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警暴力執勤 側摔檳榔西施 [列印本頁]
作者:
Fo晴天cuS 時間: 2010-4-7 10:06 PM 標題: 警暴力執勤 側摔檳榔西施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417092/IssueID/20100407
作者:
承恩 時間: 2010-4-7 10:10 PM
那西施滿潑辣的
剛剛好而已
作者:
enusic 時間: 2010-4-7 10:14 PM
感覺就是要吃豆腐
就算再怎麼不滿取締,也不該對一個女生這樣吧...
作者:
州捅 時間: 2010-4-7 10:17 PM
不管如何 就是不能對女生動手 !
作者:
逐夢a坤 時間: 2010-4-7 10:20 PM
太誇張了!~~什麼叫做剛好 萬一是你家人 你絕得警察這樣剛好
不滿意就開單嗎!~摔女生就太誇張了 壞人都不去抓 整天欺負老百姓:18
作者:
黑色小乖 時間: 2010-4-7 10:20 PM
執法太超過ㄋ
講不聽帶回究好ㄋ
作者:
setubit 時間: 2010-4-7 10:21 PM
我認為 不需要 動手吧(還動腳了咧) :18
畢竟 大男人 對一個小女人 :18
不服就開單... 取締 .....不然就走法律途徑ㄚ......
大街上的 ....... 而且 .......還是個人民保母來的:18
作者:
libraboy1017 時間: 2010-4-7 10:24 PM
女人是拿來疼的
不是拿來摔的
作者:
瑋爺 時間: 2010-4-7 10:30 PM
我個人看法
那女ㄉ也太over了
幹腳警察內
不過警察也蠻白爛ㄉ
作者:
三芝小朱 時間: 2010-4-7 10:33 PM
真的是蠻過份的~~就算對方有錯~這樣執法也太超過了

作者:
純喫茶 時間: 2010-4-7 10:35 PM
剛好????
警察勤務條例 沒一條有規定 講不聽就動手打
教師有不適任的
警察有像流氓的
官員有不知民間疾苦的
暗陰陽勒 單身要繳比較多的錢 因為容易得精神疾病
幹 國之將亡 必有夭孼
作者:
動力機械 時間: 2010-4-7 10:36 PM
libraboy1017 發表:
女人是拿來疼的
不是拿來摔的
嗯嗯 因為女人是水做的 男人是土做的
簡直太過分:18 :18 :18 :18
作者:
哈哈 時間: 2010-4-7 10:45 PM
警察果然只趕欺負弱小......
作者:
Hsukarski 時間: 2010-4-7 10:46 PM
唉,少來了
要是在座各位遇到她對各位狂罵五字經, 我不知有幾位仍能微笑以對?
要是那警員是女的, 採同樣方式處理, 新聞報導會不會大為稱讚?
要是那警員是帥哥, 那檳榔西施會不會換個方式對待?
要是你從頭到尾都在現場旁觀, 你幫誰? 你敢幫誰? 還是冷眼旁觀?
要是你是老闆, 你要配合, 旁觀, 道歉還是奪槍?
哈啦打屁區, 大家隨便聊
我倒喜歡以前在NY看到人群示威時的執法方式, 警戒線外, 全面保障
只要越線, 管你白的黑的男的女的記者老人...警棍通通打下去
沒人喊警察打人
作者:
阿宗... 時間: 2010-4-7 10:54 PM
遇到槍緝要犯也有那麼狠就好.......
作者:
Hsukarski 時間: 2010-4-7 10:54 PM
話說回來
執行這種案件前, 尤其遭遇刁民的處理技巧/ 溝通技巧
勤前教育是有做沒做? 有沒有模擬演練?
處理成這樣, 除了員警的情緒管理有進步的空間
啊長官/ 學長有沒有/ 會不會教啊?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0-4-7 10:58 PM
這麼剛好.........
這期的雜誌剛好是封面女郎
隔天就上社會新聞版面
會不會太巧????????
請見本期"尤X"雜誌
作者:
songwangtw 時間: 2010-4-7 11:00 PM
警察杯杯幹得好啦~~水啦!
作者:
小博博 時間: 2010-4-7 11:00 PM
吃軟不吃硬..
沒路用..

作者:
龍族萊恩 時間: 2010-4-7 11:01 PM
這個太英勇了…
警察的素質
誰都不喜歡被罵,身為警務人員取締時就應該有心裡準備
我想此員警不是第一次去找他『麻煩』了
也許就新仇加舊恨,一次給他個痛快…
不過再怎麼樣,應該罪不至此,警察要取締,就拍照蒐證嘛~
不管西施再怎麼嗆,警察動手就會出問題了…就是最近常聽到的『社會觀感不佳』
遇到瘋子,只有兩個方法…
第一、比他還要瘋
第二、不理他
作者:
哈哈 時間: 2010-4-7 11:02 PM
大部分民眾對警察的印象
就是躲起來偷拍
是台灣把警察權力緊縮了
議員和刁民權力放大了
只要夠刁、背景夠硬
警察就會不想惹事
再加上訓練不精、體力不好、鮪魚肚太大沱......
所以警察只能欺負弱小 XD
p.s.我高中麻吉當警察,體力比我還差 = =
作者:
空氣中的魚 時間: 2010-4-7 11:04 PM
Hsukarski 發表:
唉,少來了
要是在座各位遇到她對各位狂罵五 ...
+1

作者:
stanley501 時間: 2010-4-7 11:04 PM
都有錯吧@@"
那女生罵那警察
幹你娘
幹你爸
看新聞一直在消音..
不知道為何一見面就問候人家 @@"
但警察是激動了點沒錯 
作者:
純喫茶 時間: 2010-4-7 11:07 PM
唉,少來了
要是在座各位遇到她對各位狂罵五字經, 我不知有幾位仍能微笑以對?我能 一字幾萬塊 五個字一二十萬 歡迎大家來罵
要是那警員是女的, 採同樣方式處理, 新聞報導會不會大為稱讚?違反警察勤務條例 又拖又打兼側肩摔 保證一樣頭版頭條
要是那警員是帥哥, 那檳榔西施會不會換個方式對待?你遇到美女流氓 就會甘心被做賤???
要是你從頭到尾都在現場旁觀, 你幫誰? 你敢幫誰? 還是冷眼旁觀?有何不敢 手機馬上錄影 要告那警察 我還能充當目擊證人 謀哩ㄍ一ㄚ
要是你是老闆, 你要配合, 旁觀, 道歉還是奪槍?同上
哈啦打屁區, 大家隨便聊哈拉打屁 大家隨便聊
我倒喜歡以前在NY看到人群示威時的執法方式, 警戒線外, 全面保障
只要越線, 管你白的黑的男的女的記者老人...警棍通通打下去
沒人喊警察打人真不錯 NY的警察看來 是真的有讀過執法條例的 這位講不聽用打的 蠻符合流氓 打完再烙一句我混的不是警察是流氓 是黑道更讚
作者:
mywayne 時間: 2010-4-7 11:13 PM
Hsukarski 發表:
唉,少來了
要是在座各位遇到她對各位狂罵五 ...
+1
作者:
Hsukarski 時間: 2010-4-7 11:14 PM
通通抓回去思想改造啦~
老闆要告誡檳榔妹: 以後阿Sir來, 要客氣要撒嬌, 不要耍屌, 遇到大哥來收錢也是一樣!
長官要告戒員警們: 以後執勤時, 態度要注意, 冷靜面對刁民, 別害我上電視解釋道歉!

作者:
d20145 時間: 2010-4-7 11:23 PM
從此檳榔西施微笑以待來店捧場 滿嘴檳榔的警察

作者:
c.ch 時間: 2010-4-7 11:24 PM
這叫剛好,
如果是你家人看看會不會是剛好,
對一個女人這樣又拖又拉的,
很誇張,
峱種的行為,
穿的比較露了不起妨礙風化,
不需要這樣動手嗎??
就算有罵警察又怎樣,
他可以蒐證代會警察局告他妨礙公務,
不需要動手,
警察這樣就叫做執法過當,
還有我就討厭警察..
作者:
Hsukarski 時間: 2010-4-7 11:29 PM
d20145 發表:
從此檳榔西施微笑以待來店捧場 滿嘴檳榔的警 ...
通常到了這"砍展母"
已經是刑警
還理平頭穿兄弟襯衫, 江湖味很重
"為了工作"
作者:
nicevivian 時間: 2010-4-7 11:31 PM
互相都有錯吧
依我自己的經驗的話
我之前去中正路買
就有被警察嗆過
因該是他不讓那些店家賣檳榔吧
連帶買的客人也遭殃
我開車靠近
警察過來就跟我說 走 在不走
我開單 我就說 買個檳榔而已
他就回答我說 你是白目喔(台語)
快走
然後看到旁邊2 4個警察在盤問店家旁邊有一堆年輕人
還看到有人被帶上車
作者:
只剩 時間: 2010-4-7 11:39 PM
Hsukarski 發表:
唉,少來了
要是在座各位遇到她對各位狂罵五 ...
等你馬子 老婆 女兒 被這樣打過 妳再來說.....
男人打女人 還有啥好的....我就被我以前女朋友罵過五字經 我也沒對她動手....
有種動手 怎不去跟通緝犯動手 跟竹聯幫老大動手 四海幫老大動手 動那種女人家 笑死人了....
作者:
李彥儒 時間: 2010-4-7 11:40 PM
哈 原來我今天有經過阿~~
最近愛去檳榔攤買菸
有經過那家提芬妮的結果沒開
原來就是這家喔~~
而且還有喵到主角XD 那時候想說 這個檳榔西施怎麼穿全身艾迪達的運動服~怪
作者:
小高 時間: 2010-4-7 11:41 PM
第一 女的口出惡言公然侮辱
第二 女的妨礙公務
第三 女的動手將鐵門放下來當時警察在裡面,依據手冊如對方動作有危害自身安全的時候,警方可以立即做防衛動作(列如對空鳴槍 擒拿等等)
依照上面一 二條就可以押到警局了,我覺得打剛好而已,就跟前陣子三重的一群少年一樣白木,結果警察對空鳴槍那件事一樣...
全明開講有談到這件事~~女的說是不小心按到鐵門開關~~狗屁ㄌㄟ!連來賓都直接吐她~~仔細看畫面女的要動手按開關的時候警察有阻止然後發生衝突~~只持人還問他當時有跟警察說什麼嗎??當自己都不好意思說ㄌㄟ~~真是活該死好的混蛋...
不過警察也動手太嚴重,我覺得直接壓制就好不需要用推摔的,不過這件事我支持警察..
不用跟我筆戰~~我很討厭警察也跟警察對薄公堂~~也跟警察再臨檢站互毆(對方喝酒執勤並先動手打我)~~不過我覺得這件事是女的不對...
如果有人被罵幾句沒關係的話~~我願意當這妳的面用女的所罵的那些話罵妳看妳受不受的了...
作者:
Alun1230 時間: 2010-4-7 11:44 PM
兩造都有錯吧~
警員壓力太大的樣子 EQ太低,一點激怒就開扁了吧...
女的雖然外表還不錯,也可能滿口穢言去挑釁警察吧...
如,OOXX你是不是男人啊~OOXX你打啊你打啊...之類的
我是不可能打女人的人!但如果真的聽到這種言語挑釁我可能也會按奈不住的要把她壓制在...吧...(以上純屬猜測...)
剛看新聞,她接受訪問提到該員警每次態度都很差~
不過對再過去的第幾家的西施就很好禮...
一臉不削的說好像有人要追她(暗指警察,會不會是因為這西施跟人搶生意或是因言語所引起的糾紛呢?不得而知...)
雖然我也討厭打女人的人,但是實情如何?真的很難讓局外人分清吧....
該員警應該免不了的調職記過處分吧...
只是那西施紅了~除了前不久拍的雜誌封面
還上了今晚的2100全民開講...
天天有人被打怎麼就只有她被邀請上節目?
下一步會有人簽下她吧...
作者:
marcha 時間: 2010-4-7 11:46 PM
現在的女人,真的是女人嗎?
台灣太多的風涼話。所有的事都拿來大家討論。真是夠了。
作者:
nicevivian 時間: 2010-4-7 11:48 PM
小高 發表:
第一 女的口出惡言公然侮辱
第二 女的妨礙 ...
也跟警察再臨檢站互毆(對方喝酒執勤並先動手打我)~~
這.......因該鬧很大吧?
作者:
Hsukarski 時間: 2010-4-7 11:48 PM
只剩 發表:
等你馬子 老婆 女兒 被這樣打過 妳再 ...
不要斷章取義啦老兄, 我全用疑問句, 表達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我還沒在這一篇表示我對這事件的個人看法捏.
你以為我喜歡條子或支持那個條子喔?
那我要認為你希望我馬子 老婆被揍嗎?
作者:
蘆洲a青仔 時間: 2010-4-7 11:49 PM
小高 發表:
第一 女的口出惡言公然侮辱
第二 女的妨礙 ...
+1
作者:
只剩 時間: 2010-4-7 11:49 PM
小高 發表:
第一 女的口出惡言公然侮辱
第二 女的妨礙 ...
女生先罵人在先 不對 可是警察執法過當 不該對一個女生這樣子的行為 他可以呼叫線上巡邏的女警過來
打人就不對再先了.....打女生打的那麼狠 看到飆車族 大尾的 像個俗喇 躲的遠遠 只敢用V8 躲在角落蒐証
之前有看過一次 東區某家夜店門口 有人在吵 在吵架當時就有人報警了.....說有人在某家夜店門口打架
從吵架到打完 人散將近快20分了 一個警察都沒出現 好了 快半小時警察 才出現 叫救護車把傷者送醫院
派出所就在附近不遠的地方 我不相信走路 也要半小時....
當然警察也有好 可是存心 打混 A錢 包娼包賭的一堆啦!!
我也有朋友當警察 他說警察裡面 比社會更黑暗....
作者:
小管 時間: 2010-4-7 11:50 PM
老話一句
看看別的國家警察怎麼處理的
作者:
純喫茶 時間: 2010-4-7 11:51 PM
法律是用來遵守的 何況執法人員
大家都知道可以 以多項罪名送辦
但是可以先打完再抓嗎? 勤務條例是不行的 既然不行 說什麼都是藉口
關於受不受的了 錢準備好 試了就知道
作者:
小高 時間: 2010-4-7 11:52 PM
只剩 發表:
女生先罵人在先 不對 可是警察執法過 ...
所以我也認為是打的太嚴重~~不過換角度一下女的不要那麼白目部就好了~~還關鐵門真是找死...
作者:
蠻頭 時間: 2010-4-7 11:57 PM
整個就太離譜了
對一個女生這樣 還過肩摔當現行犯
感覺是想吃人家豆腐八 看了就討厭
作者:
JERRY0213 時間: 2010-4-8 12:01 AM
哀~~我倒是覺得媒體問題最大耶~~!
只播出個片段播出個焦點讓大家去想去罵~~
或許今天那女的會突然搶槍槍殺員警
也或許員警有利益關係特別去盯那家讓她們沒生意做~~
我想這些都有可能
作者:
Hsukarski 時間: 2010-4-8 12:03 AM
所以咩
靚妹白目哮婆
條子處理愚昧
女警不在現場
有畫面沒聲音
媒體盡情發揮
大家邊看邊猜
劇情撲朔迷離

