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被一個孬種撞車 [列印本頁]
作者:
ufju 時間: 2010-4-8 04:45 PM 標題: 被一個孬種撞車
上個月行經嘉義中山路上
正值停紅綠燈
後方有個投又大的轎車正面小撞上來
雙方都下車查看
我看後保還好且對方正在發抖
(感覺人很誠實)
就說要找警察還是他私下負責我的車
他後來也說私下處理
結果就相約隔天保養廠見面
誰知道隔天一早竟打電話來說不能來
看能不能直接匯1000給我
我當然說不行
這樣多的修理費我要負啊!!!
幾經交涉
他說他會估價單上的錢給我
但說他在高速公路上
說要下去找ATM匯給我
匯半天竟然說他的卡怎不能匯錢出去
騙笑ㄟ
幾千塊怎不能匯
他一直懇求說周一銀行開門就去銀行匯錢
誰知道他不知道聽了哪個人的話
周日一早打來罵人
口氣強硬地說"要告就去告
他才不怕
大家來個競爭
他也長長見識甚麼叫做法律"
還跟警察說他不會去做筆錄
搞到最後連他媽媽都氣到打來道歉
說他兒子脾氣硬
我還害怕他不出面作筆錄會被通緝
跟他媽媽說很久請他定要出面作筆錄
現在要談和解了
竟然委託保險公司出面
自己躲起來
真是孬
此人住新營開白色頭又大new altis
在此抒發情緒
各位車友記得下次直接撥119作筆錄直接叫對方保險公司來警察局處理
省下時間去跟對方交涉浪費自己電話錢



作者:
爛人情歌 時間: 2010-4-8 04:48 PM
車禍就是兩個解決方式
一個是找警察
一個是當場給錢
沒有再看以後的
作者:
stanley501 時間: 2010-4-8 04:49 PM
...
正統的
兒子做錯事
媽媽在後面擦屁股

