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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騎士撞路樹成癱 獲賠646萬 [列印本頁]

作者: spathmcm    時間: 2010-2-10 02:00 PM     標題: 騎士撞路樹成癱 獲賠646萬

2010年02月10日蘋果日報


李政德酒後騎車撞路樹(箭頭處),獲判國賠六百多萬元。林相如攝
【賴心瑩、林相如╱連線報導】男子李政德(三十九歲)四年前半夜喝酒後騎機車經過台南永康市埔聖街,一頭撞上路中央的樹變成植物人,家屬提告要求國家賠償。最高法院認定永康市公所疏未設置護欄、號誌或加強夜間照明,但李酒後騎車要負一半責任,昨判市公所賠償六百四十六萬二千餘元定讞。

道路縮減公所疏失判決書指出,雖然路樹種在私有土地,但因該處道路縮減,騎士右轉後不到一秒鐘就有撞上路樹的危險,負責道路安全的市公所未在路樹周圍設置護欄等安全裝置,確有疏失。
永康市公所主秘陳家慶昨表示,會依法院判決賠償,但是路樹不是公所種的,且種在私人土地,公所沒有管理權,卻要負責任,有點無奈。記者昨下午走訪李政德家,沒人在家,無法得知家屬回應。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294397/IssueID/20100210/
作者: 閒雲野鶴    時間: 2010-2-10 02:44 PM

路面有樹  滿扯的

酒後駕車  也能獲賠  也滿扯的

整個新聞  更扯


作者: 企鵝    時間: 2010-2-10 02:46 PM

會吵的小孩都有糖吃
作者: c.ch    時間: 2010-2-10 04:05 PM

樹怎麼會種在那,(奇怪)
那個人怎麼自己喝酒還去撞樹,(白痴)
國家還要拿我們的錢賠他,(幹的!)
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10-2-10 07:15 PM

閒雲野鶴 發表:
路面有樹  滿扯的

酒後駕車  也能獲賠  ...

超扯 +1 ...
作者: riddle    時間: 2010-2-10 07:18 PM

spathmcm 發表:
2010年02月10日蘋果日報

http://a342. ...

酒駕還要我們的那稅錢去陪阿:18 :18 :18
作者: 小芫    時間: 2010-2-10 10:54 PM

酒駕
作者: 州捅    時間: 2010-2-11 03:40 AM

真的很扯 酒駕+路樹長在那  判賠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10-2-11 01:38 PM

家屬算賺到了~

這是法令沒有規範到的地方

所以算國家疏失

就像今天新聞報導有個人騎機車被警攔下(是違規還是酒駕忘了)

駕照要被扣,但是他沒有機車駕照,警察和監理站扣的是他的「汽車駕照」

結果他不服去上訴成功,成功拿回他的汽車駕照~~~~~~

這些都是法令規定模糊的地帶

不過,我記得這駕駛本來該判無照駕駛的(因為他根本沒有機車駕照)

記得在某年時早已明令過,考汽車駕照只會發下汽車駕照,不會像很久以前考汽照就一次發二照(汽、機照一起發)

所以這傢伙只考汽照但就是不考機照卻還是騎機車本就該罰

這本不是警方壓錯照要還他公道的問題,而是他根本就無照又危險駕駛

犯的是公共危險罪,結果是沒判到他給他模糊焦點了

但他卻向警察壓了汽車駕照(警方是反正有照就壓)後來去上訴(這種事我以前去領回駕照時也聽過)

法令多年來完全沒改,是國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