作者:
高雄796 時間: 2010-4-8 12:04 AM
該死的警察它是不是想吃那位漂亮的小妞的豆腐阿
還用ˋ摔角那招~從上壓制下
它一定OS~~"爽"
真是執法過當~~
該死~~~:18
作者:
小高 時間: 2010-4-8 12:06 AM
Hsukarski 發表:
所以咩
靚妹白目哮婆
條子處理愚昧
女警 ...
有聲音啦~~雙方都有錄音~~妳一聽就知道都是女的再罵比較多...
作者:
Hsukarski 時間: 2010-4-8 12:10 AM
小高 發表:
有聲音啦~~雙方都有錄音~~妳一聽就知道 ...
是喔? 原來七點前跟七點後露出的"音效"不一樣...^^
不過想也知道啦, 常經過那裡, 那些妹會講什麼心中早有個底.
我都吃包葉的@@
作者:
蘆洲a青仔 時間: 2010-4-8 12:13 AM
女的真的很會罵唷
~
http://www.youtube.com/user/richardsocool#p/a/f/0/fHndoTwPVjw
作者:
collins 時間: 2010-4-8 12:15 AM
警務人員本來就是十功抵不了一過的行業
有本事伸手領這份薪水 張嘴吃這口飯
自己的行為本來就該檢點
好個"欒丞"
你出名了
作者:
Hsukarski 時間: 2010-4-8 12:20 AM
喔~
從唇語來看是: 幹你媽機X啦
作者:
Kame'sAlf5822 時間: 2010-4-8 12:24 AM
姓"欒"的我還是第一次見到ㄟ...很少人姓吧...題外話...
話說這妹還蠻正的(不然怎麼當西施ㄚ...
)警察大人還正面壓制ㄟ...
好處都讓他吃光了...還敢去人家檳榔攤跟人家嗆聲...
得饒人處且饒人阿...
該不會他都用這一招追馬子吧...哈哈...
可憐的西施...
作者:
Hsukarski 時間: 2010-4-8 12:24 AM
我最賭欄條子用這種挑釁式的警告
作者:
bird 時間: 2010-4-8 12:41 AM 標題: =.=
當你被警察開罰單遷名遷到手抽筋.還會跟它客氣會嗎?
台北警察很多愛找人麻煩.開你紅單的嘴臉看了就想吐
誰會無聊罵警察.不怕每天在店門口站崗生意都別做.事出必有因 值法過當是事實
好警察的印象在 摳3 壞警察印象一直升遷
作者:
給你爸含下去 時間: 2010-4-8 12:50 AM
傑德斯 發表:
這麼剛好.........
這期的雜誌剛好是封 ...
尤物 雜誌 ^^ 火辣辣
作者:
Arson 時間: 2010-4-8 12:51 AM
好像是中正路的感覺A_A
每次開車經過都一定要提神一下才行
作者:
低調的阿仁 時間: 2010-4-8 01:12 AM
不管發生甚麼事
大家好像都比較排擠警察杯杯喔...
改燈無罪...
作者:
igh720808 時間: 2010-4-8 05:07 AM
...哪個西施縱然不對..也不應該動手摔她..公然侮辱既然已成罪...哪個員警的EQ也不行...今天罵他的是女的..哪個警察都敢這樣了..要是男的..哪不就代表要拔槍了嗎...這不是誰要做秀或是怎麼樣的問題...給你公權力..不代表你可以亂用...哪依般小老百姓守法要幹嗎...繳稅要幹嗎...都沒有執法規定...哪以後有危險就開搶就好拉...
作者:
RC 時間: 2010-4-8 06:04 AM
Hsukarski 發表:
我最賭欄條子用這種挑釁式的警告
http://www.youtube.com/user/richardsocool#p/a/f/0/fHndoTwPVjw
影片中的主播努力的誘導是西施口出惡言謾罵導致員警合理壓制
但是我看到的卻不完全是這樣
影片中這位員警也是拿出錄音筆之後
努力的"誘導"對方說出髒話
小姐你剛說什麼,講說怎麼樣~~你不敢講喔~~你不敢講喔~~
女: 老闆有警察在XX啦
小姐你說我XX對不對,我這邊有錄了喔,你說我在XX~~來你再講~你剛罵我什麼~~
小女生被激怒之後開始失去理智開始謾罵甚至摔手機,開始想往後面走,員警開始動手推阻...
一個才19歲的小女生EQ能有多高? 被激怒失去理智謾罵也不意外
我有聽到妹妹說: 有種你打我,快一點
也有聽到員警說: 來你再講! 罵我囉!
看來是皆大歡喜,員警被罵,妹妹被打!
原本好好的美妹被打成豬頭,看過她的身世想也知道易怒...
[iframe]http://www.nownews.com/2010/04/08/91-2588977.htm[/iframe]
作者:
power450 時間: 2010-4-8 06:20 AM
罵三字經還好吧,她也罵他的客人,假如你是那客人,警察也罵你
當警察就可以動不動就打女人?可見他在家裡也是這樣打她老婆的
手殘嗎只會摔女人,說不聽就開單就好了咩,為了一個小事,動用警力值得嗎
壞人都不敢動,只敢動老百姓,只拿老佰姓開刀,一付自以為是的樣子
現在的好警察不多了,壞警察到滿多的,也不想想在領誰的薪水在做事
作者:
fatcatrock2005 時間: 2010-4-8 07:01 AM
警察應該開單就好~
打正妹打成這樣-鄉民會發怒
過肩摔 壓制 都還好 誇張的是拖行---真的很暴力
難道其他員警不會一起押上車嗎?------一定要拖行...
作者:
閒雲野鶴 時間: 2010-4-8 07:25 AM
小管 發表:
老話一句
看看別的國家警察怎麼處理的
台灣是一個很妙的國家 一直主張男女平權
碰到事情就說 男女有別 男的欺負女的 不尊重女性
這整件事情 警察都還沒有出來作聲明﹝還好有錄音筆﹞
那個女的西施 就放了幾個煙霧淡
1.我罵他又怎樣 但是警察怎麼可以動手﹝開始很嗆 上節目後好收斂還會哭 還說我已經反省了﹞
2.關鐵捲門﹝後來聲稱是不小心按到的﹞
3.扯警察喜歡另一攤的小姐 所以故意時常刁難﹝這下好了 整街都不用作生意了 這是他的本意嗎﹞
執法有沒有過當 待法官離清吧
但是我可以跟你保證 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 只要辱罵執勤警員 下場一定比這一個女的更慘﹝不分男女﹞
這個西施 有錯在先 就算如他的願告贏的官司
那落落長的連續髒話 也夠她附上高額的罰金
PS: 曾經有人在KTV罵人『垃圾』 罰了五萬元

作者:
[JA] 時間: 2010-4-8 10:21 AM
各位換個立場想想
如果你是當下的檳榔西施 如果你是當下的警察
該怎麼處理這已發生的事情~注意唷~是已經發生了~
必須收拾殘局~時間不能倒退~千金難買早知道
直接面對第一線,不用什麼學者在後面放馬後炮,直接面對司法判決
各位的作為又是如何,引用哪些司法條文
這是法治時代,公說公有理~沒有法律~那麼天下大亂~無法無天~
作者:
閒雲野鶴 時間: 2010-4-8 10:27 AM
州董 發表:
不管如何 就是不能對女生動手 !
在制試化的邏輯中 男性總被歸類為施暴者 女性也被灌上言詞犀利的代號
強調兩性平權的社會 換個角度來看 女性也不應該隨口用言語暴力對待男性
但是仔細分析 這只是單純的男性施暴嗎 過肩摔事件真的被渲染的太誇張了
第一 因果論 是警察主動挑釁嗎
第二 檳榔攤路邊都是紅線區域 只要停車 就是違法 不能取締嗎
第三 辱罵警察 而且是在執行公務的警察 不能逮捕嗎 ﹝靠背靠背的連珠炮 最後問候家人的五字經也當順口溜﹞
第四 關上鐵門 用意為何 警察要做何反擊 對空鳴槍嗎﹝看錄影帶就知道是故意的 後來又說是不小心按到﹞
第五 上述舉動 帶回警實屬正常 犯人﹝規避告發、辱罵員警﹞ 言詞犀利 扭轉抵抗 要怎麼辦
很多媒體都是斷章取義
『過肩摔』 學過柔道的都知道 警察那招 叫做『大外割』 真的要過肩摔還真的會出人命
第一時間的報導 通常只是要造成轟動
的確畫面會說話 如果穿鑿附會的報導會更聳動
但是後續警方的錄音筆 才真的是 整個事情的始末由來
昨天夜間的論壇節目 竟然邀請了被摔女子上節目
不知道是要替他平反 還是要數落警員
沒想到現場所有名嘴 沒有一個人願意為這位女子聲援
為什麼 因為現場的『高知識份子』 幾乎都有相關法律常識 也喝過洋墨水
更清楚知道 妨礙執法人員、辱罵警員 會有什麼下場
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一點不假
這位女子 一心想紅 四月份初登男性雜誌封面 輕解羅衫 風情萬種
部落格自爆 有粉絲 拿著雜誌索取簽名
過肩摔事件後 還沾沾自喜的表態 我紅了 原先是雜誌封面 現在是社會頭條
我想也只有這種 口不留德的﹝重聽現場叫罵﹞女子 會有這種思維

作者:
凡 時間: 2010-4-8 10:29 AM
案 整條街都沒檳榔西施看ㄌ啦 我們是最大ㄉ受害着

作者:
閒雲野鶴 時間: 2010-4-8 10:35 AM
凡 發表:
案 整條街都沒檳榔西施看ㄌ啦 我們是最大 ...
是啊 你看她紅了 許多店家都不用作生意了

