1 10:11 PM

AYIN 發表:
專治投錯胎~~~~


掛了他~再投一次~~~

放心,那種畜生,至少百世不得為人。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0-5-1 10:13 PM

feeder 發表:
有沒有人想過....

開槍的那個人...    ...

我會發抖,多射幾發,不過子彈好像只會裝一顆,

還打麻醉,幹,死的太爽,機拔毛:15
作者: 風城之龍    時間: 2010-5-1 11:37 PM

aemix86 發表:
殺人償命

我只相信這種法律!!

   

人在做天在看!!可謂天理昭彰!!遲來的正義!!
作者: chris0150    時間: 2010-5-1 11:50 PM

一天4個

44個一定要斃光

我可以等!!
作者: 只剩    時間: 2010-5-2 12:10 AM

chris0150 發表:
一天4個

44個一定要斃光

我可以等!!

44個要殺光很簡單 排排站在五零機槍前面 幾秒鐘就全掛了....

不然44個全部送到綠島嚴格訓練 送到釣魚台上 保衛釣魚台....
作者: sepher    時間: 2010-5-2 12:10 AM

<i>feeder</i> 發表:<br />
有沒有人想過....<br />
<br />
開槍的那個人....    ...

<br />

如果可以的話,我寧願用下地獄的代價,換來清除掉那些人的權力。
作者: 東方浪人    時間: 2010-5-2 12:19 AM

一槍解決,是最仁慈的死刑!
當那些兇手在凌虐被害人的時候,被害人可不是被【秒殺】
而是一步一步在接受極大痛苦的折磨
又當兇手是自已乾爹時,心裡的痛,被手刃的時候,是否一邊流淚一邊心碎?
而被姦殺的被害者…又是幾度的受傷害!

槍決實在是太仁慈的正義!
國外還有毒氣、電椅、注毒等死刑
槍決真的只是小兒科!!

這些廢死刑聯盟的人,我很讚同你們廢死刑的想法以及所謂的人權的出發點
但是一但你們的至親變成那幾位泯滅人性的兇手下的被害人時,你們的想法又是如何?
槍決不只是遲來的正義,而是最仁慈的正義!
作者: tony0323    時間: 2010-5-2 01:29 AM

sepher 發表:
真是不懂那些高調支持廢除死刑的人在想什麼 ...

+1

殺人都不用償命的話,那會更多人去殺人的
而且對受害者更是另一層的傷害
作者: 州捅    時間: 2010-5-2 02:08 AM

aemix86 發表:
殺人償命

我只相信這種法律!!

   

不止殺人償命
性侵 強姦
擄人 勒索
一樣也處死刑
甚至酷刑極刑
作者: Alun1230    時間: 2010-5-2 11:35 PM

日本史上最年輕的死刑犯 @ 無念 :: 痞客邦 PIXNET ::
teli.pixnet.net
這是一個日本第一個未滿十八歲判死刑的案例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縣光市發生一件殘忍的凶殺案。當時23歲的本村 洋先生於晚間七點左右下班返家,發現大門沒有鎖。進了家門之後,四處不見妻子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