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惡男殺女友 剁5塊扔溪 [列印本頁]
作者:
牛家莊 時間: 2010-2-10 05:33 AM 標題: 惡男殺女友 剁5塊扔溪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294649/IssueID/20100210
作者:
州捅 時間: 2010-2-10 05:45 AM
太恐怖了
未滿18不能看
作者:
rodko 時間: 2010-2-10 07:18 AM
只判無期徒刑,國家又要養一個米蟲到老了。
作者:
ssgr5486 時間: 2010-2-10 08:19 AM
我們繳的稅都用來養米蟲和放進官員的口袋就夠了啊
作者:
肥丸仔 時間: 2010-2-10 08:26 AM
這就讓我想起我做臘肉時在切豬肉的剎那間腦海閃過的想法....
殺人難....分屍更難...
因為很難切又很難跺
作者:
山本五十六 時間: 2010-2-10 08:28 AM
怎不槍斃10次阿.....:15 :15 :15 :15 :15
作者:
宜蘭聰 時間: 2010-2-10 08:31 AM

作者:
阿甫 時間: 2010-2-10 08:48 AM
:15 :15 :15 :15 :15 :15
這種人直接槍斃就好了阿
還判無期徒刑勒
作者:
jrchen17 時間: 2010-2-10 08:51 AM
應該把牠也剁成5塊吧!!
作者:
AsLaN.曉嵐 時間: 2010-2-10 08:55 AM
如果今天遇害的是說要廢除死刑的人的家人
他們還會支持廢除死刑嗎
這種人真的槍斃算了
槍斃前還要先砍53刀
切成五大塊
作者:
RC 時間: 2010-2-10 08:57 AM
jrchen17 發表:
應該把牠也剁成5塊吧!!
不用這麼麻煩 切短五公分就好
作者:
JERRY0213 時間: 2010-2-10 09:28 AM
切短5公分+1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0-2-10 09:36 AM
JERRY0213 發表:
切短5公分+1
女朋友罵他沒用~
所以不到5公分可以切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0-2-10 10:26 AM
敗類
作者:
小奕 時間: 2010-2-10 11:41 PM

作者:
kertsai 時間: 2010-2-11 12:54 AM
這篇應該要讓那個所謂一直抗爭廢除死刑ㄉ"人權團體"看看…加害人要人權,那被害人家屬ㄉ人權又在哪?
還是說被害者死了…也沒人權了
作者:
州捅 時間: 2010-2-11 02:09 AM
kertsai 發表:
這篇應該要讓那個所謂一直抗爭廢除死刑ㄉ&q ...
+1 
作者:
白色紀念品 時間: 2010-2-11 02:37 AM
說真的~廢死刑...這社會只會更亂而已
...殺人都不用償命....放了在殺.殺了再放.."人權團體"很快就會輪到你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