作者:
小海盜 時間: 2010-4-8 11:34 AM
nicevivian 發表:
互相都有錯吧
依我自己的經驗的話
我之 ...
這個內容怎麼好像跟昨天那個西施說的一模一樣ㄟ@@~
我也常常看到警察在他們那攤站崗~怪怪...
是要抓紅燈右轉(因為他們是轉彎後第一攤)
還是要趕客人@~@"
作者:
Martin5630 時間: 2010-4-8 12:34 PM
個人覺得他被摔 是有點過當 但是 那位檳榔西施 不是也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錄影畫面出來 全程都在罵人....然後事後還上網去BLOG哭訴...那當初幹嘛罵??
警察執法過當是真的 但是 假設他摔得不是正妹 是醜女 ?? 會有多少人堅持??
雖然說打女生就是不對 但是遇到這種的 該怎處理??
很多人只看到 YAHOO新聞的內容 但是很少人注意到 新聞內 那位小姐的言行舉止 十足挑釁...
我覺得 警察被停職也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
那位小姐呢 ? 似乎都沒有檢討自己行為的想法
加上 !!
被他這樣一鬧 附近的店家都歇業幾天 ? 衰了它們 紅了當事者....誰划算? 誰贏? 誰輸?
個人覺得 他想紅的成分居多...
作者:
mikehu 時間: 2010-4-8 12:51 PM
很明顯就是那個女的不對,她擺明了認為警察不敢對她怎麼樣,
不過也是因為在台灣警察鳥事一堆,所以才會有媒體在這件
事情上作文章,要是在英國/美國,那種公權力很大的地方,
警察早就拿出警棍來打成豬頭了~
結論:台灣真是一個很自由的地方
作者:
小弗 時間: 2010-4-8 12:56 PM
還在討論
這擺明女的已經要趁這機會出名了
去去去都去工作不要再替她打知名度了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01:09 PM
誇張!再怎樣人家也是為了生活才去做這行的~有需要這樣嗎??
事起必有因~如果警察沒有先口氣上有錯的話~我想一個女孩子也不至於這樣吧!
真是敗光男人的臉!
警察有時候根本是有執照的流氓~之前我再五指山遇到一個警察就是這樣!
我跟一群三凌車隊的朋友出去跑~我們停社區的路邊~也沒發動引擎~一台警車就過來了
說我們違規停車~在不走就要拖我們的車~幹~靠腰勒~白線耶~而且前面大概有三十台住家的車停哪邊~
說要拖我們的車啦~超好笑的!
我朋友就說~好ㄚ你慢慢拖~請從最前面開始拖嘿!
她就推我朋友說:你嗆三小~
挖勒警察這樣做的~~~!
後來一切的對話都被我朋友拿手機錄下來~之後就~嘿嘿嘿嘿~
隔天告到他局裡~把錄影拿出來放~她們局長嚇到~連忙道歉~!
所以說阿~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警察沒三小好屌的~只要懂點法律的老百姓~也可以反制他們!
以上是對~那些自以為是的警察用的!
作者:
mikehu 時間: 2010-4-8 01:19 PM
基本上警察是執法人員沒有性別,他是代表人民不是個人,
個人行為對男人打女人是該譴責,但這很明顯是威脅公權力,
而且這邊討論是的單一事件,不用把其他事情拿出來混為一談
,在美國不要說過肩摔了,開槍都可以~
作者:
~毛毛~ 時間: 2010-4-8 01:33 PM

作者:
spathmcm 時間: 2010-4-8 01:46 PM
昨天看到新聞
真的事太誇張了
對那瘦弱的女子
還要用摔的.......
那若哪天
對付高大的男人是要怎樣?
開槍嗎?
喵的哩
就是有這種敗類
真的覺得他們領的薪水..........
太多老鼠屎........
那位杯杯應該是以前被檳榔西施怎麼了吧
但在怎樣都好
公歸公私歸私
況且也不是這位吧
作者:
李阿昆 時間: 2010-4-8 01:52 PM
[iframe]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tvbs/20100408/index-12707012147356339002.html[/iframe]

作者:
阿南 時間: 2010-4-8 02:19 PM
c.ch 發表:
這叫剛好,
如果是你家人看看會不會是剛好, ...
+1啦
不懂憐香惜玉是男人嗎???
不要熊貓妹 只要正妹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03:09 PM
員警欒丞:「因為我被她關在裡面的話,她怎麼講都行,她如果說我侵犯她、我對她猥褻都可以,當然我要把她推出去,不然的話我完蛋;你說在路上拖行,她不肯站起來,我叫她站她不肯,一個人在那邊,我怎麼辦?」
好笑到個不行~你沒走進去~他關的住你嗎?在路上拖行~你有叫他起來~他不起來~你可以停下來~把他架起來~或是在原地~呼叫女警過來幫忙阿!
說個三小東西!硍~~!問怎麼辦?你警察做假的阿!
作者:
RC 時間: 2010-4-8 03:11 PM
員警欒丞:「因為我被她關在裡面的話,她怎麼講都行,她如果說我侵犯她、我對她猥褻都可以,當然我要把她推出去,不然的話我完蛋;」
*******************************************************************************************************************
這樣算不算強行進入民宅? 有搜索票嗎? 執法沒有標準程序?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03:12 PM
欒丞:「我知道做這種動作,有可能社會會說你怎麼欺負一個弱女子,問題是說你要考量事情有原因也有後果,原因就是你罵我、你妨礙公務。」
ㄊㄋㄋㄉ~意思是說~人家罵你~你就可以把人過肩摔~那跟小混混打架有何不同?
原因:那是你自己不聰明~執法過程不當~
後果:就是你發表的言論讓人看了不爽~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03:16 PM
欒丞:「之前我們去取締,每次我們跟她要身分證,她就跑到裡面去;我執法,依法執法,人家說我怎麼樣,我心裡想那日後警察還敢執法,誰敢去執行?」
是阿!每次去人家就跑到裡面去~你是不會去申請搜索票阿?
有了搜索票~你就可以進去搜查了阿~還可以查到你爽~
依法執法~你沒搜索票就隨意進入人家的地方執法?
ㄊㄋㄋㄉ~你怎麼考的到警察?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4-8 03:30 PM
以後臨檢通通不用拿身分證
忘記身份證字號
完全不配合~還可以罵警察
公權力完全被踩在腳下
所以飆車族也不敢硬抓
械鬥也不能開槍
難怪案發現場警察總是晚到
反正去了也不能幹麻
不如晚一點去畫畫圖~寫寫字
幹麻跟自己過不去
觀感不好就要被記過調職
多報個幾次新聞~大概在局裡泡茶是最好的
每個人都是聖人
大家自求多福吧

作者:
Martin5630 時間: 2010-4-8 03:31 PM
這年頭條子不好當...不值勤叫怠忽職守 米蟲... 值勤了還被問候家人...警察也是媽生的...值勤過當被放大來看...說有牌流氓...
這年頭新聞太自由...越搧動的話題 賣得越好 事情原委沒交代清楚就開始報 警察暴力值勤...今天大家合作點 互相讓一步會鬧這樣嗎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03:36 PM
如果態度好的警察~我想大家都會尊重!
我臨檢都自動出示身分證~~但遇到態度差的~連鳥都不想鳥!
況且~現在有女警~如果遇到不配合的~可以呼叫女警過來幫忙!
這樣~就可以減少很多爭論了!
作者:
上泉信綱 時間: 2010-4-8 03:42 PM
被摔剛好而已
警察沒辦他算客氣的
中華民國台灣真的是濫情理盲
大家以為人民很大 罵警察不會怎樣?
首先警察也是人 他可以用個人的身份告你公然侮辱罪 這是民事的告訴乃論
就算他個人不告你 你也會涉嫌觸犯以下刑法
絕對不是危言聳聽 可以問問常進出警局的 或是小牌的刑事律師 或是有當警察的親友
法官判多重是一回事 但保證你會被帶到拘留室被移送
第一百三十五條(妨害公務執行及職務強制罪)
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使公務員執行一定之職務或妨害其依法執行一定之職務或使公務員辭職,而施強暴脅迫者,亦同。
犯前二項之罪,因而致公務員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四十條(侮辱公務員、公署罪)
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對於公署公然侮辱者亦同。
或許就"理"而言 這個警察對檳榔西施這種不構成威脅的弱女子可以再客氣一點
但在法理上 這位警察是沒有錯的
1.罵警察 2.動手拉扯警察
3.他要往後門離開 還關門 合理的懷疑他要逃離現場 或對警員不利
警察本來就可以有動作請他出來
當然他穿高根鞋 警察很粗魯害他跌倒這點似乎是有些過當
但是他後來拉扯警察 被側摔 真的是剛剛好而已
不信的話 覺得自己很勇 覺得這位西施很對 覺得警察這樣不對的可以參考以下作法
下次經過臨檢站可以考慮不要停 再搖下車窗跟警察嗆聲嗆三字經
被攔到再拉扯警察的防彈衣 試看看會有什麼結果
而且到時候還沒人同情你 因為你不是辣妹
在米國 路上被攔下來開單 你只要靠過去跟警察求情 警察就摸槍套準備拔槍了
那請問在米國 這樣子的情況 會有什麼下場?
這件事真要講對錯 警察30%錯 女的70%錯
警察錯在可以態度好一點 不要那麼粗魯
但這女的明顯已經違反刑法了!!
不要因為對方是女人 就不分青紅皂白的幫她講話
違反刑法是沒有在分男女的 或正或醜的
難到有正妹殺人 警察都不用抓了嗎?
作者:
CT9A 時間: 2010-4-8 03:47 PM
RC 發表:
員警欒丞:「因為我被她關在裡面的話,她怎 ...
RC 哥
檳榔攤是營業場所 是公開場合 不是民宅 不是私領域
就像你進 7-11 就算不買東西 雜誌看免錢 也不會被店長告你私闖 7-11
同樣道理 車子的駕駛座 乘客座 是公開場合 警察是有權搜的
但是你的行李箱 手套箱 就算私領域 原則上要有票才能搜
但警方要搜通常會請你"配合" 一般人也會乖乖"配合"
因為你不配合 他有權帶你回去派出所泡三小時的老人茶...
(除非你是律師 或大官 他們會比較買帳)
作者:
kenlu18186 時間: 2010-4-8 03:55 PM
上泉大
分析的很詳細
台灣公權力不彰是事實啦
加油吧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04:00 PM
上泉信綱 發表:
被摔剛好而已
警察沒辦他算客氣的
中華民 ...
感覺上你好像很挺警察!
警察是人~但是賣冰郎的就不是人???
再者試問?為何那位西施要拉扯警察?你有在場你有全都錄??
對~辦案是不分男女~那請問~萬一喔~我是說萬一喔
萬一那個女的被一摔~摔斷了脊椎~那要如何是好??
執法過當就是執法過當~沒啥好說的!
米國~可惜ㄋㄟ~那個女的是住在台灣~不是米國~
另外~米國的警察~你走過去只要雙手舉高~警察是不會有動作的
因為我在美國住過一年!
別拿他國的法律來說~因為你住的地方是台灣!
如果那麼愛他國法律~請搬去那一國住!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4-8 04:01 PM
kenlu18186 發表:
上泉大
分析的很詳細
台灣公權力不彰是事 ...
+1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4-8 04:03 PM
在台灣看不懂台灣法律的洋人還真多

作者:
CT9A 時間: 2010-4-8 04:03 PM
上個禮拜才發生在台北內湖
警察追一台車沒追到
最後那台車170的時速闖紅燈撞死一個騎機車的大賣場職員 然後逃離現場 (報載)
警察沒有執勤過當
但如果有開槍把這台車攔下
至少救回一條無辜生命
作者:
birtsong 時間: 2010-4-8 04:03 PM
有幾給人被人家罵一直罵髒話會把持的住???
而且我想條杯杯在那取締也不是一次兩次了.
之前一定已發生不少口角了吧.這次的衝突應該是累計數次候爆發的
女人家要生活.條杯杯也有壓力.相信那邊已被投訴數次了
相信也被冠上沒有效率.警察在幹什麼飯吃的名詞了
在那麼自由的台灣在實行公權力時真的要小心
取締這種事.有時要靠智慧.那個警察太沒經驗了
美眉要賺錢是天經地義的.警察要取締也是理所當然
自己要拿捏那個點是蠻困難的.真的自己遇到有幾個能處理完美
事情沒有一定的對與錯...就要看自己的觀感了
作者:
RC 時間: 2010-4-8 04:05 PM
CT9A 發表:
RC 哥
檳榔攤是營業場所 是公開場合 ...
原來如此
我只是覺得很奇怪
每天經過那條路
一間比一間還要辣
平日也沒在取締
幾百年都是那樣
如果平日都有在取締
那邊不會有這麼多好風景
我相信板上的人都知道中和中山路
不然就是南崁那一條路
就像大安分局傳出包庇賭博電玩弊案
會這樣抄是不是沒打好關係?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04:06 PM
CT9A 發表:
RC 哥
檳榔攤是營業場所 是公開場合 ...
新哥~冰郎攤
是屬於住家~不能隨意進入的~他可以拿出來賣你~但你是不能進去的~不然她一樣可以告你~侵入民宅!
因為我朋友的冰郎攤就告過人了!
公開跟半公開的營業場所是不一樣滴!
作者:
閒雲野鶴 時間: 2010-4-8 04:09 PM
我只能說 這位備受爭議的西施 表面上贏了
想紅果然美夢成真 四月份登上男性雜誌刊物封面 如今又搶得社會頭條
將犯罪事實 成功轉移焦點 『過肩摔』、『男性對女性施暴』 讓與論增加自己的立足點
但是真的是贏了嗎
附近檳榔商家無端捲入風波﹝被指稱警察喜歡某家西施 所以常來臨檢刁難﹞ 人人自為 生意難做
等待後續法官判決﹝妨礙、辱罵執勤員警﹞ 就算提告 也不能免去自我犯罪的事實
大家就拭目以待『言語暴力』、『挑戰公權力』會有什麼下場
套一句目前許多網友所說的『被摔 剛好而已』 後面還要等著被判刑呢

