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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高雄] 超衰的這幾個月....慘.... [列印本頁]

作者: cp911006    時間: 2010-2-26 02:50 AM     標題: 超衰的這幾個月....慘....

話說這幾個月~

因為太忙了...也太多事情~常錯過聚會的時間@@a

但會這樣也是有原因的....

這幾個月來~因為發生太多事情~

所以不得不多接些課....


話說~

約三個月前~車子因為飛輪壞了~車子送修~

雖然有保固....但雜七雜八修理下來也花了七千多......


因為車子送修~

但我需要用到車....跟我表哥借了喜美k8四門<2000年尾批>的~

只借了一個晚上~車停在路邊~

被路邊的樹幹砸到~<可能有人修樹....但找不到兇手....>

後行李箱蓋修不好~要整個換掉....

去殺肉廠也找不到二手的~<聽老闆說有人全都收購走拿去賣.....>

那車子也在上個月前....

因為我哥要去台北工作~要把車修好~

我也硬著頭皮....幫他把車修好....

因為也找不到殺肉廠的....只好跟網拍賣家購買....

總金額....8000.....

也在上個月的某一天....車子突然發不動.....

電瓶掛了.....修一修~3500.....




原本想說過完年~應該厄運應該結束了~

就在2月24號晚上八點十分~

帶學生回家上課的路上....

在民族路跟八德路<要彎進去八卦寮~旁邊是台糖加油站~>

在綠燈的時候~

我右轉要彎進去八卦寮

才一彎過去沒多久~

一輛機車非常快速的從我的車子右後方<後車門跟加油的那個地方>

就這樣給我撞上去.....

<撞擊點對方機車車頭正面衝撞我車子右後方,  車速非常快

對方也坦承車速大約騎七八十....>

馬上下車察看~

打電話報警跟叫救護車~

當天晚上也過去醫院慰問對方傷勢

也好心的幫他把對方的機車牽回去我家放<放在大路邊怕危險.....>

昨天下午也抽空過去跟對方家屬關心慰問

順便讓她們家屬瞭解狀況

雖然對方沒有外傷~

機車駕駛<男生>輕微腦震盪

昨天已經出院回家休養

機車乘客<女生>內出血

前天晚上送加護病房觀察

昨天下午轉至普通病房持續觀察

對方駕駛家人並沒有對我提出甚麼樣的要求~

只說機車幫他處理一下就好

但是乘客家屬~硬要把我有責任歸我

就是要吃我吃夠夠~

當然~我沒那麼傻~

只是~比較慘的事....

我今年只有保強制險....其他都沒有....

自己修車的部分....傷得滿嚴重的@@a

明天聚會就會看到我車子壯觀的模樣.....



那在這裡說明一下~整個狀況~

我比較吃虧的是~

因為那個路口是雙號誌<綠燈要等到右轉指示才能右轉~但沒有待轉彎道>

當時我車上有四位乘客<我的學生>

我們過去的時候,我們都有看機車道是否有車輛<在到路口前50~80公尺就有打方向燈>

但我們當時也是沒有看到車~才過去....<車速大約20~30>

我們過去的時候~車子已經整台車都灣過去了

所以對方才會撞到我的車後方<後車門跟油箱蓋那邊<<後葉子板>>都被他撞凹了....>

對方車速非常快<對方也坦承騎很快   約70~80,只是筆錄不知道有沒有寫就是了....>

照這樣的情況來看,我們彼此都有部分責任在

剛好傷最嚴重的是乘客

但對方家屬就是要我負全責

還說錢可以不用拿~但至少幫她們請個24小時看護~照顧他到好為止....

但太誇張~

就先等她女兒狀況穩定之後再說





就我所知道的是~

第一點~

雖然我也算是違規右轉<綠燈>

我也有打方向燈   也有停下來在彎

因為今天是他車頭撞擊我車後方

表示我車子也已經過了

但對方車速非常快<全罩式安全帽鏡面是深色的...我的小黑也黑黑的....>
<從他撞擊車子力道可以看得出來>
明顯也是超速

我們兩方駕駛都有錯


第二點

也因為今天是對方撞擊我方

加上是對方乘客受傷

雖然我也需要負部分責任

但責任必非全部歸我

駕駛也需要負部分責任



在車禍第一時間

我非常快速的打電話報警

詢問傷者傷勢

事後一個小時也到醫院探訪慰問對方

因為身上沒有錢....<就先包個兩百元的紅包給騎士壓壓驚>

隔天也馬上抽空過去慰問對方情形

跟對方家屬說明道歉


道義上我該做的我也做了

也非常有誠意要解決這些事情

只是乘客家屬有點太誇張....

