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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新聞時事] 高中教官被無牌重機撞死 [列印本頁]

作者: 只剩    時間: 2010-3-13 10:49 PM     標題: [新聞時事] 高中教官被無牌重機撞死

【石明啟╱桃園報導】法網恢恢!一名男子騎拼裝超重型機車、懸掛偽造車牌,在龜山鄉縱貫公路撞上同向騎機車上班的一名學校教官,教官摔倒又撞上前方砂石車,頭部重創不治;肇事男子闖禍後,竟拆了車牌逃離。警方昨循線逮捕肇事男子,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被撞死的教官楊志萍(44歲)是桃園縣光啟高中主任教官,育有2名幼子,是家中經濟來源,昨天上午家屬到警局整理其遺物時,難過痛哭失聲。肇事男子林振德(32歲)供稱,因用偽造車牌,又沒駕照,闖禍後非常害怕,才會逃逸。檢方訊後,諭令5萬元交保。
無照又騎拼裝車

警方調查,林振德所騎1000c.c.超重型機車,是多年前向他人買的拼裝車。前天清晨他載張姓友人從桃園龜山鄉往台北,經龜山鄉萬壽路二段時,撞上騎機車上班的楊志萍教官,楊失控摔車又撞上前方一輛砂石車,倒地不起;林男和友人人車倒地,超重型機車也滑撞上大貨車,嚴重毀損。
林男肇事後,慌張爬起,和友人迅速拔走車牌,徒步離開現場;楊教官經送醫不治。警方根據超重型機車特徵及路上監視器畫面,查訪目擊民眾和機車行,前晚循線將林男逮捕。




~~~~~~~~~轉至蘋果日報~~~~~~~~~~

唉 這是我高中的教官 人真的很棒 不隨便記學生過
跟學生打成一片 記得以前還跟另外個教官 ((當時的主任教官))
我們3個常常下課後一起打鬥牛
沒駕照就別其車上車 自己死一死就算了 還害到一個好人 天理何在阿??
這種故意的人乾脆也判死刑算了.....今天看到報紙很震驚又很難過!!
請大家騎車 開車 上班的FSC朋友們要小心阿!!


作者: js970kimo    時間: 2010-3-13 11:20 PM

我們以前的學校也有一個教官也是出車禍死掉!!

在轉彎處有一台違規停車的貨車停在那

我們那個教官好像因為沒看到~~所以就直接撞上去!!

真的還是要說一說~~~~~


胚車事小~~~~~

安全回家最重要嘿!!!!
作者: 李彥儒    時間: 2010-3-13 11:26 PM

這時候青峰....歐不 是王部長XD就會跳出來說:讓寬恕的力量大於復仇的怨恨,讓理性說服心理上的恐懼
作者: new    時間: 2010-3-13 11:33 PM

這應該是蓄意殺人才對...而且肇事逃逸...那能只有過失致死而已。
作者: ㄚ勳    時間: 2010-3-13 11:56 PM

只剩 發表:
【石明啟╱桃園報導】法網恢恢!一名男子騎 ...

這個也是我高中時的教官..
作者: kertsai    時間: 2010-3-14 12:56 AM

其實萬壽路真ㄉ狠危險~有讀過光啟跟龍華ㄉ學生都知,那是個殺手路段…砂石車又多
偏偏有狠多不知輕重ㄉ人在上面飆車…害死自己就算了,也害到別人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10-3-14 10:04 AM

我很難理解

1.用偽造車牌
2.又沒駕照
3.闖禍後逃逸
4.
騎拼裝車
5.
竟還知道要拆了車牌再逃離

最後,居然
檢方訊後,諭令才「5萬元交保」
我覺得都已是第一時間逃離沒管對方是死是活了
根本就不該是「過失致死罪」而是「蓄意殺人」的範圍

隨便就給交保意思是以後好人乖乖在路上行車被撞
不過對方是不是違法違規不小心或蓄意撞人(這故意撞人致死的最近好像很多)
被撞死的只值五萬~~~~~~
之後受害家屬還得和對方在公堂你來我往對質
人權律師或「有錢人律師」都是站在加害人那邊
還能用各種手段對付被害者家屬
搞不好官司打到最後
律師還能拗成是教官的行車不對造成林某追撞
家屬搞不好還要賠錢賠不是
(以前真的有過這樣類似的案例,也讓我畫面閃過周星星演的宋世傑那部片
一開頭的劇情,就跟它差不多)


各位小朋友和大朋友,大家都知道了
不管走在路上或騎車開車,千萬要小心「死神」會突然附身在別人身上來拉你
我們的命只值個五萬,
比教官的薪水還少
沒價值的
作者: 只剩    時間: 2010-3-14 01:13 PM

ㄚ勳 發表:

這個也是我高中時的教官..

那應該是我學長嚕?? 我那時候主任教官是洪朱勇 後來高三 換成霄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