作者:
birtsong 時間: 2010-4-8 04:10 PM
改很小~不會胚 發表:
新哥~冰郎攤
是屬於住家~不能隨 ...
那他有營業執照嗎??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04:10 PM
唉~懶得跟一堆崇洋媚外的人說台灣法律了!
法理情~情理法~理法情~哪者排前面~見仁見智了!
住台灣~再講外國法律!想想也真好笑!
作者:
上泉信綱 時間: 2010-4-8 04:11 PM
改很小~不會胚 發表:
感覺上你好像很挺警察!
警察是人 ...
感覺你也好像很挺檳榔妹?
我已經列出兩條中華民國(台灣)的刑法法條
依影片來看 該民眾已經有違反兩條刑法的嫌疑了
你挺有違反刑法嫌疑的人 請問你的道理何在?
請您試著說明看看
有道理 我服你 但別淪為口水戰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4-8 04:12 PM
birtsong 發表:
那他有營業執照嗎??
講到重點了
作者:
ROYCHEN 時間: 2010-4-8 04:12 PM
人民守法觀念不足。
大家都要生活。
條子也是依法行事。
人民不要太扯,有時他們不也閉支眼。
再來,守法的人,要權利。那不守法的人,在那侵犯守法人的權利。條子不就是公平正義的代表。
榮譽感,人與人之間的尊重。是目前社會上最欠缺的。大家共勉之吧!
什麼都拿法來當標準。當不用法來規範時,才是最好的。法只是60分。不用法而社會不亂,才是100分。
現在什麼都把60分當100分。退步啊!法治個屁!自欺欺人!
拿法來作為人退步,不要求自己的藉口。
作者:
birtsong 時間: 2010-4-8 04:13 PM
看來看去好像因為是女生才反應那麼大
是男生就該死嗎???????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4-8 04:14 PM
birtsong 發表:
看來看去好像因為是女生才反應那麼大
是男 ...
您真內行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04:18 PM
上泉信綱 發表:
感覺你也好像很挺檳榔妹?
我已經列出兩 ...
情理法~法理情~理情法~看你自己怎麼排!
不過據我所知~目前法律~是法律~但也是以情為先~中者為理~~法則在最後~!
所以那位西施會紅不是沒理~因為他已經佔住了情理法的第一字了!
想想吧!法律是法律~情理是情理~所有的法律該是人定的~所以目前在判決才會那麼困難!
想想~我們中華民國的前老大吧~如果現在法律不是以情為先~他能如此這般嘛?!
好啦好啦~你說的最有理了~讓你贏~這樣可以了吧!我也只布過是站在情理法的第一字講話罷了~
作者:
李阿昆 時間: 2010-4-8 04:19 PM
各位別吵 傷了和氣
這新聞還沒落幕....我們慢慢地看下去
不要這樣就出現一些筆戰
我認為結局還沒出現
作者:
閒雲野鶴 時間: 2010-4-8 04:20 PM
birtsong 發表:
看來看去好像因為是女生才反應那麼大
是男 ...
如果今天是男生 可能就不會有這麼大的與論
但是也不能因為是女生 警察就不能執行勤務
因為這樣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立足點就沒啦
還是說要立個法
警察抓男性犯人 要有別女性罪犯
那這樣又爭取什麼兩性平權

作者:
CT9A 時間: 2010-4-8 04:22 PM
改很小~不會胚 發表:
新哥~冰郎攤
是屬於住家~不能隨 ...
董a 好久不見啦 ^^
我不用檳榔啦 所以不瞭解檳榔攤的經營模式
但以我常看到的有辣妹的檳榔攤來說
大部分都是100% 全透明的落地窗
而且也看過有人是會進檳榔攤裡挑飲料挑煙
(這你們應該比較清楚 @@")
倘若是這樣 就法律上很難認定這是私人場所
就像我們車子的乘客座 不能認定為私人場所一樣
如果檳榔攤內算私人場所 那警察就沒資格去管他穿的少妨礙風化了
因為就算我在家都只穿內褲 警察也不能來抓我是吧
您友人的私人場所 可能是指檳榔攤後面休息區不對外營業的部分
至於最後真的怎麼判 要看承審法官
題外話 提告是每個公民的權利
就像你現在隨時可以告我一樣 (千萬別告我呀XD)
政治人物也常拿提告來當做一種工具
比方說某a被某b爆料說貪污千萬元
某a就可能去告某b誹謗 以示清白
大部分的台灣老百姓單純善良 法律也不熟悉
就會以為 某a告某b 表示某b真的亂講話 某a真的是清白的
殊不知要看最後法院判決 某a是否真的能勝訴
但新聞通常只報到 某a告某b這裡就沒下聞了
在台灣 往往是亂告一通 某a可能最後還是敗訴 而且真的有貪污
但新聞也不會持續關心
反而讓老百姓認為某b是亂爆料 某a是清白的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04:22 PM
唉!男女孩是有別的啦!
不然要女警做啥!
作者:
birtsong 時間: 2010-4-8 04:23 PM
改很小~不會胚 發表:
情理法~法理情~理情法~看你自己怎麼 ...
情理法怎麼排喔........有權排在第一位吧
作者:
birtsong 時間: 2010-4-8 04:24 PM
改很小~不會胚 發表:
唉!男女孩是有別的啦!
不然要女警做啥!
那女生搶劫不就要等女警來???
作者:
李阿昆 時間: 2010-4-8 04:24 PM
birtsong 發表:
情理法怎麼排喔........有權排在第 ...
這點我認同..........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04:24 PM
CT9A 發表:
董a 好久不見啦 ^^
我不用檳榔啦 所以不 ...
認同~我常常被那些西施搞到開車時間硬梆梆~
真是

作者:
RC 時間: 2010-4-8 04:26 PM
看來雙方都有支持者,這樣很好大家分享各自的見解,但是不要套上情緒的字眼喔.
http://www.youtube.com/user/richardsocool#p/a/f/0/fHndoTwPVjw
影片中的主播努力的誘導 是西施口出惡言謾罵導致員警合理壓制
但是我看到的卻不完全是這樣
影片中這位員警也是拿出錄音筆之後
努力的"誘導"對方說出髒話
警: 小姐你剛說什麼,講說怎麼樣~~你不敢講喔~~你不敢講喔~~
女: 老闆有警察在XX啦
警: 小姐你說我XX對不對,我這邊有錄了喔,你說我在XX~~來你再講~你剛罵我什麼~~
小女生被激怒之後開始失去理智開始謾罵甚至摔東西,開始想往後面走,員警開始動手推阻...
把小姐推出門外摔倒,小姐起來想反抗,員警開始摔人,壓制,拖行...
一個才19歲的小女生EQ能有多高? 被激怒失去理智謾罵也不意外
我有聽到妹妹說: 有種你打我,快一點
也有聽到員警說: 來你再講! 罵我囉! 你罵罵看? 你罵啊
看來是皆大歡喜,員警被罵,妹妹被打!
原本好好的美妹被打成豬頭,看她的身世想也知道易怒,沒爹沒娘沒學歷還要賺錢養兩個弟弟.誰叫你身世坎坷沒錢唸書,淪落到必須穿著清涼賣檳榔,去酒店上班輕鬆多了也不用拋頭露臉...
[iframe]http://www.nownews.com/2010/04/08/91-2588977.htm[/iframe]
影片我覺得員警有先誘導他犯罪的嫌疑再來取締
讓我想起有一次我在高速公路上行駛
經過隧道的時候突然有一台警車高速貼到我車屁股
然後他開始打開車頂閃燈
我想他應該是要執勤吧於是我換車道想要讓他過
結果是他把我攔下來開我隧道內變換車道罰三千元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04:26 PM
birtsong 發表:
那女生搶劫不就要等女警來???
正常來說~這種是重大刑案~是不能拿來比滴!
那跟覽八比雞腿一樣的意思!
要筆戰我~請找類似案例!
我今天放假~手也剛好空著~要筆戰來吧!
作者:
birtsong 時間: 2010-4-8 04:28 PM
RC 發表:
看來雙方都有支持者,這樣很好大家分享各自的 ...
馬的照片真的會騙人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04:30 PM
birtsong 發表:
情理法怎麼排喔........有權排在第 ...
權??什麼權??
人民有人民的權利
警察有警察的權利~
你要說什麼權利!
中國人的美德~就是落井下石~牆倒眾人推~今天被摔的不是你的親朋好友~
如果是的話~你會希望情排第一位~可能拉你是超級正義魔人~會大義滅親~
把法排第一位喔~~
作者:
a290861 時間: 2010-4-8 04:30 PM
這檳榔攤是營業場所當然是公開的呀!
如果認定是住宅~但卻又非法營業~那當然警察可以現場取締~還是可以進入的o
所以整件事情不必繞著闖民宅去打轉o
這檳榔攤跟警察顯然平常就有嫌隙了吧?要不也不會突然大動肝火~就好像攤販跑給警察追一樣~警察要開單~能不給他開嗎?有必要"幹瞧"嗎?(司空見慣的常理)
這件事件本來依法處理就好~這警察確實是值勤過當了~辱罵公務員大可請求女警支援~把西施當現行犯~人帶回警局處理~可以不必動粗~至於警察說鐵門拉下怕意外發生(有可能狡辯之詞)~當然這也要顧慮~不過警槍也不是配假的吧?當時並未威脅到警察的人身安全~西施也並未有主動攻擊警察的行為~也沒有亮出足以傷害警察的武器~所以這部分警察執勤過當o
另外整件事情不必去扯上男女平等關係~女性一樣也會有攻擊行為(最近俄羅斯的黑寡婦自殺攻擊~造成數十人死傷)~所以也不必去繞著說~男性警察是故意吃豆腐~或是男生不該動手打女生~這個是很要命的想法(有這樣的想法的人~不適合從事危險勤務)o
整件事看來~這員警並沒有壓制西施的急迫性發生~所以算是過度使用公權力~這部分~恐怕是這員警~之所以被人垢病的地方o
西施>妨害公務>公然侮辱
員警>職勤不當>對方可能提出的傷害告訴
沒有人是贏家o
當然眾車友要是在這件事件的看法上~傷了fsc的和氣~也是輸家o
作者:
birtsong 時間: 2010-4-8 04:31 PM
改很小~不會胚 發表:
正常來說~這種是重大刑案~是不能拿來 ...
全台灣是有機個女警拉....
女警馬都做辦公室...因為兩性還沒平等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04:32 PM
a290861 發表:
這檳榔攤是營業場所當然是公開的呀!
如果認 ...
安啦!大家都是車友~講理講理而已!
可能我也有觀念不正確的時候~藉此機會改正也無不可!
作者:
RC 時間: 2010-4-8 04:33 PM
取締項目是妨礙風化
為何不拍照攝影然後開單就好
需要跟幾乎沒穿的女子有肢體上的接觸?
前面那段推擠畫面根本不該出現
你我若觸碰到不認識的女子都可能被告性騷擾了
何況這位檳榔西施穿那麼少?
很明顯的員警被激怒了
情緒管理有瑕疵
當人失去理智就會喪失判斷能力
所以對於一個幾乎沒穿衣服的女子出手
那個女人再怎麼不對基本上也是手無寸鐵
基本上也沒看到她主動攻擊員警
頂多是言語上的謾罵
表示這位員警無法判斷現實狀況的危險程度
作出了過度的處置
這其實有很大潛在的危險性
要記得員警可是都有配武器的
沒有人會拿榔頭來敲螞蟻
更沒有人會拿大砲來打小鳥
如果員警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
如果員警誤判有自身危險
也許下次他被激怒就拔槍了
當然這是個案不代表每個員警都是這樣
但是這隱藏了很大的問題
是否是勤務太重人員不足?
導致員警個個都神經緊繃?
甚至躁鬱症?
還是在職訓練做的不夠?
導致某些基層員警不知道什麼情況該如何處置?
有一次就會有第二次
只是下一次不知道是誰倒楣碰上而已
作者:
birtsong 時間: 2010-4-8 04:33 PM
改很小~不會胚 發表:
權??什麼權??
人民有人民的權利
警 ...
權喔....你不懂喔!你外行人喔
人民的權利不平等喔....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04:34 PM
birtsong 發表:
全台灣是有機個女警拉....
女警馬都做 ...
目前台灣的男女警察配置~
是兩男一女~所以基本上~
執勤時的員警~都會有女性滴!
(我好色喔)
作者:
brett 時間: 2010-4-8 04:34 PM
RC 發表:
讓我想起有一次我在高速公路上行駛
經過隧道的時候突然有一台警車高速貼到我車屁股
然後他開始打開車頂閃燈
我想他應該是要執勤吧於是我換車道想要讓他過
結果是他把我攔下來開我隧道內變換車道罰三千元
扯......
作者:
=小嫺= 時間: 2010-4-8 04:35 PM
birtsong 發表:
全台灣是有機個女警拉....
女警馬都做 ...
中和的有喔~
警察局大概距離案發現場過個3個紅綠燈就到了喔!!
上下班時間還會出來指揮交通~
題外話!!
話說 某天半夜 我在汐止的路上
看到一台巡邏車 下來執行勤務的是...
兩個女警
我只是路過 別砲我~快溜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04:35 PM
birtsong 發表:
權喔....你不懂喔!你外行人喔
人民的 ...
對阿~既然不平等了~何來的執法平等??男女無別??
我是外行人阿!所以請你這個超級正義魔人的內行人~說明一下~~!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04:37 PM
=小嫺= 發表:
中和的有喔~
警察局大概距離案發現 ...
我還被女警臨檢過.......回想一下
那位女警還真是~美麗氣質又大方~態度又好~~!!