所以想請問各位一些解決之道


我想請問一下~

1.若像是這樣的情況下~

它們有權向我求償

但那我權力可以向他們求償地方嗎?

這最主要是拿來和解用的....

2.我有沒有甚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3.因為是對是錯我們都沒辦法去判別,像我這樣的情況

不趕快和解的話    如果調出一些我們的筆錄資料等~

等法官判決

像這樣是不是對我比較不利呢?


請大家幫幫我一下吧.....

現在我也在跟些朋友借些錢

準備到時候要賠償的費用....跟自己修車的費用....


但我只能夠用衰......來形容最近的生活了....

慘啦!!!
作者: 康大頭    時間: 2010-2-26 06:44 AM

既然版大本身認為雙方都有一些責任
在下提出幾點見解:
1.版大可以提出協調
版大出醫藥費+看護費...等等醫療費用
但是另一方必須要負責把版大的車子修好
這是最簡單的協調
也是在下個人的見解
2.不知版大車上是否有安裝行車記錄器呢
(1)如果有"行車紀錄"
那就什麼都不用解釋了
把檔案拷貝一份給警員
(2)如果沒有"行車紀錄"
((1))版大又希望不上法院
那在下會建議雙方考慮一下和解
((2))版大希望一切由法院來判決
那在下覺得版大需要去找案發當時的目擊者
以上是在下小小的見解
作者: 小奕    時間: 2010-2-26 08:37 AM

阿風你今年是不是犯太歲阿
依我看 你就先不要有動作 先不要賠錢 跟幫他修摩托車 但是該關心的還是給人家去關心一下
例如關心對方的傷勢 跟三不五時 打個電話關心一下 這樣家屬會覺得你比較有誠意 不會一直
咬死死說要叫你賠錢
自於誰對誰錯 我覺得你還是等警察 把事故現場 量一量後 再來看
給你參考 我前陣子下班的時候 騎摩托車 在大昌路跟建工路 當時我綠燈 被代轉要彎建工路的
汽車A到 當時我整個人跟機車噴到快到對面的水果攤 我整個人被機車壓在地上 結果對方是個
女生完全沒有下車幫我 還是等到在路邊指揮交通的警察 下去敲她玻璃 他才下車 後來我們就在
水果攤等 交通警察來量 結果他第一句話 就說他又沒錯 事後我摩托車修了快一萬塊 還請假在家休息
一個禮拜 對方完全一點消息都沒有 後來還是我自己打給他談賠償的事 它還是堅稱他沒錯 還要我陪他車
大燈跟保險桿 靠是你撞我ㄟ 還要我陪他 後來我就到警察局 拿交通事故現場判決書 看一看 警察也有說是他的錯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輛先通過 後來那個女的就啞口無言 乖乖的陪我一個禮拜薪水跟修摩托車 還有醫院的錢
說了那麼多 就是想告訴你一切還是等警察的事故現場判決書 再來考慮是否要賠錢
但是該關心的 還是打個電話 或多跑個醫院 關心一下比較好 讓對方家屬 有可以和解空間
作者: Corner    時間: 2010-2-26 08:46 AM

屬虎的嗎? 去安個太歲吧~
作者: 小豬寳    時間: 2010-2-26 08:48 AM

這ㄍ你就要問我了~
因為我的車禍事件前幾天正你是你現在的情形
我的部分昨天已經談到要和解了
我們現在先把我們能做到的 誠意 表示出來
雙方都做完筆錄了吧?
你跟對方會有一張      (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我剛開始也不知道怎麼辦,
後來我每天先打電話關心(你的話可能要每天看他吧)
去看他時,帶個水果或花
不要兩手空空




我上班沒法打這麼多字,在連絡!
作者: ba17play    時間: 2010-2-26 09:17 AM

阿風~
我前幾天過年時原本要去百貨公司看你表演呢
但是都忘了
不好意思呢
話說
你還是先去拜拜好了
先求個平安吧

至於車禍部分
我想你一開始就表現的太有誠意
我之前車禍
就算是對方錯
其實強勢那方還是會比較吃香的感覺?
更何況是你這樣子的情況

你作筆錄時有說明右轉燈這部分嗎?
這部分真的比較麻煩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1項7款規定: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故直行車若無超速,轉彎車為肇事主因.

這部分我想你要以"直行車超速"方面下去施壓,但你還是有錯,只是要讓對方有壓力

不然就法令修改
會對你不利,
本案路權還是屬直行車[對方]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從95年修法之後,已將第102條1項7款[原6款]的但書[已過路口多少的部份]刪除,
簡單的說:就是採絕對路權制。

但是切記後座乘客的負責
是屬超速機車駕駛與你共同負擔
不能只由你來負責!!


