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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趣味] 沒吃也要錢! 餐廳強收"景觀費" [列印本頁]

作者: 州小妹    時間: 2009-10-8 10:23 AM     標題: 沒吃也要錢! 餐廳強收"景觀費"


很多餐廳、酒吧都會有最低消費,但如果沒吃東西,到底該不該付錢呢?你一定覺得沒吃東西當然不用付錢,不過有消費者到台北縣金瓜石一間「藝棧」民宿餐廳,看了菜單,覺得太貴沒點東西,離開時卻被業者要求支付每人一百塊的「賞景維護費」,氣得向消保官申訴。
白霧繚繞的著山頭,一望無際的大海。在室內觀賞金瓜石這麼美麗的風景,感覺非常愜意。但是賞美景是要付出代價的,就有一家6口到這裡消費,看著菜單上最便宜的價格都要360元,他們衡量了一下,決定只點三份餐點就好。老闆這時候就跳出來說,沒點的另外三個人要收景觀費100元。一家人覺得不合理,但是不想把場面弄僵,所以還是乖乖的付了景觀費。業者堅持他們有事先告知,但是在哪裡告知呢?原來是在藏在路口樹叢間的告示牌上的小白字。菜單上,菜名都看不完了,大概也很難注意到。這種錢誰願意付?消費者於是投訴消保官。沒吃東西也要付錢,聽起來不合理。其實可以立刻拒絕離開,但最後這一家6口選擇留下,付了100塊買了美景。不知道算不算划算。
作者: 最狠的人    時間: 2009-10-8 10:30 AM

:18 :18 :18 :18
作者: SB-小寶    時間: 2009-10-8 10:30 AM

菜單上如果有清楚的註明基消100

我覺得就沒啥不妥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但是沒註明清楚 卻又在結帳時提出   就......:15 :15 :15
作者: 小芫    時間: 2009-10-8 10:31 AM


作者: spathmcm    時間: 2009-10-8 10:35 AM

上次看新聞有看到這個
價目表上面的東西超貴不說 (王品都比他便宜了.....)
客人看到價目後說不用餐了
馬上態度180度大轉變 (真的是有影像有證據)
記者訪問她還說:"到了五星級大飯店,發現自己吃不起..... 批哩啪啦的...."
那個老闆娘還真講得出口啊
景觀費?那地又不是他的
只是餐廳周圍是他們的 (說不定還不是勒.... 看看權狀在說ㄅ)
那是不是那"風景"的擁有著還要跟他收"月費/年費"啊 (還是國家要跟他徵收)
這家爛餐廳一看起來就沒有五星級的FU
跟山頂上的快炒店看起來沒什麼兩樣
人家的還便宜又好吃

這年頭不知羞恥的人變多了:15
這家店倒定了:15
作者: 益豪a大白    時間: 2009-10-8 10:40 AM

:18
作者: 死神向前衝    時間: 2009-10-8 10:50 AM

真可惡~:18 :18 :18 :18 :18 :18 :18
作者: brett    時間: 2009-10-8 11:07 AM

短視近利:15
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09-10-8 11:45 AM

要是我應該會跟他吵吧 !
不然你去叫 "警察" 啊 ... 看誰吃虧 !
作者: 閒雲野鶴    時間: 2009-10-8 12:17 PM

消保官事後聲明

這一類事件  即使有張貼聲明

店家還是要『事先』以『口頭告知』

消費者可隨自我意願決定消費以否


作者: 小帥哥    時間: 2009-10-8 12:24 PM

風景又不是他家的...:15 :15 :15
作者: raymond1226    時間: 2009-10-8 01:09 PM

咱們 大家揪一揪 去"光顧"一下!!
作者: chenss    時間: 2009-10-8 01:13 PM

謝謝分享...這家黑店我記住了....
祝福牠的名聲紅遍全台灣
作者: shihchenchen    時間: 2009-10-8 01:24 PM

不可以這樣的,假若店家另定規矩:純觀嘗另收100萬,那消費者也要付嗎?
就算有章貼,也必須口頭上事先聲明,做成充分告之之責任,確消費者充分明白,才可以收錢
大大應馬上逃離現場,這是很危險的
作者: 州捅    時間: 2009-10-10 02:55 AM


作者: c.ch    時間: 2009-10-10 02:58 AM

這很扯..