作者:
閒雲野鶴 時間: 2010-4-8 04:38 PM
RC 發表:
當然這是個案不代表每個員警都是這樣
但是這隱藏了很大的問題
是否是勤務太重人員不足?
導致員警個個都神經緊繃?
甚至躁鬱症?
還是在職訓練做的不夠?
導致某些基層員警不知道什麼情況該如何處置?
RC 哥哥 這點我相當認同你
我也要手套箱置物盒

作者:
CT9A 時間: 2010-4-8 04:38 PM

RC 發表:
看來雙方都有支持者,這樣很好大家分享各自的 ...
你看路上常有酒駕的 裝瘋賣傻在亂警察
但警察一拿出搜證工具 他馬上就乖了
不能說誘導犯罪啦...
只能說他真的不夠聰明
警察也非常的有"辦案技巧"
說真的他今天要是電電不講話
不罵警察 不拉扯警察
警察還把他推倒或摔倒
我想社會上應該沒人會支持這位警察
而且這位警察也很可能被處分
但是就像上面有大大講的 這位小妞違反的是刑法
而且第一條妨害公務是沒在易科罰金的...
倘若罪名成立 他100%蹲定了ㄟ
這不是件小事喔 @@"
還有其他大大講到的
因為他是女生 才這麼有新聞性
講真的如果是男生這樣搞
應該也沒什麼人會同情他 = ="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04:40 PM
閒雲野鶴 發表:
RC 哥哥 這點我相當認同你
我也要 ...
我也認同~~~!
因為之前被開一張罰單~給我開到擅改車體~
明明開16條2-1~給我寫擅改車體~害我差一點要驗全車~

作者:
birtsong 時間: 2010-4-8 04:41 PM
改很小~不會胚 發表:
目前台灣的男女警察配置~
是兩男一 ...
配置是配置...就像你這個工作要5個人做...
但只有3個人在做..一直達不到5個人
應為請不到人...
去警局看看就知道了都是男性...
女性不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派一個女警還要叫兩個男警保護她....浪費人力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4-8 04:41 PM
birtsong 發表:
全台灣是有機個女警拉....
女警馬都做 ...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04:43 PM
birtsong 發表:
配置是配置...就像你這個工作要5個人做 ...
你要砲炸我~應該要引我的回你的文阿~
派一個女警還要叫兩個男警保護她....浪費人力
恩~~~看你回了這篇~怎麼覺得你跟女人有仇~~!
恩~照片真的會騙人~~!
作者:
CT9A 時間: 2010-4-8 04:44 PM
birtsong 發表:
配置是配置...就像你這個工作要5個人做 ...
這是實在話
之所以越來越多女警就是為了男女平權
不應男女分開錄取 而要合在一起錄取
說真的 抓槍擊要犯女警難勝任 當霹靂小組女性難勝任
單獨便依查抄歹徒女警難勝任 連單槍批馬查戶口女警都會有危險
而且以之前發生的奪槍殺警來說
男警的槍好奪 還是女警的槍好奪?
女警太多實在沒啥好處...
作者:
幽靈黃中 時間: 2010-4-8 04:48 PM
阿宗... 發表:
遇到槍緝要犯也有那麼狠就好.......
就是說
不過雙方可能都有問題
不過男警察不會做的太過分點(憐香惜玉)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04:50 PM
幽靈黃中 發表:
就是說
不過雙方可能都有問題
不過男警 ...
嗯嗯~我相信你的照片是真的!!

作者:
rossi-zoo 時間: 2010-4-8 04:50 PM
[iframe]http://raindog.pixnet.net/blog/post/26588292[/iframe]
先看女主角的辣照退火先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04:52 PM
哇塞~照片真的會騙人啦!
還好我的照片是真的~~!

作者:
stanley501 時間: 2010-4-8 04:56 PM
西施罵的很起勁嘛
作者:
李阿昆 時間: 2010-4-8 04:58 PM
人不可貌相 不知道他的叫X聲有沒有那麼猛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0-4-8 05:03 PM
李阿昆 發表:
人不可貌相 不知道他的叫X聲有沒有那麼猛
全都用三字、五字經下去叫

作者:
CT9A 時間: 2010-4-8 05:03 PM
改很小~不會胚 發表:
我也認同~~~!
因為之前被開一張罰單 ...
董a 報你一條好康
之前有發文 沒監理站會同 不能開擅改車體
但很多基層員警不知道
你可以請他們打回交通組去問 ^^
作者:
CT9A 時間: 2010-4-8 05:05 PM
還滿優的~
不過沒化妝就差很大了 @@"
作者:
李阿昆 時間: 2010-4-8 05:05 PM
這樣叫下去 我會瞬間變硬ㄝ
作者:
閒雲野鶴 時間: 2010-4-8 05:09 PM
李阿昆 發表:
這樣叫下去 我會瞬間變硬ㄝ
這樣加壓就沒問題啦

作者:
承恩 時間: 2010-4-8 05:09 PM
呼~~~~
撐不太住了
作者:
stanley501 時間: 2010-4-8 05:11 PM
說是這樣說
但是有幾個男的
可以忍受 一個女的
再開放場合 對你猛 幹腳呢
如果是我 我一樣會忍不住
:15
作者:
ROYCHEN 時間: 2010-4-8 05:12 PM
先講理
二講法
三講情
為什麼情最後,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苦衷啊!怎麼說都合情有可原!所以要放最後面!
作者:
moto652 時間: 2010-4-8 05:26 PM
不管誰對誰錯公權力都應該擺第一,因為它會讓黑變白讓白變透明XD
女生要吃上官司了,員警也賠上了前途,黑了升不了了~
我還是替員警感到委屈~畢竟在執法時被罵被嗆被關鐵門情何以堪= ="(個人意見,不要炮我)
主角如果是男生大家應該會說他瘋了活該罵警察死好...
作者:
ken60666 時間: 2010-4-8 05:54 PM
有什麼因得什麼果
西施挑釁罵人在先,警察再誘導式對話激怒西施,罵到最後,這個EQ低
的警察先生終於用過當的行為逮捕西施.....
沒錯! 警察真的不該這樣對待女孩子,這樣的舉動,就算事後再說什麼都沒人要聽了。
但是西施小姐飆髒話罵警察,挑釁的言語對待,若是在座各位應該沒幾個能平常心回應吧....
不過,媒體報導這件事情時,裡面的文字評論幾乎一面倒向西施,個人認為這並不客觀耶....
有了媒體的加持,這位西施說不定從此不用賣檳榔了...改向娛樂圈發展...
這現象還真怪....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05:54 PM
CT9A 發表:
董a 報你一條好康
之前有發文 沒監理站 ...
收到收到~~!
作者:
音響狂-小剛 時間: 2010-4-8 06:09 PM
看他影帶的嘴型..第一次罵的是幹X娘機X...謀哩喜X小...就算再正也沒用=.=
作者:
高崢軒 時間: 2010-4-8 06:14 PM
這算是不當使用公權力吧~~~
對一個柔弱女子 使用過當的方式 這種警察真該死
作者:
Eric.L. 時間: 2010-4-8 06:18 PM
小弟在此提出一些看法...
依照之前在海巡單位服役時...其實車內空間算是私人領域...所以之前值勤時....頭跟手在沒必要的狀況下...都不會伸進去
但如果發現確實有犯罪事實或者疑似違法情形下...是可以在不持有搜索票的情況下...依照現場環境來有適當作為
我想今天這個案件來說...其實這位西施他穿著清涼...警察確實可以依社會秩序法來要求西施改善
所以警察在此時確實進入檳榔店....我個人是覺得沒有太大問題(因為西施不是穿著清涼服裝在自家裡跑而已)
因為他是為了執法...而這時西施辱罵警察...別說罵警察了...罵一般人都會有公然侮辱罪的問題了....然後西施又下鐵門打算來阻止警察...這又會有妨礙公務的問題
但警察這時把西施推出去....這點有沒有過當...也許可以討論...但出去後對西施過肩摔或者上手銬...這點確實有點不符比例原則在辦案
坦白說...不管警察或者西施都人...我覺得兩方都有在利用言語希望造成對方對自己的一定傷害..然後反之傷害對方(互控)...兩方都有點問題
假設今天的狀況...在西施下鐵門時...警察趕快跑出去....且也沒辦法也沒有其他作為時...這時媒體會怎樣寫?說警察很弱小?!連處理這種案件都沒有辦法...怎們抓小偷強盜通緝犯歸案...把西施推出去有所作為...卻又說警察執法過當跟流氓沒兩樣....如果今天我們是那個警察...自己會怎們辦案呢?
說真的...這件事情也反應出....在台灣...大家在討論人權時...是否有顧及所有人的權利,包含這些穿著制服的人之人權....有一個人對著你一直罵三字經五字經...可以忍多久呢?西施是否有尊重這位警察?但不可置否....某些警察爛也確實造成今天的狀態...
作者:
[JA] 時間: 2010-4-8 06:19 PM
音響狂-小剛 發表:
看他影帶的嘴型..第一次罵的是幹X娘機X...謀 ...
出現了~~ 小剛哥什麼風把你吹來壓~~
檳榔妹嗎
台中應該更多吧~
作者:
[JA] 時間: 2010-4-8 06:20 PM
高崢軒 發表:
這算是不當使用公權力吧~~~
對一個柔弱女子 使用過當的方式 這種警察真該死
真該死~真該死~真該死~真該死~真該死~真該死~真該死~真該死~真該死~真該死~真該死~真該死~
以上有點情緒話唷~~ 應不至於死的程度~
作者:
nicevivian 時間: 2010-4-8 06:39 PM
小海盜 發表:
這個內容怎麼好像跟昨天那個西施說的一 ...
恩阿 我是跟我朋友去 也是同樣被罵 被趕
但是是另一家
作者:
maxcar 時間: 2010-4-8 06:40 PM
人家自稱那條街最美
我快吐
壞西施沒家教.........................
想出名拿警察墊背
真該死的西施.........................有一天會有報應
真是下三爛...........跟沒良心.........的西施
作者:
李阿昆 時間: 2010-4-8 06:42 PM
他這樣猛烈的叫法 我怕自己都把持不住 讓我堅挺的X頭 朝她的身體亂ㄎㄠ

作者:
Dune 時間: 2010-4-8 06:42 PM
Eric.L. 發表:
小弟在此提出一些看法...
依照之前在海巡單 ...
摳女警來阿
至少不會有太多爭議
作者:
c.ch 時間: 2010-4-8 06:42 PM
看的他們的對話,
警察錄音有誘導人犯罪的意圖,是事實,
做過筆錄的應該懂這是他們的招數,
有再這被警察欄過的就知道,
他們的態度很差,
回頂嘴他們還會罵你白目快滾,
台灣法制觀念很差,
不是情,理,法也不是法,理,情更不是理,法,情,
是有權有錢有勢的最大,
如果權錢勢力都有,
這警察會被局長帶到你家裡跟你賠不是,
這就是台灣..
作者:
油漆龜 時間: 2010-4-8 06:48 PM