作者: ba17play    時間: 2010-2-26 09:30 AM

這案子對你確實比較不利
但是我覺得
是你要與機車駕駛人共同負擔那女生的醫療賠償
但不要以"已注意後方無來車在右轉"來解釋
因為法官會說"後方確實有車撞上來"
在絕對路權你是吃虧的

只能往好處想
看護費用一個月可能2萬不到
而那女生可能3個月內就會好
或是你直街說明你的難處
看是否在你預期的預算內和解
作者: kcmotor    時間: 2010-2-26 09:46 AM

你都已經彎過去了
後方機車撞到的是你的車尾
這事情可大可小
既然他態度這麼硬
不用想太多了
直接送交通事故鑑定
到時候會請你和機車騎士去鳳山那邊的監理所對當時情形做解說
然後過幾天會收到判決你對的成份佔幾成
對方對的成份佔幾成
然後再依成數來分配你們各需付機車乘客金額
再鑑定結果沒有出來前不要付任何的錢及答應任何的事
什麼傷者為重啦,誠意最重要啦都是屁話
鑑定結果認定雙方各負擔幾成才是真的
作者: 李阿昆    時間: 2010-2-26 09:58 AM

車禍不一定大車就一定錯     如果他時速30~40   就不會有這問題      如果你70~80 過彎  對方騎30~40   會撞到你嗎?

去鑑定一下吧    頂多你闖紅燈    就事論事     他超速讓他乘客飛出去   你管得著嗎?  又不是你騎車

事情解決完去拜拜吧
作者: ba17play    時間: 2010-2-26 12:52 PM

kcmotor 發表:
你都已經彎過去了
後方機車撞到的是你的車 ...

同意阿嘉的說法
可以先送鑑定委員會
到時在來說錢的事
作者: Richelle    時間: 2010-2-26 01:14 PM

高雄的燈號真的設計的很畸形

自從我搬來高雄後 每天騎機車最怕的就是 被不等右彎燈號就偷右彎的車撞到... 每天在中山路 可以看到好幾起這樣的事故, 好幾次自己也差點被撞到 同時還要擔心對向左彎的車...


高雄的燈號真的設計的很畸形
右彎燈號---> 不管旁邊慢車道直行有沒有車  會在那等的真的很少數
快車道---> 居然沒有左彎燈

覺得高雄的機車族真的很可憐 要注意偷右彎的車 還要注意對向左彎的車
與其這樣 乾脆不要設右彎燈 因為一點意義都沒有



希望一切事情都能順利解決囉!
作者: 中文    時間: 2010-2-26 01:42 PM

講在多都沒用    只希望順利解決~~~

早上澄觀路~鳳仁路口~~~~一起交通意外!!我塞了快半小時!!!

現場看到應該也類似你的情況~~~但是機車大卡車底下   !!

剛剛聽到收音機~~~說是A1車禍!~~~就是機車騎士掛了!!

駕駛還跑掉了~~~

人只要安全事情都好解決~~~~

為你禱告喔!!!~~~你也請你的神  幫幫你喔!!
作者: 耀中    時間: 2010-2-26 01:56 PM

cp911006 發表:
話說這幾個月~

因為太忙了...也太多事情 ...

怎麼會這樣ㄚ....

前幾天去高雄我還在高速公路看到你的車說~
(只是來不及給你按喇叭)


天啊....


祝你事情可以順利解決!!!
作者: 宏阿    時間: 2010-2-26 01:58 PM


作者: SUAN    時間: 2010-2-26 07:35 PM

上個月我開公司車在澄清路跟義華路口左轉..被保養廠人員超速撞到右後輪..車子整個轉向180度...可想而知速度多快了.
更何況我已經開到外側車道了..他還是撞到我..而且我車屁股還去撞到另一台轎車.車上貨物噴到待轉區上.
壓在一台機車上面.還好機車騎士反應快.拋下車拉著女朋友往旁邊逃命.所以才沒有受傷.
警察也只會在那裡亂放話..說轉彎的車就是錯.只少有八成....也不看看他的煞車痕多長..尾端還轉彎..根本就是煞不住了咩.
我老闆希望能讓我專心上班不要掛心在車禍的事情上.所以才沒有走上法院..當然對方的態度也很重要囉!

希望阿豐能早日搞定囉~
作者: cp911006    時間: 2010-3-5 12:40 AM

謝謝大家的關心與回答~

目前情況終於好點了~

只是花錢免不了@@a

自己車子修理下來不知道又要花多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