作者:
台南阿志 時間: 2010-4-8 04:57 PM
ufju 發表:
各位車友記得下次直接撥119作筆錄直接叫對方保險公司來警察局處理
...
119是火警的唷!
110才對吧!
作者:
okokok2005 時間: 2010-4-8 05:03 PM
發生事故還是請警察來做筆錄比較保險...
我弟的車子半年前被一台機車為了違規超車側撞...
事故分析出來我弟這邊"無發現肇事原因"...
對方還是不賠...
兩次調解委員會也沒有到...
直到要送法院的前一天...忽然出現了...
還好有當時有做筆錄...
作者:
MiG29 時間: 2010-4-8 05:07 PM
不管如何...先報警就對了...免得事後責任分不清...
警察來了...還是可以私下和解...但至少有紀錄...
ps: 金融卡是可以設定成不能轉帳滴...我幾乎都有設定...
溜~~~
作者:
ROYCHEN 時間: 2010-4-8 05:16 PM
願意還錢,願意賠錢的。那有錢轉不出去的道理。轉不出去會想辨法申請到可以轉出去不是嗎?
全都是藉口。
社會上,爛人一堆,藉口一堆。誰沒有自己的難處!
出了事該負責就負責!
什麼都怪天怪地怪別人的。
不負責就是大爛人,早晚有報應的。
:15
作者:
SPEED-YANG 時間: 2010-4-8 05:26 PM
okokok2005 發表:
發生事故還是請警察來做筆錄比較保險...
...
粉多人都是不見棺材不掉淚了~~
我也遇過~~ 前兩次 出庭都沒有來~第三次要被通緝 ~還是怕 審判長直接判決
在第三次出庭前~ 提出和解~~三天內就直接付和解金額~要求撤銷 刑事告訴( 前後大約1 年 )~
作者:
moto652 時間: 2010-4-8 05:34 PM
爛人情歌 發表:
車禍就是兩個解決方式
一個是找警察
...
+1
作者:
kertsai 時間: 2010-4-8 05:50 PM
爛人情歌 發表:
車禍就是兩個解決方式
一個是找警察
...
同意…一時心軟會衍生狠多後續問題...
如果是我也不會私下解決...先找條伯伯備案再說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0-4-8 05:53 PM
爛人情歌 發表:
車禍就是兩個解決方式
一個是找警察
一個是當場給錢
沒有再看以後的
...
+2
作者:
小奢 時間: 2010-4-8 07:35 PM
ㄧ定要找警察~這樣有憑有據,不怕耍賴,也能有法律裁決得依據。本人弟媳就是因為沒有立即報警,被耍賴,還好趕在報案期限內去報案作筆錄,對方害怕了,才拿出錢來賠償。
作者:
chris0150 時間: 2010-4-8 09:36 PM
這種事本來就盡量別私下和解~~!!
作者:
只剩 時間: 2010-4-8 09:44 PM
好個頭又大的轎車阿.....
標準 敗家子 一枚!!
作者:
ufju 時間: 2010-4-8 09:57 PM
台南阿志 發表:
119是火警的唷!
110才對吧!
不好意思啦!!!
氣到打錯
作者:
ufju 時間: 2010-4-8 09:59 PM
只剩 發表:
好個頭又大的轎車阿.....
標準 敗家子 ...
感謝各位支持
這種只會放話
事情到難以收拾的地步才躲起來當鴕鳥真的很像小孩
一聽到我在寫訴狀書就跟保險公司承認他撞我
真希望社會少些這種人
作者:
limp70218 時間: 2010-4-8 10:18 PM
以後不管大小車禍~一定要請員警現場備案~
這樣可以省去很多時間以及不必要的麻煩
作者:
只剩 時間: 2010-4-8 11:06 PM
ufju 發表:
感謝各位支持
這種只會放話
事情到難 ...
不錯了....他還會承認 我有個朋友 他要去上課的時候 騎在山路上 當時下著雨 路上溼滑 當他慢慢超越一個阿伯的車
相隔大概有半個車道那麼寬...突然一個彎道那個阿伯自滑了 我朋友好心停車 看看阿伯傷勢 沒想到警察 救護車來了之後
那個阿伯 說我朋友害他摔倒甚麼.....好死不死攝影機只有照到入灣點沒照到出彎點 (( 那個阿伯是在出彎點摔倒 ))
能怎樣 只能啞巴吃黃蓮....賠了30萬!!
作者:
茹茹 時間: 2010-4-9 02:21 AM
現在的社會
連認識的人都會騙我們了
更何況是不認識的
報警就對了

作者:
twnman 時間: 2010-4-9 02:32 AM
車禍真的要第一時間打110報案
如果您對
保障您合理追償的權益
如果您錯
您的權益也被保障
保障不被獅子大開口....尤其遇到無賴
作者:
jzhu 時間: 2010-4-9 02:41 AM
一定要先自保,我車上都丟一台退役的舊數位相機,
上次發生小擦撞我也是在警察來前先拍現場,照片證明我在我的車道,所以連爭都不用爭就是對方賠。
作者:
ssgr5486 時間: 2010-4-9 09:23 AM
台南阿志 發表:
119是火警的唷!
110才對吧!
大大氣到整LP火,需要滅火了吧
作者:
ufju 時間: 2010-4-9 11:02 AM
哈哈哈~~~~真的耶ssgr5486 發表:
大大氣到整LP火,需要滅火了吧
作者:
小浩 時間: 2010-4-9 11:19 AM
願意還錢,願意賠錢的。那有錢轉不出去的道理。轉不出去會想辨法申請到可以轉出去不是嗎?
--------------------------------------------------
這不一定喔...說不定.......戶頭100....他要轉2000....當然轉不出去..ㄏㄏ..!!!
作者:
birtsong 時間: 2010-4-9 11:29 AM
一定要找警察..
我有次好像壓到人家的腳(過程不說了)
對方說留我電話就好.我就一直要他和我去醫院
他一直不肯.最後我就叫副駕打110要叫人家來量
他看到後就說他沒事了車直接騎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