作者:
maxcar 時間: 2010-4-8 06:48 PM
人家自稱那條街最美.笑死人
心是黑的
她出名爽了
整條街檳榔妹都沒工作.....................................
作者:
李阿昆 時間: 2010-4-8 06:52 PM
c.ch 發表:
看的他們的對話,
警察錄音有誘導人犯罪的意 ...
新聞媒體1~2分鐘片段看起來警察是有誘導人犯罪 但也許是警察攬趴火燒起來了又為了急於蒐證才會有誘導人犯罪的行為 應該要看完整個過程才客觀
作者:
蘆洲a青仔 時間: 2010-4-8 07:00 PM
哇~蓋大樓了 這個可以討論很多天嚕
我同事說= = 他以後被臨檢也要跟警察說 謀哩細咧靠北噢
看會不會上全民開講
作者:
681211 時間: 2010-4-8 07:12 PM
我覺得就單純看這些媒體播放的影片都不能拿來當評斷的標準,
事情會變這樣應該是有前因後果的,可能積怨已深,一次爆發。
也許...........
如那檳榔妹所講,那警察就是擺明大小眼,對別攤的檳榔妹很好,(想把妹?)
如果是想把別攤檳榔妹的話,我覺得那警察很賤,只有低EQ而已,仗自己權利擺威風?
於是他就是處處刁難˙,言語挑釁,擺明著欺負妳,試問你們捫心自問你會服嗎?
我自己工作最討厭這樣的人,會讓我想要揍人,嚥不下這口氣。但現實就是如此
社會也就是這麼黑暗,有氣只能往肚裡吞。
也許...........
如那警察所講,附近每家檳榔攤都很配合,就是她態度很差,擺明
不想理你,幾次積怨終於因為檳榔妹小姐態度太差且問候她老母,
終於在這次事件抓狂了,導致一口氣嚥不下去而動手動腳。
如果我自己遇到這樣的人,幾次之後也會想揍人!!
每次好聲好氣跟你講都講不聽,還口出惡言問候我老母?
試問你們當下不會抓狂嗎?
但是我也不會動手,只是可能氣到發抖。
我要說的重點是...我們只看到媒體片面的影面
沒有辦法評斷誰對誰不對,但影片上給大家的觀感
雖然是警察不太正確的執法方式,但也許是他被
激怒而不管後果了,而他也因為這樣的事情而被處分,
事情到底原因是怎樣只有當事人清楚,我覺得車友還是
客觀點比較好,不要因為這樣壞了和氣。
雖然我自己是比較偏袒檳榔妹的說法,因為愈過幾次
警察的黑暗面,印象不太好,所以比較主觀的偏袒女生,
但這只是個人的主觀的感覺而已,也許我錯了,也許那
警察是對的。總之我們不知道前因後果車友們就不要太
主觀爭執這件事比較好,尤其是我們台灣這種媒體。
作者:
[JA] 時間: 2010-4-8 07:22 PM
681211 發表:
我覺得就單純看這些媒體播放的影片都不能拿 ...
恩 這個我推~~
作者:
a435448 時間: 2010-4-8 08:34 PM
那個啥長官的
都說的確有點執法過當了
那個警察也不必作啥解釋了!!後面才在那說他怕被怎樣的也太晚了!!
因為上司已經說了~~~的確有點執法過當
作者:
只剩 時間: 2010-4-8 09:00 PM
綜合以上意見 好像是女生罵了人 就可以動手打人的意思?? 那警察如果連自己的情緒都不能控制那他當甚麼警察
也就是說 如果有人嗆了我 我就可以拖行他 可以給他過肩摔 說他先妨礙到我
話不是這樣說的!!
展場的女生衣服一個比一個少 那警察怎不去抓 當初抓張錫銘 警察一個站的比一個遠
對付那種弱女子 站在旁邊看 沒人幫忙好言相勸...原來台灣的警察只會挑軟釘子碰 遇到大條 大尾的像個烏龜躲起來!!
檳榔西施 不偷也不搶 他何罪之有 如果男人不去買 會有檳榔西施這行業出現嗎??
每個人都是沙文主義太重!!
雙方都有錯 但是警察應該要控制自己的脾氣跟呼叫線上警網的女警到場支援才是最佳的解決辦法 不是死拖活拖 過肩摔!!
作者:
jay0465 時間: 2010-4-8 09:14 PM
只剩大
你的想法跟我一模依樣
如果被罵就可以摔人幹麻的
我看我每天在路上都要打架了吧
難怪人家都說警察是有牌流氓
還是那句話到處都有配女警何必惹麻煩
想要自己逞威風
動女人逞威風
男人對女人動手
哀~~~~悲哀
前提我也沒有覺得那女的態度是對的只剩 發表:
綜合以上意見 好像是女生罵了人 就可以動手 ...
作者:
承恩 時間: 2010-4-8 09:15 PM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PGMxCCTHlE
這個警察執行公權力
有沒有過當??
作者:
limp70218 時間: 2010-4-8 09:35 PM
在我看來~整件事情就像是笑劇般~
什麼叫瘦弱女子
什麼叫執法過當
警察穿上制服就是代表公權力~明明女生就已經觸法~不聽規勸~口罵三字經~擅自離開盤問~還把鐵捲門拉下讓警察待在裡面~
我是警察~管他男女~先把他壓制在說~在國外~早就用警棒+電擊棒伺候了
作者:
只剩 時間: 2010-4-8 09:48 PM
jay0465 發表:
只剩大
你的想法跟我一模依樣
如果被罵就 ...
對 女生態度有差 可是如果一下來 男警員的態度就先不好了...試問 誰會態度好
我當初在網咖 也有這樣過 警察一來態度就很差 也是被人家嗆
沒有先惹人家 人會來招惹你? 有些警察的態度 實在讓人很想跟他說 有種脫了制服來單挑!!
作者:
只剩 時間: 2010-4-8 09:50 PM
limp70218 發表:
在我看來~整件事情就像是笑劇般~
什麼叫瘦 ...
對沒錯 警察代表公權力 但是動手打人就不對 難道台灣沒女警?
原來公權力就是打老百姓 遇到大條 大尾的就躲起來 這就是公權力
八大行業收規費 包娼包賭就是公權力 那公權力也太大了.....
還有這是台灣 不是外國 如果你覺得外國好 請你滾出去台灣這片土地!!
作者:
jccsu 時間: 2010-4-8 09:55 PM
Hsukarski 發表:
唉,少來了
要是在座各位遇到她對各位狂罵五字經, 我不知有幾位仍能微笑以對?
要是那警員是女的, 採同樣方式處理, 新聞報導會不會大為稱讚?
要是那警員是帥哥, 那檳榔西施會不會換個方式對待?
要是你從頭到尾都在現場旁觀, 你幫誰? 你敢幫誰? 還是冷眼旁觀?
要是你是老闆, 你要配合, 旁觀, 道歉還是奪槍?
哈啦打屁區, 大家隨便聊
我倒喜歡以前在NY看到人群示威時的執法方式, 警戒線外, 全面保障
只要越線, 管你白的黑的男的女的記者老人...警棍通通打下去
沒人喊警察打人
我認同!!
在台灣大家把民主當隨便, 我想信自由的國度是個互相尊重的地方.
我覺得台灣媒體過度的放大事件了, 而且不同的語氣的報導也形成了一翻兩瞪眼的結果.
如果警察沒有公權力, 那如何執法.
我感同身受報報警沒有用的心情, 其實警察很怕事, 哪天你跟警察報警 他跟你用一堆你不懂的法條告訴你
他無法處理. 難道你要告警察吃案嗎?
這件事情說不定是隔壁或樓上的鄰居報的案說有人妨礙風化.
這時警察有兩個選擇:
a. 處理 結果: 處理過當
b. 不處理 結果: 警察吃案
這個社會會不會 太矛盾了呢?
整件事件從監視器看來, 根本女店員就不配合辦案, 還嗆員警.
作者:
limp70218 時間: 2010-4-8 10:04 PM
只剩 發表:
對沒錯 警察代表公權力 但是動手打人 ...
請你不要用這種過當語言~請我滾出台灣(我還是深愛台灣這美麗寶島)~這只不過是討論~大家都有言論自由~互相耳語以禮相請
作者:
jccsu 時間: 2010-4-8 10:11 PM
其實我還想建議員警應該有 SOP
就是給時間讓胡鬧的人.
我在國外時看過喝醉酒的人胡鬧, 亂砸我們店的玻璃, 後來我們報警.
員警一到現場.
SOP
1. 馬上了解狀況
2. 柔性勸導
3. 請"他" 的朋友是否有辦法請他離開, 或帶走
(這時醉漢還攻擊他的朋友...)
4. 警察又等了 5分鐘
5. 員警告訴醉漢 "我們已經失去耐心了"
6. 這時員警開始準備了, a. 開始朗讀 個人權益 b. 兩個員警帶上了手套(以防抓傷醉漢)
7. 員警靠近 醉漢時還事先告知 " 我們要給你噴 辣椒粉喔"
8. 這時 員警就給他噴下去
9. 醉漢眼睛刺激到無法睜開眼, 這時手銬也上了, 直接押上車.
10. 在警局住一天吧.
作者:
Alun1230 時間: 2010-4-8 10:16 PM
上泉信綱 發表:
被摔剛好而已
警察沒辦他算客氣的
中華民 ...
+1
作者:
riply20000 時間: 2010-4-8 10:23 PM
記得剛新婚,9年前吧
不知道為了啥事爭吵
老婆不僅污辱了我的自尊
還一直當著我的面說
「你有種我試試看」
「你打啊!你打啊!」
這種我覺得蠻衝的話語
之後
現在我家沒有家暴了
一直到今天,另一半,也知道
一、男人的思維,在特殊的情況之下,是很「直線的」
二、你可以花他的錢,但是千萬別「污辱他的自尊」
三、家中的老子,沒發威,是不能當病貓的
四、適度的情緒發洩,是比一次爆發,要來的健康
作者:
riply20000 時間: 2010-4-8 10:28 PM
剛剛想到
忍一時,千秋萬世
將來,照三餐在距離檳榔攤前三、四十公尺,停個警車,開著閃光作交通路檢,執行公務
幾天後,檳榔小店可能會收起來
這是我的胡思亂想啦
作者:
Alun1230 時間: 2010-4-8 10:38 PM
改很小~不會胚 發表:
我還被女警臨檢過.......回想一下
...
改大~歹勢~請別生氣哦...
假設今天這個女警對你臨檢時對你車要檢查這檢查那的,又一副對你很不爽,不斷挑釁刺激你~
你敢用三字經、五字經、六字經跟她嗆嗎?如果你真的嗆了,你覺得你會得到什麼對待呢?
--------------
我並沒有要挺警察~也沒挺西施...
以上只是假設問題...只是情境討論
作者:
猴死囡仔 時間: 2010-4-8 10:42 PM
太 O V E R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10:49 PM
Alun1230 發表:
改大~歹勢~請別生氣哦...
假設今天 ...
我我我我我~~~~~~~~~~~~~我會...................................
好言好語的跟他說~你是月經來了嗎??
需要幫你買綿綿嗎???出自好意~應該他不會拿槍射我吧!
如果他拿搶射我~那.......我只好拿出陪我了25年的肉搶~給他來個瘋狂掃射!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10:51 PM
只剩 發表:
綜合以上意見 好像是女生罵了人 就可以動手 ...
阿幫ㄟ~你來湊熱鬧阿!
版上有很多大大~可都是超級正義魔人~小心你被轟到美國去喔!
到時候被轟過去的話~記得在當地幫我買ㄐ片那邊的A片~~我好需要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10:55 PM
limp70218 發表:
請你不要用這種過當語言~請我滾出台灣(我 ...
你誤會我們家阿幫了!他的意思是說~
請你移民美國~因為你是善良公民~我們是邪惡公民
所以我們不適合去美國住~不過大大你是善良的~所以你非常之適合!

作者:
只剩 時間: 2010-4-8 11:00 PM
jccsu 發表:
其實我還想建議員警應該有 SOP
就是給時 ...
+1 這樣子我想事情就會好解決多了....
作者:
只剩 時間: 2010-4-8 11:02 PM
改很小~不會胚 發表:
阿幫ㄟ~你來湊熱鬧阿!
版上有很 ...
那又怎樣?? 正義魔人 嘴砲我 我比她們更會打嘴砲.....不能把權力無限上綱.....老嘴巴掛著 人權 卻幹一些沒人權的勾當
有種打女人 怎麼沒種去跟槍擊要犯 大哥們 單挑....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0-4-8 11:06 PM
警察一開始就凶巴巴的,B你B機B,凶啥小?
還好我遇到警察臨檢,警察都還蠻客氣的。
這件事就是雙方EQ都不夠啦,這西施如果絕一點,用點小技巧把自己胸罩扯掉......
作者:
只剩 時間: 2010-4-8 11:08 PM
小賭 發表:
警察一開始就凶巴巴的,B你B機B,凶啥小?
...
那我想警察會噴鼻血.....以後常常來光顧了!!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11:11 PM
只剩 發表:
那又怎樣?? 正義魔人 嘴砲我 我比她 ...
阿幫阿~賣ㄚㄋㄟ拉!你這樣我會忍不住加入的!我今天中午才退出而已!
好吧~給封你個外號~超級無敵硬梆梆嘴砲王子~~~夠長的外號才夠炫~

作者:
brett 時間: 2010-4-8 11:15 PM
事出必有因
一個嗆人 一個打人
作者:
limp70218 時間: 2010-4-8 11:16 PM
改很小~不會胚 發表:
你誤會我們家阿幫了!他的意思是說~
...
為何發表言論就要請我這平民百姓移民美國~真是百思不得其解~移民的代價是很大的
也請不要誤會我的原意~我根本沒意思要去區分大家你我~謝謝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11:19 PM
limp70218 發表:
為何發表言論就要請我這平民百姓移民美國 ...
我懂我懂~~!沒有區分你我~只是區分~善良跟邪惡~
我們是邪惡的~~
你是善良的~~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8 11:21 PM
只剩 發表:
那又怎樣?? 正義魔人 嘴砲我 我比她 ...
呼叫~~阿幫ㄟ~你被轟到美國去了沒????
記得幫我買A片喔!我要火辣的喔~~!

作者:
mikehu 時間: 2010-4-8 11:49 PM
不要故意扭曲別人的意思,理性討論可以,一堆情緒化的字眼到可以免了,
會說英國/美國(甚至德國),是因為那是一個公認民主且尊重人權的地方,
但即使是在歐美這些民主化很完整的地方,還是非常尊重公權力的表現,
你既然在美國住過,我想你很清楚今天這位被討論的主角,他這樣的表現
會得到警察什麼樣的結果?那些更尊重人權的地方,也更尊重公權力...
不然按照你的說法,警察這個單位可以免了,大家都自由就好了嘛!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作者:
只剩 時間: 2010-4-9 12:01 AM
改很小~不會胚 發表:
呼叫~~阿幫ㄟ~你被轟到美國去了沒?? ...
美國的那好看阿..... 日本才棒好不好
日本的比較有深度...有品質 有用心
好嗎?? 細細品味女優的演技 表情 身體是否有到位 還有男優 的努力!!
燈光 音效 各方面都是很重要的.....A片是一門很深的藝術!!
作者:
龍族萊恩 時間: 2010-4-9 12:12 AM
小鳥比大雕…不要再拿外國來比了吧…這裡是台灣…
台灣法律就是這樣,是保障懂法律的人,不是保障全體人民…(還是全世界都是這樣
)
題外話~
好警察…好像都是在電視看到…從小到現在沒遇過…也許我的運氣比較差吧…
小時候,家裡開店,警察每星期都來要錢…(守望相助蝦咪碗糕的…)不繳就開違規停車…
高中時,出車禍,明明是對方不對,就因為他認識警察,凹我私了…受了傷又自己修車…(只怪當時不懂事…)
專科時,打工下班半夜11點回家,中山北路路口遇到警察,把我攔下來問了十幾分鐘,還威脅我要扣車…
就因為我的大牌髒了沒洗!
前兩年,老母出車禍當了半年的植物人,處理的交通隊員警的態度讓人不敢恭維…
今年三月初,小弟騎車在輔大前出車禍,對向機車跨越雙黃線,還好我閃的快,對方人車平安,我卻A到他的
輪胎而犁田;去警察局作筆錄時,交通隊員警問我『想要怎麼處理?』,我說『原則上我希望他能全賠』(修車要1萬…)
,員警竟然回我『好!非常好!』語調帶有濃濃調侃的味道…我他X的受傷還要修車,去作筆錄還要被你酸…
好警察…我運氣真的很差…真心希望哪天我需要您的時候,您會出現~
純發洩…不嘴炮…
不過我對那三重事件的警察致上最高敬意…這才是有GUTS~
不要拿女人開刀~
作者:
stanley501 時間: 2010-4-9 12:41 AM
不要為了
1個 你不認識 賣檳榔的大奶妞
和
1個 你不認識的打人警察
而傷了和氣
為了2個你我不認識的人
吵架好像怪怪的..

作者:
RC 時間: 2010-4-9 12:50 AM
好精采啊~~~ 蓋大樓了
誰有多一份雞排奶茶,麻煩給我一份.....
作者:
RC 時間: 2010-4-9 01:08 AM
我實在忍不住 手好癢 好想說些什麼
我請問各位,也請問警政署的高官們,
依據中華民國的法律,穿著清涼但沒露三點的情況之下,是否能在街上販賣商品?
根據我今天的鄉土調查,這根本談不上妨礙風化,況且是否妨礙風化,是由哪位大長官的主觀意識來認定呢?是基層員警嗎?
如果今天這位檳榔妹,基本上他原本就沒違法,或者說無法可管,但是警察就是一值擋在旁邊阻礙做生意,處處刁難,一下說你蹲下來會露出內褲,一下又嚇唬你妨礙風化要法辦,一下子又說你桌子佔用到騎樓要推進去,有客人來就瞪著客人看,這樣算不算擾民?如果是你你會不會火大? 此時從一個19歲的小妹嘴中飆出一句很鄉土的口頭禪"靠北"什麼的,是否需要大驚小怪?
但是此時這位37歲的大員警拿出了錄音筆,咄咄相逼的要求他再罵啊,再說啊,我有錄音啊.我可以告你妨礙公務啊!!!
然後19歲的小妹妹已經不耐煩了,她的情緒先崩潰,開始破口大罵,罵你就罵你怎樣,有本事你打我,快一點......XXX
大家從媒體上看到的,盡是潑婦罵街破口大罵的沒水準台妹,但是是否有想過是誰先逼他情緒崩潰的?一般人看到警察會這麼失去理智?誰不知道辱罵員警是會惹麻煩的,你們覺得一個19歲的小妹妹有這麼膽大包天?除非她先已經情緒失控喪失理智了......正常的小女生是不會對另外一個陌生男人喊: 你打我啊! (完全不合情合理!)
這位37歲也算是個資深員警,為何要不停的誘導19歲的小妹誤觸法網呢?背後有什麼目的,就是要這間店關門嗎?還是為了業績就是要帶一些成績單回去呢?既然妨礙風化辦不成,至少也要弄到你情緒崩潰,然後控告你妨礙公務?還是他其實只是剛好看了雜誌,原本是想來虧妹的?
37歲的員警情緒崩潰的導火線,絕對不是那些髒話,因為這些髒話其實是他希望對方多罵一些,錄音筆錄到越多我越能搞死你!!
應該是檳榔西施拿出手機來反蒐證,警察看到攝影機都是很敏感的,於是他開始失去判斷能力,以80幾公斤的體格,完全不客氣的強行武力壓制一個頂多40多公斤的小女生.....
這篇的重點是: 如果原本這西施的穿著就未達妨礙風化的標準,那這件事情為何會演變成拳武行?
大家都被媒體誘導
只看到發瘋的女人在那邊謾罵
對啦!遇上這種瘋婆子別說你反感!!
如果是我遇上了
我也會 一巴掌給她......輕輕的摸一下臉龐
然後嘴巴在大聲個喊出 幹..........麻這樣啦
但是大家是不是沒想過為何這女人會情緒崩潰?
她是天生就是神經病?還是天生就膽大妄為沒把員警看在眼裡?
亦或是已經受不了糾纏才情緒崩潰?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0-4-9 01:13 AM
結果是那一整排檳榔攤,今天都沒做生意。
阿比跟葉仔是叫偶要去哪買
作者:
RC 時間: 2010-4-9 01:14 AM
小賭 發表:
結果是那一整排檳榔攤,今天都沒做生意。
...
要雞排奶茶嗎? 
作者:
熊的傳說 時間: 2010-4-9 01:34 AM
今天同樣的事情發生在男人身上,想必大家的看法會完全不同,事情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不因該因為它是男生還是女生就有所改變,執勤是有點過當.不過如果那女的別這麼白目好好的配合,不是啥都沒有事了,好言好語警察梅是看到你就給你過肩摔?他吃飽撐著啊,有時候覺得條子也滿可憐的,開槍要寫報告,還要面對媒體議員的壓力為何執法過當,不開槍又要被媒體罵一堆有的沒有的,媒體還真的是台灣的亂源啊.....
作者:
RC 時間: 2010-4-9 01:38 AM
熊的傳說 發表:
今天同樣的事情發生在男人身上,想必大家的看法會完全不同,事情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不因該因為它是男生還是女生就有所改變,執勤是有點過當.不過如果那女的別這麼白目好好的配合,不是啥都沒有事了,好言好語警察梅是看到你就給你過肩摔?他吃飽撐著啊,有時候覺得條子也滿可憐的,開槍要寫報告,還要面對媒體議員的壓力為何執法過當,不開槍又要被媒體罵一堆有的沒有的,媒體還真的是台灣的亂源啊.....
不好意思我不懂所以想請問一下: 穿著清涼販賣商品是否違法?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0-4-9 01:40 AM
男生穿比基尼賣檳榔,我會拜託警察開槍
作者:
RC 時間: 2010-4-9 01:43 AM
小賭 發表:
男生穿比基尼賣檳榔,我會拜託警察開槍
穿條內褲去公園慢跑算不算妨礙風化?
海灘上穿比基尼大家說是辣妹
穿比基尼騎單車奔馳大家說是超級辣妹
內衣促銷會上面穿內衣賣內衣的我們叫她超辣專櫃
車展上穿比基尼的展示小姐我們叫她賽車皇后
穿比基尼賣檳榔卻是妨礙風化嗎?
還是因為她外面又多套了薄紗會讓員警有生理反應?
還是因為賣的是檳榔讓人覺得階層低?
如果她其實根本沒有違法,或者說無法可管...
到底是員警先擾民? 還是小老百姓先妨礙公務?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0-4-9 01:45 AM
RC 發表:
穿條內褲去公園慢跑算不算妨礙風化?
金小刀已經戒掉這個習慣了~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0-4-9 02:14 AM
RC 發表:
穿條內褲去公園慢跑算不算妨礙風化?
...
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規定: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一、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二、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 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三、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異性者。
我不知道這法條的裸體定義是啥,不過一般認為應該是全裸才是裸體,西施沒裸體而且坐在那邊乖乖包檳榔,所以沒有違反此條例吧。除非他無照營業或是佔用人行道之類的,才能開罰單告發,不過也是開罰單而已,幹麻那麼凶?
作者:
RC 時間: 2010-4-9 02:47 AM
小賭 發表:
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規定: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一、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二、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 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三、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異性者。
我不知道這法條的裸體定義是啥,不過一般認為應該是全裸才是裸體,西施沒裸體而且坐在那邊乖乖包檳榔,所以沒有違反此條例吧。除非他無照營業或是佔用人行道之類的,才能開罰單告發,不過也是開罰單而已,幹麻那麼凶?
小妹妹只是賣檳榔 不是脫衣制服店的小姐 更不是賣春的應召女 她也是靠勞力賺錢 掙口飯吃而已
如果她原本的穿著就根本沒有違法
那是否員警就是故意來店裡找麻煩
雞蛋裡挑骨頭
才導致她情緒失控
開始潑婦罵街呢
而媒體都只報導潑婦罵街之後的這段
大家當然會覺得員警幹的好啊
所以我說大家都被嗜血媒體誘導
潑婦罵街慘遭員警壓制
那是多麼新聞性的主題啊
如果你是做小生意的
每天都有員警來你家關切
你會不會恨死這些警察?
讓我想起前幾天我去光華商場
正在金華電子門口抽煙的時候
看到兩個員警騎乘警用機車停在我面前
下車後走到對面賣餅的老夫妻攤子那
順手拿了兩個餅就騎車離開了
此時我的另一半問我 :原來警察買蔥餅是不用付錢的...
我回答她說: 這一定只是個案!
心裡的OS是: 今天沒給你開罰單你就省了好幾百,吃你兩個餅那又如何.....
至於無照營業部分補充說明 :
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依法應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惟為簡化稽徵手續,最近6個月平均每月銷售額如未達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新臺幣8萬元者,得暫免辦理營業登記。嗣後如依相關資料查得其最近6個月平均每月銷售額已達上揭起徵點者,應輔導其辦理營業登記、調整查定銷售額或核定使用統一發票。
所以大多數檳榔攤是不需要登記的,除非稅捐處稽查人員每天一包一包統計日銷量,連續統計半年之後判定需要登記並須繳納營業稅,這種收不了多少營業稅的小店舖,稅捐處沒太大興趣.
作者:
州捅 時間: 2010-4-9 03:02 AM
小賭 發表:
結果是那一整排檳榔攤,今天都沒做生意。
阿比跟葉仔是叫偶要去哪買
.
完蛋了
週日要去環球購物影城
經過肯定還沒開
這叫我眼睛擺哪好

作者:
jay0465 時間: 2010-4-9 03:17 AM
呵呵
RC哥
你果然想法跟我差不多
請問一下你如何判定
他穿的是比基尼的泳褲還是內褲呢
在警察攻擊前
他為何可以擋住那位小姐的路
而且他還一手把那位小姐推到騎樓上讓他摔倒
看看畫面吧
對個女人這樣他乾脆拿槍對空鳴槍就在抵住她的頭就好好了
不是更快
一個37歲男人
面對個女人覺得她有危害到別人嗎
需要這樣對待摔完還拖著走
到底是為了伸張警察公權
還是只是自己要面子的濫用警察權欺壓老百姓

作者:
RC 時間: 2010-4-9 03:25 AM
jay0465 發表:
請問一下你如何判定
他穿的是比基尼的泳褲還是內褲呢
管他是泳褲是內褲
脫掉~脫掉~通通脫掉~~
作者:
jay0465 時間: 2010-4-9 03:27 AM
哈哈
RC哥
我來幫你一起蓋大樓
人有百百種
警察有好有壞
好的就要大家稱讚
行為偏差的當然就需要譴責討罰他
今天如果我在路上被狗一直吠他也想咬我
我覺得他侵犯到我人身的安全及權力
我就把他抓起來摔拖著走
難道這樣也對嗎如果這樣對狗的話我看每個人都會說虐狗
絕對強力譴責摔狗拖狗的我也不會有人支持我說狗想對我吠要咬我我才傷害他
這樣對付個女人還能幫那警察講啥呢那女孩子連狗都不如嗎
還是要支持警察只要跟人民一言不合
就可以推倒人過肩摔跟拖著走呢
警察有公權人就沒人權阿
會替那女孩子講話的九成也都愈過態度很差會跟你嗆得警察
我也遇過態度很重要的
話說那天裸上身反核四的民眾
為何現場警察就沒有這樣跟他們衝突呢
他們一件衣服都沒穿ㄟ怎麼也沒強制銬走
做事辦案都靠脾氣
他就是個有牌流氓而已
作者:
阿邦 時間: 2010-4-9 03:58 AM
其實制服警察很悲哀的..不過 平民百姓也是很無助的~
我很多同學都是穿制服的 常常跟我靠盃~
作者:
birtsong 時間: 2010-4-9 10:17 AM
哇~~這個新聞的引響力真大
這個西施成功了..不知道能不能進演藝圈
作者:
birtsong 時間: 2010-4-9 10:23 AM
RC 發表:
我實在忍不住 手好癢 好想說些什麼
...
依據中華民國的法律,穿著清涼但沒露三點的情況之下,是否能在街上販賣商品?
這一條好模糊喔..
只穿丁字褲.胸罩小的只能蓋住奶頭算三點不露
但是這樣是不是太過於清涼了....會發生很多車禍吧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9 10:39 AM
對阿!人須自重而後人重之~!
公權力~是保護懂得人~今天那位西施真是太不聰明~
如果他懂得公權力~照理是應該再說得嚴重一點~~!
一直住在台灣~在說國外的法律跟民主~唉~真是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我所發表的言論~很容易明白~就是不要說那句被摔剛好~~!
今天都不是自己的親朋好友被如此對待~所以話可以說的那樣的輕鬆~
假設今天是自己身邊的人這樣被對待呢?~是否那些說這句話的~一樣
可以如此輕鬆?這社會就是有這種人~才會被外國人說~我們中國人的傳統美德
落井下石~牆倒眾人推~見死不救~就算那位西施固然在不對~她畢竟是瘦弱的女孩子
一個大漢這樣做~是否過當?再者當場如果呼叫女警過來~是否這件事情可能就不會發生了?
一堆人說~被摔剛好而已~真的是這樣嗎?自己問問自己的心~如果是自己身邊的人被如此對待~
心裡感想又是如何?別跟我說什麼大道理~大道理要說~我比誰會說~但是於情於理~那位西施真的是被摔剛好嗎??
人須自重~而後人重之~~人無自重~必被唾棄之~~意思就是~自己要先尊重他人~她人才會尊重你~
那試問~自己都不尊重他人了~被唾棄是不是也剛好而已?法律法律~等自己犯罪~希望那時~你心裡還是一樣會那麼理智
說法律如何辦我都不會上訴! 真是一堆脫褲子放屁的人!只會裝聖人~看了就杜爛~要嘴砲都來ㄚ~!
作者:
birtsong 時間: 2010-4-9 11:19 AM
改很小~不會胚 發表:
你要砲炸我~應該要引我的回你的文阿~ ...
我不是正義達人...我只是實話實說
我對於那位警察也是感到不恥...
但前提呢...我相信大家都知道賣檳榔不犯法
為了招攬客人就出一些怪步..(安吉路有買一百摸兩粒)
但在法律上又沒明確規定...所以西施本身算是在違法邊緣遊走
西施自己也因該知道吧 .................
再者條杯杯也沒趕盡殺絕..也知道西施們為了生活才來做這個
但他們有上面跟投訴的壓力不得不取締..
我生氣的是例行公事的取締只要西施配合一下.等條杯走了在營業就OK了阿
而且這個取締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就配合一下嘛
但那個西施表現的太潑辣了像個38.還白目的一直挑戰公權力.
如果你是執法人員不抓狂嘛...真的要抓安吉路那一條找抓光了
就配合一下會死嘛 ....但那條杯打人是不對(不管男女且對方沒暴力相向)
但也不能抹煞那西施的罪行吧..
作者:
RC 時間: 2010-4-9 11:21 AM
birtsong 發表:
只穿丁字褲.胸罩小的只能蓋住奶頭 算三點不露
但是這樣是不是太過於清涼了....會發生很多車禍吧
根據我每日巡邏的鄉土調查
您說的那種"福利"
在"台北縣市"是不可能看到的啦
最近也至少要跑到南崁才可能見到喔
若你們有機會上台北看看這邊的檳榔妹
只怕你們會嫌口味太清淡
我可以驕傲的告訴你在北縣是沒有你們那邊那樣
奶罩最少也包2/3而且不準中空 所以都取巧再套薄紗
內褲其實說穿了就是三角形安全褲
朋友告訴我裡面其實還有真的內褲
只是給你個幻想空間而已...
所以這邊都是走所謂的氣質路線 暗~
一百摸兩粒? 在台北更不可能有那種東西
酒店到處都在徵人
敢拼的 要撈的 會去酒店上班
台北女孩可精呢! 完全不讓你碰才撈的多!
作者:
birtsong 時間: 2010-4-9 11:31 AM
RC 發表:
根據我每日巡邏的鄉土調查
您說的那 ...
來台南逛逛吧....台妹超多
你會不想回台北
台中也很多
作者:
Corner 時間: 2010-4-9 11:33 AM
<i>RC</i> 發表:<br />
<br />
<br />
<br />
根據我每日巡邏的鄉土調查<br />
您說的那 ...
<br />
RC大很有經驗喔
該不會也吃過台北妹的虧吧
作者:
show2026 時間: 2010-4-9 11:39 AM
看來這位西施有希望進軍演藝圈
可望搶下2011年宅男女神!!!!
至於那位條杯 看看可不可以去當武打電影的替身好了
作者:
RC 時間: 2010-4-9 11:42 AM
Corner 發表:
RC大很有經驗喔
該不會也吃過台北妹的虧吧
就讓那一切美好隨風而逝吧
不對
此時我應該擺出嚴肅的臉孔
個人私事恕不奉告 
作者:
改很小~不會胚 時間: 2010-4-9 12:09 PM
birtsong 發表:
我不是正義達人...我只是實話實說
我 ...
恩~~你最中聽的就是這篇啦!
其實我也不是挺那位西施~~!
只不過~看不過去那句話:被摔剛好而已~~!
還有那各警察回的話而已~~!
他回話的感覺~讓我感到~她覺得他說他做的是對的~
其實兩個人都有錯~我想這是不爭的事實~警察執法過度~西施過於缺口德~
但是對任何事情旁人應該站在公正立場去說話~我想這點應該也沒有錯~!
警察是娘生父養~西施也是阿~再者事起必有因~畢竟我們都不是當事人~
所以不能這樣去說~被摔剛好而已~也不能全怪警察的錯~更加不能拿國外的法律來做比較~因為我們生長的地方是台灣~!
我想我這樣說應該合理吧!

作者:
CT9A 時間: 2010-4-9 01:19 PM
我看了影片
我發現大家沒討論到一個很重要的重點
我沒看錯的話 西施有動手 拉警察的防彈衣還是雨衣的
我覺得這是他的大敗筆
因為這個動作 已經很明顯是有妨礙公務的嫌疑了..
法條前面有貼 我就不多說了
所以因此被依法歹捕 而且挺警察的民眾還滿多的
說真的 如果他只是罵警察 被這樣對待 我相信九成以上的民眾會挺他
但是看了影片 對警察動手 真的萬萬不可
話說我某個有躁鬱症的朋友 (他因此當兵被驗退)
被臨檢 也跟警察起手動腳
被兩個警察壓制在地上 有受了點皮肉傷 還被上銬帶回警局拘留 比這個慘多了
是後來請了民代去援救 道歉 加上他因為有病史 所以後來才沒事的...
作者:
阿南 時間: 2010-4-9 02:00 PM
只剩 發表:
綜合以上意見 好像是女生罵了人 就可以動手 ...
只剩大你說的太好ㄌ
作者:
瘋狂愛瑞克 時間: 2010-4-9 02:15 PM
現在的警察連偷車賊都抓不到
所以才會找這種小檳榔攤的碴
來補點業績...
在士林的XX分局 我仔細看過他們的破案記錄
同一個地點機車失竊不知道幾次 還抓不到人
每天傻傻的固定時間去巡邏 又不是上下課
應付的哦
作者:
Dune 時間: 2010-4-9 02:23 PM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公道自在人心~不是你我能判定的
大家只是說出看法~~法條呢.....留給懂的人吧
作者:
ming131 時間: 2010-4-9 03:22 PM
其實我看了好幾次
實找不到有哪條理由一定要「扭送」法辦的
那個西施做的事,看起來都只需要「函送」法辦而已
支持警察的暴力作法的,還請指出西施所做的哪件事,是必須「扭送」警局的
很明顯的因情緒化而過當了
還有,別再拿美國警察來比了
人家美國能當上警察的,都是經過非常嚴格的心理測驗的
執法者的行為被情緒影響,是很可怕的
別拿一般人的情緒控制來比較啦
作者:
相當好吃 時間: 2010-4-9 03:25 PM
ming131 發表:
其實我看了好幾次
實找不到有哪條理由一定 ...
現行犯不能函送
作者:
[JA] 時間: 2010-4-9 03:29 PM
RC 發表:
根據我每日巡邏的鄉土調查
您說的那 ...
恩 不用錢的最貴是吧~~
作者:
ming131 時間: 2010-4-9 03:29 PM
相當好吃 發表:
現行犯不能函送
現行犯?
我看不出來犯什麼耶
別扯了個很牽強的理由
作者:
ming131 時間: 2010-4-9 04:07 PM
嗚…
沒人要辯論了
好無聊哦
作者:
閒雲野鶴 時間: 2010-4-9 04:32 PM
ming131 發表:
嗚…
沒人要辯論了
好無聊哦
原來這西施不是現行犯﹝罪犯﹞ 為什麼她被請上節目 Call in的觀眾 都認為她犯法了
現場名嘴當然也不落俗的先遣責持法的方式 但是也沒有人願意聲援這一位 面貌姣好 楚楚可憐的 顏如玉
我也看不出來她犯什麼罪 頂多就是罵人 不配合 關鐵門而已
那為什麼警察要把她帶回警局 警察有問題喔
罵一般人 跟罵執行勤務的員警 到底有什麼差別
真的只有罰罰錢了事嗎 這個案例 剛好是社會的活教材 靜候法官判決吧
還是說 根本沒事 警察小題大作 還摔了一個一心只想討回公道的柔弱女子﹝這邊的公道 是指他自認警察大小眼 對其他西施好﹞
真是不符社會觀感
前天的新聞 跟昨天的新聞 報導的切入點好像又不一樣了
前天著重在『過肩摔』 ← 事發當時 只採訪到西施
昨天著重在『執行公權力』 ← 警察休假後說明
再看看事情的演化吧
沈玉琳已經表態 這個西施很有潛力
這一摔 還真的摔出名堂啦

作者:
小宏 時間: 2010-4-9 04:46 PM
未免也太誇張了
人家也是在工作阿
只是穿著清涼了點
如有違規開單就好了
還把女生抓來摔還吃人家豆腐
還上手銬強行拖上車
現在的警察都沒能力抓賊了嗎
只會找我們這些小老百姓麻煩
作者:
閒雲野鶴 時間: 2010-4-9 04:54 PM
警察的片面之詞
1.該檳榔攤外屬紅線區域 只要停車就是違規 所以常有取締勤務
2.西施衣著清涼易惹來騎士注目 造成交通阻礙甚至發生危險
3.附近住戶反應
4.該攤西施 每次規避臨檢﹝跑到後面休息室﹞ 事發當時也不配合
5.辱罵員警﹝有錄音﹞
6.蓄意關上鐵門﹝有影像﹞
7.抓拿現行犯 遭遇頑強抵抗 不肯上車 只好拖行
好像只要一摔 上述論點都不成立了
這真的要請懂法律的人 說明一下
還是說人權組織也可以補充一下
女權主義似乎也可發揮一下
說不定中華文化研究者可以申論一下
反正 警員已經被記過調職
西施的戲份似乎還沒有完全落幕

作者:
CT9A 時間: 2010-4-9 05:13 PM
ming131 發表:
嗚…
沒人要辯論了
好無聊哦
襲警嫌疑犯!
台灣沒有這一條
所以是妨礙公務嫌疑犯
作者:
李阿昆 時間: 2010-4-9 05:28 PM
其實我看了好幾次
實找不到有哪條理由一定要「扭送」法辦的
那個西施做的事,看起來都只需要「函送」法辦而已
支持警察的暴力作法的,還請指出西施所做的哪件事,是必須「扭送」警局的
很明顯的因情緒化而過當了
還有,別再拿美國警察來比了
人家美國能當上警察的,都是經過非常嚴格的心理測驗的
執法者的行為被情緒影響,是很可怕的
別拿一般人的情緒控制來比較啦
這情緒化的動作 這位警察也得到記過調職的處分. 我想不一定是警察這個工作 檳榔西施這工作是否也會遭受到一些事情而有情緒化的動作
例如遭客人吃豆腐.還是被警察例行性的刁難
重點是 大家都是人 只要是人就多少會出錯 而警察這個工作是會被大眾拿放大鏡出來被檢視而已 因為他是公務員他是鐵飯碗
10幾年前誰要當警察 現在大家搶破頭.
我不敢說每個警察都是好警察.好言相勸.因為我也遇過會挑釁人的警察 當時也是會火大 但是他在執勤公務
也許這警察認定已經符合可以把辣妹扭送警局的情節 但他遇到的是一個女生 而被媒體報導出來 男生可能沒人會鳥他
說到情緒化.那我要問以前有印象在台中市的飆車族囂張到在中港路橫行.新聞在播.群眾在圍觀 最後鎮暴警察拿棍子拿盾牌 一台車一台車的把車上的人打下來
你覺得那些警察沒有被情緒影響? 如果我是警察 我會趁在"合法"的情況下多打他幾下
結論=>
警察大家都可以考 大家搶破頭的想要進去跟一些正規的警專學生搶 但你要問 這些非正規警專學生 進入警界的 自我情緒管理都會好嗎?
作者:
李阿昆 時間: 2010-9-8 12:45 PM
[iframe]http://www.focus-sport.club.tw/redirect.php?tid=224789&goto=lastpost#lastpost[/iframe]
判決出來整整花5個月
那警察我只能說 他ㄇ的真雖小
想必判無罪後他長官會恢復他原本的職位.
而西施法庭上說聲SORRY 也認罪 也判緩起訴 上課12小時 應該算他賺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